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门外汉看流行乐事 -- 非闲人
我想我不是专业人士,甚至也不算传统的乐迷。没有固定的偏好,对歌曲音质、音响效果等毫无追求,对音乐也没有什么深入的研究,我更爱看的是MV和现场表演的视频,说白了我就是一个喜欢看包装看外表的肤浅的MV爱好者,主要是流行音乐,而且是属于主流型的,什么主流我看什么。
针对我的自白再稍为解释几个词吧,我知道肯定有人比我更清楚更了解,就当是我啰嗦吧。
MV的意思是 “Music Video”,中译“音乐录像带”。MV的历史可以上溯到19世纪末,目前主要作为市场推广手段来使用,根本目标还是在于卖歌手卖唱片。当然,如果歌手有足够的公众知名度,那么所拍的MV就可以为其他商品卖广告,跟电影插入广告没什么两样。
有些人会混淆“MV”和“MTV”。
MTV统一指1981年美国传媒业巨子罗伯特·皮特曼创建的MTV全球音乐电视台。在MTV中可以看到最新流行MV、年轻VJ、有关音乐的新闻与娱乐节目,深入全球 166个国家和地区的四亿户家庭,是全球范围内深受年轻人欢迎的媒体。
1981年8月,MTV开台的第一首MV成为了音乐电视的里程碑。歌曲的名字也耐人寻味:“音乐录影带杀死电台明星” (Video Killed the Radio Star)。这是MV走向主流的标志。MTV给这个世界带来了一种全新的艺术形式,并迅速在美国乃至全球掀起了一场音乐革命。
1984年,MTV举办了第一届音乐录影带大奖颁奖典礼(Video Music Award),简称VMA。时至今日,MTV的音乐录像带大奖已经与格莱美、全美音乐奖并列为世界三大最重要音乐奖项。
1981年,The Buggles - 《Video Killed The Radio Star》 (《音乐录影带杀死电台明星》) 。The Buggles是英国的一支新浪潮乐队,《音乐录影带杀死电台明星》来自他们的1979年的处女专辑,是当时的热门歌曲,1981年成为MTV的开台歌曲,并被视为广播音乐文化和电视音乐文化的分界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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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年,迈克尔·杰克逊 - 《Thriller》(《颤栗》),这个长达14分钟在当时投资高达惊人的50万美元的MV有着里程碑式的意义,它为现代MV树立了全新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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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歌手的走红与他们所拍的MV分不开,比如说过去有麦当娜,现在就有LADY GAGA(雷帝嘎嘎)。
再说一下“流行音乐”,不然有人会搞不清我所说的音乐范畴。我觉得如果当初“POPULAR MUSIC”如果被认定为“大众音乐”就好了,要不就是“POP MUSIC”被认定为“潮流音乐”,那就不用两个都抢“流行音乐”这个中译名,但其实两者的范围是不一样的。“POPULAR MUSIC”几乎包括所有符合大众喜好的音乐类型,而“POP MUSIC”不过是“POPULAR MUSIC”其中的一种。
看看格莱美就知道他们划分得有多细,POP就是POP,跟ROCK、R&B、RAP、Country、Jazz、Gospel、Blues等等就不是一类。每个大类还可以细分出更多类型,比如ROCK(摇滚),就可以划分出重金属、工业金属、歌德金属、朋克、车库、英伦……
能这样划分说明他们的音乐足够的丰富,侧面也表现出竞争的激烈。POP是最流行的音乐,同时也是最商业化的音乐,于是一种有趣的现象就产生了,就是唱POP的歌手是最红火的,也是被同行最瞧不起的,典型案例——小甜甜。
为避免小甜甜的冰火两重天,同时赢得听众和行业的尊重,唱POP的歌手要不唱功出众,要不就当一个创作歌手吧。
下面主要会贴最近写的几篇文章:《黑人堆里的白人,白人堆里的白人》。原是打算写两篇,一篇是《黑人堆里的白人》,另一篇是《白人堆里的白人》。前者主要是写“黑人说唱的白人霸主——EMINEM”,结果一不小心被我写成了又长又臭的裹脚布+狗血家庭伦理剧,一个系列下来把我那点“写作冲动”给写没了,后者估计就算是胎死腹中?
一己之见,旨在抛砖引玉。
附加一个旧贴:由69事件看“棒流”(颇多错漏之处,懒得修改了)
本系列更新
音乐真是好玩的东东
应该是20世纪后半叶,十九世纪还没电视呢!呵呵!
随着19世纪电影的发明。
In 1894, sheet music publishers Edward B. Marks and Joe Stern hired electrician George Thomas and various performers to promote sales of their song "The Little Lost Child".
MV是随着电视特别是MTV的建立而走向主流,但是历史比电视要长,时至今天甚至形成了一种MTV文化。MTV跟好莱坞电影一样,被很多人认为是西方的文化侵略之一。
这方面有大把专家研究,我就不班门弄斧了。我觉得现在很多人没有注意到的是被称为“视觉快餐”的欧美MV事实上已经改变了中国青少年的审美观,他们已经习惯一视觉的冲击,二高强快的节奏,超大的信息量和超快镜头的切换,而“专家”分析时却仍然停留在传统的中国审美观上,强调着东西方的不同。
最受欧美MV冲击之一的是中国电影。
就以上面提到的迈克尔·杰克逊的划时代MV《Thriller》为例,这个14分钟的MV实际就是一部“迷你电影”,而且是一部戏中戏,讲的还是一个有悬念的故事,一个恐怖电影浓缩版。你说习惯看欧美MV的青少年还能忍受文革之后全面转入“慢车道”闷死人的艺术电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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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想到还真是啊!
注:文虽然是写好了,不过遇着个图片问题。原来的文是有配图的,但图片不能外链,加几个视频充数吧。
2011-01-03 00:50 星期一 晴
刚看到新出炉的全球唱片销量,挺有趣的,拿来分享一下,顺便说点闲话轻松一下,免得总是太沉重。
现在的唱片销量备受网络下载与D版的冲击,跟过去是完全不能比的,但是从下面的榜单里,多少还是能看到些趋势。
第一:阴盛阳衰
“阴盛阳衰”还真不是只在内地娱乐圈发生的事,如今的美国乐坛的“阴盛阳衰”问题也挺严重的。就看以下的销量榜单,进榜的个人女歌手有5位,男歌手只有3位,剩下的两个组合,主唱还是女歌手。对于美国人来说,应该庆幸阿姆的复出和B宝的崛起,否则这榜单还能看吗?内地乐迷熟悉的小甜甜(快要出新专辑)、碧昂丝、蕾哈娜、夏奇拉、玛丽亚·凯莉等都没出现在这上面。
第二:黑人难觅
以下榜单中,黑人出现在组合中,还有两个混血儿,其他全是白人歌手。美国受欢迎的黑人女歌手,其实绝大多数人都是混血儿,像碧昂丝、蕾哈娜不用说,玛丽亚·凯莉已经混到基本看不出她的黑人血统了。像MJ这样风靡全球的可以称为“现象”的黑人男歌手,或者真成了一个不可再现的传说。
第三:摇滚无踪
如果说前几年我们还可以看到GREEN DAY、COLDPLAY等摇滚乐队出现在榜单上,但今年完全失去了踪影。摇滚专辑从来都是长销专辑,但目前这种情形来看,只能让人叹息摇滚的时代是不是已经过去了。
第四:网络成名
Justin Bieber的成名是一个典型网络成名的好例子,通过YouTube和MySpace推广演唱视频,吸引数以十万计的用户,最终成为流行音乐界的新星。而Lady GaGa拥有今天的成绩,跟她的MV在网络上的疯狂传播分不开。在YouTube 2010年的最火MV里JB和GAGA占了半壁江山有余。
第五:新生代崛起
85后的GAGA、TALOR、90后的JB都正式进驻销量榜了,说明他们的火不是假的火,是真的火,欧美的流行音乐界仍然有着推出领导世界潮流的能力。而我们离他们的距离,远比电影遥远得多。
2010年全球唱片销量
1)Lady GaGa - The Fame (Monster)——白人女歌手,POP,1986年生
Interscope - 5,9 million copies
GAGA这张专辑其实是2009年的作品,但是2010年仍在全球卖了59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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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Eminem - Recovery——白人男歌手,HIP-HOP,1972年生
Aftermath / Interscope - 5,8 million copies
阿姆的这张专辑有点吃亏,因为好像是6月才出的,实际才卖了半年。
3)Justin Bieber - My Worlds (My World+My World 2.0)——白人男歌手,POP,1994年生
Island - 5,6 million copies
这个男孩子可以说是一个互联网成名的神话,这个榜单上面两张专辑加起来拼别人的一张,不HD啊,虽然改版是常有的事,拼销量。这个小男生现在中国青少年中也非常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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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Lady Antebellum - Need You Now——白人组合,乡村
Capitol Nashville - 3,6 million copies
5)Taylor Swift - Speak Now——白人女歌手,乡村,1989年生
Big Machine - 3,5 million copies
她这张专辑出的比较晚,去年年底时才出的,350万的销量相当不错,不过一大半都是美国人民的贡献,她的上一张专辑《Fearless》光是美国本土的销量就达到惊人的600万,可能是这两年来美国最好卖的专辑。
6)Black Eyed Peas - The E.N.D.——白人+黑人组合,HIP-HOP
Interscope - 3,0 million cop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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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Susan Boyle - The Gift——白人女歌手,美声,1961年生
Syco Music / Columbia - 3,0 million copies
苏珊大妈又是一个凡人奇迹,参加英国达人秀一举成名,从一个默默无闻的乡下大妈成为一个畅销全球的歌手。
8)Michael Bublé - Crazy Love——白人男歌手,POP,1975年生
Reprise - 3,0 million copies
9)Sadé - Soldier Of Love——混血女歌手,JAZZ\SOUL\R&B,1959年生
RCA / Epic - 2,3 million cop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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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Alicia Keys - The Element Of Freedom——混血女歌手,R&B\SOUL\POP,1981年生
J Records - 2,3 million cop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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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在你看来,人类历史是不用看类人猿的。
我从来不相信任一事物从一出现就是成熟的,没有雏形也不用演化,所以我接受MV的历史可以上溯到19世纪末这个讲法。
引伸一下,应该也可以解释成记载了音乐和影像的同一个载体,这大概没错吧?
那么无声片显然无法解释成MV的原始状态,如果硬要这样解释,因为十九世纪末的电影中的背景音乐是由一支乐队现场演奏的,那么更早一点发明的留声机也可以算MV的原始状态,因为影像可以由演员现场表演。
真正的有声电影是 1929年朝须莱坞一家电影公司拍摄的《纽约之光》,同年有声电影进入中国的高级影院。其实在真正的有声 电影诞生前,我国就进行过有声电影的实验放映,并对有声电影的前景进行过讨论和论辩。
话说人以群分,你看追捧某类电影的人群都是一致的。
http://www.poptix.net/funny/videostar.swf
比较受打击的是MTV吧,因为通过网络,MV的传播更迅速更广更不受限制,MTV无法像以前那样一手遮天了。
说到底,MV是一种结合了视觉和听觉享受的音乐放送形式,这种形式战胜了单纯只有声音的电台放送形式,MV可以通过电视频道放送,也可以通过网络放送,电视或者网络是传播方式的改变而已,对MV并不造成威胁。
更加有利的是在网络放送的MV可以插入更多的广告,靠此盈利而不担心被电视台以模糊方式屏蔽。
第四:网络成名
Justin Bieber的成名是一个典型网络成名的好例子,通过YouTube和MySpace推广演唱视频,吸引数以十万计的用户,最终成为流行音乐界的新星。而Lady GaGa拥有今天的成绩,跟她的MV在网络上的疯狂传播分不开。在YouTube 2010年的最火MV里JB和GAGA占了半壁江山有余。
曾经,参加电视台的选秀节目成为新人破茧而出的最基本途径。缺少迪斯尼或儿童频道的预热,欠缺《歌舞青春》或《美国偶像》这些高收视率电视节目的上镜经验,都会使一个童星的出道变得举步维艰。
吃了闭门羹之后,他的经纪人开始将目光转向新媒体。他们花了近半年时间在网络上建立了强大的粉丝基地。在YouTube上发布新歌让歌迷订阅,并以更自由的方式直接从YouTube和Twitter上与歌迷建立真实又真诚的连接。
新鲜出炉的音乐都是第一时间在网络(而不是电台、电视台)让歌迷欣赏。正式出道时,他在YouTube上的用户订阅量有41万,《Baby》的MV全球视频点击超过四亿排行第一。公司数据表明,他在短短的几个月内,就为公司谋利近7亿美元。
其中提到的"The Little Lost Child"采用的是一种类似于拉洋片的形式。当然要自动化一些,而且是向大屏幕投影,观众不需要通过镜头观看。可以看作是电影的补充,但是并不是电影。
真正的艺术表现和表演水平在网络中是很直观的,传播速度飞快。
那些包装工很有水平,可他们不能包装到永远和所有细节,看不顺眼的利用网络,来几次按住揭下来就泯然众人矣。
知道真相多了,小孩都看不起。
记得一篇报道,单曲越来越多,一首上榜带十首垃圾打包卖的生意没了,这样下来歌手,作曲,制作都很累,毕竟天才不常有,多来两首就露馅了,只好做流星。
再者,新人没几首歌,卖不了CD,也开不了演唱会,只能大家凑一台将就个群星会,不利于市场。真挣钱的是老牌歌星,一次巡回二三十首金曲几个亿没问题,新人在酒吧里还要转场,没有出头日。
还有就是歌星影星都是梦,普通人了解多了,梦的吸引力下降太快,网络成名就像是兴奋剂,多几次还有效果吗?大家都用也就泛滥了。现在娱乐人物的新闻看点都非常奇特,歌不够,只能出奇制胜,这路不通啊。“为公司谋利近7亿美元”,这个我是存疑的,也是个特例。
黑人音乐搞不起装修,直接就抛弃了形式,用语言来表达,也是一法,图个痛快。lady gaga 也不填词了,直接blarblar,下面的发展不知去向。
2011-01-03 18:34 星期一 晴
在下面的全球唱片销量榜上,我大概地划了一下分类,因为不是专业人士,所以不知道这样分标不标准。其中的Hip-Hop,来源于美国黑人街头文化,包括饶舌(Rap)、打碟(DJ)、涂鸦(Graffiti)、街舞(street dance),如今Hip-Hop文化已盛行于全球青少年中。
说唱既然是由美国的黑人街头文化而来,那美国的说唱界自然是黑人的天下,但是目前立于这个说唱界顶峰的却不是黑人MC(MC:“控制麦克风”的人),而是一个白人MC——EMINEM,也是2010年全球唱片销量榜前十名中惟一以个人身份入榜的说唱歌手。如果开讲说唱史,阿姆绝对排不到前十,但他却是最具世界影响力的可以被称为“现象”级的说唱歌手。唱片销量同样印证了这一点,他是说唱专辑销量最高的歌手,也是21世纪前十年全球销量最高的歌手。
EMINEM,本名Marshall Bruce Mathers Ⅲ,中文惯常译为“痞子阿姆”,简称就“阿姆”了。阿姆1972年出生于美国的堪萨斯城,,出生不久他的父亲就抛弃了他们母子。他的童年是在不同城市间飘泊度过的,直至12岁时跟母亲定居在“汽车之城”底特律,至今他的一家仍然居住在那里。迷上说唱的阿姆九年级时辍学了,决心要成为一个说唱歌手。1996年,他开始在地下说唱界中崭露头角,推出个人专辑《Infinite》,在说唱比赛接连获奖,并最终得到说唱界传奇制作人DR.DRE的赏识,和他签下唱片合约。1999年阿姆的专辑《The Slim Shady LP》推出,成为当年的大卖专辑之一。2000年的《The Marshall Mathers LP》在美国的第一周销量便达到惊人的176万。以“EMINEM”的艺名在乐坛正式出道以来,他一直是最具争议性但同时也是最受欢迎的歌手,他的娃娃脸外表与他粗口满天飞的叛逆形象形成着强烈的反差,他对父母、妻子的恶毒诅咒和他的爱女成狂同样出名。孩子喜欢他,家长讨厌他,社会主流抨击他,他成为这个世界又一个“现象”明星人物。
2006年,个人严重的嗑药问题和好友的意外身亡让阿姆陷入了空前的消沉期,他选择了退隐,长达两年多的时间没有出现在公众面前,直至2009年携新专辑《Relapse》归来,仍然大卖但口碑不佳。2010年《Recovery》的推出,是真正宣告着EMINEM的“王者归来”,目前该专辑在美国本土的销量已接近400万。
我最初写这个系列是在1月,到2月,随着阿姆在53届格莱美颁奖典礼上精彩的现场演出,几组有趣的数字出现了。第一,阿姆成为第一个在Youtube浏览量超过十亿的HipHop艺人,这是继Lady Gaga和Justin Bieber后第三位在Youtube浏览量超过十亿的艺人。第二,阿姆在Facebook的关注人数超过迈克尔·杰克逊,成为Facebook第一个关注人数超三千万的人。第三,如果你认为他的影响力仅限于国外,今年的格莱美颁奖典礼,我们和世界接轨了,不但有蕃茄台的电视转播还有在线音乐视频网站的全程跟踪转播,阿姆其中一个表演视频国内的点击率是40万。
与Lady Gaga、Justin Bieber这些擅长运用网络等新媒体扩展自己影响力,积极与粉丝交流的新生代歌手不同,阿姆是个典型电脑盲,虽然也注册了Facebook和Twitter的帐号,但极少发言,通常是几个月才更新一次,但却完全不妨碍对他关注的网络人数的增长。可见网络主要还是一种传播载体,关键还是要看你拿出来的货色如何。
我觉得“说唱”比一般的欧美英文流行曲接受难度实在高太多了。一般的欧美英文流行曲你听着还可以跟着哼几句,英文说唱你怎么跟?所以说唱在美国很火,却很难进全球唱片销量榜,阿姆的成功是个很有意思的“现象”。
我以往对RAP的大致印象是押韵的快速歌词+内容讲的不外乎是黑赌黄毒钱+粗口满天飞,每次看到黑人说唱的MV,通常坚持不到三十秒便转台。黑人大哥那个金戒指、金项链、金手表的恶俗造型+香车美女夜店风格的MV统统都不对胃口。不要以为只有我才有这样的感觉,大概除了黑人兄弟,全世界人民的感觉都差不多,不过这当儿阿姆出现了,人家一不带金条,二不戴金表,三恶搞名人骂自己老妈杀老婆爱女儿多过黑赌黄毒钱。虽然黑大哥们纷纷抱怨因为阿姆是白人所以才拥有了比他们更多的放送机会,但其实我很想说,除此之处,他们有没有检讨过自身的文化问题呢?
阿姆与主流评论界的关系也非常有意思,对着评论界的批评声音,阿姆自然是暴跳如雷,我觉得主流对阿姆的态度是一要保二要骂,阿姆是黑人统治的说唱界里好不容易冒出来的白人巨星那当然是要“保”的;歌词不健康教坏小朋友当然是要“骂”的,美帝主流也有三观要求。
至于结果,现在阿姆对着评论界仍然还是火冒三丈,但总体来说评论界又拉又打的策略起到了一定成效,所以新专辑《RECOVERY》就搞到很多人纷纷惊呼:痞子从良了。
下面这个阿姆全球单曲排行榜,很能体现美帝主流的三观正确,在阿姆最火的那几年,冠军单曲居然只有一首,不是阿姆骂名人骂社会评论骂自己老妈老婆,而是励志的。
阿姆美国榜的四首冠军单曲
2002 “Lose Yourself”
励志的,你没看错,真的很励志,阿姆主演的电影《8英里》的主题曲
2009 “Crack a Bottle” (feat. Dr. Dre and 50 Cent)
五毒俱全,不过是阿姆阔别四年复出后的第一首单曲,还有Dr. Dre(说唱界的老大之一,阿姆的恩师)and 50 Cent(说唱界的暴发户,阿姆的徒弟)助阵。阿姆复出的专辑遭遇到空前的批评,以至他的下一张专辑从续集变成了《RECOVERY》。
2010 “Not Afraid”
励志的,你还是没看错。
“Love the Way You Lie”(feat. Rihanna)
爱情的,可以说是《Lose Yourself》以来阿姆最成功的单曲,成功到有一种“烂大街”的感觉。
很多年前的阿姆是这样子的,一头金色的短发,穿着肥大的衣服。他长着一张骗人的娃娃脸,其实正式出道的时候已经是26、27岁的年纪,女儿也几岁了。
现在我们见到的阿姆是这样的……他38岁了,就快四十而不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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