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药家鑫判死刑了 -- netone
对很多人来说,承认这一点是很残酷的。
阶层、阶级的正在固化已经是很悲哀的事情了,你再这样一次次提醒,不知道要打消多少青年的热情和努力。对他们,也许减少了失败的痛苦,可对社会,固化的速度则可能是被加快了。
也许,有时候普通人需要的真的是隐瞒和谎言。
坚守心底认为必须坚守的,在鱼和熊掌间作出取舍。
为的是求得内心的安宁。
有人安贫乐道,有人追求“上进”;有人不择手段,有人“傻”得冒泡。 “有所得”之背后“必有所失”,上天是公平的。
其实,决定不做什么,也是因为自己不愿失去另外一些东西。
特别是有些事要用一生的内心的煎熬来做代价,一种选择是不去做以求得原有的安宁,另一种选择是战胜自己的内心,调整内心的底线以求得另一种安宁。
“得”、“失”的“大小”,也完全要看它们在自己心里的份量。
更支持你的观点
葡萄说的好,阶级社会的“这个等级标志人与人之间占有社会资源,承担社会责任和继受社会义务的不平等”。而阶层只是同一个阶级之间的划分,同一阶级不同阶层的基本利益是一致的,权责略有不同而已。公平,没有绝对的跨越阶级的公平可言;我们所说的公平,只是与处于同等地位的人相比较。一部分人一出生就掌握另一部分人一辈子不可能企及的财富,或者一部分人一念之间就可以扭转另一部分人的生死荣辱。权力和利益,早已固化在阶级的分化之中了。
拿古代来说吧,分为有统治地位的各级官员一个阶级,“庶民”一个阶级。统治阶级有制定政策,执行政策的权力,通过这些权力,他们可以获得“庶民”的劳动成果。而庶民,则需要不停劳作,在供养统治阶级之外,为自己留下一份活着的口粮;如果遇到太平盛世加上运气和努力,还可以过上小康的生活。这些“庶民”中也有一部分人希望能够摆脱这样的日子,所以,一方面,有钱的“庶民”就会通过行贿等等手段勾结官员,以期获得庇护或进一步的利益,而一旦结成同盟,这些人也就到了统治阶级的边缘,或者可以狐假虎威,或者可以进一步上位成统治阶级获得权力;另一方面,有才的“庶民”则会通过统治阶级留下的上升管道,学而优则仕,通过科举而改变自己的阶级地位。
两个阶级都有自己的底线。统治阶级的底线是保留手中的权力(否则就失去了阶级地位了);而“庶民”的底线则是自己的生存权。这类底线绝对是高压线,一旦无故触犯某个个体的底线,就有可能引发整个阶级的危机感,造成严重的群体事件。还有一类底线,或者我这儿称为利益线吧,是能够获得更大利益的底线,比如当官,他们的利益线就是要能够利用手中的权力牟利或者博名,而“庶民”的利益线则或者是能够进阶统治阶级的渠道(学而优则仕或者捐官),或者是过自由自在无忧无虑的日子,比如富甲一方当个陶朱公(财务自由)或者进个桃源仙境(人身自由)。这类利益线只是部分人的利益所在,触动了它,或会引发这个利益群体的反弹,但处置得当就无伤大局。比如雍正肃清吏治并没有危及皇权,科举作弊或者征高额遗产税也不会让老百姓起义。很多法律,道德规范,禁忌,规则潜规则啊之类的,其根本目的就是为了保护这些底线和利益线的。比如官官相护,比如“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比如门当户对。
杨佳案是“庶民”威胁了官员的底线(其实已经过了官员的底线进而威胁到官员的生存权了),所以从上到下各级官员们非常果断的利用权力处置了。本次药的事件则相反是官员子弟威胁了“庶民”的底线了。作为官二代的药草菅人命,老百姓推而广之就会想到下一个会不会就是自己,又由于某些媒体的催化(这个很有趣,因为媒体应该是掌握在官员手中的),所以老百姓虽然没有权力去处置,但是也万众瞩目群情激愤。而官员们则是出于自身利益考虑,希望能够在博弈中获得最佳的处理结果(药不死且老百姓不闹),所以犹犹豫豫在观望中走一步留一步。
而论坛的MRC事件,则只是一个“庶民”如何上位的故事。就地位而论,她其实已经从普通的“庶民”上升到了统治阶级的边缘了,再加上葡萄所说的“可以依托的组织,可以互为援助的同僚,与可以信赖的人力资源”,她完全可以与官僚结成同盟或者直接变成官僚之一。M总愿意接纳她,说明上层看到的是她的努力和现在的成就,而并不在意她走的道路;可是她的上升之路却异于常人,让普通人或者发现自己达到了相同的目标但走的路却艰难十分,或者感觉自己努力多于她而结果却远不如她,其实就是威胁到了部分“庶民”的利益线了。有些人看到了捷径,赞赏她甚至可以效仿她开拓达到利益线的新途径,而另一些人则不齿于此希望维护原有的利益线。如此而已。
法律、道德之间的关系是个很大的题目。大略的说,就是:触犯了阶级底线的行为,法律要严惩;触犯了阶级内部各个阶层权益的,法律给予一般惩戒;道德则用来规范各个阶级阶层的界限和行为举止,根本目的仍然在于维护阶级底线和利益底线,但是比法律管的宽说的细,有些法律上不好说的话,道德都帮着说了,等于是给社会这张纸画上经纬,规范各人所处的位置,你逾越了,自然有人会口诛笔伐,逾越的太过了,法律就会惩处你。当然,这么说太粗略,有时候法律也会管些闲事,比如"有伤风化罪"。药和杨佳触犯了底线,所以归法律管;MRC试图上位但没有循常规路径,“出格”了,但又没有触犯大多数人的利益,所以归道德管。
要想为“可以依托的组织”信任,为“可以互为援助的同僚”信任,为“可以信赖的人力资源”信任,一个人的过去必被考察。
过去做过的事,会在将来付出代价或获得收益。
关键在临事的取舍。
这是一位爱憎分明,“知道自己在做什么”的严谨学者,呵……
马加爵的杀人行为,与贫穷无关、与歧视无关,应该对此血案负责的,不是社会而是马加爵本人。而现行的法律,也没有任何条文规定,在犯下此种罪行后,仅仅因为贫穷就可以减轻处罚。 ——李玫瑾评马加爵
做出犯罪行为不一定需要巨大的冤屈,也不一定需要合理的理由,很多犯罪就是很愚蠢的。 ——李玫瑾评杨佳
Collision of universes ... coming Friday
(sorry)
特别是我这个年龄段的(30-40多),处于守成阶段的居多.在关于那个女子的争论中,我能看到海外和国内河友的差距,年轻一代和60/70后的代沟.陈经写的文章我看跳不出他自己画的框,于是朝河面抛了一片石子:西行漫记:提倡阶层固化的人应该反思
葡萄,如果当初阶层固化,那位船头佬后裔是否还会供主席雕像.往上数三代,也许大多数都是受压迫的人,可现在却是既得利益的维护者.
"我们祖辈,父辈曾经的熟悉的那个共和国已经不在了。但是,这个共和国还有这个共和国所继承的来自这个国家绵延不绝历史的古老传统中价值观和世界观的许多内容还被许多人珍视。这些珍视,更多的体现在人之于家庭,之于人与人,之于社会的基本价值。"
怀念我们成长的那个时代,也在草纹和北宸等河友笔下找到了同样珍视的价值观."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是我们同龄人接受的教育,我也会以此教育下一代,而不是走捷径.
药犯在一审作出判决前跪求苦主愿意做牛做马赡养老人抚养孩子,未免太迟,不过他这样说显得没有绝望,这个细节对于最后的结果打了大大的?
而剥夺了更多人的希望和机会,成为另一阶层的福利(金钱、美色等等)。
从这个角度不难理解为什么要站出来对这个非常规手段说“不”。
至于有些人说站出来的是“功成名就”的伪君子,那是对社会现状的错误认识,“功成名就”的在用非常规手段享受福利或更进一步呢,哪来劲头做这个吃力不讨好的道德评判的“伪君子”。这种错误认识没有分清道德评判与职业需要的道德表演之间的本质区别。
至于支持这种非常规手段的,我觉得论坛里并不多,主要着眼在个人身上、感同身受,看到了那份上进心。
药案是现场争执,即兴杀人,而且是一人一命;马和杨都是预谋杀人,马是一人四命,杨是一人五命;而且杨还是光天化日之下有预谋地武力攻击国家暴力机关,这绝对是重点督办案件。
在西方也有一般杀人(manslaughter)和谋杀(murder)之区别,而且一般杀人一般性不是重罪。
忽视这些条件,那么你做的比较就根本毫无意义。
这次药案中某些势力固然有些奇怪的举动和言论,但没必要对方怎样疯狂,我们也要不顾事实一起疯狂,来个集体歇斯底里无意识。
中国每年有几千人判死刑,与其关系药一个人该不该死,不如关心关心那几千个人该不该活。
del
看到你的帖子,我把我在北辰帖下的复帖GWA:补充一些看法也转给你,可以看看。
小车祸导致事故,各级事故有各级事故的制裁手段;
打打骂骂有治安条例处理;
打伤了有刑事责任处理;
杀了人就应该死刑;
你这是在故意混淆是非。把杀人和打打骂骂混为一谈。
今天要加薪不判死刑,明天会有更多要加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