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纪念抗美援朝六十周年】血斗种子山 一 -- 萨苏
至少某些人得够一定数量的臭蛋系统就可以自动屏蔽他的回帖
不然这些极端分子靠揪辫子戴帽子,搅的河里不得安宁
回你这个论断,
http://www.ccthere.com/thread/3000790/3#C3011872
是吗? 长征之后,蒋雄奇在小小一个苏区就杀了80万;全国镇反,也是这个数量级:杀了70万,关了120万,管了120万。相比之下,谁更讲法制和人道?
另外,那些用黑心棉制作急救包的资本家,要依什么法才能够不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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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下面的回复提上来,多说两句
要推动法制化,就要具体案子具体分析,而不是泛政治化一风吹。
镇反有没有冤假错案,当然有,该平反的也大多平反了。但具体到楼主文中的例子,明明是老战士的话验证了当年的一些黑心资本家被镇反是应该的,却莫名其妙的说“其实大家都知道依法办事是国家根本,但是不用依法的诱惑力太大了,哪怕是一代豪杰如毛公也难以抵挡”,这就是泛政治化一风吹,不实事求是。
现在,为当年的事情翻案的铺天盖地,大右派子女都跳出来为汪精卫大说好话了
http://www.ccthere.com/article/3014760
这是推动法制化还是泛政治化? 与此同时,有几个人关注那些还没有被平反的冤假错案?
比如,严打有没有冤假错案或者量刑过重?我知道有只参与了一场斗殴就判了三十年的小年轻。冤屈程度和国民党后勤军官被判刑也不相上下吧?
再比如,文革后清理三种人有没有冤假错案?河南一省就超过八万人入狱,与此同时,因为信阳大饥荒而被打倒的干部倒是全部被“平反”了--这一正一反,是泛政治化还是法制化? 比如,与焦裕禄并肩治理兰考的张钦礼县长以“文化大革命煽动罪”入狱,被判了十三年。2003年张钦礼去世的时候,10余万兰考群众自发上街哭祭张钦礼。可参见新华社离休记者 陈健所撰写的〈我为张钦礼所做的申诉——焦裕禄身后鲜为人知的一桩大冤案〉。鲜为人知是对外界,张钦礼的故事在兰考是家喻户晓,我2009年去兰考的时候顺口问过一个在县委做文字工作打杂的小姑娘,她说, “我大学刚毕业,政治上的事情搞不清楚。张钦礼是我姥姥隔壁村人,老乡们都说他是大好人,所以他走的时候大家都上街给他磕头送行。” 被冤假错案的,无论是否被平反,我不知道有其他任何一个例子上十万老百姓自发为其送行的--从这个意义上讲,张钦礼案可以说是过去几十年第一大冤案。 可是,那么多口口声声要推动中国法制化的,每年近二十万去焦裕禄纪念馆参观的,有几个关心过张钦礼案和兰考老百姓所思所想?与此同时,明明例子是黑心资本家被镇反罪有应得都要莫名其妙带一句“当年不讲法制”。
这样下去,和法制化是南辕北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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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多说两句,有网友回复说,“文革后被错判的人的数量只怕跟文革中的不差上下,说穿了就是一个话语权的问题,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文革后这批被冤屈的人终会有掌握话语权的一天。太祖是预料到自己死后会被摔得粉碎的,而那些拼命往自己脸上抹粉的人,他们有这个心理准备吗?”
这个我很有异议,这帮人最好还是不要掌握话语权。文革后被错判的人不少,但是象张钦礼这样德才兼备的恐怕也只是少数,绝大部分,也就是当年道德能力都平均水平的,被卷到政治的漩涡里站错了边被冤假错案。不少人现在心理扭曲、偏激--坐了多年冤狱,这个也多少可以理解,不必太苛求。 在乌有活跃的文革派、前造反派,不少这类。比如我接触过的一个前造反派,上来先是哭可怜,也确实可怜。但看我对他们有一定同情,很快就暴露出真面目,气势汹汹的说将来翻了天掌握话语权,一定要报仇雪恨,我当时寒毛倒竖没说话:这帮人,和不少翻了案的右派又有什么区别,都是为了一己之私试图“报仇雪恨”,不惜乱折腾国家人民的。有一些前造反派试图拿张钦礼给自己贴金,仿佛张钦礼是造反派的代表人物,我对这种春秋手法很不屑:张钦礼文革中几上几下,曾经被某些造反派支持过,也曾经被某些造反派做为走资派被打倒过,兰考老百姓现在还记着张钦礼的好,不是因为他在政治风云中是这派那派,而是因为他无论政治风向如何变,都尽心尽力为人民服务。造反派如果个个都有张钦礼的才德,文革也不会是这个结局。
所以,个人觉得,文革后被错判的人,最好的结局,就是还他们一个公道,该平反的平反,然后安心去养老好了。重新掌握话语权?还是算了,请不要出来现眼了,也不要再折腾老百姓了。
三反五反与依法办事有什么关系?虽然萨的文章插科打诨,可读性很好,可这个问题上跳跃性太强了,毫无逻辑可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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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现在看的就不一样。
咳,讨论政治在这个版不合适,还是打住把。
我们理解有些做法是有历史原因的,但我们也因该清楚的知道这些做法是有历史局限性的,不足以为万世表。批评与自我批评是c*c*p最基本的要求,为什么有的人会有为尊者讳的想法,不能保持谦虚谨慎的态度面对群众的批评?我舅爷爷在镇反中因为曾是国军的后勤军官被判了历史反革命,无期徒刑。后来被平反。连party自己都承认有错误并予以改正的镇反被有的人拿来作为伟大光荣正确的例子,真不知道有的人是不是在打着红旗反红旗。我们希望有些错误不会再被重复,我们希望这个国家越来越好,如果有人觉得比蒋雄奇好就够了的话实在让人无话可说。
法是用语言表述的,语言是有不同解释的。法的制定和解释需要较多的知识和技巧,特别是复杂的法和故意搞的复杂的法。
简单的说“依法办事是国家根本”,恐怕国家的权力、社会的权力迟早会落到某些人手里。大家都不是小朋友了,厚黑的东东都知道。以下是和另一位河友讨论时俺提到的,再引到这里。
对于自我和人性,要有鲁迅先生敢于直面和批判的勇气,并构造和坚持有利于约束和防止自我和人性负面影响扩张的机制,此为大道。为着便利和舒坦,有意无意忽视一些东东,用技术化的鸦片来自我麻痹,此为衰亡之道也。
多懂一些厚黑,还是有用的。
要推动法制化,就要具体案子具体分析,而不是泛政治化一风吹。
镇反有没有冤假错案,当然有,该平反的也大多平反了。但具体到楼主文中的例子,明明是老战士的话验证了当年的一些黑心资本家被镇反是应该的,却莫名其妙的说“其实大家都知道依法办事是国家根本,但是不用依法的诱惑力太大了,哪怕是一代豪杰如毛公也难以抵挡”,这就是泛政治化一风吹,不实事求是。
现在,为当年的事情翻案的铺天盖地,大右派子女都跳出来为汪精卫大说好话了
http://www.ccthere.com/article/3014760
这是推动法制化还是泛政治化? 与此同时,有几个人关注那些还没有被平反的冤假错案?
比如,严打有没有冤假错案或者量刑过重?我知道有只参与了一场斗殴就判了三十年的小年轻。冤屈程度和你舅爷爷也不相上下吧?
再比如,文革后清理三种人有没有冤假错案?河南一省就超过八万人入狱,与此同时,因为信阳大饥荒而被打倒的干部倒是全部被“平反”了。 与焦裕禄并肩治理兰考的张钦礼县长以“文化大革命煽动罪”入狱,被判了十三年。2003年张钦礼去世的时候,10余万兰考群众自发上街哭祭张钦礼。可参见新华社离休记者 陈健所撰写的〈我为张钦礼所做的申诉——焦裕禄身后鲜为人知的一桩大冤案〉。鲜为人知是对外界,张钦礼的故事在兰考是家喻户晓,我2009年去兰考的时候顺口问过一个在县委做文字工作打杂的小姑娘,她说, “我大学刚毕业,政治上的事情搞不清楚。张钦礼是我姥姥隔壁村人,老乡们都说他是大好人,所以他走的时候大家都上街给他磕头送行。” 被冤假错案的,无论是否被平反,我不知道有其他任何一个例子上十万老百姓自发为其送行的--从这个意义上讲,张钦礼案可以说是过去几十年第一大冤案。 可是,那么多口口声声要推动中国法制化的,每年近二十万去焦裕禄纪念馆参观的,有几个关心过张钦礼案和兰考老百姓所思所想?与此同时,明明例子是黑心资本家被镇反罪有应得都要莫名其妙带一句“当年不讲法制”。
这样下去,和法制化是南辕北辙。
说穿了就是一个话语权的问题,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文革后这批被冤屈的人终会有掌握话语权的一天。
太祖是预料到自己死后会被摔得粉碎的,而那些拼命往自己脸上抹粉的人,他们有这个心理准备吗?
其中六法通常是指国民党政府的宪法、民法 、商法 、刑法、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土工废除了国民党的法律,但是自己的法律建设还完全没有跟上来,连《刑法》和《刑事诉讼法》都没有。那么天朝用的是什么呢?
下面这个是为了对付国民党残余和恶霸黑社会等等
据说老毛指示要‘大杀’,而且给了‘千分之一’的指标。成效当然也是显著的
至于刑法
到1957年6月,已经写出了22稿。到1963年10月9日,写出第33稿。
不过上面的都是草稿而已,刑法正式公布要等到小邓同学掌权了
刑事诉讼法类似,建国初期靠的下面这三。
至于真身
1979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经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7月7日正式公布。
当时法律建设最重要的是各种 组织法,以建立土工新政权。就老毛个人来看,无论如何也不能说他很重视法律。
按照兄台的具体案例具体分析的思路来看,资本家以次充好,这当然是犯罪。那么法制化的处理方式是什么?当然是收集证据依法审判并惩处。搞成运动,就泛政治化了。我们常说运动,但什么叫做运动似乎并没有一个明确的定义。个人理解,就是发动群众,动员政权力量,对确定的‘敌人’进行斗争和无情打击。这和法制相去甚远。因为法制的基本原则是未经法庭审判,任何人都无罪。‘公审公判’其实是对已经提前定罪者的一个确认仪式。
天朝一贯法制很差,像三聚氰胺案,难道比建国初期的那些私人资本家黑心程度就差么?但这个可是国营大厂搞出来的,而且这几年屡次死灰复燃。所以与其去批评私人资本家的原罪,不如好好想想,天朝要怎么搞才能真的减少这种事。
重了,删除。
以不少人做为典范的美国为例,司法费用占GDP 5%以上,同时,美国是世界上最大的警察国家,监狱人口比例世界领先,再犯罪率也远远高于TG。 不要说如果建国的时候拿5% GDP搞美国式司法建设,老百姓不答应这样的资源浪费,就算学成了美国,就是我们想要的吗?
中国的法制当然需要改进,但需要的不是以美国的法条化为标准,而是如何从中国的实际出发,制定和执行法律。过去二十几年法律界照搬美国太多,其实做了不少南辕北辙的事情。
苏力的《送法下乡》一书里面,有很好的案例和思考。
文革后被错判的人不少,但是象张钦礼这样德才兼备的恐怕也只是少数,绝大部分,也就是当年道德能力都平均水平的,被卷到政治的漩涡里站错了边被冤假错案。不少人现在心理扭曲、偏激--坐了多年冤狱,这个也多少可以理解,不必太苛求。 在乌有活跃的文革派、前造反派,不少这类。比如我接触过的一个前造反派,上来先是哭可怜,也确实可怜。但看我对他们有一定同情,很快就暴露出真面目,气势汹汹的说将来翻了天掌握话语权,一定要报仇雪恨,我当时寒毛倒竖没说话:这帮人,和不少翻了案的右派又有什么区别,都是为了一己之私试图“报仇雪恨”,不惜乱折腾国家人民的。有一些前造反派试图拿张钦礼给自己贴金,仿佛张钦礼是造反派的代表人物,我对这种春秋手法很不屑:张钦礼文革中几上几下,曾经被某些造反派支持过,也曾经被某些造反派做为走资派被打倒过,兰考老百姓现在还记着张钦礼的好,不是因为他在政治风云中是这派那派,而是因为他无论政治风向如何变,都尽心尽力为人民服务。文革造反派如果个个都有张钦礼的才德,文革也不会是这个结局。
所以,个人觉得,文革后被错判的人,最好的结局,就是还他们一个公道,该平反的平反,然后安心去养老好了。重新掌握话语权?还是算了,请不要出来现眼了,也不要再折腾老百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