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整理】地方政府在房地产困境中的角色 -- wqnsihs
如果产权已完全过户到职工手中,可以买卖,卖方需要比商品房多交1%的土地出让金.(因原土地为国有划拨地,现需转为出让地).这样买方买到手后也就是商品房了.
而如果产权未完全过户到职工手中,那么需要该职工与其所在单位协商,让其职工完全拥有此产权否则不得过户.
是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统包的制度,实行政府、单位、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建造的房屋。职工个人可按房价全额或部分出资、信贷、建材供应、税费等方面给予部分减免。集资所建住房的权属,按出资比例确定。个人按房价全额出资的,拥有全部产权,个人部分出资的,拥有部分产权。非本单位职工是不可以购买集资房的,因为这种行为已违背长春市的房改政策。符合购买集资房的条件是,首先购房者必须是本单位职工,同时要求没有参加过房改或享受过住房货币分配补贴,没有住房或住房达不到标准,以上三项必须同时满足才可购买集资建房。如果非本单位职工想要购买企业的集资建房,则必须要等到集资房房主办理产权证的一年以后,方可按照二手房办理交易。单位集资建房,办理产权向职工收取一定的费用是合理的。集资建房办理产权,视同为商品房交易,收费标准应按照商品房交易的标准执行。即:单位向购房职工收取总房价1.5%的契税、总房价2.5%的物业维修基金以及每平方米3元的手续费。
好像满足一定条件以后是可以上市交易的.
并不是说中国楼市没问题,房地产有很大的泡沫是毫无疑问的。但房价问题是否已经升级成为当下中国最突出的社会问题?这个是值得怀疑的。并不是说房价问题不需要关注,只是感觉这个问题其实并没有很多人想象中的那么大。
对底层弱势群体来说,房价涨不涨与他们关系不大,反正也买不起,涨了没准还能促进农民工就业;对于既得利益群体而言,住房问题不是个事,他们看重的是房子的投资价值,对这群人来说楼市和股市并没有多大区别;真正对房价上涨怨声载道的,其实是都市白领、毕业大学生、城市中产,这个群体占中国人口的比重有多大?再除去一部分已经解决了房子问题的,其中真正因为房价上涨而住不起房子的人到底有多少?而在高价入市以至于崩盘后损失巨大的人又占多少?只是这部分白领中产恰好是大陆网民的主体,占据网络舆论的主流,所以房价问题从网上舆论来看就显得怨声载道,一时盖过了其他更需要关注的社会问题,其重要性有被拔高的成分。
这个制度有是有,但在执行选择上排序可不在前列。
我的意思是说如果把实物补偿和回迁制度这个如果列为首选那样会把房屋消费节奏降下很多,在买方市场的活跃度下降到一个级别后那必然会让房屋消费市场产生变化!在房屋消费市场处于平衡甚至处于买方市场占优时那房价必然会泡沫消失
生产力下降是一定有的,金融危机一来,我们沿海的出口型企业出口锐减,大量农民工被赶回了老家,很多生产设备停下来了,生产能力闲置,这是实实在在的事实。然后就是就业危机,这些损失是实实在在的。
但还没有细则。
兴一利必有一弊。
一般得等个10年八年的。不过无所谓,实在想卖,就双方自己私下达成协议就成了。
不认同,那么江苏为什么不入?北京为什么不入,江苏省委书记面临退休,北京双头也是。没有激励拉,重庆,上海的官员都面临仕途能否进步(不是嫡系)
和中央政策八杆子打不着。看看哪个中央部门发话了。一个都没有。上海那个,更是搞笑。财税政策,财税部门一个屁都不放,让房管部门来放话,这不成笑话了吗
注意一下两人的共同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