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冷看梦鸽要求公审 -- 忘情
说的对就是对,要是职业写手能像李白那样,口吐莲花,我也是追捧的。最少E有政治追求,真右foger 百年也有追求,cc的职业写手只能让人呕吐。
最近天热,西西河戾气也重了起来,
有事说事,有理讲理,有理有据,观者自明。
何必三字经,王八拳,脑袋屁股之类的。
有理有据说服人家这个才是老西河的风范
在魔都的夜店里活跃着数以万计的女孩子,她们年轻靓丽,衣着时尚,她们俗称“充场”,较正规的称呼是“PR”(public relation 公关)。其中一种只需在店里喝酒玩乐烘托气氛,然后一晚上可以获得200-300元的酬劳,另一种愿意陪客人喝酒聊天的一晚的收入大约为500-1000不等,当然大多数是不出台的。对于很多初到大城市而有没有一技之长立足的女孩子来说,这是很大的诱惑,发展到后来不少有正当职业的女上班族也涉足这个行业,毕竟在里面白喝白玩还能挣几百块钱,何乐而不为。
这起案子刚爆出来的的时候,案情还不甚明了,只提到受害人和另一名女孩子在包厢里和犯罪嫌疑人一起喝酒,后来被害人又单独与几名嫌疑人一起出去宵夜。当时我分析有两种可能:一种是被害人和几位嫌犯相熟,不然很难解释在夜店那种相对复杂的场所会在一个包厢喝酒,而且后来一起出去的时候没有受到女方朋友和工作人员的阻止,但是按常理轮奸自己相熟的朋友的可能性很小,另一种解释就是受害者是夜店里所谓的PR,毕竟店方工作人员不了解女孩是否自愿,也不会轻易的去得罪这样重要的客人(要知道夜店里虽然表面上看上去人气爆棚,嗨声震天,可大多数都是在里面白玩充人数的,像这种自掏腰包动辄消费上万的绝对是各大夜场争抢的优质客户)。
后来的发展和我最初设想的相近,最新披露的案情显示受害人杨某是一家广告公司的行政秘书,在酒吧做兼职的驻场。之前大家争执的受害者是公司白领还是陪酒女,其实都对。
我有一个很好的朋友,很多年前20来岁初到上海的时候,常常身无分文。可他又是一个很有担当的人,所以周围一直有一些同龄人跟他混,被迫之下介绍里身边的一些女孩子去夜店做PR,其中一个非常漂亮,也是他第一次偷偷有好感的女孩子,没几天他就离开了那个行业,那个女孩子大概在夜总会里和经理留了电话(不然她只可能去当服务员或者进工厂),之后一直流连于各个夜店之间,和我那个朋友也逐渐失去了联系,再后来听说也有和杨某类似的遭遇。至今他仍对此不能释怀,每每遇到这个行业的人都要破口大骂。
把这段话原封不动送还给他(她)自己最合适。德行!
有没有人反对或者对立面有多少,跟我有五毛钱的关系么?别人要死还是要活,跟我又有五毛钱的关系么?
与一周前的内幕、前几日的经过相映成趣。看来,原告、被告都把战场转移到媒体上来了,而不是埋头于法律。
更一个看点是:披露经过的不是一般的小报,而是法制界的王版报纸:法制晚报。
看过梦鸽版经过,大体描述不错,就是有些主观上的描述和判断,对其说服力有些影响。比如,一再用“装醉”来描述原告的状态。
另外,梦鸽版情节,酒吧的几个经理实在太具有做销售的气质了,为了不超过2000元的小费,锲而不舍,被人轰下车好几次,一直追到人家地下车库了,真正发挥了“牛皮糖”精神。
并且,从梦鸽的行为来看,其实是推翻了海淀区公安局某分局的案件侦查成果,等于是要求重新侦查此案,且,梦鸽报案的对象是“北京市公安局”,级别一下子提升了太多,如果以后打官司,海淀区法院可能无权审理——令人想象啊!
为何半年之后,才向省一级公安局报案?这是个好问题!
李天一案俺不参与讨论,就八卦一下这个名字,诸位看看笑笑就算了。
天一,这个名字看着好简单,但实际上这是一个非常大的名字,不是一般人能承受得起的。
天一生水,本来是好事,但问题是李天一的父亲是李双江,这水就太多,泛滥成灾了。
李字可解为‘木下子’,洪水泛滥,儿子却只能站在树下,自然只能被淹死。
李字也可解为‘木门子’,即寒门之子,无权无势,需要他人救援才能出生天,但洪水泛滥,谁会施与援手?
替李天一改名的这个人,害了老李啊。
今天跟一个朋友谈起‘天一’这个名,朋友说:这些人取这个名字就是不知死。虽然看似迷信,但也可以一探此人及周围人的心思。以为可以无法无天,目空一切了。
女人取名最好是28至30划,男人的名字一般最好是32划,29画以上都不错。字以繁体为准。
另外也可以称骨,其实也是算命的一种,不是真的要你站在秤上去秤重。
据说王林的女儿叫王天一。
卡片小姐都不是这个价。我只是说这一点。如果出现不合理判决,又没有坚实的证据,我也学宋什么标,上街抗议举牌,说到做到,力字为证。我没有大的道理,没有大的理论,我只知道,小人物必须也有尊严,必须去找自己的尊严。
按目前的态势,只要“北京市公安局”立案,此案就打回原型,重新侦查,再根据侦查结果,确定案件性质,甚至有可能推翻之前的原告、被告的概念。谁是罪犯,谁是受害者就完全倒置。
并且,现在的被告方完全有资金实力和“不可抗力”不断拍写续集。
真是期待啊!绝对的悬疑!比网络上的悬疑要离奇一万倍!
都没被手炮?能没发话?能安心被轮奸指控?感情仙人跳是酒吧,陪酒女,还有李天一同伴共同进行。
中国的法律,法院看到检察院的诉讼状不合理,早应该打回从新侦查。
北京市公安局想干什么?难道黑李天一 还是政治斗争?分局都不管用了? 这得多大脑补啊。
怪不得 兰和大律师说其它家属不配合啊,各自为战啊, 最大可能是被李家全做通工作,翻案。
刑事案件,按我的经验,只要法院受理,只有法院能打回从审。
我估计李家的策略 1:影响判决,为得到非常轻判决做舆论。
2:为上诉二审做准备。
我刚又仔细想了下,梦鸽不可能有这样大的能量,她只能出出钱,请请兰和大律师清华大教授搞搞舆论水军,真的大报估计是李双江豁出去了。这次如果李家胜利,跟红顶白,李双江还有的混。如果李家失败,李双江也就别混了,退休养老,没人搭理了。
那区法院的审判还有最基本的依据吗?说明海淀某分局的侦查结果根本就是错的,还审个毛线。
不过,梦鸽出了这么多臭手,唯这一手,漂亮!釜底抽薪之计,高,实在是高。
无论是舆论还是法律,都玩的非常巧妙,膜拜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