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不得不扔的砖头!(仅个人愚见) -- 老引北京
他这是在说上面那位说您节哀呢。没您什么事
当年鬼子伪军夜袭高家庄捉拿武工队是多么的不容易!
!!!
电视剧《九一八大案纪实》俺看了几遍,两点印象深刻:
一是刘是栽在他同伙的好色上面
刘已经吩咐那辆车不能再动,可他的同伙为了泡妞还是开了出去,结果被发现
二是刘带着马子逃亡的时候,面对女友的一再追问,他说:“你什么都不知道,将来就什么事都没有。”
灰常正确。
这类涉案记实剧如今被禁止了吧?
反正就是大海捞针楞给捞出来了!当时另一感想是这刑警的腿是真不值钱。
记得聂帅回忆当年干地下工作的时候感慨说:(大意)许多同志的被捕牺牲并不完全归咎于当时严酷的斗争环境,很多是由于自己的疏忽大意和松懈而给了敌人机会,造成了自己和其他同志的不幸。这段话反过来用在官兵拿贼上好像也有道理。
西方社会形容盗贼犹如创作一幅油画,侦破者有如艺术鉴赏家。
想做案您就别留下一丝一毫地破绽...
他老妈因为窝赃,也进去了
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他老娘把文物藏到粪池里,损坏了好几件。
当年作为溺爱的典型全国批判
这是他在一访谈节目中亲口说的,当年拍《杜十娘》,他打他老爹的牌到故宫借真猫眼,还真借到了。侯自己说还真扔到水里了,不过设了个网兜着。为此,上到导演,下至他这剧务,小心肝一直噗噗的。但扔是必需的!
老引你是内行,不过我还是要说。犯罪作案,用的是反常思维,而警察破案,用的是正常思维。罪犯时时刻刻要往歪处想,警察就是看正常察觉异常,所以真的犯案还不留痕迹是不可能的,只是掩盖痕迹可以留出逃跑的时间罢了。
罪犯越是处心积虑,越容易留下线索,反而是那种撞上的激情犯罪难破。
犯罪是为了获取利益为目的。警察是为了伸张正义,维护法律。
激情犯罪有明确的因果关系,比如仇杀,奸情...。
中南海还收费呢,那怎么说?别的公园也不少都租给私人了?这么多年了为什么不管?圈起一块地方就让别人进去或者收费?那是故宫独有的?乱圈地乱收费搞这么多年,有人负过责任吗?出问题的是他们自己,还要拿别人开刀,我看这事也就不了了之,否则搞大了,灵道们自己脸上也不好看吧?贼喊捉贼这把戏玩多了,没人信的。
福尔摩斯小说里面说过“越是聪明的罪犯,留下的特征越鲜明”----真正的难案、疑案,是跨境的“临时起意”作案,美国连环杀手,号称“要人命三千”的那位,居然是被捕后自己揭发自己。
说起来,美国爆出这么多连环杀手,是证明了美国刑侦力量强大呢?
还是证明美国培育了适合连环杀手的生存环境?
还是证明了美国人民警惕性强,爱看推理小说(看看今天哪个国家推理小说卖的好?),能把成千上万的失踪案理清?
除了美国地方媒体乐于参与这种失踪案报道外,我想中美之间的文化区别,是中国连环杀手比较少的原因:
杀人偿命,对国人来讲天经地义----恶意连环杀人,可就沦为禽兽一族,这种心理压力,对黑社会都是难耐的。
行政力量强大,地广人不稀,众目灼灼,这也是“天网恢恢”震慑犯罪的根本原因----各地的民警,水平如何,大家也知道。
当然,如果有人喜欢替连环杀手出书,展示其如何“在幼年心理创伤”,替凶残变态行为找借口----中国连环杀手数量骤然增长的时代,也可以预期。
余光中跟他对干过这个徐娘半老。杜正胜是个搞学术的,估计阿扁的抬举让他乱了方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