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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我们应该怎么办? -- ★kg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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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原创】我们应该怎么办?

10月13日下午5时30分许,一出惨剧发生在佛山南海黄岐广佛五金城:年仅两岁的女童小悦悦走在巷子里,被一辆面包车两次碾轧,几分钟后又被一小型货柜车碾过。而让人难以理解的是,七分钟内在女童身边经过的十几个路人,竟然对此不闻不问。最后,一位捡垃圾的阿姨把小悦悦抱到路边并找到她的妈妈。现在小悦悦在广州军区陆军总医院重症监护室,仍在抢救。

15岁少年搀扶倒地女子反被指为肇事者与碾压女童案中18人的冷漠。

经常有这种新闻:老人倒地,好心人搀扶,结果被告上法庭,赔了多少钱;老人倒地,无人搀扶,导致更严重后果甚至死亡的。最经典的案例是,一个老太摔倒,公交司机好心搀扶,结果被反咬一口,谁知公交车摄像头记录了一切......

“天津许云鹤”案:2009年10月21日,天津王老太违章爬马路护栏摔倒受伤,车主许云鹤下车将其扶起,却被王老太指认为驾车撞她。法院判决许云鹤赔偿王老太10万元,理由之一为老人因被车主突然驶来的车辆惊吓而摔倒。对于此判决不少网友称是翻版“彭宇案”,车主目前已提起上诉。

案例太多,恕不一一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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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qq.com/a/20111017/001369.htm?pgv_ref=aio

http://v.qq.com/cover/b/bmz0u61vo2r7j0u.html?vid=8Y1P8EI7dYu

“撞伤不如撞死”,司机声称。更可怕的是,在这些人眼里人命真不值钱,“赔一两万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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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个案子,这个助人者是个未成年人,这件事在他心中会产生怎样的影响呢?

铁的事实已经告诉我们:面对倒地的伤者,你扶不起!不服气的可以自己去查“彭宇案”、“许云鹤案”。你不仅不要去扶,这是非之地你待也不要待!如果你喜欢看热闹,那你就会被媒体指责为那18位冷漠的路人!

有人说,我于心不忍,打个电话叫110和120.那你就遭了。因为彭宇案里面,南京鼓楼区法院法官就有这么一句话: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打电话?法律只保护弱者,助人者会被判担负甚至“无过错责任”。

媒体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谴责了冷漠的路人,谴责了无良的肇事者,然后还夹枪带棍的把社会指责一番。恩,是的。你们的嘴横起说也有理,竖起说也有理。总而言之,你们是有理的。

更深层次的问题,15岁少年的案例。那个付姓警官,交警。在国内待的,大多知道交警是怎么回事。尤其是处理交通肇事的,那可是肥缺。一个县中队的交通肇事实际处理者,年纪轻轻(目测不到三十岁),开大众SUV!此案本来有两个目击者,到了交警手里,一个都没有了。这是为什么呢?我们交警部门难道真的不能确认这个15岁少年是否是肇事者?相当简单,只要鉴定下伤者身上的车轮印就可以了。而我们的交警同志却把视线转向了寻找目击者,并且迅速排除了找到目击者的可能性,耐人寻味啊。

我们都有老人,我们都会成为老人,我们希望自己在陷入困境时别人能帮助我们。现实告诉我们,这越来越不可能了,就像我们不会、不能帮助别人一样。帮助的,可能是一条毒蛇,有可能变成可悲的农夫!而,法律在这个过程中扮演的是极不光彩的角色。法律本应当保护助人者,现在却成了卑鄙无耻者牟利的工具!雷锋,早就成了和“农民”、“小姐”一样的词了。

我们应该怎么办?为了保护自己,我们应该学那18位淡定的路人。别给自己惹麻烦。

PS:欢迎转帖!请注明作者及出处。

家园 打岔一下,那女孩的父母是否应该被判刑?
家园 你说的是监护不力,是吧?这个要打起官司来,是为两个肇事

司机辩护思路之一,估计也起不了什么作用的。太恶劣了,尤其是头一个司机。

家园 我认为女孩父母应该负主要刑事责任。

我认为女孩父母应该负主要刑事责任。是他们导致了小女孩的事故。一个两岁的小孩一个人走在马路上,必然要导致事故。我认为那两个司机简直就是被小孩父母栽赃的。看了网上的照片和女孩母亲的采访,好像并不是什么都不懂的人。路人冷漠可以理解, 万一施以援手反遭讹诈, 就像近期发生的一系列事情一样, 一生就毁了。

“女孩的母亲曲女士再次来到重症监护病房看望女儿。“每次我都会和她说好多话,我还要亲自给她唱歌,她的心脏还在跳动,我觉得她能感到我在她的身边。对这件事我一直非常自责。但家人一直在劝我,他们说悦悦还需要我照顾,让我一定要坚强。我现在只希望悦悦能再给我一次机会,让我好好照顾她……我还想对那些有孩子的父母说:一定要看好你的孩子。”

曲女士说,悦悦是个非常乖巧、聪明、懂事的孩子。2岁4个月的她已能用简单的词语表达自己的想法,也像很多小朋友一样喜欢看《巧虎》动画片,“每次看到电视里打打杀杀的镜头,她都会过去拍着电视说‘不打’,看到我哭,她会说‘妈妈不哭’。”曲女士说,悦悦受伤后,她每晚都会梦到女儿,“第一天晚上,我梦到她穿着一件黄颜色的裙子不停地在转圈,跳舞给我看。第二天晚上,我梦到她学动画片里的动物‘哈哈’地笑,还叫‘妈妈’。”

linna118 发表评论于 2011-10-17 16:50:35

她天天都能睡觉而且做梦, 做梦表示她进入深睡眠. 不能不佩服. 我女儿住院院没这严重, 我守护三天三夜不能睡. 如果女儿住院是我的过错, 仅自责就足以让我失眠。

hlp2011-10-18 周二, 20:07

她的双亲应该负什么责任,假如在美国,如果孩子的父母放任3岁的孩子在车水马龙的大街上玩耍,使之出了事故,他的父母起码应该承担监管孩子失当的责任吧。现在媒体上一致谴责责路过的行人,实际上把孩子推向交通繁忙的大街的,是她的父母。出了事故,只是谴责路过的行人是片面的。况且,南京彭老太案例在先,人们没有勇气为救死扶伤付出破财的代价是情有可原的。

到现在为止,没有看到她父母对自己的孩子做忏悔,说没有尽到父母看护、照看孩子的责任。把责任都推向司机、路人。司机的责任由司机承担、路人在道德上受到谴责、行为的自保本没有错。各码算各码,各算个的账,有句话讲:耶稣的归耶稣,凯撒的归凯撒。

家园 具体有什么办法呢?该怎么入手改变呢?
家园 呵呵,这也太过了。监护不力。
家园 大环境不改,我们只能选择冷漠。
家园 为什么你会有:“一个两岁的小孩一个人走在马路上”

必然要导致事故”这种想法?

家园 这样说来 岂不悲剧了
家园 看来老江提出以德治国是必要的

否则中国完了

家园 他提出以德治国之后,道德滑坡更严重了!谁的过错?根子在

老邓那儿。

家园 您的意思很清楚,心痛舐犊之情溢于言表,但是法律讲的是

权利和义务。这小女孩的父母有责任,监护不力。在本案中,这是个很小的过错。正如成若缺河友说的,小女孩在马路上走发生车祸是个小概率事件。因此而惩罚小孩的父母也不公道。

家园 没错,根子在凳公的猫论。现在猫论已经彻底破产了,按凳公

自己定的

十个如果

改革开放已经彻底失败了

所以现在JY们也知道再也摸不下去了

也不谈什么共同富裕了

直接就是准备换皮

==========以上回复居然被疯狂投诉,是那些体制派或者识字分子在投诉?你们知道凳公的十个如果吗?你们不知道,总知道凳公的说如果改革搞出两级分化,改革开放就是失败了得话吧?难道现在两级分化还不够大吗?

通宝推:不锈钢剃刀,赵行德,
家园 太危言耸听了。

我投的草。

小朋友一个人在路上走的确是很危险,但是并不是说父母让小孩在马路上走就一定就不对。我看过那个视频,记得那条路上还有类似减速板一类的东西,如果我记忆错误请指出。

肇事司机在撞小孩之前曾经有一个减速动作,但是在减速之后很快就加速撞上了小孩,然后开跑了,后面的大卡车就是保持自己的速度压了小孩过去了。这就是一起明明白白的交通肇事逃逸事件,关小孩家长一毛钱的关系啊。视频的垃圾大婶很快就找到小孩的家长了,证明这就是小孩家附近的环境。如果自家附近都不能放着小孩自己到处走走,你觉得这家长的怎么带小孩才算合理?

我小的时候家旁边就是一条很大的河,穿过一条不算太繁忙的省道就可以下河去玩,家长一直嘱咐我不许在河里游泳,但是大人也都不是无时无刻的能看住我,我就一直在河里同小朋友们玩,直到上中学搬走。如果按照这个说法,我父母,我朋友的父母们无时无刻都要负上刑事责任。

这起案件里面,家长在道德层面上如果自我反省肯定是会后悔当天为什么不把小孩子关在家里而是放着他上街了。但是看客们要做的是如何帮忙找到无良司机,如果帮助这一家人度过这个难关。就算社会要谴责,也是要谴责那些冷漠的路人,而不是把板子往无辜的小孩父母头上打。

家园 麻烦你注意女孩的年龄

如果你认为两岁多的孩童可以在汽车穿梭的马路边独自玩耍,“关小孩家长一毛钱的关系啊”,那我们就根本没有交流的基础。

你父母还有千千万万中国父母受限于工作和生活条件无法亲自或委托他人照顾小孩,实在是无奈之举,并不能证明那么做是对的。你知道有多少小孩无人照看而卷入事故而死亡残疾吗?因为我父亲工作的原因,我知道的案例有很多很多。

肇事司机的罪行主要在于逃逸。如果他留在现场,责任不会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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