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在五十岁一代身上看到中国的希望 -- 萨苏
我们家老太太和老爷子也是,每次回去米、油、水果都得带。弄得有一次,回到工作城市以后,我从地铁站走到家里足足用了30分钟,平时只要五分钟的路程。
后来我也发飙了,死活不肯带,后来老太太和老爷子也就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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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谊对秦人风俗的指责,我觉得可以从两点去解释:一是贾谊根据汉初的政治正确标准来批判秦的统治,这在当时很流行,反映的是当时的社会普遍认识,未必是真的历史事实;二是商鞅变法内容之一是打破传统的大家族模式,推广核心家庭模式(兄弟二人不分家的,加倍收赋税),增加国家控制的人力资源。小家庭模式下面,媳妇和公婆的矛盾很容易暴露,因为是不同的利益主体。这点到现在也一样。
秦人那种以小家庭为社会基本单位的社会组织模式,在历史上是个特例,以前没有过,以后也没有过。在整个农耕时代,更多的是大家族模式。
所以,关于秦人的一些情况,只能参考汉人的说法,没办法,他们离得最近。汉人要是歪曲事实,那我们也就只能接受这个歪曲的事实。
要说贾谊的说法,完全没有事实依据,也不可能,毕竟那个时代的知识分子还是靠谱的,他们在说起秦的时候,夸大其词是不可避免的,但是凭空捏造的时候,不多,他们的说法,基本上都能找到一些依据。
近代以来,尤其是50年代以后,小家庭成为了农村的基本组织模式,我本人有幸参与其中二十来年。
以我本人的所见所闻,感觉贾谊对秦人的描述,水分不大。
在小家庭的组织模式下,父母的每个子女,不是一个个单纯的人,而是兄台所说的,是一个个“不同的利益主体”。
有利益就会有纷争,兄弟姐妹之间、兄弟姐妹与父母之间,关系最近,利益冲突也最明显,各种矛盾也就层出不穷。
这不是一个“孝”还是“不孝”的问题,而是一个人的本性的问题。
因为有儒家两千多年的教化,我所见到的兄弟姐妹之间、兄弟姐妹与父母之间的矛盾,还是有一定底线的。
秦人呢,商鞅在推行法令的时候,采取了焚诗书的措施,“燔诗书而明法令”。
诗书的功能在教化,法令的功能在激励和惩罚。教化差不多都是教人向善(后果有可能是走向伪善),激励和惩罚,很难说都是激励“善”,惩罚“恶”。在我看来,商鞅的告奸,明显就是在激励“恶”。
秦人因为缺少了必要的诗书教化,做事儿只以利弊为导向,亲人之间的关系,能到什么程度,真难说,说不定就像贾谊说的那样,“不同禽兽者亡几耳。”
法家太功利了,他的极端功利,激发了人们内心趋利避害的本性,能够完美的达到想要的效果,同时也严重戕害了社会风气,我想这大概就是法家思想没法成为农耕时代主流意识形态的根本原因。
歪楼了,歪楼了,掺了自己太多的私货
这一阵儿正在思考秦的二世而亡和法家的刹那辉煌,只好先歪一下楼,跟兄台探讨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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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心态忒棒!
有萨文可看,很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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