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讨论】王局长终于被提起公诉了…… -- hycpla
也不一定就是怪罪王的“检举”。很有可能是对王这种两面三刀的愤怒。
看来可能是28号三少找谷氏问过了,谷氏大骂王局阴险,29号三少就出手了。至少1月28号以后三少是知道谷氏投毒的事情,知情不报这条跑不了了。
没有检测出中毒,鉴于老外有心脏病,因此才有猝死结论。
这个世界上毒物多了,是不是都要一一验过啊。还要告诉英国人,我们可都检查过了啊,什么毒物也没有啊。而且显然在火化前,英方外交人员是见过尸体的,大概体表也没什么中毒的痕迹,所以英方才能接受中方饮酒致死的结论。
我就一直没看出来是王又是鼓励波谷杀人,录音,跟不厚谈判到闯馆,就怎么救的了他自己了。
都说王是被逼的,是险招,是为了自保,不拉布拉的。
现在馆也闯了。王的下场,其家人的下场,跟王不闯馆的下场有不同么?说不定,现在的结局更惨。两方都不能饶了他啊。
饶了王,岂不是随便个马仔都能出来要挟老大,不行就闯馆,检举揭发后台。
这样的话,老大们以后还怎么混啊。
关于1,我认为重大立功表现不是指谷案,这句话是在王在谷案的表现之后说的,王对谷案的作用前一句话已经说明白了,那就是:“反映。。。问题,并提供。。证据材料,积极协助复查”,后面一句话的重大立功表现是指“揭发了他人重大违法犯罪线索”,这很明显和前一句话不一样嘛。所以,我觉得重大立功表现不是指谷案,最起码,不是指谷杀人案,可能是指别人,也可能是指谷别的案子;
关于3,窃听问题很明显指出王未经许可,或者伪造许可,总之是王个人行为,那么就可以否定薄牵扯进来。当然有一个可能就是王伪造是经过薄的授意,但如果这样子,按照这次王案审理的措辞来说,但凡含沙射影薄就肯定不会放过,那么没有理由不提到。所以,我觉得这个和薄无关。
而具体到对谁进行监听,我倒是有不同看法,因为起诉明确提到“侵犯公民的权益”-----海伍德不是中国公民,如果是针对他,那么讲不通。所以这点我不太认同你的判断。
关于4,贪腐问题,有没有,有多严重,目前来看谁也不知道,如果要扣屎帽子的话,我想最终可能和徐明案子要牵扯一块。
目前来看,综合各方的信息,尤其这次王案一改谷案的调子,直接牵扯到薄,我觉得各方妥协已经达成,斯巴达长老院既定,薄作为棋子命运尘埃落定,坏肯定必然的,但有多坏,党籍处分还是刑事起诉,天知道。
不过到目前为止,你看到在当今动辄几千万几亿贪腐案件中突然出来个副部级高官才贪300万的房产,政治局委员才仅仅干涉司法,你就不得不感叹,即便是比烂,这两位也不是烂的,歪瓜裂枣太多,这两位还算周正的,至少目前来说。
所以,总起来看,我分析了半天,我的结论也是:我不知道薄的下场会如何。
原因不是围观群众脑子不够使,而是我们英明的中央自己就一再自我打脸:孤立事件---〉路线问题---〉文革余孽---〉刑事案件---〉违反纪律---〉女人,暗杀,金钱,毒药,房产,打耳光。
刑事案件最终搞成了琼瑶狗血剧,怨得了P民一个头两个大?
折腾来折腾去,正规的消息被修正成了谣言,造谣的纪元大却被最终证实成了党报喉舌无比正确,到底信谁?
看来还是信春哥,看露露,得永生。
我们暂时把领事馆事件后一系列令人惊诧的现象放在一边。虽然它们本身是极其重要的,但是与薄谷开来和王立军两案并无表面化的直接联系。并且为了讨论剧本,必须认定两案的基本事实在领事馆事件之后未被篡改。
按照即将落幕的剧本,两案分别审理但是在事实的发展逻辑上密不可分。剧本里所有出场角色的行为目前在表面上体现了基本的逻辑自洽。当前剧本的问题出在那个不能被忽视的非出场角色:海伍德。他对薄谷开来之子的威胁是两案的最重要起因,即使不是唯一起因。注意这个起因可以导出薄谷开来行为的逻辑性,却并不当然地导出合法性。这是起诉她并定罪的基础。他与薄谷开来是本剧里尖锐对立的两个角色。做为最终受害人,其行为却完全不合逻辑,在双方长期、密切交往的前提下,他没有表现出做为知己知彼的对立面所应有的警惕性,罔顾对方拥有的压倒性主场优势,任由对方挑选决斗或谈判的时间地点。简单地说,海伍德这个角色似乎是自由自主地选择了失败。
做为剧本,这大概是允许的。但是剧本不是生活。
所以我们或许可以对真实的生活做一个推测。海伍德警告薄谷开来的“威胁”是真实的,但是他本人并不是这个威胁的来源,甚至不一定是“信使”。他的行为更多地体现出做为薄谷开来的朋友或者搭档在察觉意外险情时的合理善意。就是说,这个剧本里还有更多更重要的非出场角色和未出场角色。
(多少有点《等待戈多》的感觉)
从语法上来看,这段文字读上去确实不像是指检举谷的。
所以,我开始认为这是指薄的。但是这种理解不符合法制原则,上面不应该犯这样重大的错误。后来发现王的律师也同样指出了重大立功,用语也一样。就推断不会是薄了,因为即便王检举了薄,王和他的律师也是不可能知道中央如何认定这些线索的。
既符合语法逻辑,又符合法治原则的,可以是最近被逮捕的唐付局长的案子,据说受贿千万级别的。但从一些律师的意见看,他们认为是指谷。
另外,关于窃听,“未经批准,伪造批准”本身不能免除涉薄嫌疑。假定王听从薄的安排窃听政治局成员,仍然是未经批准的,因为薄本身没有这个职权决定窃听如此高层。我排除薄涉嫌窃听的理由,还是依据律师的辩护意见,“王的滥用职权罪不属于情节严重”。
不过好在下个月斯巴达前就有信了。
她是不是说过王立军这个人“极为阴险”来着?
“野心家”“阴谋家”是基于政治逻辑的结论。政治逻辑容易在比较好理解和执行,难在一定要公开。迄今为止我们尚未看到公开的政治逻辑可以导致这样的结论。
个人猜测,还有一种可能,可以解释王在美术馆的话。——重庆公安可能对海伍德呕吐物也进行了检验,而呕吐物中含氰化物被检出了。
但目前没有信息验证这一猜测。民版庭审未提及呕吐物,官版呕吐物中的氰化物,是由公安部检出的。
对象是某个(或某些)打击对象,不是什么大人物?
前一句说他可以被从轻处罚,后一句再解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八条之规定”而可以从轻处罚,这样的话,两句话就指同一件事,说来说去就只有谷那个案子而已。
当然这样从语法上说有重复之嫌,所以只是一种可能的理解吧,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