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关于浙江蒲歧村长之死 -- 响水湾
证人证言并不一定靠得住。8:30时也是9点左右,既然手机在村民那里,可以确认手机是否有删除单个电话记录的功能,如何证明卡车是事先停在那里?光靠口头证明不行,打保安、打警察三次,事后冒出目击证人有点可疑。看来只能组织专案组了,连征地事情一块调查,而且应该是公开的,象美国听证会一样,当着大家面说出自己所见,不要只给一个结论。
我仍然是怀疑的很。所谓的证人,这里冒1个,那里冒1个,前面的根本不能证明啥,现在又出了个全程见证过程的证人……
如果是谋杀,白天,必然要做的很精密,周围到处都有他们的人,可这些人偏偏放过了许多个很好角度目击全过程的证人……以人数而言他们完全可以制服的名义封锁现场,至少暂时封锁。但按调查,好几个都1个说法,仿佛亲见,还有一个阻止而被推开(第一个所谓目击者似乎没提到这个细节),意味着这件事是在围观下的谋杀(!)
更有趣的是村民的证言。很神秘的说可能有录证据(有就有没有就没有,难道有证据村民会不事先查看?)。按陈述所说,被害人被好几个人制住,被慢慢开过的车轧死。这个证据居然会被贴身实施犯罪的几个人漏过。更不要说轧死人的车后就有20多人(也是证言)。
如果一个人被几个人拉住按于车轮之下,你会大叫吗?还是死者不会喊叫?抑或被掐住咽喉(应留有痕迹)?但轧死之前无论如何都要松开咽喉处的压迫,无人提到过有喊叫。
目新一(化名)和以后作证的人于30日后终于提到了29日作证的黄迪燕,而且特别强调,而首位作证的钱成宇居然没有提到这个明显的事实(?),我只能按他根本没有得到过这个信息——看到或听到来理解。
总之,逻辑上漏洞百出。这些证言,纷纷杂杂,真实性不知道有几成。
真实总会慢慢显露。我很想看看有什么能一锤定音的证据。
如果我来编故事,我会编成死者被喷了一下药就失去知觉,然后放在路中间轧死。
在中国,刑事案件一旦变成公共事件,就没有司法只有政治了。从政府维稳的角度看,要像美国那样公开审判,几乎不可能。即使公开审判了,我也不相信。谁知道政府在审判中对这些证人施压没有?安排好口供没有?他们掌握着所有的权力,想做成啥就做成啥。TG,啥事都能做出来,本事大着呢。
村民有私心是肯定的,他们妄加猜测也正常,但让我更加不相信的是政府所作所为。
理论上政府并不需要给寨桥村这部分的钱。而且村民也没有在这部分滩涂上搞养殖,所以我觉得每亩2000元的迁移费以及当年养殖损失补偿应该是给友谊塘围起来的那部分,因为尽管友谊塘那块没征用,但是电厂在友谊塘外修了海堤,潮水进不来,据三联通讯里的说法,友谊塘以后就是死塘了,给补偿是应该的。
其实我觉得最疑惑的地方是三联通讯里村民所描述的“赶海”和“养殖”收益,“养殖”还要承包还要投资虽然收入多但好歹也算是有成本开销,“赶海”按照村民的说法简直是无本万利,坐地捡钱。如果这些信息属实的话,寨桥村在2003年前应该非常富裕。那么政府即使“收回”“国有滩涂”从理论上来说是正当的,但村民的生计受到很大冲击也是事实,多要求些补偿也是情理之中(不过18.94亿实在太夸张)。可问题是,村民的说法跟浙江发改委稽查报告里写的2003年人均纯收入6700元这个数字差异...实在有点大啊不了解“赶海”和海产养殖,如果有懂行的人来分析一下就好了。
特别是光天化日之下,这样做简直没有任何底线。
可能的情形是,村长自己出来或者被打电话骗出来,和保安因为施工问题交涉(或者是传说中的镇长带人诱捕),发生争执后往回跑,被逆行的工程车撞到(或者是工程车本来就停在那里,上面坐着同一批人,,挣扎发生后开车起动并非故意去碾人,而是阻挡村长逃跑的去路)村长可能自己跑得太快摔倒或被人推倒,往路边爬并挣扎起身时被碾上,故此保留了屈体死的奇怪身姿。
证人们的言辞谈不上自相矛盾,每个人描述的是印象最深的那些内容,这些肯定会不一样,不可能完全重合。比如钱成宇第一时间肯定关心地是被压住的村长和最近的保安、想着抓肇事司机。描述的也是这些,不会记得什么围观群众邻村黄迪燕,估计根本不认识。但是各个证人描述出来的共同的东西就有一定的价值了。
对了,警方的证据也是有自相矛盾之处的,还控制了很多的证人,没有做尸体检验(高速撞到的话会有伤痕),没有有关方面的车速测定。这些都是证据。警方若要避嫌的话可以公开现场勘测资料、异地审理或请公众参加共同鉴定。
很明显的,3800万补偿款中,每亩2000元、总计94万元那个条目,显然是针对被收回使用权的470亩国有滩涂,和“友谊塘”无关。“友谊塘”压根就没被征用一寸土地,填平滩涂造地修建电厂的行为对它的影响还有必要存疑,根本就不可能以它为名目列支征地补偿款。
至于说“赶海”,这么说吧,它的收入是很不稳定的,和进林子采蘑菇采野果打猎是一样的,运气好可能收获颇丰、运气差可能一无所获,村民在接受采访的时候显然夸大了“赶海”的收益、把好运气夸大了。“赶海”的收入因为不稳定、也不可核查,所以根本没办法纳入村民收入的统计范围。
对政府的不相信,就是因为司法太黑了。而这样的稀奇古怪的“死”出现多了,自然也就不相信了。
对了,警方的证据也是有自相矛盾之处的,还控制了很多的证人,没有做尸体检验(高速撞到的话会有伤痕),没有有关方面的车速测定。这些都是证据。警方若要避嫌的话可以公开现场勘测资料、异地审理或请公众参加共同鉴定。
原来“证人们的言辞谈不上自相矛盾”,都是主观印象,佩服佩服。一会儿三个人、一会儿四个人、一会儿五个人;一会儿按住、一会儿没按住、推到;一会儿白手套黑口罩,一会儿连这么明显的特征都TMD没注意到。
你的论点无非是:1)所有证人说的都是真的;2)所有证人看到的都是不同的真;3)只有警方在说谎。
佩服佩服。
我倒要请教,警方证据哪里有上面那种弱智的自相矛盾?
躲猫猫。。。真是躲猫猫死的?
特警杀人,交通事故嘛。连摄像头的证据都可以毁掉,还怕球。
西西河就这样子的。。。
习惯了就好。
中说司机怎么离开现场的和后来公布的司机证词矛盾。
中央调查组=事件的重要性
无穷多个不同版本的所谓目击者=事件的模糊性
好吧,你应该知道的。
补充一点,当俺看到“死亡录像”的说法时,禁不住笑了。
下次不要这么俗套好不好
470亩*2000元/亩=94万这下无疑了
看三联通讯对这几年事情一步步发展的描述,我觉得村民们从谈判阶段提出18.94亿的补偿要求开始,行为方式就像一个还没学会说话只会用声嘶力竭的哭泣来达到目的的婴儿一样,在一条不可能有结果的路上越陷越深...另外11个村的人看着他们这几年这么个搞法,不知道会怎么想呢?
跟进这件事到现在,心情很复杂。我能给予村民们同情,可他们大概只需要保姆般的周全照顾。
就这样吧。
谨此
最主要的是事发时间。照片上和出警录像里肇事车底下是干的,事后给王小山窦含章的其他村口监控录像里,车从采石场开出及临近村口都是下雨的。这个有自相矛盾之处。
什么阶级性?最好不要多加形容词,上纲上线的,把事情搞复杂。在繁杂偏见零碎的证言里找真相,才是个理性的态度。
保安三个还是四个那么什么大的区别么?过滤掉三个四个衣服口罩这些个分歧,共同之处是有保安在场。。。在最早的警方的通告里,可是一个都没有呢,根本就没提。现在,保安的真相浮出水面,难道你觉得这些三个四个们的证言当初是一点意义都没有?至于保安们的原始证词怎样,就不得而知了。
呵呵还有司机是怎么当众脱身的?保安为什么不去抓?保安们还有车的。这像是打酱油无关路人看见车祸后的表现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