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讨论】王局长终于被提起公诉了…… -- hycpla
还有瓜瓜有什么把柄?
那时候人民知道消息,只有靠人民日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
现在,你瞧,你不都在这儿调侃了么?
再全面准备一堆证据,惟恐将来定不了案,动机是保护自己还是蓄意要挟,真是难说。谁用这种人,真的是瞎了眼。
这个……
这里的热爱应该怎么定义呢?
是热爱“公安局长”的宝座,还是热爱“维护法律尊严”的事业呢?
如果是前者,没什么好说的。
如果是后者,以公开信息来看,合谋杀人,应该不是个法律工作者所该做的事吧?是被迫吗?我看不见得,一条人命被“化作青烟,驾鹤西去”,啧啧,多么富有诗意啊。
为当地普通人创造相对安全的生存环境,这显然是一种热爱工作的表现。
至于热爱公安局长的宝座,既然在公安局长的宝座上了,还要得罪四方的去扫黑,把警察赶到现场去,赶到街道去,我看他还是热爱公安局长这个宝座的。认真干事,希望得到肯定。只不过肯定他的人似乎不能使他保住公安局长的宝座。
维护法律的尊严,我一直不太懂什么叫维护法律的尊严,但王局长至少曾经维护了不少普通人的尊严。
得罪四方是说不上的。
于总,徐总他不就没得罪吗?
薄夫人要杀人,他不也没得罪吗?杀人前以贩毒对受害人实施监控的是他,杀人后帮忙处理尸体,掩盖证据,也是他。事发之后,跑到美领馆申请政治避难的,还是他。
也许不用懂什么是维护法律尊严,但王的这些做为肯定不是维护法律尊严。
做为一任公安局长,首要职责就是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他合格吗?好像不大合格。
现行体系,很好,这是一个推卸责任的最佳借口。
当然,无论如何,扫黑是他的功劳,这一点不能否认。打黑英雄是老百姓给他的荣誉。但是这不意味着可以随意漠视践踏他人的生命。
是不是梦中都觉得美国无所不能,主宰着世界的一切。
我认可温家宝善行小惠罔顾大义,或者说他是三十年改开新兴资本势力的党内代表。但说他向美国报告其他政治局常委的政治态度,不就是说他投降美国,受美国控制嘛,太过了。连习近平也受美国要挟,让你再整下去整个政治局都成美国人的傀儡了!
谷王案中一个非常重大的疑点,是海伍德心血检验的两次不同结论。
在民间版谷案庭审纪实中,有这样一个情节:重庆公安检验的海伍德心血结果为阴性,未发现中毒。最终被发现有氰化物是经公安部的重新检验,此时距心血提取已经过了4个多月,且被非法保管。
此民间版本的这个情节是否可靠呢?应该是可靠的,除了该版本的总体真实性已经被各方验证外,外媒报道李昌钰的相关说法验证了重庆警方没有检出毒物。李昌钰说,在2月1日,重庆公安局的李阳警官受王立军委托给其打电话,希望李帮助检验一份饮酒过量死亡案的死者心血,以发现其真实死因。但没等到对方送来检材,王就被撤职了。
与庭审纪实印证,这证明了重庆警方当时确实未能从海伍德心血中检验出毒物,也证明了重庆公安的检验结果并非出于伪证需要。王为什么要二次检验,而且让美国人帮助检验呢?从王案庭审中,这个谜底已经揭开了,就是他和谷反目了,所以想钉死谷杀人,可惜心血检验是阴性,所以试图借助高水平实验室查清楚谷用的毒物。
到此,我们清楚的是,在王夜奔到美领馆的时候,心血检验的结果都是阴性。然而,非常奇怪的事情出现了。在华尔街日报最新披露的王在美术馆的细节中,据当时美方接待人员说,王告诉他们,谷投毒杀人了,
这就奇怪了,明明重庆公安未能检出毒物,为何王肯定的说其中有氰化物呢?就算知道是氰化物了,又怎么知道还有不知道的毒物呢?
做一个完全不负责任的推理吧。谷确实去完成了杀海伍德的所有动作,用的毒物是什么“三步倒”,但每个卖老鼠药的配方并不同,谷用的这个“三步倒”究竟是什么成分谁也不知道。当然了,还可以更不负责的假想,这个卖老鼠药的卖的也许是假药,根本无毒。
总之,重庆公安在这个老鼠药面前碰壁了:海伍德心血检验是阴性,这让王非常懊恼。于是,他想办法让心血含有了氰化物。但是,他同时又知道谷实际用的毒物并无此成分,应该是有些其他毒物成分。于是,他很肯定跟美方人员说,是氰化物和其他不知道的毒物!
最后,在公安部,最初检验阴性的心血果然被重新检验出了氰化物,恰好是致人死命的最低含量要求。
顺便说一下,能够推翻海伍德饮酒过量结论、指证谷杀人的证据,是心血检验结果和王谷对话的秘密录音。既然重庆公安心血检验未检出毒物,王局长1月28日又怎么向薄汇报谷的杀人嫌疑呢?难道王把他和薄夫人对话的秘密录音放给薄听了?有趣的事情。
根据王立军庭审纪实,有如下细节:
这里的监控录像,王手上应该是有副本的。
王隔天被打耳光嘛,我下面就是猜测了,大概是薄回家问了他老婆的吧……
接下来倒有个耐人寻味的追问,假设薄此前不知情,这时知道了实情,他该怎么做呢?
如果按照通告来看,谷开来为了保儿子命才杀了一个企图杀他儿子的外国人,按照通告看,如果谷开来不杀海伍德,海伍德就要杀薄瓜瓜,这你死我活的事情,总要有一个人会死。
派出所长也比他强
是醉酒引发心脏病而死,也就是谷开来想杀死其实没杀死,不知道这样的话在法律上该怎么判。
总之这个案子,我现在就觉得谷开来愚蠢得可怕,她首先是受到海伍德的摆布,然后受王立军的摆布,最后把自己和自己一家都推向了无可挽回的深渊。
我们不是在说王立军吗?
难道警察是这样的——如果他人的生命受到威胁,那么就要把发出威胁者干掉?
既然以一个热爱事业的公安人员标准来要求王立军,那么这是他应该做出的选择吗?
从公开的信息来看,这起杀人案可以说是王立军和谷开来共同策划的。
但是,就行动能力而言,王立军明显强于谷开来。最后却是由谷开来下手,这实在有些令人费解。
谷出入宾馆录像的价值只在他杀前提下才有证据意义。发现“他杀”也是海伍德案被中央重新启动的根本理由。
海伍德是谷的朋友,谷去看他,本身没什么特别。所以,王用什么证据向薄说明他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