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关于浙江蒲歧村长之死 -- 响水湾
而当钉子户知道自己的奇货可居时,就会狮子大开口,漫天要价。
至于高架桥的钱,补偿的580万已经可以修200米高架了,翻过那个房子没有太大问题。
记得萨苏写过一个日本道路的帖子,有些公路在市区是从大楼中间穿过的,这个可以学习下。
如果钉子户的要价高到一定程度,zf不妨改变规划方案,也就是你举的铁路的例子,这样才能进行充分的博弈。
所以个人认为大部分拆迁问题的责任其实是在zf这边。
这个太搞了,你当时农村修个过小溪的桥呢,那个还要几十万呢。
责任谁都有,相对于钉子户的贪心,政府有些人黑心更可恶。我支持钉子户,但绝对不支持市政工程钉子户。如果是修商业住宅,你要580亿都没问题。
前提是不少于原先房屋的价值补偿,难点在于1平米的平房变成多少的楼房,1平米的农村集体宅基地变成多少的城市国有土地,这需要公平合理的计算。
说人进入逃亡过程,从民主到独裁只要5分钟。。。
http://media.workercn.cn/tjgrb/2010_10/30/GR0205.htm
现在真不知道什么该信, 什么不该信。 媒体太烂了。
前年我们单位给湖南某国家级贫困县捐建了一个小桥,才花了5-6万
越是大工程,单位长度的建筑成本越低。
http://news.sina.com.cn/c/2010-01-29/025217011084s.shtml
郑西高铁每公里造价近7千万 高架桥至少抗震7级
现在高速公路高速铁路单位成本中征地成本占50%以上,所以越来越多的高速公路和高速铁路都采用了高架桥的方式。
另外在我说的方案中,路面是本来就要修的,580万是架个桥或者挖个洞的附加成本,差不多就够了。
这个话题也歪的太厉害了。
而是。。。你懂的。
高老太的事任由评说,既然媒体太烂,中工网或天津工人报是否也包括在内?
这还有一篇豆瓣网上的个人文章:我所亲历的七旬送水老太
只看一面,是做不到客观的。
无论怎样,一个最基本的事实是:高老太是弱势群体中的一员。
她在出名之前一直在送水,3000元的收入养活一个残障家庭,她的邻居们也许可以表现得宽容一些。就算她有主动通过媒体赚取同情和资助的行为,需要对她进行道德审判吗?
在中国,含辛茹苦的老年人太多了。在媒体的报道中甄别真伪
当然有必要,但关注社会底层才是最基本的,不是吗。
如果放不下自已心中的结论,真相是什么就不重要了。
如果要适用到钱案中来的话,它同时适用于两边。最早以荒诞离奇吸引读者的,恰恰是不利于“交通事故说”的一些现象,如逆行撞人,和那个神奇有加的天网终端。
所以,我还以为你跟错了贴那,但四朵花提醒我,你是有意那么说的。
我不懂, 请明示。豆瓣上的文章我在天涯杂谈, 还有好几个论坛上都看过,你觉得我应不应该怀疑一下这篇文章的可靠性呢?再请问你能看到几个面,做到多客观?我妈一下岗工人,每月工资不到1000块, 也给高老太捐了500。你做过什么?我发了一篇报道质疑一下,怎么就成了道德批判了?
为“公共利益”就可以强拆,给“合理补偿”就行。合理补偿是多少反正年年都要评估房价收房产税的,政府方面对这个驾轻就熟。你不干也得干,跟早拆迁的住户比,钉子户想多占便宜门儿都没有。
但是搬到中国来就未必行得通了,按评估出来的房价给“合理补偿”的话,搞不好会集体暴动的说
来了这么多吃人血馒头的都还招待的起,一个调查团十万的红包,来上一百个……
为什么要有区别呢?人的本性基本无差别,从古至今皆如此。但是奇怪的是同样的人性却产生了各种各样的社会制度,但其实这个也没什么奇怪的,用某些新名词来说:社会是个复杂的巨系统,微观上微小的差别,会造成宏观上巨大的差别。
在某部讲伽利略的戏剧里,当有人指责伽利略在教会法庭上违心地承认自己错误的时候,他说:一个需要伟人的民族是悲哀的。
对一个需要毛周的民族来说,无疑是悲哀的。
个人愚见,作为一个合格的P民,对有利自己的敢于大声鼓掌,不利于自己的大声叫骂就足够了。如果能具体到行动,那就是精英;做不到这一点,只能做奴隶。
以为大声鼓掌大声叫骂地行动了就是精英,这样的人无疑是可笑的。进一步认定不大声鼓掌大声叫骂的人就是奴隶,这样的人是可怜的。更进一步因为自己不是李刚就对李刚父子羡慕嫉妒恨不能彼可去而代也,那简直是可悲的。
也就是浮云。你如果还不懂,那就留到以后再懂也不迟。
对任何说法,你都可以提出质疑。但是不要只质疑不利于你的观点的说法。
道德审判与道德批判,是不同概念。
我为你母亲的善举送你小花一朵。力所能及地给他人一点点帮助,我从2001年起就跟一些朋友在做,不过不在北京,主要针对滇黔藏三地。
乐清事件真相:请将钱云会踢下网络暴民意淫的“英雄坛”
// 原文由网友 我不是精英 发表于 中华网论坛
寨桥村位于蒲岐镇的东北,村里共有900余户,一共不到3700人。
乐清电厂工程总投资108亿元,需要建设用地54公顷,临时施工用地34公顷,灰库用地82公顷。厂区范围征迁土地涉及南岳和蒲岐两镇12个村庄。从土地利用的角度说,电厂只占用了10%的耕地和8%的林地,其他大部分占用的是滩涂和围塘,符合了保护耕地的原则。
导致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一个争议点是被征用的位于水打湾的滩涂。根据浙江发改委2004年的稽查报告,2003年寨桥村经济总收入达7144万元,人均纯收入6507元。而全年该村与打水湾有关的经济收入仅3.84万元,所占比例甚微。
2003年底,电厂征地工作全面展开。乐清市政府提出了总额为3800万的征地赔付方案。其中,213.8亩打水湾山场林地(含青苗)补偿 1061.81万元,收回470亩国有滩涂,地上养殖物迁移补偿94万元,铜娄山20亩插画林地青苗补偿1.6 万元,对征用后打水湾山场剩余的297亩林地租用50年共1113.75万元。
2004年1月14日,寨桥村村委会成员、村民代表共57人对3800万元的安置补偿方案进行表决。但是仍旧没有结果。于是寨桥村提出了一个新的方案,要求补偿金近19亿元。乐清电厂工程总投资108亿元,而该村居然想要该电厂总投资额的五分之一,真是想把“国家当成一头肥猪,进行痛宰”。
这19亿元包括,510亩打水湾山补偿3亿元,滩涂围塘补偿4亿元,电厂两座码头使用深水港补偿5亿元,矿山资源补偿3.2亿元,有关树木补偿1.5亿元,使用虹南路至打水湾山的道路和虹南路补偿2亿元,400亩山地补偿0.24 亿元,冷库、油库、鹿场、养鸡场、育苗场和采石场30年后要归村所有。
2004年4月9日,乐清市国土资源局等单位与寨桥村双委签订了征用林地等协议,在安置补偿3800万元的基础上,增补三项内容:一是工程业主负责建设一条虹南公路至海边的30米宽道路,二是业主负责在厂区外围建设一条3米宽的上山下海道路,三是市政府安排寨桥村旧村改造用地指标15亩。其后乐清政府于2005年6月30日、2005年11月18日分两次将这笔总额为3800万元的征地安置费打入寨桥村的专用账户,但村民认为补偿款过低,拒不接收款项,最后政府将这笔资金冻结。
第二、为夺权殴打关押原村干部!
4月9日至11日,钱云会、吴章瑶等人多次聚集部分村民到村干部家中威胁、辱骂,并破坏他们的财产。部分村干部及其家属被扣押至村办公楼,没收村干部的通讯工具,人身自由受到限制,衣裤被撕碎,身上多处被抓伤,致使部分村干部尿血,强迫村干部按照他们提出的新的补偿方案写下协议签订的经过。直到4月12日凌晨,最后一名村干部才被放回后,部分村民继续进行威胁、辱骂,致使村两委成员被迫离家达20多天。
这次冲突的直接后果在于,村民们提前一年“罢免”了原来的村干部。他们在祠堂内重新选举了7 人,作为村民代表与政府重新谈判征地安置协议。
第三、以虚假谎言骗取村长职务!
在这次1000多人参加的村民大会上,从福建养殖蛤苗回来的钱云会被推举为7名代表之一。钱云会的当选带有一定的偶然性,因为他很长时间都没有在村里。此前在1992年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在钱云会“如果当选,可以为村民争取到十倍补偿”承诺的感召下,钱云会顺利以高票当选村主任一职,完全颠覆了目前中国农村竞选村长需花钱买票的现状(这是不争的事实,民间流传已久的说法是:当上村官,给个县长都不换)。
2004年4月,钱云会组织村民前往乐清市政府聚集,最终酿成流血冲突。事后,包括钱云会在内有4名村民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被起诉。钱云会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后来钱云会任期届满后,寨桥村一直没有再选出新村主任。
第四、非法出卖土地,在根本未起诉的情况下谎称支付40万元给某律师,资金具体去向不明!
2008年初,钱云会等人以支付进京上访花销为名,非法出售寨桥村土地,卖得76万(据称数目是76万,实际卖了多少钱网上未见披露),据称:其中40万元支付了北京某律师所的律师费(起诉未成,却先支付了40万,希望有条件的网友了解一下是北京哪家事务所,正当打官司这种事没有什么不敢公开的),余款留作上访之用。
2008年7月20日,钱云会在北京被扣,寨桥村维权小组决定,让王立权带上卖地剩下的16万元,到北京保释钱云会,但中途被截回。而钱云会因此次私自出售集体土地再次获刑。(短短半年时间,这笔76万元的巨款就花去了60万,只剩下了16万,而维权的事还八字没一撇)据网络上的报导,钱云会数次进京上访均被半途截回,不知道到底成功几次,而这些钱又花到了哪里?
鲁迅先生说过:“从不惮以最大的恶意揣测中国人”,对于19亿这样一个几乎占到乐清电厂总投资额五分之一、正常人都知道这是建设方永远不可能接受的补偿数字,为什么寨桥村某些人是如此执着地坚持?明知不可为而为,到底是什么动力在支配他们?是否有些人在以这个19亿的空想数字为诱惑故意想打一场旷日持久“明知不可能赢”的官司,借以中饱私囊?
第五、编造7个亿补偿款被侵吞的谎言混淆视听
电厂项目占地3800亩,而寨桥村不过占地200多亩,而且还是林地。其他11村补偿款都是几千万,可不可能占地不到10%的寨桥村有7个亿补偿款?
网上流传的“电厂补偿寨桥村7亿元,但被当地政府截流”的说法令人怀疑,因为建电厂征地补偿标准全部的12个村子应该都是一样的,不可能会出现单独给寨桥村7亿,而给另外11村才几千万的事。如果真有截流,那一定是12个村子都有截流,不可能只截流寨桥村一个村子。如此算来,如果其余11个村子也都是补偿了近七亿,同样大部分都被政府截流的话,那么算上寨桥村,这12个村子的全部补偿款将接近80亿,已经是乐清电厂总投资额108亿的80%了,可见什么7亿补偿款纯属无耻捏造!
肇事车辆车主的情况:
一位工友向记者回忆,费良玉2010年9月28日带着崭新的解放牌工程车入驻工地,该车系他个人于近期刚刚购买,价值40多万元,其个人付款20余万元,其中多数也是向亲属所借,而剩余20万元为银行贷款,该车队12辆车主均为安徽籍人士,多是老乡结伴而来。
在该工地,最为赚钱的就是车队车主,所拉石料每方大约在6元钱。从山唐山石料厂至临港工业区距离在7公里左右,行时为15分钟,每辆车一趟能赚150元左右。该工地工作时间为早上5点半至晚间10点,一辆车配两个司机,轮流交班,一天毛利能赚1500元左右。
出事之前,费良玉每月毛利在3万~4万元之间,净利在1.5万元左右,其中需支付雇佣司机黄标的3000元工资。按照如此速度,将在2年之内还清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