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从一则处分通报再谈铁路职工违规乘车问题 -- 忘情
内容写得客观、真实、人性,值得一读。尤其写到对待列车上的检查时的应对方法很理性很到位。
忘情的问题是用了铁路内部约定俗成的说法,而这些说法如果不是铁路内部的人往往会误解。
乘车证分为两种,一种是生活乘车证,一种是公用乘车证。
公用乘车证一般用于工作需要的外出,比如出差、学习、公派疗养,就是“公家”派你出去有事的时候用的,一般这种乘车证要是距离远点的都会去签证,不然一路上时间太长确实也很累;
生活乘车证中通勤最多,通勤乘车证是专为上下班使用的,一般距离不长,往往就是几站路,且上下班频繁,也都赶时间,往往不去票房排队签票,我们这里叫“赶通勤”,和赶车一个意思。“通勤职工”就是有通勤乘车证的职工,他们并不存在“无票乘车”的问题。
关于家属免票,现在基本上没有了。
关于家属票来源于二七大罢工的说法,同求证实或证伪。
我这里有一些资料如下:
1、对解放前的乘车证制度,说法是“解放前旧铁路也曾部分采用过”。
2、“乘车证在使用上变动反复较多的是职工和家属的探亲用乘车证。1949年解放初期,每个铁路职工每年可请发12张私用免票,限职工本人或职工供养的直系亲属使用,一张免票最多可以开12人。1956年初由于社会反映较大,改为每个职工每年可请发2张,1960年12月铁路乘车证制度再次遭到各方面舆论的冲击,公私用免票一律停发。职工出差买票报销,职工和家属因私事探亲时,经单位批准,可以现金购票,凭票报销,每年两次。”
“由于当时铁路新线发展较快,铁路职工成建制调动支援新线,特别是偏远铁路职工许多是由内地调动或招收的,停止实行免票制度给铁路职工队伍和家属的稳定造成一定影响,加之现金购票报销制度存在许多弊病,1962年11月28日经国务院批准,从1963年起恢复铁路职工乘车免票制度,即铁路正式职工因公乘坐火车,使用‘公用免票’,因私乘坐火车,每人每年发给‘私用免票’两张。铁道部根据这一批示,修订了铁路职工乘车办法,将私用免票改为‘私用记账客票’,乘车时登记票价,职工不付费也不报销,请探亲假乘车的免票也包括在这两张之内。”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免票管理十分混乱,铁道部根据中央指示,与1968年3月12日决定取消职工私事旅行免票,如享受探亲假时可使用公用乘车证。”
“1981年……”就不说了,和现行制度差不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