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房产反腐:天时、地利、人和全都具备,只欠东风 -- 陈经
广义缠论的坑还填么?
房产反腐这个东西,属于技术操作范畴,不是政委的长项,所以我是不看好的。
反腐和阉割基本上是一件事。全民不腐败=全民太监。
党政纪处分海了去了,过两年再予提拔重用的也是稀松平常,这例子就不费神列举了。
认为小官是小老虎,可以通过反F搞掉一批,留着大老虎不动就不会影响大局。这真是技术派+体制派的神观点啊。
就按10万之数来算,你动的可是人家利用权力积累起来希望传子传孙的家产啊,而这样的动家产对大老虎放纵并专动小老虎的做法,这不是典型的黑社会做派吗?还有半点共产党的基本原则在里头?这可不是太祖时代,大家处在一个信仰氛围内,贪腐的确是少数且被看作见不得人的事,被捉着的也就认罪服法,那时候他们是过街的老鼠。这些老鼠举目难找自己的同伙,也举不出比自己更大的老鼠,所以认罪服法是真认罪服法,绝不会象现在小老虎动辄叫冤:***比我贪多少倍,你们为什么不抓他?
没有信仰支撑的反腐,至少要有一个相对公平的反腐措施,那才叫服众,否则与不得众望的黑社会老大滥杀小弟立威的做派有何区别?
“一个下台干部抵得上十个反革命”,你真以为这些小官小吏都是傻子啊,对下不对上的反腐你以为百姓都是睁眼瞎啊?你上梁不正下梁依旧是歪的,这次你搞掉10万,再上来10万用不了多久就跟着上梁歪起来了,你再搞掉这10万?那好,你就慢慢培养这样的小老虎吧,总有一天,这些小老虎会将上梁下正的现实与群众的诉求结合起来,咬上你一口。
不公平的反腐原则造就的将是越来越多的体制敌对者,而不是认罪服法的过街老鼠。不过时下,也只有这么糊弄了。
如果朝廷真的还要在中国干下去的话。但这个反腐只是一个大工程的序幕,主要内容还远远在后面,总体难度相当于改朝换代。
然而过去的历史告诉我们,说一套做一套,或者说到做不到,或者吹得天花乱坠,干得一塌糊涂,是经常发生的,6个月后再看。谨慎乐观中。
人家学校都以安全为由取消中长跑了,你还怂恿GCD跑马拉松。
平时不运动,小心一动把命送。
不过,从“指点江山,激扬文字”的角度看,雄文一篇。
现在是:局里都是局长说话,市委里连市长的话都不一定好使
昨天上海的新闻说了,上海4个月实施阶梯电价以来,超过第一档的为7%左右,超过第二档的为3%左右。一般而言,住房超过100平方的,应该超过第一档,住房超过150平方的,应该超过第二档,可见上海的房屋入住率是如何了。
而且更奇妙的是,这篇新闻视频有的,文字稿网络上找不到的。
根据上海市居民阶梯电价《实施方案》,阶梯电价按照年度电量为单位实施(详见右表)。
对此,《实施细则》称,实施阶梯电价后,当前按月抄表并结算电费的方式不变,当累计电量达到年度阶梯电量分档基数临界点后,即开始实行阶梯加价。
具体到今年剩下的7-12月,阶梯电量分档基数按照6个月计算,即第一档户均0-1560度(含)、第二档为户均1560-2400度(含)、第三档为超过2400度的部分,但实际抄见用电量为8-12月共计5个月。
从2013年起,阶梯电量分档基数按照12个月计算,抄见用电量也为1-12月共计12个月。
打击腐败的广度
以谋权篡逆来计算深度(高度)
主犯死刑或者无期,即谋权篡逆凌迟处死
余下的有利益关联的要追查的范围为十族:十族内凡是有关联的全部法办,无关联的无罪
十族就是传统的亲戚+第十族(朋友、同学、学生,同事。。非血缘关系之外的全部社会关系网都要查到)=一扫而空~~O(∩_∩)O~~
对腐败分子的替换只能逐步进行,以保证社会的稳定运转
其实更重要的是如果能够让腐败分子纠正错误,改邪归正是最好的
人都有犯错的时候,应该给他们以机会纠正自己的错误,因此除了民愤极大的,影响极坏的必须执行死刑的其他的可以采用有期徒刑
对死刑的慎用是为了防止冤案的发生,死刑如出鞘的利剑,利剑没有思维只是杀人工具,不能因为说以前屈死的多了去了就对死刑不谨慎
nova2000更加趋向于延长有期徒刑的年限和服刑的环境,比如100年有期徒刑,比如在月球基地上建造监狱,nova2000认为荒凉的月球监狱比死刑更加可怕
自以为是,夜郎自大。没有给出任何数据/证据/认证,一副半仙的样子。 拜托,谈论组织内地事情,ID神仙驴/ID史老柒还有资格,你就一个打酱油的。
没事情多读读党史/中国近现代史,也比你在这里忽悠有意义的多
“房叔”叫蔡彬,是“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番禺分局政委”。他是个小官,但是有21套房。
他向组织申报个人房产,没说实话。所以,自己报是一个过场,瞎填没人查,也就放过去了。
然后“网友爆料”,说他有21套房。是“其及家庭成员名下”,家庭成员也统计进去了。这个料出来,人也就被组织上查办了。
从这个事件中,我们整理一下逻辑链条:
1. 小官通过不正当途径,本人及家人占有大批房产。这是违法事实。
2. 这个事实,被公开了。现代媒体通过传播,将事情炒大。
3. 党组织作出处理。
直接的逻辑本应该是1导致3。以前没有发生,不是组织上查不出来,是不想处理。这是旧式官场逻辑,贪腐官员之所以能搞这么多房,就是知道不会出事。组织上并不会专门去查这个东西,除非说因为官场斗争出事了,附带查一下。
但现在出现了新情况:房产资料被公布,被传播。于是组织上于情于理都必须处理了,不查实在说不过去。这也是官场规则,你可以贪,但事情不能败露。其实世界上都是这样,西方国家犯法的多了,证据是最关键的。美国也有很多腐败行为没查出来。
这个逻辑很简单,不是复杂的官场斗争,也不用特别大的运动,也不是中国特有的现象。就只要把第2条做好就行了,并不需要在现有的政治框架上做多大的改动,不是折腾。在香港,这一点做得还是不错的,媒体监督很厉害,对腐败行为是0容忍。中国比印度好,媒体上传了,人就会被组织处理,印度被起诉了照样混。
这第2条,信息公开传播,正是信息时代的特征。这是时代潮流,迟早的事。也不是亡党亡国,腐败官员多,这点破事谁不知道?因为中国把房产信息全国联网了,就亡国了?
如果你是有20套房产的小贪官,会怎么想?因为共产党全是坏人,所以不敢公布房产信息,组织上允许你瞎填,所以你很安全?
最近是听到小道消息,官员在卖房入股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