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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中国反思路人冷漠,外媒关注女童被压 -- 唵啊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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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这个案子并未判决,而是撤案了

以彭宇被迫赔钱的方式,原告撤案。

我倒觉得彭宇应该起诉老太及鼓楼区法院。

家园 或者只有一人时打开手机攝像
家园 撞伤不如压死是司机的共识
家园 花这个一泡稀屎

大调解怎么调解?老百姓才不睬你哩。达不到老百姓的要求,老百姓就接着闹。彭宇案如果是大调解成功的,我猜八成是组织上压迫徐老太的儿子。他不是警察嘛?组织出面逼他撤诉,还能调解不成?

家园 看明白了上面要说的意思再回复吧。
家园 这个医生要被人骂死了。

医学伦理忘在脑后了。

家园 正常啊

只是现在媒体发达,对这种事情传播的面广了

家园 我觉得路人不救挺正常的

人性而已,倒不是说路人有多坏,就是不想给自己添麻烦而已,趋利避害嘛,古今中外都一个样,同样的事放美国也不一定更好,放利比亚也不一定更差。跟西方资本主义民主自由啥的也是不沾边,中国现在的荒唐事历史上都能找到,历史上的荒唐事现在也没见少了哪样。彭宇那案子也是没来由的炒得这么火,没有彭宇案人民就变得诚信为本,乐于助人啦?完全没道理啊,连新闻联播里的领导人都天天睁眼说瞎话,怎么能怪一个小小的法官和老太太呢。

真正的问题在于我们还在以毛泽东治下的社会主义道德观要求这个社会,虽然那个时代才是历史上真正的异类。虽然主席已经被批烂批臭,虽然各种思潮在国内风起云涌出尽风头,可是不管立场如何,我们现在本质上大部分还是在以那个时代为标准衡量着现在这个社会。

家园 请去看一下彭宇案的判词

我倒觉得处罚法官的话,说明土共屈服于媒体,一失执政权,二失良心。

听说街道比法院肥,也算是没亏待法官。

家园 整件事听不到法官和徐老太的声音

这话语权神马的,也太偏心了。

那个彭宇案的判词,也算是法官的话语吧。建议您去仔细推敲一下。

家园 其实我最反感的就是法官的判词,其中认为无事救人不合常情

当然我上面写的不是原文,意思是差不太多,您当然可以认为老太太可能真是被彭撞的,但是我绝不赞成说救人助人不合情理,以此作为入人罪的证据,我要求的就是澄清这一点,公开大声地,以处罚法官为手段,警告后来的法官别继续这么干,也向广大老百姓宣布,决不会以做了好事为依据入人以罪。或许您会说该法官说了很多话,不是只有那一句,但这一句就不应容忍,或许无人炒作这句话就不会产生影响,您认为因此他不该负责,但我认为媒体炒作固然有责任,但是既然被炒起来了,那该法官就该着倒霉,谁让话是从他嘴里说出来的。不过我倒不认为一定要把该法官怎么样,例如把他停职若干时间我认为未尝不可,但我坚持一定要大声公开,这是我的主要观点。

家园 这件事一出来,我就觉得极其的诡异,而随着事情的发展

更加证实了我的感觉。

诡异感一:事故发生后,媒体一致将枪口对准“冷漠的路人”,而不是肇事的司机和该负责任的父母。

诡异感二:在视频上及其截图上,其中很多路人表现出的不是冷漠,是压根的事若无睹,好像小女孩根本不存在一样。

天涯的讨论贴是对我的诡异感的印证,大家有兴趣的来看一下。

贴一:为什么我觉得小悦悦那个视频特别诡异特别蹊跷?!!我有好多疑问有人能给我

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funinfo/1/2903563.shtml

贴二:小悦悦的视频蹊跷诡异——前进篇

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funinfo/1/2908971.shtml

再引用贴里的一些看法

为什么很多路人表现出不是冷漠,是压根的事若无睹,好像小女孩根本不存在一样。

因为视频及其截图欺骗了你,这个是由红外线功能的监控摄像头录下来的,实际情景根本不是图片所显示的那样亮。

广东媒体对当事俩司机和警方采访的报道均称,当时下雨,天空昏暗,视线不好。且那五金城都有顶棚遮盖。

10月21日,《新京报》再度实地调查:10月13日下午,佛山阴云密布。17时20分左右,广佛五金城已近打烊时间,路灯尚未开启,大棚下面光线暗淡。

事若无睹,是因为有人是真的没看见。

但是更令人惊讶的东西在后面。这个红外线功能的监控摄像头是由商铺自行安装的,不是对准自家,而是正正就对准了案发现场。商铺老板自称与悦悦爸爸不相识。24小时后这视频就上了网,上了各大媒体。

细心的人发现这视频里存在的时间问题。

车撞到小女孩的时间是17:25:0x

第一个路人路过的时间却是17:26:09(这是为什么?之前上面LZ说可能是视觉错误的问题,那就接着看下面。)

第二个路人路过的时间是17:26:30

第三个路人路过的时间是17:26:41(按照之前视觉错误的道理,这条跟上面那条同被理解为视觉错误。)

这个时候第二辆车出现了!!仔细看,0.001秒的时间显示车出现的时间竟然又回到了17:25:0x,然后视频闪了一下(被处理了),迅速变成17:26:xx

对比第四个路人路过的正确的17:26:21 。截图与之前可能混淆的17:25,发现并不是我们视觉上的错误,而确实是25′将人撞到26′路人才出来。

接着,新闻上出现了“第七个以及第八个路人”:带着小孩的母亲跟骑摩托的穿雨衣的人。时间是监控上的17:29:58。 这并没有什么疑问。

但是!!看17:30:3x的时候,也就是接下来的路过的所谓的“第九个路人”,没错!!他又出现了一次,同款安全帽,同款雨衣,同款摩托车,同一个骑车姿势,甚至同一个拐弯口,他又出现了一次!!!!!这点求解……

……以上的疑点,不是要拷问什么中国人的良知,质问冷漠的路人,我比较想拷问一下中国媒体的良知,质问连孩子告别仪式都没有出席然后还拿了捐款的“父母”。

通宝推:山有木兮,bldc,
家园 看来同样的判词,解读都不同

法官哪一句说了救人助人不合情理?

应该先抓人那一句吗?先抓人还是先救人,不都是助人吗?不都是见义勇为?这算是说“救人助人不合情理”?这只不过显示了法官个人认为抓人为上的思想。认为抓人为上,难道便是认定助人为罪?

何况,这一句在整个判词中十分突兀。在要求客观的场合里带入了个人价值观,而且专门授人以柄。这真的是法官自己写的?我想到网上无数的毛语录。掐头断尾有之,改头换面有之,偷梁换柱有之。。总之,一定把毛表现得漫画般反面人物为止。

当然,我这样想,也许不客观。还是应该认定:这些都是法官的手笔。可是我们还应该把这一句放在整个话语中去看。看看其它的分析。

下面法官的分析不知你认为如何?1,彭宇第一个下车,不是第一人撞,难道是彭宇后面人撞的?2证人没看见有其它人撞老太。老太周围只有彭宇,若有其它人,相信证人会不遗余力滴咬定。3徐老太和儿子两人身上都凑不出二百元吗?何况她儿子还是接电话后赶来的。听说出事,我想象不出任何一个儿子会一分不带去医院。大家都是成年人。那么,彭宇掏出二百元,是借款的可能性大呢,还是赔偿医药费的可能性大?4法官指出:一审彭宇为什么不辩护自己是见义勇为?我觉得这一条非常难以回答。

以上4条,只能以常理来推断。

至于派出所提供的什么是老太撞了彭宇。因为媒体说是伪证什么的,现在我也没有那精力去闹清楚。疑问:如果彭宇已经证明是伪证,为什么单单只在媒体上说?为什么不告上法庭?已经证伪,法庭为什么还堂而皇之的采信?不要告诉我南京法官已经黑得连表面功夫都不做了。从这一点上来说,我支持彭宇案开庭重审。我还真想搞搞清楚。

以处罚法官为手段,警告后来的法官别继续这么干,
呵呵,如果事实真相不搞清楚,只怕你警告的不是后来的法官不要什么干,你警告的是:后来的法官,你要听媒体怎么说,你就怎么干。
但是既然被炒起来了,那该法官就该着倒霉,谁让话是从他嘴里说出来的。
这句话就更不对了。同一句话在异时异地意义不同。炒作炒作,有时就是捕风捉影,歪曲附会。——难道毛泽东应该为网上那些毛语录负责吗?

法律以事实为准绳。如果事实真相果真令人失望,彭宇果然就是一个假冒的见义勇为。那么, 呵呵。

家园 如果我是彭宇,我也不会在一审说自己是见义勇为。

首先“我”不是一个善于自我表扬的人,其次正因为“我”自认为自己是在帮助别人(我不会有多大个事),所以一审“我”连个啥证据都没提供。

结果法官的判词却是:“如果不是彭宇撞的老太太,他完全不用送她去医院”。

于是“我”才发现,如果你不说自己是好人,人家根本就不把你当好人。相信政府、相信法官会主持公道的时代是不是已经过去了啊。

现在人家政府、法官相信证据,所以以后见义勇为之前啊,一定先要保留证据。

家园 医生这事的另一面。

拆刚缝好的伤口确实是魔鬼才干的出的事。

另一面:

医生又该怎么办?

这次免费,下次一定要让病人先交钱再手术。

如果是救命的手术,医生不及时做,病人若死了,医生又成了要命的魔鬼。只好做,做了病人如果又没钱,只好这次又免费。

病人会怎么干?

哦,可以这样。手术做完就说没钱,反正医生没奈何。要么你医生敢拆?

总之啊,这种事情两面疏导才是正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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