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抽“@娱乐萧萧”的脸:记者确实没啥了不起 -- 忘情
我的回复哪里暴厉了?
就你这些评论说你是个法盲不过分吧。警察在执行公务时当然有权利随时让你开包检查,你不满意可以事后投诉,但是当时必须配合警察。如果你不配合,警察对你采取强制手段是合理合法的。这在大多数国家都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并不是中国警察的别出心裁。如果你不是坏人,配合警察工作对你也不会有太大不便。我在机场被搜过行李,车被查酒驾的警察拦过,我也没觉得警察把我当坏人啊?警察又不是没事干非跟老百姓过不去,你的抱怨实在是莫名其妙。
不知道你回复我的内容跟我的回复有什么关系,估计你同样没有看我的回帖吧。
先引用一下你用对回复其他人的回复来对我回复的回复
你的回复讲了两点
第一点:
为此我重新看了下我的回帖旧时月色:看帖不认真啊,同学,自认除了标题不大庄重,内容基本以陈述为主,不知道何处“充满了各种对网友不尊重、挑衅的言论”,还请您指出。
第二点:
至于其他的什么欧美警察之类的,我都懒的说啥了。
你提到的回帖一口河水:各种警察的执法方式也是需要改进的可不是只说了“不了解情况,不对楼主所说的具体事情评论。”,还说了一句不大有常识的话“我都不知道警察是不是有这种权力随时让人开包检查。”
这句话大概可以看出您缺乏一些法律常识。
不过你再上面的帖子里面要求“警察执法方式文明点”这点是正确的,所以我告诉你警察是等记者买完票再继续询问,这个事实本身就够体贴对方了。
此时,“@娱乐萧萧”在窗口排在第三名。为不影响他及其他旅客购票,民警没吭声,闪到一边。轮到“@娱乐萧萧”时,他要买的车票已经售完,等他在窗口问讯完毕,退出窗口时,民警请他协助调查,要求开包检查。“@娱乐萧萧”
虽然非常不情愿,嘴里不停地抗议,但还是主动递上了包。民警在其包里发现了一本记者证,上面注明其是湖南道口人,现供职于湖南省某商报。
此时民警发问:既然你有正当职业,为何我刚才问你时为什么不回答呢?你要是当时主动配合我工作说出来,我也不会起疑心非盘查你不可了。这样不是给大家都找麻烦吗?(透露一下,在这种人流密集的公共场合,单身、行李少、无正当职业者是重点警惕对像。因为小偷和骗子大部分都这样)
如果我是这个被查的记者,也会发火。我背小包就犯法吗?我就是没有正当职业,我就会偷东西?!而且,我告诉你职业了,你怎么分辩我说的是不是真的?如果我没带工作证,或者就没有工作证呢?
如果你怀疑我是小偷,那就请抓个现行。甚至,你直接要求查身份证都比这个警察的作法能让我理解。
警察怀疑你,对你进行盘查,是合理合法地正常执行公务,你有配合的义务。
警察没说你犯法,只是对你盘查,没对你采取任何措施。你心里没鬼急啥。
对于你和那妓者那样的,人家真要查你身份证,你一样能跳起来,身份证是个人身份证明,涉及个人隐私,凭啥你说看就能看?是不?
一大队人,单把一个揪出来盘查,是不是很没面子?为什么人家不能觉得没面子?
至于包嘛,万一忘情兄包里有小静的果照或者小静的内裤,你是不是会很happy的配合检查?
当民警接下来询问其职业时,“@娱乐萧萧”声称:“我凭啥告诉你?我就不告诉你!”。——这是发生在要求开包检查前的对话。
查身份证的理由,比如我们在查逃犯,可以核对身份。
而问人职业,这没用处。如果我说我没职业,你怎么办,还把我抓起来?警察这个行为无非提醒他,我注意你了而已。而这种效果完全可以用其他方法作到(比如在他身边转转)。因此,这种执法方式没用,只剩下无理纠缠。
警察怀疑你,对你进行盘查,是合理合法地正常执行公务,你有配合的义务。
至于警察,警察是纳税人养着的。公民是他们的衣食父母,我们社会主义国家更要求他们做人民公仆。而他对记者的态度,无非是官老爷那一套。对当官的,是该文革一下了。
配合不仅是交包,而且也包括回答警察提问。人家这问题提的毫无问题,警察有警察的业务技巧,从一问一答中找蛛丝马迹并无不妥。有不少犯罪嫌疑人就是因为在这种看似无甚用处的一问一答中前后矛盾,或者回答与从其他地方取得的信息,比如包里的证件不一致而露出了马脚。
警察的这句话我认为根本没有问题。我文中已经把前后话语说清楚了。如果这句大实话“记者有什么了不起”是对记者的不尊重,那依你的意思是人家必须说“记者非常了不起哟”才是尊重吗?警察这句话是句大实话。
如果说到尊重,妓者拒绝回答警察正常盘问,在警察查到记者证,问其为何开始时不回答问题时,这只妓声称就是不配合,你能把我怎么样,这又算啥?说不尊重是轻的,说重的就是妨碍执行公务。
你还屁股站在公民这边,切,妥妥地站在妓这边混淆视听,兴许是臭味相投吧!
拒绝回答或者对抗,警察必然会提高警惕程度采取更进一步的措施,这是再自然不过的事了。
在公共场合寻找可疑人员,预防可能的犯罪行为本来就是警察的职责。
照你的逻辑,扛把西瓜刀蹲在幼儿园门口,警察也不能问,更不能抓,只能等着罪犯刀子落下去的时候才动手?
一大堆人,为啥单挑你,你得自己反省一下。
我一定配合,我没有理由不配合。他是警察,他是在维护公共安全,在尽职尽责,作为守法公民,我有义务配合他的工作。他如果看清楚包里不方便给外人看的东西后还故意拿出来津津有味地欣赏,我会交涉。但我绝不会以这样那样无厘头的理由拒绝检查,还嚣张地叫嚣我就是不配合 ,我是记者,你能把我怎么样!
一大堆人,为啥单挑你,你得自己反省一下。
这是否说明带小包买票这行为是值得“反省”的?为什么?带小包就犯法?
他们也是普通人,但他们从事的职业,法律赋予了他们维护公共安全的责任和权限,也规定了公民必须配合的义务。所以,虽然警察没啥了不起,但你不配合人家执行公务就是你不对。
要说有意思,这句“我就是不配合你,我是记者,你能把我怎么样!”这句就很有意思,涉嫌故意妨碍执行公务。
大贪官,笑死人了。屁股和大贪官在一起,哦,你是08年12月注册的,没看过08年4月30日本人发的那篇在网上轰动一时的公开信吧?好吧,你说在一起就在一起吧,清者自清,浊者自浊,本人不介意。不过,我那么说你,你好象很在意哟。怎么,刺到痛处了?
你的逻辑缺陷(姑且不叫硬伤)在于
一大堆人,为啥单挑你,你得自己反省一下。
是不是穿上一身皮,我就是真理?有没有可能是权力滥用?有没有可能是系统内互相包庇?
我穿上一身皮,是不是可以随便怀疑小静藏毒,然后让我搜搜身?我可不可以见一次搜一次身?
真的要去搬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