主题:【原创】浅说夏俊峰的死 -- 上善若水
不是每个小贩杀城管都是死刑。崔英杰杀城管,死缓。侯钦志杀城管,死缓。
夏的问题在于他坚持不做罪轻辩护,又不积极取得受害人家属谅解。减刑的条件不存在。而现场的证据又不足以支持他自卫杀人的说法。
这种情况判死刑目测没有啥问题。
他老婆实在是个妙人。4月就把儿子的画印刷出来了;外加坚持给丈夫做无罪辩护,从无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的举动。有妻若此,夫复何求?
在规定的商品市场,排号的摊位必然有税费。即使为了照顾低收入人群,免去管理费,只收营业税,让无证经营者入场,依然有相当一部分人不入,因为还有税呢。但是免税又对其他经营者不公平。所以无解。
如果被杀的是你的家人,你会如何想?杀人偿命!
昨天法定假分配,有一个东北的老头非要值有加班费的三天,然后再值无加班费的一天.我考虑前三天人太多,问他加两天行不行,结果他很横的说不行,要么不值,要值就只值四天.嘴里也不干不净的骂街,我一堵气,也没还嘴,直接就一天也没安排给他.结果今天一公布值班安排,又冷嘲热讽的,又四处诉苦.恨死我了.
今天看帖子一想,这不就是夏这种人吗?
谁和谁糊涂啊!
我也不绕了,把这事的前因后果介绍一下:
就在本案案发的前一日,这个乙同其他人发生冲突(应该不是甲,记不太清,也可见乙的法制观念是比较淡薄的),派出所介入,将乙带回所里处理,结果乙在派出所里当场发飙,把派出所给砸了。这还了得,这个乙家庭背景应该与什么官N代、富N代都扯不上关系,所以当媒体采访甲的亲属时,该亲属颇为埋怨派出所:就乙那样一个**,还把派出所给砸了,那还不得当场拿下,怎么第二天能让他跑到咱的店里捣乱,他要不来,怎么能发生冲突,甲怎么能摊上人命官司,派出所是不是有点不作为呀?
是啊,说的有点道理,于是,媒体找到当事派出所采访,派出所一脸委屈:唉,那件事呀,那*当场就被拿下了,最次得给个治安拘留,结果把乙往拘留所送时拘留所不收,原来乙是艾滋病患者,说是得单独隔离,还得有其它配套措施,拘留所不具备,也不能老把他(指乙)留在派出所呀,所以只能让他先回去了。原来如此。
可能是觉得派出所也不能把自己怎么样,第二天,乙信心满满的又来到甲的小店(之前来过多次,经常搞的不愉快),结果,这次悲剧了。
快过节了,说起这些事让人心中感到沉重,但也需反思,政府部门的一举一动都关系到群众的利益,如果工作做得不细,就很可能给一些比较无辜的人带来麻烦。
顺便说一下,本故事中提及的派出所距离本帖中夏俊峰案的案发地不太远。
所夏必须死,因为他有有对抗官僚体系的意愿,不死官僚还有面吗!而北京那位之所以不用死,是因为他没有对抗的意愿,只是逃跑中失手而以,所以官僚体系对他们的处理有差异,当然,律师也功不可没了!他至少向官僚体系讲清楚子这里面的差别。但即使这样,不还是被栽了个故意杀人,只是没有斩立决而以!
就事论事,不要无限上纲,给人戴大帽子
像你说的,一个普通的纠纷,基本情况都摸清了,警察这时候根本没动枪。而那两个死者在这种情况下用得着继续攻击警察吗?对于警察来说,在执法过程中遭到直接攻击,就是明显事态有失控的趋势。鸣枪示警以后对方还往上冲,那就是事态严重了。
对方鸣枪以后还继续往上冲的,那就是亡命徒。两个亡命徒面前,就算是四比二的人数优势也起不了什么作用。所以我觉得那两个人就是活该被打死。警察临机处置可能有不当的地方,内部处分拉倒。
关键是因为琐事就袭警,警察鸣枪警告以后还不收手。这种情况下被爆头那就只能说活该了。平常人没事谁袭警玩?谁看警察鸣枪了还网上冲?自然也不会有被爆头的危险。
扎了两次没有扎到位,说明水平有问题,不该上岗。换个例子吧。
怕什么呢?实际上自己是什么人自己最清楚。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