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西河

主题:苍狼与白鹿4中的历史 -- 五藤高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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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威尼斯的最大短板就是它不像英国是岛国

光靠海军是没法守住的,要用雇佣军扩张领土,占地越大耗费越多,随着大航海时代导致的商路转移,威尼斯就逐渐入不敷出了。何况威尼斯不仅和奥斯曼打,和法国打,还卷入了意大利半岛的混战,加速了它的下滑,只有商业没有工业打底的国家注定是会快速衰落的。

家园 给商人权力的后果是啥呢 -- 有补充

鬼子的田沼意次提高商人地位,结果天明大饥荒的时候这些商人囤积粮食不救灾,饿死无数。

作者 对本帖的 补充(1)
家园 农耕时代商人的短视和逐利本性决定了他们不能成为国家领导层 -- 补充帖

否则他们只会利用国家权力为自己牟取好处,这点王莽深有体会。

见前补充 4671146
家园 更新:英国

因为突发情况,所以写作要暂停。先整重要的活儿。如果事情太多导致太监。那就太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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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格兰王国(Kingdom of England,拉丁语:Regnum Anglorum)自886年建政时起,到1707年联合法案(Acts of Union 1707)通过,改为大英帝国止,总共有十个王朝。整个成4游戏里涵盖的年代,英格兰都由金雀花王朝(House of Plantagenet)统治。金雀花王室来自于法国诺曼系贵族,领地横跨海峡,遍及英法。其中现在属于法国的部分,称之为英国大陆领地,或叫金雀花帝国(Empire Plantagenêt,也叫安茹帝国Angevin Empire,但是法国王室也出自安茹领地,所以法属地中海帝国有时候也叫安茹帝国。因此法系历史学者多用金雀花帝国来称呼)。这个家族因为其家祖安茹伯爵戈弗雷(Geoffrey Plantagenet, Count of Anjou)喜欢金雀花,日常出入常佩戴,故以此为名。

金雀花王朝是英国史上最重要的朝代之一,它的统治时期是英国中世纪封建制的形成期和高潮期,也是现代英格兰民族开始形成的时代。金雀花王朝的国王普遍都很有个性,要么强的没边,要么怂的一逼。要说唯一有什么共同点就是都不太会治政,出过霸王,出过杀星,出过小丑,出过昏君,但就是没有出过任何仁君,甚至连传统意义上的有政治才能的王者都没几个。不但个个对国费都是取之尽锱铢,用之似泥沙。而且在团结他人,保持制衡这方面也表现平平。这造就了日后英国人的民族性。金雀花王朝的国王们由于太有个性,只要是自己喜欢的事务,都很擅长,而且能干的很好。而作为一个地跨英吉利海峡的国家,应承认的是,英国与以法国为代表的大陆国家之间的互动,以教廷为代表的极毒教世界的互动,甚至和更远的文明圈之间的互动,是金雀花王朝的重要的日常国政。金雀花王朝的国王们在这个方面有很多精彩表现,他们的成功,极大地提升了英格兰民族的民族自信。金雀花王朝时期英国大力引进其他地区的文明成果,推动了英格兰在经济、社会和文化上的进步。现代英语就是在这个时期的古英语加上引进的词汇,进而演变出来的。这都为日后英格兰民族的形成夯实了基础。但要是自己不喜欢的事务,就不擅长。因为不擅长,就往往当甩手掌柜或者干脆胡搞。金雀花王室没有出过仁君,所以君王的治政,大多率性而为,日常都是铺张浪费变着法敛财。政事是复杂的,仁政绝对不是政事的全部。但对于仁政,甚至是一些比较可行和现实的,但却与国王个性相违背的政策的需求,由于国王的不擅长和不愿意干,让英国本土的贵族有了一个团结起来的理由。英国本土系贵族通过对现实性政策的需求而团结,然后借助弱势国王造成的王权不振的有利形势而行动,最终促使了限制王权的英国国会和君宪制度的雏形诞生。英国君宪制度的形成是一个复杂的过程,现代英国外宣中鼓吹的对于君权甚至是国权的限制,其实是倒因为果,它本质上更像是对外排外,对内反动的一个有机结合体。对于君权的限制并不是定了条文,要求遵守,不遵就反那么简单。它是一整套政策,法条甚至是文化传统。因为国土横跨两国,所以君可以用外国人,因此限制君权就必须排外。因为君受外部势力的操控,那么限制君权就要反对外部势力。因为老百姓打着君的旗号反抗贵族的压迫,要反贪官不反皇帝,限制君权就要严厉镇压老百姓。这套方法继续发展到后来,就成了因为君在国外有土,不得不为他国、他地的君,而为君需有义。那么为了限制君权,他国土地就应该抛弃。因为君负有外国势力赋予的某种义务,那么为了限制君权,外部势力用以给予义务的理论体系就应该打倒在地,踏上一万只脚。英国的君就只是英国的君,不应该对任何别的地方和别的人负任何责任。对于英国贵族来说,君用了外国人,受了外部势力操控,那就是暴君,所以不排外那就不是限制君权。限制君权和极度排外,实际上是一个一体两面的过程。英国的排外思想和搅屎棍外交传统就是从这个过程中形成的。这不但最终导致了英格兰丧失大陆领地,变为纯粹的三岛国家,更为英国后来的宗教改革,改奉新教提供了思想基础。而对于现实性政策的追求和推崇,更直接造就了现实主义的英国人,推动了独立的英格兰民族的形成。

通宝推:桥上,
家园 剧本四:出现在西域的狼 1

爱德华三世:英格兰王国金雀花王朝第七代目爱德华三世(Edward III),因为他生在温莎,所以历史书上多叫他温莎的爱德华(Edward of Windsor)

英国中世纪著名的武士国王,父亲是英国史上排的上号的,实打实的昏君爱德华二世(Edward II of England)。母亲则是英国历史上的一代猛女,著名的“来自法国的母狼”(She-Wolf of France)伊莎贝拉(Isabella of France)。爱德华二世是英国青史留名的荒唐人,因为其父爱德华一世为人脾气善变,教子严酷,宫廷内又阳盛阴衰,武风盎然。结果播种龙种收了个跳蚤。爱德华二世没有继承他父亲能打的能力,却因为长年和男性打交道,倒养出了龙阳之好,而且还是个小受。他在继位后凭借父亲的遗泽镇场子,待国势稳定后就开始到处找情人,然后居然靠情人在床笫间的表现恩赏封爵,这种床帏治政立时就在英格兰惹怒了一大批人。然后以堂兄兰开斯特伯爵托马斯为首的阴谋集团又开始发挥金雀花王朝煮豆燃萁的传统,跟爱德华二世就干上了。而他老婆伊莎贝拉公主,是法国著名的“铁王”腓力四世的小女儿。她继承了她爹精明强悍的个性,是个在法国时就被人称颂为“如非女儿身,王位不二人”的女强人。这样的狠角色居然要当同妻,那是绝对不能忍,于是她迅速和阴谋集团勾搭,开始和爱德华二世反复过招,最终在和英国著名的大奸臣马奇伯爵莫蒂默(Roger Mortimer, 1st Earl of March)勾搭成奸后,借得法军相助,顺利推翻了爱德华二世的统治,并残酷的将其杀死(烙铁通肠),进而垂帘听政。由于杀夫手段过于凶残,加上她偏爱姘头,任其胡搞,而姘夫莫蒂默只是个夺权有术,治国无方的政客,其实就是个嫪毐式的人物。因此英国并未走出政治混乱,国家纲纪废弛,秩序瘫痪,所以英国人把一顶“母狼”帽子戴在伊莎贝拉头上。爱德华三世就在这个背景下登上了历史舞台。由于爱德华二世在这段时间的政治斗争中曾一度占上风,迫使伊莎贝拉被迫臣服,退居乡下一心调教自己的儿子。她把一腔愤恨化作动力,下狠心操练爱德华三世。所以被母狼教出来的爱德华三世,个性跟自己的铁血老娘一个模样,心智坚强而又有手腕。他成年后想要亲政,然后就跟自己的娘和莫蒂默一起,成功演了一出蕲年宫之变。1330年,演嬴政的爱德华三世让自己的安昌君,三代目蒙太古伯爵威廉(William Montagu, 3rd Baron Montagu)调集了一队人马,突袭了演嫪毐的莫蒂默正在开会的会场,当时就将其逮住,随后也用酷刑处死。然后逼迫演赵姬的伊莎贝拉逊位回乡下。成功夺取了权力。

这位如秦皇嬴政一样上位的明君,掌权后也一样要“奋六世之余烈”。他崇拜自己的祖父和几位先祖,引用他们的成功经验。他认为自己的老爹跟所有金雀花王朝的先代国王一样,做的不行是因为吃了败仗。所以他一上任就准备开战。因此在宫廷内提倡武德,致力于恢复宫廷的骑士风尚,大搞骑兵枪战。他把当时流行的、两群人无规则无标准对攻的模拟战争,改成现代影视剧常见的两名骑士从赛道两侧对攻,赛道间用栅栏隔开这种骑兵枪战。这种玩法规则固定,可简单准确的比出高下,但对抗性更强,危险性更高。由于国王青睐,这种玩法很快流行起来,成为爱德华三世朝的主要娱乐项目,然后迅速演变成了英国式的武举,用以选拔有能的武士。在武举考试基础上,爱德华三世借鉴了伊比利亚半岛等地的先进经验,通过成4必出的“吊袜带”事件,创设了著名的嘉德骑士团(Order of the Garter)。嘉德就是吊袜带,这是当时女性衣饰的常用物,用来吊着女性的长袜不脱落。传说大概在1344年左右,爱德华三世有一次在宫中设宴宴请贵族,席间有位女伯爵(一般认为是索尔兹伯里女伯爵Countess of Salisbury)的吊袜带,在宴会上突然掉下来。由于当时的人是没有内裤的,所以虽然女性的长袜不会只用一个吊袜带,但对于女性来说,衣饰的吊袜带掉下来,其实就类似于现代的裤子掉了。爱德华三世看到人们嘲笑窘迫不已的女伯爵,就很有骑士风范的为其解围。他把吊袜带捡起来戴在自己腿上,并说到“Honi soit, qui mal y pense”(心怀邪念者当羞)。在场众人均为国王的表现喝彩,爱德华三世顺势灵机一动,宣布组建一个新骑士团,就以嘉德为号,来纪念这次精彩表现。嘉德骑士团初创成员有包括爱德华在内的25人,成员宣誓彼此平等,服从纪律,无论和平或战争永远是伙伴等等。

爱德华三世的做法非常高明,因为嘉德骑士,和他们的同行卡斯特拉瓦骑士团类似,是直隶于英王自己的骑士团。中世纪的欧洲是封建制的,领主和封臣之间的关系,除了传统和习惯的规范外,往往还有法条规范。这让领主和封臣做事往往要商量着来,封臣往往也可以合理合法的不服从领主。但是骑士团则不一样。只要遵守骑士道的,比较泛泛的道德要求,其内部规矩完全是大团长自己说了算。而骑士道几个少数比较明确的道德要求又比较有利于团长。比如下属有遵守大团长的命令和规矩的道义。比如一个贵族如加入骑士团,除了封臣义务外,又有了团员道义,这样至少明面上的背叛是不能搞的,搞了是不容于社会伦理,必然是“乱臣贼子天下共诛”。所以英王作为大团长,对于自己的骑士团能做到如臂指使。因此一般的封建贵族其实不太愿意参加这种骑士团受束缚,但这样反而给下层贵族和平民一个机会。能选拔进入骑士团的人,等于英国的天子门生,一定是最受英王信赖的人。其前途也必然远大。而这样先通过武举找出有能者,然后再把能者吸收进入骑士团,英王就能建立起一个忠于自己的高阶军官团,然后只要军官团通过战争逐步掌控军队,理论上就可以把英格兰的封建军队变为国军。英法百年战争前期的英军的主要指挥官如康多斯、让-格莱利和亨利-格罗斯蒙都是嘉德骑士。随着英格兰在百年战争中的屡战屡胜,英国的民族意识高涨,嘉德骑士亦因此声威大振,被公认为欧洲顶级的骑士团体。当代英国已经将嘉德骑士团改为嘉德骑士勋章。这是英格兰地位最高的勋章,在英国也只有极少数人能获得。被称作是英国最顶级贵族圈子的门票。

通过创设提拔军官团,爱德华三世对军队的掌控力日渐增加,他为了能“振长策而御宇内”。他锐意进取,改革军政。爱德华三世先通过提拔下层贵族和边镇贵族成为骑士和嘉德骑士,进而国有化他们的扈从,将一批能征善战,且根基较浅的扈从吸收入军队里。这加速了英格兰军队的国军化。随后他改进军队成分,提升弓箭手的地位,日后威震天下的英格兰长弓兵,就是这个时期获得大发展的。同时爱德华三世还征募马弓手,让马弓手成为英军的新成分,为接下来的征伐苏格兰奠定了胜利的基础。然后爱德华三世开始推广他爷爷首开的“众筹战争”模式。并在这个模式上进行了改进。他把原来靠贵族间协议的“众筹打仗”模式改为召开国会推行。结果获得多数支持,亦同意他进行改革。因为后来改革成果丰硕,所以这届国会在英格兰历史上史称“模范国会”。

在国会背书下,爱德华三世颁布法律,为平民习武腾出空间。他规定如果官司难判,需要神裁或者决斗才能有结论的话,可靠射箭决胜。同时要求各地区为保证“司法公平”,在周日平民闲暇时,要聚集习射。其他一切干扰平民习射的娱乐活动,例如早期的足球,都一体禁止。同时修改外贸法律,规定英格兰的外贸商每进口多少指定商品(葡萄酒),除关税外,还需缴纳若干数目的,以紫衫木为代表的高级木料为实物税。这种木料是英格兰长弓的必备材料。在爱德华三世的新法律下,英格兰举国之民疯狂习射,甚至丈母娘都以射术取婿。这让英格兰迅速达成了控弦之士数十万众的壮举。而“众筹战争”模式下,战争的目标就是发财,烧杀抢掠是军事行动的根本目的,这样的军队即便有着别的行动目的,但本质上已经和强盗团伙无异。这样的行动目的给了这些控弦之士们用自己的本事打出个好生活的指望。这一方面导致强盗本性成为英国国民性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另一方面,英格兰王国为了获得军事优势,制定法律,大力提升平民出身的长弓兵的地位。用关税和国家订货的办法把长弓兵从封建制下的平民杂兵改造为国家直属的军人。这种改革本质上是用军国主义代替封建主义。所以尽管它并不能结束封建主义,但是还是能极大的撼动封建制度。平民阶层凭借射术和军功,能够摆脱封建身份限制,甚至崛起为贵族参政议政。爱德华三世的年代,被公认为是大多由平民组成的英国下院的第一个“好年景”,为日后英国两院制的树立开了好头。而这些平民军人组成的军队,通过持有国家批准的军器,从国家领薪,遂渐渐演化为隶属于中央政府的国军,而不再是封建贵族的家丁。这都推动了英国封建制的没落。崛起的平民军人,促进了英国军事文化和军国主义文化的形成。推动英格兰军队一跃成为当时西欧最强的军队之一。

完成军国主义化的英格兰,和现代的军国主义国家一样武德爆棚。1332年,由于苏格兰内讧。部分苏格兰贵族当了带路党,请爱德华三世来帮忙助拳。爱德华三世见机会来了,就于1333年打着完成爷爷的遗愿的旗号,再次进军苏格兰。苏格兰问讯集结兵马来抵抗。但苏格兰长期弱于英格兰,其独立战争的获胜是含有一定运气成分的。而独立的胜利并没有推动成功的改革。这把碰上如纳粹一样的英格兰新军,其命运并不会比二战时那些面对德军的欧洲小国有多大差别,完全是被一边倒的吊打。凭借着马弓手的出色表现,爱德华三世顺利取得哈利敦山战役(Battle of Halidon Hill)胜利,苏格兰王国再次被英国控制,但此时苏格兰的抵抗依然继续,所以爱德华三世还是没办法吞并苏格兰。纳粹式的军国主义路线展现了它的第一个弱点——残暴不仁是它的本质,而且其残暴是无限的,但人心并不能接受无限的残暴不仁。英格兰征服了苏格兰,但吞不下它,只能别扭的压制它和威慑它。这让苏格兰一直成为困扰英格兰的问题。不过当时英格兰看起来还是一帆风顺。一雪前耻让爱德华三世的威望大增。他的嘉德骑士们也步入军界,逐渐掌握英军。征伐苏格兰让英格兰各界均获得了利益。对此十分满意的他们欲望开始膨胀,而爱德华三世见这个方案靠谱,更增加了推进王室权力的欲望。种种欲望结合起来,推动了爱德华三世希望继续进行战争,而对手和理由都是现成的——英格兰的宿敌法国收留了流亡的苏格兰国王戴维二世,还承诺给他撑腰反攻故土。

自从法国卡佩王室开始削藩,企图统一现代法国的土地后,拥有着大陆领地的英格兰王国,就天然是法国的敌人。两国的纷争始终贯穿着整个金雀花王朝。金雀花家族和卡佩家族都出自安茹伯爵领地,两家在继承权上早有争议。从封建关系来说,金雀花家族虽然贵为英王,但是在继承权序列上是法王的封臣。法王动辄拿领主封臣关系压英格兰一头,早就让英国人心中不爽了。加上两家在商贸领土等方面历来的纷争不断。这让历代金雀花国王无不跟法国对着干。要仿效先人的爱德华自然不能免俗,而此时他正好有个机会——法国卡佩王朝末代国王夏尔四世(Charles IV of France)死掉,王朝绝嗣,接下来继位的瓦卢瓦家族的腓力六世(Philip VI of France)只是旁系亲属。论血缘还不如爱德华这个外甥来得近。于是爱德华三世宣称他有法国王位继承权(此后历代英王都如此主张,直到19世纪)。这当然不能为法国贵族所容,而且法国传统的萨利克法也不支持母系传承。但是萨利克法没提支系的继承序列,所以爱德华三世就跟腓力六世争论。法国轻视爱德华三世的主张,在不鸟他的同时向比利时方向搞扩张。这个地区长期以来是亲英的,它也是英国羊毛业的主要出口地,爱德华三世断不容法国人砸自己的饭碗。1336年,为了报复腓力六世庇护苏格兰国王,爱德华三世也庇护了法国的逃犯,阿图瓦的罗贝尔。腓力六世要求交人,爱德华三世不给,于是腓力六世拿封臣不服领主的罪名宣布没收英国大陆领地,爱德华三世遂于1337年集结军队出征法国。日后名垂青史的英法百年战争就此打响。

战争伊始英军处于下风,中世纪的法国,那是绝对的欧洲一哥,昔日法属地中海帝国虽然已经解体,但余威尚在。而英格兰王国虽然出了很多战士王,但国家实力比起法国来说还是穷。所以法国起初连战连捷,甚至突袭英国,烧掉了朴茨茅斯港。然而法国作为一个封建传统强固,难以进行改革的国家,比起大搞军国主义的英国,在军事体制和社会体制上已经落后。很快英国就会用他改革出来的新军给法国人一场惊喜。问听港口被烧,爱德华三世大怒,下令集结一切可以用的舰船来进攻,搞“皇国兴废在此一战”。于是英军把商船改成战舰,向斯鲁伊斯港的法军舰队进攻,法军没读过《三国志》,而且由于之前拖欠热那亚的钱,导致大量的热那亚水手离职。为了保障不习水性的法国士兵的战斗力,法军学起来曹操,铁索连舟。英军抓住战机,以弓兵为先,火船为辅,成功玩了一次赤壁之战的剧情,取得百年战争三大海战之一的斯鲁伊斯海战(Battle of Sluys)的全胜。法国海军全军覆没,从此战场转入法国本土。而英国海军于斯崛起,并将在未来成为七海的霸主。

然而英军的胜利却暴露出来军国主义的第二个弱点——急功近利。这种军国主义一旦付诸实践,往往在胜利后必须马上见到利益,很多时候利益稍微迟一点都可能会出岔子。“众筹战争”的目的是抢劫,所以打仗就必须马上能抢到战利品。但如果打仗见不到战利品,战争的高昂费用将马上变为发动战争者的大麻烦。实际上爱德华三世赢下斯鲁伊斯海战后,马上就开始感觉战费不足。因为英国当时还没有意大利的四大海洋国家那样的商贸圈,没法把海战胜利和贸易利益挂钩。而凭借当时的技术条件又很难在对手的沉船上打捞足够的财物。所以这次海战虽然战略上意义非凡,但算账的话是赔钱了。接下来英军登陆后遭到法军的阻击,进展缓慢,导致战费高昂。刚把投资人钱花完的爱德华三世不得已开国会再次众筹。凭借海战胜利,爱德华三世这轮筹资成绩不错,但这次众筹也让英格兰下院权力获得扩大,从此英格兰国家筹资,需要两院通过才算合法,这为后世英国财政纪律的建立提供了助力。同时,打了胜仗反而犯愁,几乎成了不败而败,这预示着军国主义的不可持续性,并将在接下来的百年战争中成为英国人的阿克琉斯之踵。

1341年,爱德华三世因为顺利从国外借到一笔钱,于是决定压个大的,率军协助亲英派系进行布列吞继承战争(War of the Breton Succession)。布列塔尼公爵领地处英法间的要害位置,跟两国王室都有关系,由于布列塔尼公爵让三世(Jean III le Bon)死前在继承权问题上不负责任,当甩手掌柜。导致英法各有各自的理由支持亲自己的派系。一旦布列塔尼公爵领亲英,英军就可以得到最优质的港口来登陆法国,这样英军就可以源源不断的从本土带来援军。所以两家都对这个公爵领势在必得。但是这场战争英军打的很不顺,亲法派系在布列塔尼势力更大,法军的支援也比较得力,所以整场战斗打的十分拖拉,一直到克雷西战役之后才见分晓。由于战事漫长,爱德华三世这个大筹码压下去抽不出来,导致他又没钱了。被逼无奈的他直接使出赖账这个狠招——此时他拖欠佛罗伦萨的借款达130万佛洛林之巨,他拒绝还钱,直接让佛罗伦萨陷入经济危机,多家银行破产。由于银行业危机,导致成4这个剧本里另外两个人的出场——此时正有一个在找佛罗伦萨的银行办贷款的人,但正逢佛罗伦萨银行业危机,贷不出钱,不得已只好自己想办法,结果他出手不凡,一鸣惊人,这个人就是乔万尼-德-美第奇。同时有个破产者因为也欠别人的款,需要人帮手清账,不得已把自己儿子叫了回来,他的儿子,就叫乔万尼-薄伽丘。

不过此时不知道自己对意大利做出如此贡献的爱德华三世,并没因为赖了账就解决财政问题。他用赖账把自己的信用毁了之后,再想要军费就只能自己挖潜。而这时历代金雀花王室不会治政的恶果开始显现——由于治政无方,全靠抢掠解决问题,所以英格兰经济比起法国来说落后很多,缺乏有竞争力的产业。因此挖潜不易,同时因为征税权受到限制,爱德华三世只能在关税这个基本自己能说了算的税种上下功夫,当时英格兰最主要的贸易对象是英属大陆领地的加斯科尼,英格兰提供谷物和牲畜来交换加斯科尼的酒类。爱德华三世除了传统的羊毛业关税外,开始在这个方面上也开始课税,结果引发很大不满,但是爱德华三世一方面承诺扩大下院的权力,另一方面则乾纲独断的压制反对意见。同时爱德华三世又出了个狠招——反腐。1340年爱德华以切断军费来源,阻挠军事为借口,清洗了以坎特伯雷大主教斯特拉福为代表的一大批官员。他更换了全部税吏,撤了一半郡长的职务,并进行大规模罚款。通过这一番操作,他终于弄到一笔钱支付战费。但他为此也付出很大代价。为了压制反对意见,爱德华三世又打又拉,他封官许愿,并以自己战绩为理由说服了贵族阶层。所以虽然他谋夺教产让教廷对他很不满,但因为贵族还是站在国王这一边,教会也只能认罚。但爱德华三世的封官许愿增长了贵族们的气焰。爱德华三世是英格兰第一个大规模封公爵爵位的王。之前强势的贵族爵位最多也就是伯爵,大封公爵导致很多权势贵族升格为门阀。这样英格兰的政治斗争开始以门阀内讧形式表现出来。同时因为下院权力扩大,让平民新贵阶层能够参知国政。不满意税负和政治现实的他们急切的想要表达,而金雀花王朝煮豆燃豆萁的传统,则让有野心的王室成员能积极利用各种不满来搞事。爱德华三世朝也不能免俗。虽然爱德华三世自己的弟弟早死,但对于金雀花王室来说,除了兄弟互杀,还有共轭父子可以搞一搞。爱德华喜欢自己的长子黑太子,但是作为继承权序列的一部分,他的四儿子,后来英国著名的大门阀,金雀花王朝兰开斯特支系的创始者冈特的约翰(John of Gaunt)野心膨胀,开始冒头。冈特的约翰是个曹操式的野心家,是英国搞各种颜色革命,挑动群众斗群众这套玩法的祖宗。为人老谋深算,心思缜密,善于步步为营。他敏锐的观察到了英国的政治现实,为了在父亲死后夺位子,他一方面在上院拉帮结派,一方面在下院给激进派系站台。为了能怂恿人跳出来,自己躲后面渔利,他还跑到社会上找各种当时人认为的大V、狂生来造势。约翰的支持,导致昔日被打压的英国异端进化为罗拉德派,进而兴盛起来,并将在日后推动英国清教诸派系的诞生和英国宗教改革的兴起。同时在约翰的鼓动下,不满意的下院利用战费高昂国穷民困的现实,声音日增,导致一系列一直沿用到现代的英国国会议事规则的诞生。为日后英国两院制的完善做出了贡献。但这个时期无论是下院的崛起还是异端派系的冒头,本质都是日渐升格的党争。这拖累了晚年的爱德华三世。因为他和其他金雀花王室的国王一样不善治政,而他奉行的军国主义狭隘性日益凸显,最终让他付出了代价。

但眼下的爱德华三世凭借自己的战绩,还是能压制住自己的龟儿子和逐渐动物园化的下院。在拿到钱后,1345年,英军开始恢复行动,但爱德华三世此时依然畏惧法国人的力量,而且钱不够用的问题始终困扰着他。于是他这段时间主要在法国北部进行旨在抢掠为目的的军事行动,这些行动统称为骑行劫掠战(Chevauchée of Edward III)。骑行劫掠战贯穿了整场百年战争,而且绝大多数情况下很难被认为是有价值的军事行动,就是单纯的匪徒行径。这种完全违背古典骑士道的行为让法国陷入很大的被动。传统上的欧洲封建战争里,基本把小民当牲畜看待。所以虽然对小民的生死不闻不问,但同时大多也不把小民当做战争的对象。而且虽然牲畜的死活不重要,但是牲畜的四时还是重要的。毕竟草根咬坏了,虫子也会饿死。所以大多在进行战争时还知道错开农时,还知道让农民活下去,必要时对抢掠者要酷刑处死。但是骑行劫掠战是有组织的总体战,其烧杀抢掠搞三光的本质让法国农民们完全活不下去。这种战法让法国上下都遭到极大打击,因此法军必须消灭这些“英国巨寇”。法军的应对法是利用自己兵员更多的优势,采用包围战术来打击英军。于是接下来在英属大陆领地和法国传统领地之间的地区两军干了好几仗。这些战斗暴露了法军的根本弱点——这是一支未经任何改革的纯粹封建军队,士兵跟抓来的壮丁差别不大,有点战斗力的基干则是外国雇来的兵油子,然后由一群不称职,甚至是无能自大的老爷们领导。这样的军队虽然人数多,但是面对着一支虽然保留了大量封建成分,但已经经过一定改革的军队,结局跟抗战的国军磕侵华日军没有什么不同。所以剧情是完全一样——法军连吃败仗,只能靠人多撑场面吓唬人,到了1346年8月26日,这个场面也最终撑不下去了——三万法军在克雷西大败亏输。让英国顺利取得百年战争三大捷的第一捷克雷西战役的全胜。随后爱德华三世又组织国内兵马,在内维尔十字路口大败苏格兰军队。英格兰的战略局面瞬间改观。如此大胜极大的鼓励了英国人的士气,也使得爱德华三世的权威不再受到挑战。接下来爱德华三世一鼓作气围攻法国北部最重要的港口加莱港,最终成功将其拿下。连战连败的法国被迫求和。而意气风发的爱德华三世本来不打算同意,然而一个不可控因素迫使他也愿意暂停战争——黑死病袭击英国。由于疫情严重导致大量人口死亡,英国自己也打不下去了。于是乎爱德华三世不得已同意停战,回国对付瘟疫。

黑死病是百年战争的一个神转折。英格兰虽然是战胜国,但黑死病不认这个。战争的消耗已经让英格兰陷入了困境,而克雷西的胜利带来的形势改观给了英格兰一个脱离困境,休养生息的机会。但黑死病的到来让需要休息的英格兰休息的过了头,直接趴了。英国人没有趁机攒一波战争资源,反而损了不少。这让已经动物园化的下院在反对战争的立场上跳的更高。忙于对付下院动物园的爱德华三世一时只能依赖地方的力量来继续战争。但好在法国人更拉垮——法国人把克雷西的失败认定是一次技术上的失误,于是他们只是改了改战术,然后就依然用着那种纯之又纯的封建军队去对抗侵法英军,然后他们就又撞得头破血流——1356年9月19日,法军围攻普瓦捷的英军,以国王被俘的惨败收场。全盘总崩的法国只能被迫签署丧权辱国的《布勒丁尼和约》。英格兰夺回了全部昔日的大陆领地,并迫使法国认账。这是中世纪英格兰的高光时刻,爱德华三世凭借军事胜利带来的成果和权威,终于把英格兰带出了这一次黑死病的打击。与此同时英国人的威望和民族自信大为增长。英格兰军成为了欧洲公认的首屈一指的强兵,而英语、英国文化和英国人,也不再被认定为是土佬村气的代名词,而是顶尖强国的独有特色。英语民族开始崛起,并将在未来震撼世界。

但到了高光时刻,就意味着接下来要走下坡路了。步入晚年的爱德华三世开始被各种问题所困扰。首先是忙乱的战事和政治斗争让他的健康问题发作,爱德华三世晚年得了痛风病。最严重的时候要长期卧床。作为一位说一不二的有为君主,这对于他的打击,和对于英格兰的打击都是重大的。这让英格兰接下来长期无法策动新的攻势,只能通过不间断的消耗战来对抗法国。而急功近利的军国主义是不能忍受消耗战的。其次是黑死病的打击非常沉重,爱德华三世的老班底不少都死于黑死病肆虐,比如他的安国君威廉-蒙太古,还有最强的嘉德骑士之一亨利-格罗斯蒙都是死于黑死病。这极大地削弱了他对于国家的掌控能力,而新崛起的年轻贵族们虽然还是忠于王室,但他们心里是先忠于诸位王子,后忠于王。九子夺嫡的剧情就这么在英格兰上演了,爱德华三世晚年的施政因此受到拖累。他的儿子黑太子只能依靠加斯科尼本地的资源来取得普瓦捷的胜利,和这个因素不无关系。最后,军国主义的最后一个弱点显现出来——这是一种充满了种姓制度风格的思想,天然就把各种地区分为治安区和非治安区。它依靠从非治安区身上烧杀抢掠来安抚治安区。所以它虽然能占领新的土地,却很难巩固它。而急功近利的本性让它根本没耐性去经营治安区。所以一旦无法从非治安区上弄来资源,已有的治安区往往站不住,变为非治安区。普瓦捷之后的卡斯蒂利亚内战就暴露出来这一点。新法王夏尔五世在巩固政权后,启用新的能臣干吏。虽然法军还是那支由抓来的丁和摸鱼的兵组成的军队,但现在至少领导的脑子还是清醒的。法国一方面真抓实干的搞经济,另一方面开始用帮盟友站台的方法拉帮结派,准备先在别的战场上杀杀英国人的威风。出于急功近利的本性,英国开始下注进行卡斯蒂利亚内战,结果先胜后败,让法国赢得了卡斯蒂利亚这个盟友,结果马上英格兰的治安区就稳不住了,这导致英军得不停镇压领地内的叛乱,而法军则以正规军配合游击队作战的方法,不停造成英军的损失。1370年,法军在庞瓦兰重创英军,英军精锐损失惨重,而更大的问题是造成一个高达66000英镑的财政缺口,英国财政立时吃紧。1372年,法西联合舰队赢得拉罗舍勒海战的胜利,英格兰的治安区问讯后纷纷反叛。而英军的三大将也在这些战斗中逐一凋落。1380年,法军基本收复全部丧失的领土,英格兰除了加莱港还能保住外,基本丧失了全部的大陆领地。军国主义的弱点终于反噬。1376年,由于财政极度紧张,爱德华三世被迫召开“善政国会”,打算征税。眼见机会到了的约翰立即组织人倒反自己的爹,顺利利用这一届国会把自己在宫里的对手都清了一遍,成为政府的实际控制者。英国下院也借机会大大扩张了权力,眼见逆子跳梁,自己的辉煌正逐步崩塌的爱德华三世再也支持不住,患上了脓肿病,最后于1377年逝世。

爱德华三世朝是英国历史上最重要的一个时期,它的辉煌成绩奠定了英国民族的底色,英格兰中世纪封建制从此走向解体,它是一个承前启后的时代,从各个方面都直接推动了现代英格兰民族的形成。作为一位典型的金雀花君王,爱德华三世以当时的标准来说,应承认是一位非常称职的君主。但是他也有着金雀花王室会做的做得极好,不会做的做得极糟的特点,所以在他孙子那一代,金雀花王室正支断绝,而约克/兰开斯特两个旁系崛起,把英国再次带入内乱之中。而英属大陆领地也因为他的军国主义政策而彻底成为法国的一部分。不过对于英国本土主义者来说,自爱德华三世始的英国大陆领地逐步丧失,使英国和英伦三岛画上等号这件事也未必不好。而且在爱德华三世之后,英国虽然政治斗争不断,但基本上都是以宫廷政治形态表现,昔日动辄另立中央的做法基本消失。同时崛起的英国下院,为日后英国两院制开了个头。所以爱德华三世被公认是英国历史上的伟大君主,被称赞为“自亚瑟王之后,再也没见过的明君”。后来莎士比亚专门写了著名的历史剧《爱德华三世》,历代传扬不衰。

家园 剧本四:出现在西域的狼 2

爱德华黑太子:这位就是英王爱德华三世的长子,第一位正统的威尔士亲王,绰号“黑太子”的爱德华(Edward the Black Prince)。其实黑太子是后人给他的绰号,生前没人这么叫他的。当时的人一般管他叫伍德斯托克的爱德华(Edward of Woodstock)。他的绰号“黑太子”有褒贬两种解释。褒义是爱德华战斗中骑黑马,着黑色铠甲,十分拉风,所以叫黑太子。贬义是爱德华武人出身,军阀作风严重。只把老百姓看作是钱袋/兵源/牲畜,为了保障队伍的团结,经常纵兵劫掠,最后甚至搞过“签军”和屠杀,所以说他心黑。他因为死于父亲之前,所以没有世系称号。

百年战争前期的英国三大将之一。他爹爱德华三世因为打赢了对苏格兰的战争,一雪国耻,在英格兰威望很高,所以对于自己的后嗣事务上就比较自由。因此黑太子诞生后,他爹给他光速升官封地,7岁时就当了康沃尔公爵(Duke of Cornwall),这是英国历史上第一个公爵。13岁当上了第一位正式的威尔士亲王,从此威尔士亲王成为英国王太子的专属尊位(在黑太子之前的威尔士亲王位置既不是王太子专属,继承时也没有专门仪式,可以比作是国王随便赏赐给廷臣的小爵位。爱德华三世封黑太子时则专门立法,创设封授仪式,开创了威尔士亲王就是英国王太子的传统,所以黑太子是第一个正宗的威尔士亲王)。黑太子自小好武,以当骑士为己任。在威尔士锻炼成才。并认识了一批威尔士和英格兰的“边地贵族”,由于他爹搞“众筹战争”,让不少威尔士人希望能通过战争谋出身,而边地贵族们亦渴望武功搏出位进中央,所以纷纷投身当东宫廷臣,这导致他在威尔士有颇大影响力。英法开战后有大量的威尔士人作为他的亲兵而投身英军,一度占英军四分之一。而且其重要性几乎等同于剩下的四分之三——威震天下的英格兰长弓兵其实起源于威尔士,英军弓箭队的核心战力,就是这些威尔士的弓手。

黑太子在16岁时受封骑士,然后去法国迎来了自己的首阵——百年战争的第一场大战 克雷西会战(Crécy campaign)。在战斗中他负责指挥长弓兵队,法国重装骑兵连续组织15次冲锋,全被黑太子指挥的长弓手射退,最后英军大获全胜。英国在克雷西会战中弓箭手的表现,和瑞士在莫尔加藤战役中步兵的表现,标志着骑士已经无法靠装备和勇气压倒小民,中世纪的根基——古典骑兵战术从此走向衰亡,这导致平民出身的军人的崛起和欧洲骑士之花的凋谢。战斗结束清理战场时,英军发现了法国的盟友,波西米亚老国王扬一世的尸体。扬一世因为晚年因病失明,所以得了个绰号“盲王”,但他依然老骥伏枥,作战英勇,是当时知名的战士国王。黑太子被这位老黄忠的勇武和雄心感动,摘下其头盔上的羽毛戴在自己头盔上,并宣布把他的箴言“我必尽责”(Ich dien)作为自己的箴言传扬下来。现在英国皇太子徽饰依然使用着羽毛图案和这句箴言。随后黑太子作为英军高层指挥官,开始指挥在法英军攻城略地,先后打了加来围城战和温切西海战,黑太子在这些战斗中表现勇猛,经常自己亲身下场对砍,所以很得士心。但是在这些战斗中他也表现出了严重的军阀作风。虽然当时封建战争中纵兵劫掠以获取补给品是常态,但是在他爹的“众筹战争”模式下,纵兵劫掠已经成了战争的目的,而黑太子则更是拿着“斩草要除根”的态度对待法国普通老百姓,所以他指挥下的英军真正做到了兵过如梳。生活资料要统统夺走,生产资料要统统毁坏。加来围城战中为了打击守军士气,同时为了给自己的部下发福利,黑太子指挥部队对加莱城周围48公里左右的地域实行了全面的三光政策,最后加来士气崩溃,被迫投降,而英军从上到下也大发了一笔横财。加来的成功让黑太子相信这种残民以逞的手段才是军人应有的最好的方法。这为他接下来的种种酷烈手段开了个头,但同时,这种虐民溺焚的做法,大大激发了法国的民族精神。在以黑太子为代表的英军残虐之下,英国是英国,法国是法国。驱逐英寇,还我河山的思想在法国,成为了连最卑微的普通小民都予以认可的政治正确。从此地跨英法的金雀花王朝丧失了它的统治基础,同时也为法国能最后反败为胜,光复国土准备了思想根基。

克雷西战役后的黑太子在英国呆了一段时间,为父王镇压反叛,随后他被升为驻法英军的大帅而回到法国,作为英军总指挥在英国的大陆领地里和法军进行一系列遭遇战和打带跑的战斗。在这些战斗中他一如既往以三光政策对待对手的领民,因此荣获了“强盗”的称号。1356年,黑太子准备率领一只部队穿越法国,去支援诺曼底。法国认为这是歼灭这个“剧贼”的好时机,于是法王让二世集结了一支大军,去拦击黑太子的队伍,这就是百年战争著名的普瓦捷之战。此战中黑太子率1800名英军迎击法军8000余人。黑太子采用自己老友康多斯的建议,发挥地形优势,把英军部署到法国著名的“树篱带”地区里。这样法国的重骑兵就难以从侧翼包围,而正面突击的宽度也很窄,而英国的长弓兵则可以充分发挥弓箭优势,在黑太子的指挥下,英军以弓箭队猛射,连续射退法军的冲锋。由于法军骑兵突击不利,加上树篱带的阻隔作用,造成之后的步兵要克服重重困难才能杀上来,结果后退的法军骑兵和前进的法军步兵撞在一起,发生了严重的交通混乱,这时捕捉到战机的黑太子以事先安排好的小股伏兵突然从法军背后杀出,法国骑兵背面的装甲很弱,因而恐慌,遂大败而逃,法王让二世被俘虏。赢得百年战争英军三大捷的第二仗的黑太子声名鹊起,被公认为一代名将,爱德华三世进而封其为阿基坦公爵。把整个阿基坦公国都给了他。

连续失败,国王被俘导致无力再战的法国和长年开战,军费高企的英国在普瓦捷之战后都需要暂停军事行动,以为下一步的战斗积攒力量,这促使了《布列丁尼条约》的签订,这份对于法国来说是丧权辱国的条约,给了法国促进改革,恢复国力所必要的时间和动力。而新上任的法王夏尔五世正是法国这个时期最需要的国王,他上任后锐意改革,启用了一批能臣名将。黑太子最终的对手杜盖斯兰就是这时候上位的。而获得了阿基坦公国的黑太子也暴露出来他的弱点——他跟金雀花王室的那些名王一样——他是伟大的武士,也是一个政事上的白痴。而且他可能还不如之前的那些国王——军阀脾气太重的他专擅公器私用,他任阿基坦公爵期间大肆任用自己的老友和亲随,而且这些人不管怎么来,他都予以庇护,而这些人都是英国人。但阿基坦公国却是一个深受法国影响的地方。两次大胜,让黑太子打心眼里看不上法国人,在他看来,只要长弓兵一到,法国人都是被切的肉,还敢有意见那是嫌命长,这种态度自然迅速树敌,而夏尔五世则很愿意为黑太子的敌人撑腰。作为黑太子的对手,夏尔五世几乎天生就是创造出来跟黑太子对着干的——他实在不擅长战争,但无论是识人还是政略,都老谋深算。绰号“贤王”的夏尔五世很清楚法国的问题在哪里,但是他一时也不可能做根本改变,所以法军在军事上还是斗不过英军。于是他改用外交战策略,通过支援反对英国的势力在各地夺权,最后把盟友搞得多多的来获取胜利,于是夏尔五世就借着阿基坦本地诸侯的不满来里挑外撅,最后这些不满诸侯组成了法国派,在诺曼底掀起了布列吞爵位继承战,黑太子让康多斯带兵去支援,胜利击败法国派,但是黑太子造成的不满依旧存在,导致新上任的布列塔尼公爵约翰四世(John IV, Duke of Brittany)为了能顺利继位,虽然自己是英国扶持起来的,但却不敢完全亲英,而是采取两头横跳的办法,英军实际是不败而败。夏尔五世见这招奏效,立即加大赌注,这一次他的赌注是陷入内乱的卡斯蒂利亚王国。卡斯蒂利亚国王佩德罗当时是英国的盟友,而英国赖以取胜的长弓在制作中用卡斯蒂利亚贩运来的木材甚多。而且爱德华三世也想在法国南方开一条新战线给夏尔五世添麻烦,同时由于英法休战,而当时的军队大多是雇佣军,没仗打就没财发,没财发就要闹事,休战导致社会上充满了失业军人,动荡不安。为了保持军队的战技和士气,也为了能给军队供饷银,爱德华三世就决定出动黑太子的部队去援助佩德罗,对抗夏尔五世支持的恩里克,顺道再发笔财。于是卡斯蒂利亚内战爆发,在这场战斗中,英国长弓兵一如既往的犀利,在纳胡拉战役里以飞蝗一样的弓矢顺利击败法国-卡斯蒂利亚联军。甚至俘获了杜盖斯兰。但是此战中英军本身损失也很大,而且夏尔五世是个做事有耐心的人,一旦认定了能成,不怕加码下注。所以他出重金赎回杜盖斯兰,依然信用如故。黑太子轻视法国人,又贪图金钱,遂放虎归山。但是失败的杜盖斯兰从此也掌握了击败他的诀窍。随后英军军营闹起瘟疫,黑太子本人也病倒,军力折损五分之一。杜盖斯兰抓住机会,立即纠集大军专门打击佩德罗的本队,最后顺利在蒙蒂尔战役中重挫佩德罗的部队,然后在西班牙历史上最著名的决斗中杀死佩德罗,成功让恩里克继任卡斯蒂利亚王位,开创了卡斯蒂利亚的特莱斯马拉王朝。特莱斯马拉王朝的成立和卡斯蒂利亚和法国结为同盟,一举扭转了百年战争中法国的颓势,数年后卡斯蒂利亚和法国的联合舰队就在拉罗舍尔海战中力克英军,彻底终结了英军自斯鲁伊斯海战后维持了30年的海上优势。从此法国开始转入反攻阶段。黑太子渐渐发现,他仗是赢得越来越多,可敌人反倒越来越强了。由于支援卡斯蒂利亚亲英派失败,没人给军费买单,导致黑太子只好开始对自己的阿基坦公国进行搜刮,以应付接下来和法国的战争。但这大大惹怒了本来就不满意他的阿基坦法系诸侯们。1368年,黑太子宣布在阿基坦征战争税,遭本地诸侯一致反对。这个反对声音被夏尔五世利用,夏尔五世遂利用法王是阿基坦公国的宗主的便利,宣布要求黑太子来巴黎解释这件事。黑太子则作战书回复——他将带着六万大军来谈判。百年战争战火重燃。这一次黑太子一如既往的大军直入,但是他的老对手杜盖斯兰已经找到了对付他的办法——法军利用自己熟悉风土人情的特点,大规模展开袭扰作战,不求一次击败英军,而是通过多次的小规模袭扰战斗,不断削弱英军的实力。同时法军坚壁清野,出动大量部队掩护平民躲避英军和隐藏物资。这正中英军的软肋——众筹战争模式下的英军,其参战人员都是强盗,所以需要一直进行杀夺来维持士气。但是借助法军的掩护,法国平民能够及时的撤离并隐藏物资财货。这让掠夺不到物资和财物的英军士气日益低迷。与此同时黑太子的兄弟,冈特的约翰利用英国长年战争,民穷财尽的现实,在英国国内组织了个反对派跟他爹斗法,爱德华三世此时身体很差,跟冈特斗法已经耗损了大部分心力,无力组织大规模的支援去帮儿子,这也是为什么他让黑太子带人去西班牙赚钱,结果赚不到钱的黑太子加剧了这种困局。到最后不是因为黑太子的威名尚在,英军士兵们完全可能弃黑太子而去。压力徒增,欲求一战而不可得的黑太子日益焦躁,身体健康开始变差。在他知道老友康多斯在遭遇战中被法军打死后,兵痞脾气发作,发誓搞个血祭给老友慰灵。而法国城镇利摩日(Limoges)不幸成了这个祭品。1370年春,法军组织两路部队进攻阿基坦,两军分进合击,最终在利摩日汇合。利摩日主教让-德穆兰(Jean de Murat de Cros)是个很受黑太子信重的人,但他决定率全城投降法军。黑太子问讯狂怒,立即组织所有能找到的兵力向利摩日进攻。此时恰逢法军离开利摩日去别地方寻找战机去了,守备空虚的利摩日遂被黑太子占领。黑太子下令将利摩日全城老百姓赶出城,然后快乐的欣赏英军将他们集体杀死。随后又大肆破坏,最后一把火把利摩日这座法国著名的漆城给了账了。利摩日屠杀,顺利为爱德华挣得了“黑(心)太子”的名号。他的暴行让法国老百姓对利摩日的受害者产生了共情,从此法国对于英国的民族仇恨已经很难遏制。随后法军继续用打带跑的战术来打击英军,英军损失日益增多,眼见敌人杀不胜杀,烦躁不安的黑太子病情加重,终于在1371年获悉自己的长子病死后再也撑不住,病倒在床。医生认为不回后方修养是救不了的,于是他回到英国国内。此时英国国内的混乱在等待着他——他父亲身体也不好,跟王弟派的内斗消耗了其大部分的精力。国王太子都病倒,加之长年战争造成的经济负担增加,导致王室难以把持朝政。议会也分裂成两派,其中以下层人士,特别是长弓手出身,在战争崛起的新贵军人们组成的派系,对以传统贵族们组成一派予以对抗。传统贵族们推举了黑太子的弟弟约翰为代表,而新贵军人们则推举他们的老长官黑太子来对抗。黑太子为了让自己的孩子能继承王位,同时也为了不辜负战友期望,遂拖着病体出山领导,但是他这个人不会玩政治,个性直来直去的老毛病在这里,所以他带领的这一派一直处于下风。1376年,英格兰为了筹备军资,召开了所谓的“善政国会”(Good Parliament),黑太子只想通过这次议会弄到钱,并保证自己儿子能顺利登位。但不巧的是开会前,王家财务总管的舞弊案件被人捅了出来,黑太子一派的人大为恼火,一些激进者甚至在会上直接对着自己的宗主家开喷,所以在一团混乱之后,黑太子只是确保了自己儿子的继承,但其他事情则无甚斩获。善政议会是英国第一次把贫富差距作为议题来划线分派的议会,对后世英国的社会主义运动有着促进作用。“善政议会”闭幕后黑太子回宫,后在宫中病死。他父亲爱德华三世随后亦逝去,黑太子的独子理查二世登基,金雀花王朝迎来了它最后的一位国王,而英格兰王国大陆领地,因这位黑太子这位名将的野蛮治政,残虐无道,导致其永远丧失给法国的命运,将在他的儿子手里实现。

威可利夫:这位是英国著名的神学家, 英国宗教改革的先驱 约翰·威克利夫(John Wycliffe)。他是英国最重要的历史人物之一。以他的影响力,如果晚生个一百来年到了宗教改革年代,绝对是可以和马丁-路德这样的宗教改革四大天王并列的人物。所以人送外号“宗教改革的晨星”。不过成4搞错了一个事情,他怼的不是罗马教廷,而是阿维农教廷。他主要的对手格里高利十一世(Pope Gregory XI)是最后一任阿维农教宗。

14世纪后半叶英国最杰出的哲学家,因为官方记录比较粗疏,所以具体出生年份众说纷纭,多认为是1324年生于英格兰王国约克郡的西普威尔(Hipswell)的一个豪富之家。这个家族人多地广,是约克郡当地的大户。威克利夫童年在家乡渡过,在当地受教育。后来大概在1345年成功考入牛津大学,先在默顿学院毕业,然后转入贝利奥尔学院攻读,大概在1372年毕业,随后留校任教。他除了在1369年左右做了英王的私人神甫,然后又做了一些公职,他最后的主要公职是在1374年作为外交人员出使罗马,之后就一直在牛津任教至终。

由于人设是走当意见领袖做大V的,而且一辈子专注于学术生活,所以威克利夫是个书生意气,甚至有点老学究的人物。他不通政道世故,个性清高刚直,是那种非常传统的读书人。虽然以他的本业来说,其业务水平确实是真的高。但是作为一个智商过高情商清零的人,他能在英格兰崛起,很大程度上其实是在特定背景下被人利用的结果。威克利夫生活的年代,是晚期经院哲学的关键时期。经院哲学作为一种错误的世界观背景下进行正确的方法论研发的历史进程,到晚期已经开始出现方法论反作用于世界观的情况。由于欧洲各大学术机构进行的长期学术交流,使得各地经验哲学的方法论为牛津大学接收和研究。这就为了新世界观的形成提供了方法论工具。与此同时,几个重要的历史事件从上到下的,普遍的动摇了旧有的世界观。首先是蔓延欧洲的黑死病。如此级别的天灾之下,说这是上帝他老人家的慈爱表现实在是很难服众。如果对贫苦的老百姓,还可以借口说这是加速他们脱离这个“污浊之世兮”,早日上天堂享受福报。但是这种借口对那些有见识的人说就是侮辱智商了。因为第二个原因——教会两廷三皇并立,几位教宗之间发文互怼,相互讨伐,彼此间互冠罪名,手法极其下作。这大大撼动了有见识的人的世界观,甚至造成严重的三观崩塌。两派各自的教宗,不管出身怎么样,到底也是受过教育,一路干上来的。这样的人在对手的檄文里,居然被打成“抛去了那些不容人道的滔天大恶之后,也只犯了70桩罪行而已”。任何看到这种材料的人脑子不错乱一下那是不可能的。而且黑死病蔓延,本身就是对有见识的人的三观进行核打击。同时阿维农教廷的沿革,给了其他国家建立自己的宗教事业的机会。阿维农教廷在教会史上,是一个里程碑级别的事件。因为这是真正的有了一个“教皇的国”。在阿维农教廷之前,教皇国,或曰罗马教廷很大程度上更像一个单纯的神主牌位。它名义上是教皇的国,实际上内部很大程度上是共和制的,实权其实都被罗马本地的元老家族控制。元老们一个不满意,就把堂堂教宗撵出罗马的剧本多次上演。最严重的时候还搞出“茅坑选皇”这种笑料丑剧。但是在法王腓力四世劫夺教皇,将教廷迁去阿维农之后,由于远离了昔日的意大利领地,摆脱了地方势力的束缚后,阿维农教廷的改革阻力变小了。同时作为欧陆上第一个搞中央集权的国家,阿维农教廷背后的法国给教皇国家建设提供了一个样板。在吸收法国经验的基础上,阿维农教廷成功搞出来一个真正的全套政府班子。这样阿维农教廷虽然名义上看起来不咋地,但是组织力比罗马派系要高。但是这样的一个正儿八经的教廷政府就带来两个问题。第一是它是法国的御用教廷,为的是给法系势力站台张目的。这样别的势力的民族感情就很难接受。第二是这个御用教廷有行政能力,所以它很擅长夺取税赋来养活自己。但是以什一税为代表的教区税收虽然是欧洲各国都要征收,但是收来钱是一回事,上贡给法系势力钱包是另一回事。因此在第三个原因——英法斗争和之后百年战争中英国威望暴增,给了英国系贵族们一个不上贡的理由——没理由资敌不说,被吊打的法国人还要朝吊打的英国人要钱,英国丢不起这个人。所以当时英国人无论从感情上还是现实上都需要有位学者和大V来跟旧有的观念对着干,而威克利夫则成功担起来这个责任。自1327年爱德华三世继位后,关于“纳贡义务”之争开始浮现。无地王约翰治政时期,因为跟教宗斗法失败,被迫求和,将英格兰王国奉为“教皇辖地”之后,英格兰王国就有向教廷纳贡的义务。但是阿维农教廷成立之后这个纳贡义务就成了问题,因为纳贡义务明白说是给罗马教廷。但是正宗教廷传承是在阿维农,罗马教廷这时候反而有僭越嫌疑。这个收款方变更导致的混乱和英法矛盾,给了爱德华三世拒绝交钱的机会。爱德华三世一生为钱所困,出征法国的时候甚至曾经拿王冠作抵押借钱。所以凡是能节流的钱,他是绝不放过。所以到了1365年时阿维农教廷重新谈起纳贡义务问题时,爱德华三世顿时就不能忍了。为了和教廷打笔仗,他组织人找有能耐的学术大咖来跟教廷斗法。威克利夫就在这个时期被选入顾问团,以爱德华三世的私人神甫身份跟阿维农打笔仗。威克利夫倾向改革,宣传革新的时间很早。不过威克利夫正式开始跟教廷打笔仗则应该从1374年开始算。因为这一年英格兰正式对教廷的纳贡要求作答,这就需要专家学者上去开怼了。威克利夫这个人很喜欢并擅长写小册子类型的文章,通过写册子到处散播来扩大自己的影响。通过写比较浅显易懂的册子类文字,威克利夫锻炼了自己的文笔。威克利夫是英国文学史上的名宿,他的作品奠定了散文文体在英语文学中的基础。英语散文作品是在他之后开枝散叶的。所以后人奉他为英文的“散文之父”。而他的散文文笔,就是靠写各种小册子练出来的。通过跟教廷打笔仗锻炼后,威克利夫在大概1374年末写了他的第一个有广泛影响力的作品 《论治道》(De civili dominio)。这篇作品公开提出神职人员的天职在于甘于清贫,虔心求道。而不是追求俗世的权力和财富。根据这个原则,英格兰教会不但不应该纳贡,还应交出教产给国家,并通过交出教产,进而纯化为一个纯粹的修道人组织,而这才是宗教的正道。同时威克利夫提出新的逻辑和本体论。他持新教式的宗教理论,认为昂贵的教会礼仪应该简化,而教士所拥有的赎罪权是可耻的买卖,妨碍了真正的救赎。为了让教会纯洁,能够实现救赎。教会本身应该隶属于王权之下,通过借助王权,建立起属于民族的民族教会,这样的教会才是纯粹的,才是能给予人救赎的。威克利夫这篇文章符合了当时英国上下意图排除外国影响,建立独立自主的民族文化的需求,所以发布后影响极大,迅速流传开来,获得英国上下很大支持。威克利夫毕生最重要的贵人冈特的约翰,也是因为看到这个文章,就开始暗地里支持他的。在全国上下支持下,威克利夫四处散发册子和演讲。影响日增,逼得阿维农教皇格里高利十一世在1377年亲自下场对喷,阿维农教宗一口气连夹威克利夫18篇文章,呼之是“狂悖至极”。为此连发五道教谕要求英格兰教会把他抓起来。不过由于约翰等人暗中保护,一直没人下去做。到1377年坎特伯雷主教有点顶不住,就派人把威克利夫抓来开审,约翰听说后一方面鼓动牛津的师生去给威克利夫站台,另一方面又对差役行好处。所以威克利夫得以在公堂上和庭审官员放对,怼的坎特伯雷主教脸红脖子粗。到后来有人建议动刑的时候,约翰决定直接亲身下场反对动刑。结果闹成教士们的骚动,但约翰立场坚决,不为所动。眼见有摄政撑腰,坎特伯雷主教也没辙,只好宣布择期再审。1378年再次开审,这一次威克利夫带来了他的新小册子《教廷之分离》(Schisma Place)和《论判罚》(De incarcerandis fedelibus)。在前者里他猛烈批斗两皇并立,称当下的教宗本质只是诸侯,根本不是出家人。而在后者里提出破门出教者应该由王廷再审,背书后才可生效。这就等于把教廷的法权收归国家。消息传出后非常轰动,获得极大支持。连准备审他的英国各主教中也有人觉得此言有理,然后法官们自己先内讧起来。乱成一锅粥的法庭最后只能判处威克利夫闭嘴封笔,就草草了事。次年,格里高利十一世病逝,刚实现两统复归的教廷又开启了对立教宗内讧。这样就更没有人来对付威克利夫了。

作为一个学术大V,一纸禁令肯定是不能禁止他写的,再加上多年来被教廷打压,威克利夫不敢或忘。所以一旦结案就要接着搞事。由于禁令只是禁止他写小册子,于是威克利夫觉得我不写传单我写点别的,搞搞翻译运动总成吧。于是他开始投身于英语翻译运动里。自百年战争开始,英国人自信力大涨后,英格兰掀起来一个翻译运动,昔日在英格兰流行的各种非英语的作品,都是在这个时期被翻译为英语,从此走入英国民间的。比如乔叟最先把法语的《玫瑰传奇》翻译成英语。直接推动了英语诗歌新流派的诞生。这个翻译运动在1362年出现一个高潮,这一年爱德华三世颁布了《申辩条例》,规定英语为英格兰国会和法庭所用之官语,从此英国国会辩论和法律文书除了必要名词外,不再使用法语或其他语言。自此开始,普通的英国人终于有能力听明白官司缘由和政策明细了。终于能听明白话的英格兰人民民族情绪高涨,对于英语文化产品的需求也水涨船高。眼见人民呼声的威克利夫,就决定挑战一下当时西欧最高水平的文化产品——《基督圣经》。他大概在1380年左右跟朋友尼古拉斯-赫里福德(Nicholas Hereford)一起合作开始尝试翻译,最终大概在1384年他逝世前搞完了他负责的部分。威克利夫的《圣经英文版》是英国历史上最伟大,影响力最强的作品之一,他的工作开创了《圣经》本土化的进程。用本土语言翻译经书文本,从此成为各国民族教会的标准操作,进而成为各国民族觉醒的开始。在本土化之前,无论极毒教取得多少思想上和文化上的成果,它都是小圈子里的人的自娱自乐。《基督圣经》这本书对于普罗大众来说,其本质跟哈利波特里面的魔法书区别不大。芸芸众生听着教士们操着神秘古怪,不接地气的语言宣讲教诲的场面,其实跟麻瓜看法师施法是一个性质。而本土化的经书一出,加上黑死病导致的劳动力价格上涨,逐渐富裕起来的中间阶层有能力和意愿来看看经典说的是什么,而本土化经书毫无疑问是最对他们的胃口的。由于需求太高,而当时英国没有先进的印刷术,只能靠手抄本传播,同时威克利夫还忙于别的写作,所以他的翻译稿是一段一段翻译出来,最后由他的学生们结集完稿的。这群学生们结成的翻译和成书的读书会,就是后世英国宗教改革的先锋——罗拉德派(Lollardy)的起源。威克利夫的作品文辞易懂,文笔简练,而且采用的是他最擅长的散文体,非常亲民。所以传出来后迅速受到野火燎原般的欢迎。抄本传的洛阳纸贵,而且还逐渐对外散布,影响极为广大。举例来说,曾经有个抄本传到了捷克,然后有个捷克教授读了这个抄本后茅塞顿开,开始仿照威克利夫的做法,最后引发了一场大战,这个教授就是捷克胡斯战争的精神领袖扬-胡斯。

胡斯的范例生动的阐述了当民族教会建立,教化实现有教无类的时候,在罗马教廷影响下的封建制欧洲会有什么后果。经典本身就已经是法力通天,而整本书出来的结果,是一场巨大的战争,那么仅仅是在几个章节的抄本出来的时候,不闹点动乱出来是不可能的。而一旦闹出动乱来,纯粹就是利用威克利夫的英国上层对他的庇护也就到头了。1381年英国爆发了有史以来第一次纯粹的农民起义——瓦特泰勒之乱。这一次起义让罗拉德派大大的露了一把脸——起义军的“政委”约翰-保尔,就是个罗拉德派的“穷牧师”(罗拉德派成员因为反对花钱赎罪和教会敛财,所以对外自称为穷牧师,以显示和罗马的“富神甫”不一样)。而且在如前文所述,威克利夫在翻译的时候还在继续著书立说。由于教廷的迫害和上层的庇护,让他有些飘飘然了。他本来就是一个住在象牙塔里的书生,所以对于世情往来其实并不熟悉。他把自己的成功归因于自己坚持正确的立场,而不是权谋斗争造成的结果。所以他写着写着,思想就开始奔腾起来,他在接下来的著作里开始提出《圣经》为唯一信仰依据,教廷的教谕、训令乃至公议结果都是可疑的,甚至可以考虑废除的。同时他又主张英格兰教会应该以平民信徒为中心,主教不过是点缀的理论。这已经非常接近一百年后的宗教改革第一名篇《九十五条论纲》了。所以他的理论也像《九十五条论纲》一样,对于教权和王权相互依托的中世纪封建制社会造成足以致命的打击。而一派的作者,同样的理论,其对于农民起义的态度和意义也一样 —— 威克利夫和马丁-路德一样不赞成农民起义,他们蔑视农民,但他们的理论客观上给农民起义提供了理论基础。所以统治者并不认他们的蔑视,而只会将他们看作是暴动的罪魁。起义被镇压后,为了安抚作为同盟的教会,新任英王理查二世同意把威克利夫抓起来,不过考虑到威克利夫是王室捧起来的头号学术大咖,又确实对国家有功劳,自打嘴巴实在难看。而且威克利夫在法庭上和马丁-路德一样也是公开反对农民,且此时罗马的教廷内讧一刻不停,没太多人着急收拾他。所以最后法院只判了个幽禁,并严禁著作。这次的禁令就是正儿八经要查禁了。除了几近完稿的《圣经》外,威克利夫不能再写新文章。无比郁闷的威克利夫只能专注于搞完手头的翻译件,最后在3年后病逝。他身后事非常凄凉和可悲。由于罗拉德派被镇压后转入地下活动,有不少人为免迫害而逃离英格兰。他们把威克利夫的著作带去了欧洲进行传播。宗教改革的火种从此散播开来,并将在日后星火燎原。由于罗拉德派带来的异端活动高涨让教廷头痛不已,所以大概在1415年教廷举办康斯坦茨大公会议(Council of Constance)停息对立教皇内讧的同时,宣布了一大批需处决的“异端”名单。威克利夫在这个名单里名列前茅。被教廷下令破门出教,挖坟抛尸。但由于信息传递等方面的原因,这个命令一直没得到执行。又拖了十二年后,终于英国教会执行了教谕,将威克利夫尸体挖出烧毁,随后挫骨扬灰,丢入河中。但此时这种无能狂怒式的发泄已经为时已晚。威克利夫这颗晨星点燃的火种已经开始在全欧洲散布开来,并将在半个世纪后变为宗教改革的燎原烈火,进而彻底改变封建制的欧洲。就像著名的史学家老富勒所述的那样“他的骨灰流至亚芬河(Avon),又流至塞芬河(Severn),然后流入海峡,最后流入汪洋大海。就这样,象征着威克利夫之教义的骨灰,如今已散布至各地”。为了纪念这位伟大的学者,现在牛津大学神学院的本堂,就叫威克利夫大堂(Wycliffe Hall, Oxford)。英国还在格罗斯特设立了威克利夫学院,现在也是英国传统名校之一。

通宝推:心远地自偏,漂漂2号,
家园 剧本四:出现在西域的狼 3

乔叟:这位就是英国中世纪著名作家杰弗里·乔叟(Geoffrey Chaucer),第三波的制作组连文学史也不知道,就按音译把他的成名作《坎特伯雷故事集》翻译成了个“卡達別尼故事”。

英国历史上最伟大的文人之一,1342年生于伦敦的一个酒商家庭。祖上是自法国迁居的,靠制鞋经营起家。故姓乔叟(乔叟是法语chausseur的变音,意为“鞋匠”)到乔叟父亲约翰这一代,已经是一位很成功的酒商,连王室也是他家的常客,所以家境殷富。因为有钱有背景,所以很早家里就给他谋公职铺路。乔叟从公爵夫人近侍开始做起,逐步进入宫廷任职。1359年他随爱德华三世远征法国,在兰斯围攻战中被法军俘虏,爱德华三世出了16英镑重金(相当于现在差不多一万多英镑)将其赎回。随后他继续在政府任职,但主要做的是外交官,他长期做爱德华三世的外交使节,后来又成为负责收关税的关长。乔叟晚年做了王室的猎场总监和工部主事。最后在任职期间不幸遭贼而逝。因为他文名极高,所以安葬在威斯敏斯特大教堂著名的“诗人之角”。他是第一位安葬在诗人之角的英国文学家。

乔叟在英国文学史上地位非常重要,不仅因为他多才多艺,而且他还为英国文学带来了很多开创性的做法。他不但是首先使用伦敦方言这种纯粹的英语写作诗歌的作家,而且还是英国最早的人文主义者。他做外交官期间曾出使许多欧洲国家,期间两度访问意大利,意大利三大桂冠诗人但丁、薄伽丘和彼特拉克的作品他都有收藏,甚至还拜访过后两位。受他们很大的影响。乔叟早年先效法法国的“温柔新体”和骑士诗,他首先将著名的法国《玫瑰传奇》(The Romaunt of the Rose)翻译成英文,尽管只是翻译作品,但也首开了英语诗歌之先。他为了翻译而创作的“英雄双韵体”(Heroic couplet),是英语诗歌最常用的韵体之一,这种韵体特点是音律有序,对仗工整,第一位英国的桂冠诗人德莱顿(John Dryden),就最爱用这种韵体。

在去了意大利交流之后,乔叟开始尝试新主题的创作。作为英国最早的人文主义作家,乔叟和他的意大利同行一样,认为文学不应该是贵人的玩物。整天围绕着王侯将相的文学是没有生命力的。所以他开始尝试以其他人物为主角来进行创作。他一开始选的是历史传奇,并以此创作了一系列的新作品,1385年他写成了第一部史诗作《特洛伊斯和克莱西德》(Troilus and Criseyde)。然后他又写成现实主义名作《百鸟议会》(Parlement of Foules)和《贤妇传说》(The Legend of Good Women)等一系列佳作。这些作品开始使用女性、历史人物和新兴市民阶层作为主人公,而不再像传统的那样只是写领主和教士的故事。乔叟在这些作品中用辞文雅,情节生动。对于这些新的主人公,乔叟在不隐晦他们的缺点的同时,通过对他们的智慧的描述,和对他们进行阻碍和压迫的压迫者们更不堪入目的丑态的揭露,表达了他对这些新人的歌颂和赞许。乔叟的这些作品中有很多独创性文法,比如他大量使用独白体,这是一种通过安排人物在情绪亢奋时的独白来充分展现他的人格特点的文法。这种文法非常适合用于戏剧的脚本,所以对后世英语文学和戏剧的发展都有很大影响。乔叟到晚年时,更加青睐于新兴市民阶层和普通人的生活,认为有生命力的文学应该是围绕着他们的文学,所以他晚年时用尽毕生所学写成了他的一代经典——《坎特伯雷故事集》(The Canterbury Tales)。这部故事集尽管没有完稿(乔叟预备写120个故事,但是他只写了索引和24个故事就逝世了),但它仍然是英语文学史上里程碑级别的作品。这部作品完全使用伦敦方言来书写,是一部非常纯粹的,不掺杂其他语言的纯英语文学。由于使用伦敦方言来书写,所以遣词造句非常口语化,已经和现代英语差别不大。这本书实现了充满了拉丁语法的古英语和新英语之间的传承,所以它是新英语正式成为文学语言的一大标志。这本故事集里的主人公来自社会各个阶层,包括骑士、僧侣、学者、律师、商人、手工业者、自耕农、磨坊主、女尼和伯爵夫人等等等等,通过巧妙的比拟和幽默风趣的语言,生动展现了中世纪时期各个阶层的风貌。通过不同种类的故事,乔叟收录了中世纪大部分的文学体裁,已完工的24个故事中有22个是诗体,2个是散文体,体裁涵盖了骑士传奇、圣徒传、布道文、寓言等等,所以它不但是一本很高的文学作品,还是一本中世纪的英语文学的文选集,对后世的文史学研究贡献极大。

乔叟的时代是一个英语大跃进的时代,百年战争给英国带来的巨大胜利,极大地提振了英国人的民族自信心,促使他们在这个时代加快推动民族语言的发展和进步。这个时代既是把英语从一门民间口语升级为可用于哲学、法学等学术的学术语言的时代。亦是将这门口语赋予美学意义,使之成为一种文学语言的时代,而乔叟就是这个时代的领军者,他的作品情节精彩,精善讽刺,在富于时代特色的同时还充满了开创性。尤其是率先采用伦敦方言英语来创作文学作品,使得英语文学开始摆脱古英语,向现代英语开始转化。进而能够走入大众之中,这大大增强了文学的影响力。他作品中的众多独创的特色都在后来的英语文学中开花结果,从而确立了他不可动摇的英语文学宗师地位。乔叟死后,因为他督工威斯敏斯特大教堂有功,所以教堂为表感谢而安放了他的陵寝,但是随着乔叟各项作品的影响力的逐渐扩大,越来越多的人慕名前来瞻仰。大教堂遂将其墓地所在改为了英国著名的“诗人之角”( Poets' Corner),专供对英国文学艺术有着突出贡献的文学家们在此长眠。这可能是世界上最著名的陵寝之一,现在也是英语文学界的圣地。

将乐司:这是英法百年战争前期的英国三大将之一的约翰-康多斯(John Chandos),所谓波迪尔战役就是百年战争中著名的普瓦捷战役(Battle of Poitiers),第三波的人没读过历史,把法国城市普瓦捷用英语发音,整出来个波迪尔。他是普瓦捷战役的英军总参谋长。

百年战争第一阶段英国最重要的几位军事指挥官之一。跟黑太子爱德华和让▪德▪格莱利并称百年战争前期的英国三大将,出身于英国德比郡(Derbyshire)的一个望族。家祖可以追溯到诺曼征服时期。爱德华三世时期也是在地绅士(landed gentry)和庄园地头(Lord of the manor)。由于这种职务要负军事和治安义务,所以家风尚武,而且和宫廷关系很深。早年就常往来宫廷,获得了“黑太子”爱德华的赏识,结为好友。后来成立嘉德骑士团的时候,他宣誓加入,成为第19号初创会员。有了地位,加上老友的帮助和自身的打拼,他升迁很快,成为英军著名的智囊,参与了百年战争中众多的战役的谋划和指挥。克雷西会战(Battle of Crécy)时任中层指挥官,助黑太子一战成名;随后在普瓦捷会战是参谋长和总旗(Knight Banneret,又译为方旗骑士,这种骑士可以在战斗中打自己独有图案的旗帜,由于军队都是靠旗语指挥,所以能打自己旗帜的人等于一线的主官),在战斗中他敏锐的发现了法军因交通指挥失误导致的阵型混乱,遂力劝黑太子出动骑兵机动切割法军,黑太子采用了他的计划,顺利孤立并歼灭了法军主队,俘获法王让二世,法军遂全线崩溃。康多斯也因此名声大噪,成了英法双方均认可的智将。之后的欧赖会战(Battle of Auray)他也是参谋长。不过这一战因为是主动反击来解围的法军,基本是靠硬碰硬来解决战斗,他在战斗中负责指挥后备队,表现很出色,赢得了战役的胜利。这次会战结束了布列吞继承战争,决定了重要的布列塔尼领地之倒向。由于法国系的夏尔在这次战斗中战死,英国系的蒙特福顺利继位,成为新的布列塔尼公爵约翰五世。但英军只取得军事胜利,约翰五世同时需要向法王夏尔五世送交人质,等于法国在外交上反败为胜。战后康多斯升官进爵,被任命为阿基坦治安官和普瓦图的总督。但因为黑太子想从阿基坦征税来弥补西班牙战事上的军费损失,康多斯予以反对,导致被解职后返回诺曼底的领地。随着法国发动反击,收复不少领土,黑太子征召康多斯回普瓦图。在迎击法军的一次小规模夜袭时,康多斯从冰冻地面滑倒,他的袍子裹住了身子,行动不便,被法国一个骑士的扈从刺中面部,不久便伤重而亡。康多斯因为名号响亮,受到英法两方的重视,他死后英国曾给他立碑纪念,至今尚存。而法国也称赞他的智略,法王夏尔五世曾说:如果康多斯活着,他会找到一种实现持久和平的方法。傅华萨也深感惋惜,称康多斯的被杀是“一件非常遗憾的事”。因为如果他被俘虏,以他的才智和手段,他“会找到在英法之间建立和平的方法”。康多斯喜欢写作,所以留下来很多一手记录,他有个名字不详的随从,历史上多称为康多斯的亲随(Chandos Herald),根据他的随笔和其他收集的史料写了一首英语长诗《黑太子的生平》(The Life of the Black Prince)。这首长诗是考证康多斯和黑太子的最主要的史料来源,也是史学家考证百年战争这个阶段的政治、军事和社会的一个重要材料。后世的诗歌、小说、影视剧、游戏人物,自此亦常见康多斯的身影。

帕西:此人是英国历史上著名的反贼亨利·潘西·霍茨波(Henry Percy Hotspur),这里面的霍茨波或霍兹帕是他的绰号,意为急惊风(Hotspur,直译是热刺,著名的托特纳姆热刺足球俱乐部也是这个词)这个绰号是因为他为人脾气暴烈,个性莽撞,作战时颇有蛮勇,但日常则难以让人相处。他的造反事迹,被莎士比亚写入了他的四大历史剧之一的《亨利四世》中。潘西的这个绰号经莎翁拍板,从此成为英国文化中性格莽撞,不计后果的代称。

这小子是最晚出的人物之一。出自英国传统豪门潘西家族的诺森波兰分支。潘西家族是诺曼征服时期来英国定居的,历代家主的名字都叫亨利-潘西。这位“热刺”潘西是潘西家族的五代目和诺森波兰支系的二代目。历史上又叫他五代亨利(Henry Percy the fifth)。潘西家族的领地在英格兰和苏格兰的边境线上,所以他们作为“在地绅士”和“边境贵族”,长期以来是英格兰防御苏格兰的边军军帅。到了热刺他爹,四代目亨利(Henry Percy, 1st Earl of Northumberland)做家主时,因征伐苏格兰有功,当上了边镇总兵(Lord Warden of the Marches)。五代亨利出生后继承家业当武士,先后跟着几位英王南征北战。他第一次出名就是参加了1385年理查二世远征苏格兰,因为在战斗中表现勇猛,所以被苏格兰人送了“热刺”称号。后来他作为英国的主要军官先后在爱尔兰和法国等地作战,积累了功绩,1388年当上了嘉德骑士和英国东部地区的边镇总兵,继续负责对苏格兰的作战,亨利四世和理查二世争夺英王王位时期,他家选了亨利四世一边。但是亨利四世获胜后赏赐功臣,潘西家族认为赏赐太薄。而且亨利四世不喜欢诸侯们,所以他既不愿意为对苏格兰的边防上花太多钱,也不愿意在赎回人质的事情上帮助潘西家,这导致热刺决定联合苏格兰人反叛。但他们三次反叛均被亨利四世的儿子,后来的亨利五世击败,其中最著名的一次战斗是什鲁斯伯里战役(Battle of Shrewsbury)。这是一场典型的纯靠骑士硬冲,不讲战术的战斗。热刺在战斗中因为打开了面罩,而被人用箭射中脸部而死,具体是谁杀的不详,但民间传说杀他的人就是亨利五世。于是这段故事被莎士比亚写进了他最好的历史剧《亨利四世》里,还在剧本里给霍茨波和哈利王子(后来的亨利五世)安排了一段非常经典的对手戏。(莎翁把亨利·潘西·霍茨波和哈利王子写成年龄仿佛的少年英豪,虽然霍茨波38岁,比亨利四世还老),这段对手戏现在依然是英国戏剧界里至今用来考验学员背诵和表现能力的著名贯口之一。霍茨波的名字也一炮而红,成为英国传统文化的一部分。

赫威立:这是百年战争中期的英军猛将休▪卡尔维利(Hugh Calveley),不过他不是英军的主要将帅。他是靠百年战争中著名的“三十士竞斗”(Combat of the Thirty)而进入史册的。

生年说法很多,所以具体不详,出自英国柴郡(Cheshire)豪族卡尔维利家。因为是家中幼子,所以想要谋出身就得靠自己的文武本事,他选的是武道。因为时值百年战争时期,武士才有出头天。而且他家跟当时英军的主要将军罗伯特-科诺里斯有亲戚关系,所以休就投奔自己的亲戚,跟着去法国发财。他先后任职于布列塔尼和诺曼底。曾打过普瓦捷会战、欧赖会战、布列吞继承战、卡斯蒂利亚内战、加来围城战、加来守卫战、骑行劫掠战等等,表现积极,甚至跟杜盖斯兰等法军名将过招,而且数次死里逃生,所以积功拔璀,大发横财。1351年3月26日他打了让他进入史册的人生巅峰战——三十士竞斗。这次决斗是布列吞继承战争的一幕。布列吞继承战是布列塔尼公爵领的内战,它是广义的百年战争的一部分。自法王夏尔五世上任后,法国改变策略,开始不跟英军硬碰硬,而是靠插手周边各个公国和外国的内乱,对其军事援助,使得这些地区的亲法派系获胜而改变战局。布列吞继承战争就是这个策略下的一场内战。1351年这一年,让·德·博马努瓦(Jean de Beaumanoir)率领一支法军袭击了驻扎在布列塔尼的普洛埃梅勒的英军。为避免被法军围困,英国驻军统帅罗伯特·班博鲁夫(Robert Bemborough)提议,在附近一片开阔地举行一场武斗大会,英法双方各派30名重装骑士参赛。休获选参加了这次角斗,不过两军的代表也并不是纯是本国人,英军的代表里就有布列塔尼和德意志雇佣兵。决斗前班博鲁夫告诉他的战士:“让后世的人们在殿堂中、宫廷里、广场上以及世界的每一个角落传颂这场战斗的故事”。然后战斗开始,这是一场典型的角斗,所有参赛者都下马,用重剑、长戟、战斧和匕首等一切可用的兵器来拼杀,4名法国人和2名英国人先后战死,拼到中途所有人都已精疲力尽。不得不停战休息。受了重伤的博马努瓦摇摇晃晃地站起身想找水喝,一个英国人看见并嘲笑他说:“博马努瓦,喝点你自己的血就不渴了。”随后决斗再次开始。英国人接下来采用肩并肩紧挨着的阵型,弄得法国人像老虎咬刺猬,没处下手。最后一名法国骑士偷偷溜走,骑上战马回阵冲锋,一下子就把对手全砍倒了。法国人趁势猛扑,杀死班博鲁夫在内的9名英国人,其余人全部抓住,休·卡尔维利也做了俘虏。三十士竞斗本身其实对战争局势并未有什么作用。但这是一场非常具有戏剧性的角斗,在骑士文化滥觞的欧洲中世纪,无疑是文学家们最好的金矿。在以傅华萨为代表的法国文学家们的文创加持下,三十士竞斗事件成为欧洲骑士道精神的现实具象。随后又作为骑士道的样本儿成为民谣的主题在法国广受传颂。后世法国人在这里搞了很多文创纪念,1811年拿破仑在位时,就曾下令在决斗地点设置一座纪念碑以供后人仿效。和杜盖斯兰像一样作为布列塔尼是法国的一部分的象征。

休被俘后,凭借之前挣到的钱,交赎金获释,随后继续为英军作战。英法两国停战后他失业,然后他去了西班牙,作为雇佣兵参与了卡斯蒂利亚内战,不过他一开始选的是佩德罗一派。后来他被召回国,受到了黑太子爱德华的赏识,又作为使节被派去阿拉贡,成功说服阿拉贡站在恩里克派一边。回国后因功受赏。1369年英法战火重燃,休继续从军打仗,结果他在庞瓦兰战役(Battle of Pontvallain)中战败逃亡,英王爱德华三世想定个临阵脱逃罪,休出钱求赦免,又拿出过去的功劳簿,所以功过相抵,就没事了。之后他被任命为加来的长官,后来又做上了布列斯特的总督,参加了一些海战。1377年,驻守加来的卡尔维利带兵劫掠布罗涅。法国人趁机攻取加来的马尔科要塞,结果当天就被他夺回来了。1380年他随同约翰▪阿伦德尔突袭布列塔尼,他闯入一处阿维农教宗的女修道院,将修女们抓为性奴,想带回英国。然而海上遭遇风暴,舰队有20艘船和1000名士兵沉入海底,只有卡尔维利和其余7人活下来。休回来之后继续参军作战1382年他参与了德宾塞十字军(Despenser's Crusade),后来又作为英法谈判使节团的一员从事外交工作,之后退休回家。1394年病死。由于他打出了名堂,家乡人给他立像纪念,现在他的骑像还在英国泽西岛的戈雷城堡。

通宝推:曾自洲,审度,
家园 补充一下热刺的逸事 -- 有补充

就是这个刺,很可能不是马刺,而是”鸡“刺

具体来说,珀西家族在伦敦北部拥有大片土地,就是现在的托特纳姆区。据说,哈利珀西霍茨伯 喜欢和别人斗鸡,并且给鸡装上脚刺;因此1882年热刺队建队的时候,就选择了这个表现好斗的名字

点看全图

作者 对本帖的 补充(1)
家园 附图就是托特纳姆的队徽 -- 补充帖

很明显是一个带着脚刺的鸡 站在足球上

见前补充 4704512
家园 败也宗教成也宗教 -- 有补充

缅甸泰国这些国家号召对抗殖民者的恰恰是西方殖民者看不起的佛教印度教,至于先进火器,东南亚国家学习的很快。

作者 对本帖的 补充(1)
家园 东南亚除了越南外不是传统的儒家文化 -- 补充帖

政治制度受到印度的影响很大。

家园 保加利亚人呢,可能蒙古游牧血统比较多
见前补充 4708293
家园 挪威在成四之前的重心不光是王位争夺

基督教取代传统北欧神教的激烈程度同样不亚于战争,很多反王权集中势力打的就是保卫传统神教的旗号,很多传教的教士被杀。

见前补充 4768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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