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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讨论】关于本次韩国海警死亡事件的相关评论 -- 史老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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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请问史老柒

1、中国在那一个条约中承认了韩国在过渡水域和韩国单方面划定的特定禁区、特定水域中具有刑事处分权?

2、中韩渔业协定虽然承认韩国从2005年起韩国一侧的过渡水域具有等同EEZ的渔业管理权,但中国政府承认从2005年起韩国一侧的过渡水域等同EEZ吗?

3、中国渔船在维持现状区违法,中国政府在那一个条约中承认韩国行使渔业管理权?

4、日向礁在那里?

通宝推:all4fun,
家园 这不是条约

这是卖国政策

家园 何新:中韩渔争的由来与匪夷所思的《中韩渔业协定》

何新:中韩渔争的由来与匪夷所思的《中韩渔业协定》

(本文是全国政协委员 何新拟提议国家立案重新审查《中韩渔业协定》问题,所拟写的提案草稿。

2011-12-18)

(一)

近年以来,经常有中国渔民与韩国海警海警发生渔业冲突的报道。中国渔民手无寸铁,在公海捕鱼作业期间经常遭到韩国海警武装的盘查、查扣、野蛮殴打。渔船被扣后,渔民往往被韩国人罚得倾家荡产,生活困顿艰难!

表面上看来,仿佛是中国渔民的不对,跑到了《中韩渔业协定》规定的韩方一边!近期中国渔民程大伟被韩国警方指称以玻璃(后改说为刀子)刺死韩国海警李清浩,旋即在未通报中国方面的情况下即迅速毁坏证据及处理死者尸体,致使真相最终难以查明。随之韩国右翼分子冲击我驻韩使馆,焚烧中国国旗,甚至以动用武力为要挟。韩国方面则借此事,欲将公海双方经济区的所有争议地带,合法化转变为韩国的海权管辖地。

这个渔权之争的背后,映现着敏感的地缘政治和海洋资源与经济权属的国际竞争,绝非几条渔船和单纯捕鱼权的问题。

为什么在2000年代以前,中韩两国在海洋上并没有发生过这么尖锐激烈的冲突?而目前却有愈演愈烈的趋势?中国并不是一个战败国,也不是二等无主权的依附性属国。但为什么在黄海问题上却多年处于被动挨打的态势,动辄理屈词穷处处受窘?仿佛有短处握在韩国手中,令国人殊为难解。

实际上,追溯导致渔业冲突的真正原因,完全是源于在2000年8月由中韩两国外交部门签订的,于2001年生效的一个“渔业协定”。由于该协定对海洋经济区属划界甚为不合理,因而严重损害中国海洋渔业权益和中国渔民利益。

(二)

中韩渔业协定起初是根据1982年12月10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有关规定,中国和韩国两国在相向海域尚未完成专属经济区划界前,就渔业问题作出的一种非正式划界的临时性安排。

1990年代以前,我国本不认同一些国家自行设定的沿海经济区或者大陆架圈限。按照历史上的国际惯例,只要是公海各国就可以进入和捕鱼。包括日本对马海峡,韩国济州岛其领海线以外的海域,只要是公海,中国渔民就有权进入,只要不进入别国的领海就可以。

但在2000年参加WTO协定后,中国与韩国签署《中韩渔业协定》。该协定把我国渔民进入两国领海之间的一大片国际公海捕鱼的权利抹杀掉了,致使中国渔民的传统渔业作业领域被大面积压缩,这是导致引起今天中韩渔业不断冲突的根本原因。

这个渔业协定从表面上看,在水域划分上中国似乎并没有吃亏。但问题是中国所得到的多是属于黄海内海水域(中国一侧的水域),该侧的水域渔业资源历来相对匮乏。而韩国得到承认的多是黄海外海水域(靠近韩国一侧水域),那里鱼类资源远比中方一侧水域多。

该协议中最关键的内容是被标志为过渡水域的中介海区。根据该协定:被划为过渡水域的地方在协议生效5年后即2005年后,成为两国各自的专属经济区。而恰恰那一大片被标志为韩国过渡水域的地方,在历史上是我国渔民千百年来的传统捕鱼区,2005年后却不费韩国一分钱、一枪一弹地自动成为了韩国的专属经济区。

就是在这一片所谓的韩国专属经济区,近年由于中国渔民仍沿习惯前往捕鱼,而被韩国海警驱逐、虐打、处罚,成为争端激烈的地区。

(三)

  这里本来是一片无主权归属的公海。在没有签订中韩渔业协议之前,中国鱼船可以到这里捕鱼,只要不进入韩国领海就行。但自从这个协定签署后,韩国却认为自己取得了该海域的行政管辖权。虽然当时中方申明《中韩渔业协定》,不等同于海上划界,但韩国人已经事实上将其专属经济区作为海域领土严加守卫。因此后来两国间的渔业纠纷即不断发生。

2009年5月初,东北籍男子夏某出海打鱼时,不慎跨入该海境。他因非法侵入在韩国入狱10个月。

2010年10月31日,两艘中国渔船在该海域被韩国巡逻船扣押。

据韩联社2010年11月30日消息,2010年,韩国木浦海警以“非法作业”为由扣押了共104艘中国渔船。

而2008年和2009年,韩国海警分别扣留了133艘和122艘中国渔船,数年的总罚金高达数十亿韩元。

2010年12月18日,一艘中国拖网渔船与韩国海岸警卫队船只相撞而发生倾覆,事件造成2名中国渔民落水死亡,另1人受伤。

2011年3月3日,韩国海警扣押了两艘涉嫌“非法作业”的中国籍渔船。在登船检查过程中,一名中国船员被韩国海警开枪击伤。

2011年10月22日,韩国扣押三艘中国渔船,无端抓捕31名中国船员。

2011年12月12日,两名韩国海警在黄海海域执法时与中国渔民发生冲突,一名海警受伤,另一名海警身亡。

自该《渔业协定》签署后,中国渔民被抓捕、中国渔船被韩国无理扣押的事件在这一片公海区域屡屡发生。中国渔民与韩国海警的冲突,一年要发生百起以上。从事正当渔业的中国渔民在黄海海域成为得不到国家保护的海上孤儿,甚至被韩国人诬蔑为“黄海海盗”!

表面上看来,仿佛是中国渔民不对,他们为捕鱼而把船开到了《中韩渔业协定》划为韩国经济区界的韩方一边!但根源却是,黄海公海部分的捕渔区域,本来是中韩两国都可作业的公共渔场,《中韩渔业协定》却把那里划为不允许中国渔民作业的海上禁区。这片公海区域,千百年来一直是中国渔民在黄海上的传统渔区,凭什么被一纸协议就毫无代价地让韩国不费一枪一弹予以巧取?中韩渔业协议为中国渔民酿下一杯始终无法吞咽的苦酒!

这个《中韩渔业协议》实际是一个牺牲中国重大利益的不平等条约。不仅使得中国蒙受渔业损失,由于该协议基本按照韩方主张的利益范围划定经济海域,使得山东半岛周边的中国渔区及经济专属区域被压缩到了最小范围。苏岩礁本是中国领土,也被划为过渡区。甚至晚清甲午战败后,中国的沿海经济海域也未损失如此程度!

[协定文本:

http://wenku.baidu.com/view/2ef5585c804d2b160b4ec0e4.html]

(四)

不能不注意到,当时参与中韩公海两国经济区划界谈判的中国外交部方面官员之一是李滨(曾在外交部亚洲司任要职,2001年后出任驻韩大使)。此人于2006年已经被国家安全部门揭露是一个被韩国情报机构收买的内奸和韩谍分子。

[李滨,1956年7月生,北京市人,,朝鲜金日成综合大学毕业,1977年-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大使馆职员。1982年-1986年,外交部亚洲司科员、随员、三秘。1986年-199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大使馆三秘、二秘。1991年-1994年,外交部亚洲司(朝韩处)副处长、处长。1994年-1997年,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大韩民国大使馆参赞。1997年-200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朝鲜公使衔参赞;曾参与中韩海上划界谈判。

2001.10--2005.08,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大韩民国大使。2005.08--2006.06, 任外交部亚洲司副司长。2006.06,山东省威海市委常委、副市长(挂职)。

李滨于2006年12月因出卖情报及外交泄密被解职、拘押。]

据报道,李滨是外交系统目前发现的最高级别的间谍,十几年来为韩国以及美国提供了为数众多的中国外交机密,泄露和破坏了中国对朝鲜半岛的外交政策。由于内奸的存在,《中韩渔业协定》,事实上存在欺上瞒下,廉价牺牲国家利益的严重问题。这个协定内容使中国在黄海中韩公海区域的海洋经济权益蒙受严重损失,也使得沿海渔民深受其害至今。

 尤为令人愤慨难平的是,虽然《中韩渔业协定》于2001年6月30日生效,但按双方协定,中韩渔业协定签署后,尚有5年过渡期,期间允许双方对海洋经济区划线范围进一步谈判。然而在此5年期间,中国驻韩国大使正是李滨。因此,在这个5年过渡期仍可挽回部分国家利益的时间被白白浪费了。

中韩渔业协定已经为中国渔民酿下一杯至今无法下咽的苦酒!

协定签署后,我国历史上一直在黄海水域对马、大小黑山,济洲岛外海等传统渔场作业的2万余艘渔船,被禁阻在外。这意味着极大多数渔船从传统的外海渔场撤出被迫挤向国内近海渔场,致使拥有世界最大捕鱼船队、同时也是作为世界最大水产品消费国家的中国的渔业空间在近海被挤压丧失三分之二(尤其是2001年9月16日12时东海渔场伏季休渔期结束以后)。沿海渔民不得不争抢本已十分有限的近海、内海水产资源,致使得近海连年几乎已经无鱼可捕。同时又意味着渔区数以万计的渔船被迫转产转业,数十万计的渔民面临出路和生计问题,中国渔业生产遭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

据有关渔业部门的资料调查,《中韩渔业协定》生效后对山东、江苏、浙江及福建沿海当地渔业生产来说,完全是一场灾难。据了解,舟山渔民失去30%的外海渔场,还有25%渔场作业受到严格限制,近万余艘渔船将陷入无海捕鱼的困境,数万渔民劳动力面临改变出路另谋生计问题。仅舟山一市年损失捕捞产量约30万吨、产值约20亿元。渔民们首先担心永久性失去赖以生存的外海渔场后收入会大幅度下降,基本生活得不到保障,温饱也成问题。

《中韩渔业协定》于2001年6月30日24时正式生效。但是根据该协定,“缔约任何一方在最初五年期满时或在其后,并可提前一年以书面形式通知缔约另一方,随时终止本协定”。

笔者认为,对于严重损害国家海洋权益的《中韩渔业协定》中国有必要从国家利益角度重新审视和检讨。应当利用黄海渔权纠纷迭起这一契机,重开谈判,纠正原协定的失误。在对韩关系上,中国应该保持清醒的认知。韩国不仅从来不是中国的友好国家,而且是一个潜在的对手国家,甚至一直有分裂解体中国、蚕食中国领土而分一杯羹的梦想。

中国作为一个有尊严的主权国家,对于保护自己的渔民和维护本国的海洋权益,理所当然地应当当仁不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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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维基百科

李滨(1956年7月-),北京人,中国外交官,曾任中国驻韩国大使,后因向韩国提供情报而被捕。

李滨早年曾赴朝鲜留学,毕业于金日成综合大学。1977年进入外交部工作,历任中国驻朝鲜大使馆职员,

外交部亚洲司科员、随员、三秘,驻朝鲜大使馆三秘、二秘等职。1991年升任亚洲司处长。1994年任中

国驻韩国大使馆参赞,1997年再次来到朝鲜担任公使衔参赞。2001年出任中国驻韩国特命全权大使。期

间他被韩国情报部门吸收为间谍。2005年至2006年间任朝鲜半岛事务大使,同时兼任亚洲司副司长。

2006年5月起挂职担任山东威海任副市长。同年12月,被中国国家安全部门传讯调查,后被“双规”。

2007年1月,在调查后被分配到外交部下的中国国际问题研究所任研究员。此后,他因经济案等原因被

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http://club.kdnet.net/dispbbs.asp?id=7726295&boardid=1&page=1&1=1#7726295

通宝推:布平,唵啊吽,老虎五,伏波将军,松河,晨池,很好很好啊,hullo,种植园土,
家园 看了史老七的话,我相信葡萄的论断了。

中国人只有两个宿命:

(1)无论任何情况发生都热爱自己的国家,不管敌人是美帝、国内“精英”及其后台,还是阿猫阿狗。

(2)走到七块论的道路上去。

看来,史老七的这个“七”字看来不是白叫的。

家园 中韩渔业协定北段划分非常不合理也是事实

韩国独享一半,中方这一半共享,而且都划到成山头岸边了,这个太缺德

家园 你还想捞人回来?

都闹到这步田地了,人放回来,李命薄就要死无葬身之地。棒子下台总捅,没一个好下场的。

朝堂上这帮人,连菲律宾在中国海域抓人,都硬不起来,何况这次。这渔民算是惨了

家园 怎么现在史老柒变成这德行了?

棒子的一面之词,你怎么就信了个十足十?宇宙第一大国的信誉,在你那里很高啊

最起码的一点,那个棒子怎么死的?棒子国有了最后的说法了吗?

家园 终于找到根子了,看看那个地图,我就骂那个王八蛋

出卖了渔民的利益,原来是李斌。一切都合乎逻辑。 所以,凡是涉外关于领土领海的协议,一定要经过人大公开审议后才能实行。

家园 迂腐

双重标准才是这个世界真正运行的规则,对自己人和对外人能一样吗?政府有相当一段时间脑子不清楚,想通过利益收买的方式拉拢日韩。他们这种心态被人家捏的死死的,别人不停的向中国狮子大开口,原因很简单成了就赚了,不成又没损失。至于中国想通过利益拉拢让日韩远离美国,那就更别提了,他们清醒的知道自己的实力远低于中国,没有美国在后面他们什么也捞不着。人家棒子一边利用中国的这种心态一边收买叛徒汉奸最大范围的从中国摄取利益,你不反对反而认同不是迂腐是什么?大国是恩威并施的,现在中国威在哪里?想团结东亚这并没有错,但毛主席教育我们时说过以斗争求团结和以妥协求团结是两种结果。

家园 不管是那种情况,韩方都拥有执法权!

中韩的经专区本来就是重叠的!中韩两国都拥有经专区的执法权,只不过两国的知法对象都是外国渔民罢了。

如果是中超韩三方交界地区,那就是三方都拥有执法权。

所以不管是哪种,韩方登船临检都是无争议的合理合法的行为,有什么问题吗?

顺便问一句,我辛辛苦苦找来的法律条文,原文链接,相关条款,是不是您老根本不看啊!

家园 金一南讲话中,专门点名了李斌

李斌是中国朝鲜半岛事务的特使,同性恋,被韩国策反。将中国在朝鲜半岛尤其是朝核问题上的大量绝密信息传给韩国。他是胡在朝鲜问题智囊团成员之一,这可是底裤都让人扒了。关键是李将现任领导人的个人性格特点等等都泄露,中国目前外交上的窘迫是有内在原因的。还有一个是中核总公司的总经理康日新。。中国的核工业、核资源大概也透明了。 那些没被挖出来的呢?

家园 我也觉得不合理。

但是我也觉得我不是专业人士,国际对于这种相邻海域划分的法理跟规定是怎样的,我不清楚。

但是我觉得事到如今,还妄图抹黑韩国海警没有执法权这点,没意思。

稍微了解情况和相关海事法的人都清楚,这次韩国海警绝对有无争议的执法权!不管地点怎么变动,这一点都不会变!

家园 原来农业部的法规是棒子的一面之词?

我说了,不管棒子是怎么死的,就算他跳帮没跳好掉海里淹死的,也不能改变本次中国渔民严重违反中韩两国法律,从事违法渔业捕捞作业,并暴力抗拒韩国海警执法的现实。

不知道上述结论根棒子的一面之词有什么关系?

还是说西西河时政版必须无条件支持中国人,哪怕中国人是罪犯?

家园 我的要求很简单,人活着就行!

怕就怕渔民大哥不明不白死在棒子的监狱里,只要人活着,根据中韩移管条约,在韩国服刑1年之后中方就可以申请移管了,到时候回到自己国家的监狱里面继续蹲班房就舒服多了。

别以为只有中国才有喝开水躲猫猫啊!

渔民大哥在韩国监狱里面服刑,不明不白被阴死的可能性太大了!

家园 大哥,是不是小弟辛苦找来的链接,您老根本不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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