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啃猪蹄 / 苹果树开花了 -- GraceUSA
“日子过得真快,尤其对于中年以后的人,十年八年都好像是指顾间的事。可是对于年轻人,三年五载就可以是一生一世”。
这段,是张爱玲《半生缘》的开场。
早年看,没有体会,轻翻而过;此时再读,怔怔地,竟捧了好久。
谁说不是呢!
指间岁月,流沙般。大半辈子就这样过去了。
不记得从什么时候起的,喜欢怀旧,动不动就话说当年,生怕别人不晓得自己也年轻过似的。就连烧了一盘猪蹄子,也要一路小跑折回到几十年前……
食堂有道很普通的菜:红烧猪脚爪。半只脚爪加青菜,一角四分(也许是一角七分,记不清了)。买这个菜,女生比例偏高。那时,未必晓得胶原蛋白与美容的关系,之所以偏爱,可能是因为女孩之比较喜欢啃骨头吧。问题是,烧菜的大师傅技术水平不稳定,常有火候不到猪蹄没有烧透的情况,如此,啃猪蹄,就成了一景。
83年央视春晚,王景愚表演了一个哑剧小品《吃鸡》,特有喜剧效果。也许不少人都还有印象。
开学后,我们系里也搞了一台晚会,一位极具表演天赋的男生模仿王景愚,演了一段“女生啃猪蹄”。他把女生的娇憨猪蹄的难啃表演得惟妙惟肖,生动极了!观众的反应似乎比春晚还要热烈!
打那儿起,在食堂啃猪蹄的女生明显减少了。
有些东西,的确不适合在大庭广众下吃。
朋友生了女儿后要吃猪脚黄豆汤催奶,她家的阿姨每周都去中国城买猪蹄。昨天顺便给我带回来两个。如果没记错,这是我第一次专门烧猪脚爪。
结果,领导和女儿都不捧场!
我把蹄尖吃了。剩下的,还不晓得如何处理。其实,味道不错的,但是皮下脂肪让人却步。美国的东西都肥大,猪脚也不例外!
院子里的苹果树开花了。昨天傍晚拍的。
趁着还没明白事儿的时候,把炖得香软烂的猪蹄端上餐桌,一旦习惯了,到了大一些的时候再灌输对鬼子狭窄食谱的极度鄙视,顺便讲讲猪蹄的营养价值……
现在我家那两只,见到我们准备炖猪蹄的时候都很雀跃
小时只要有肉就好,管它是什么肉。大概是因为有限的肉票用来买骨头太浪费了,所以不记得在家里吃过猪蹄。
家裡妹妹和我都超級愛啃豬腳~~~
您这儿食精,图美,宝也多。谢了!
今天中午叫的外卖就是面条加卤猪蹄,哇哈哈哈哈
半锅油腻腻的。吃完饭懒了一会看NBA季后赛,洗完锅碗灶台都过了十一点了。明天还得不到五点起床赶飞机。
剩下的,做浇头,做猪脚面给他们吃好啦。
要不,回老家地里割二斤蒜苗拎着提亲去
话说,不懂得肥肉之美味的人,实在少了人生一大乐趣
很打击积极性呀。
我都想红着脸举手申请去你家啃猪蹄
红烧猪脚,偶的大爱
口水止不住呀止不住。。。。。。
每次回国都要去沸腾渔乡,
就是为了那里的红烧猪脚
一个人可以除掉一大半。
口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