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lk看见一文未见过,讲的是平方时一个在美外交官的故事 -- 白浪滔天
补偿这些贪婪的明知违法还要铤而走险的参与高利贷的人?
帮助了这一群,那大家都去搞高利贷吧!因为做了错事,不但不受到损害,反而获利。大家都搞高利贷,国家金融秩序混乱了,国家完蛋了,难道你的理想世界就实现了呢?
勾结外族,祸害自己族人。汉奸,遗臭千古!
的,都会被后世子孙唾骂~~~!
吧?头脑正常的人,都能理解什么叫引狼入室吧?大家争议的不过是,为了个别人少数人的物质利益,是不是应该损害国家的主权独立和尊严的问题。简单总结争议就是“人权大,还是主权大”?这个问题其实就是一个假问题。回复根本就是一句话——从来就没啥天赋人权,人权的保障是需要条件和有历史背景的,现阶段人权的保护依靠国家主权提供的条件和保障。
大家这里还讨论的是外媒。如果再引申一步,如果只要为了自己的利益就可以无所不用及其,那仰融那样的在美国状告辽宁省政府是不是就好呢?如果这样好,是不是干脆把中国的法院也废了,恢复晚清时期的会审公廨算了——让中国回到那个让西方外国人作主的时代算了。反正这个帖子里有些人对中国人处理好中国内部事,是极端没有信心的。他们对所谓公正的信仰,就是外国洋大人的判断。要不就是只要他们认为是符合自己个人或小集团利益的,才能是公正的。我只能说这种极端自私和破产的“公正”观,任何正常的政府都没法给。只能让他们去意淫洋大人给他们主持这种“公道”。
当然,还有一种可能就是有个别人,自己就是那个“洋大人”。虽然已经不是一家人了,仍然不自觉,还对中国这个家的家事指手画脚。还想在这个他已经不是自家人的家里作主,目的和利益驱动也未必单纯。人家维护外媒干涉中国内政问题,就可以理解,维护外媒干涉中国内政的权利,就是维护自己的利益,维护自己将来对搅和中国内政的“权利”呗。问题是,如果别人到你家去,指手画脚,对你家的清洁教育财务问题都大放阙词,你会不会把他赶出去?请不要双重标准,请不要自封自己当国际警察!千万别说维护美国人的利益,就是维护中国人的利益——不是所有中国人那么贱。(还是说这位“洋大人”对像利比亚那样的在霉弟混几年,就被派回利比亚当总理觉得很爽,很期待?)
请不要歪曲别人的观点,不要自己立个靶子打,搞妖魔化!这个极端的立论,是你们强加给楼主的,不是人家楼主的意思。
如果不是,找外媒意义在哪里呢?不是还得找中国当地官员去追黑心包工头吗?再说了,又不是当地官员黑了她的工资。
难道人民的意愿就是,敢不给我钱,我就去跳楼?我就去找外媒?
胡作非为。因为有了平方事件了,运运们(甚至毒轮们),也就成了正义的了。是嘛,真的是这样吗,老百姓真的这样认为的?不要自己骗自己,茉莉花唱起来了吗?失望吗,骂老百姓不揭竿而起吗?老百姓理这一套嘛?不要自己骗自己了。
看见我背后背的干粮袋了么?今天在这儿我就当一回五毛吧。
否则用脚在地上写字的话,是不是要连脚也切了?
最简单的例子,周作人因为当汉奸被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仍然可以翻译和写作,只是发表时不能用本名。
在你看来这几个是一回事吧?
“表达自己对媒体信任感”=“向媒体发表看法”=“叫了外国媒体”=“叫到了外国媒体”=“叫到了外国媒体且外国媒体是反华或敌对势力”=“应该杀杀杀杀杀杀杀”
在媒体上发表自己意见的权利,是包括在政治权利中的。所有正在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剥夺政治权利是有时间期限性的,可惜你那个周作人的那个例子完全不成立),无权在媒体上或向媒体表达自己的主张。
砍脚和“杀杀杀”的,是你说的,你的主张!对不起,屏蔽你了。厌恶与这种文品的进行任何严肃点的讨论。
没写之前,你咋知道不是敌人?
不同意?找主贴作者说去,关我屁事
找外国媒体是犯罪,找本国的就不是
为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