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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我所知的小镇上的生活 -- 方解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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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警察拿枪出来并且警告以后,一定要不动。

您说的例子不好判断,没有证据。另外一起,张警察出枪,警告以后,两名死者继续和张警察以及协警发生肢体纠缠。在一些国家,肯定是袭警,开枪没什么大问题。不要说美国,LAPD,NYPD这些经常开枪误杀人的(警察警告后,死者掏钱包,乱枪打死)。在英国,也有喝了酒,拿条桌子腿威胁,警方立即开枪击毙的。警察是误击,接受调查后没事。

打死了人,很不幸。但是仗着酒劲和持枪警察纠缠,死者要负主要责任。

家园 美国是不禁枪的,国情不同不能这么类比

美国人可以持枪,所以警察很警惕,对方任何动作都可以视为拔枪威胁,警察有优先处置权,但国内就不是这种情况,除非明确对方有明显的伤害意图,否则就是过度。

家园 事后的思考和详细的规定是最需要的

即使是传闻,也很清楚的显示,人是从车底下揪出来被枪杀的。两个人共打了五枪,很明显是过头了。在中国,一般的人中一枪,已经足以阻止他进行进一步的犯罪或者是实施暴力。在扭打并不足以伤害生命的情况下,如果开枪击中对方的四肢,基本上已经可以阻止事态进一步严重了。

其实还可以思考下,为何这种事情都发生在小镇上,为何北京上海等警员配备比较好,枪支管理严格,警察培训较好的,很少发生这种事情?

我没有提美国作为例子,美国在我心中不是优越的例子,并不能因为美国有这种先例,就证明我们这边发生的事情都是正常的。事实上,香港那边可能就有一些详细的规定,警察什么情况下该开枪,什么情况下不能开枪。国内针对警察也该有一些培训,什么情况下使用何种手段来阻止犯罪嫌疑人和捣乱分子是合法合理的,什么情况下不合法不合理。

就我看来,如果罪犯没有针对别人的生命进行威胁的行为,或者袭警夺枪的具体动作,都是不能开枪的。可以鸣枪示威,但是不能击伤人命。

倘若没有具体的规定,没有针对警察的培训,没有事后的思考而是一味站在警察的一边,或者受害人的一边,我认为都是不对的。

您讲到仗酒和持枪警察纠缠,死者要负主要责任,那我想提出一个例子,有些醉酒驾车,或者醉酒过程中误伤,为何责任人反而可以减轻处罚?在面对警察的时候醉酒,责任就是较大的;而面对他人醉酒闹事或者惹出较大问题,就可以减轻处罚,这岂不是法律要特别对待警察了吗?我不是学法律的,只是想提出问题,引发思考。

在河里贴这些尖锐的东西,其目的不是为了诋毁政府,也不是为了替政府统一口径,而是想促使大家来思考,这个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对错,而我们的思考和认识的提升,可能明天能阻止更多的悲剧发生。

家园 英国是禁枪的,现在学习天朝,在学校里收缴管制刀具。
家园 同意。

"生活总是比故事传奇的多。这是我的经验。"

强烈同意。所以有那么多故事是从真实改编过来的,之所以要改编有时候是为了加强戏剧冲突,有时候是因为事实不适宜直接铺陈,因为冲击太甚。

家园 记得以前有个王斌余讨薪杀4人案

律师讨论过是否激情犯罪,最后认定的是,王争吵中第一次动手可以认定是激情犯罪,但对方已经没有抵抗能力,而且还间隔

隔了一段时间(这个时间很关键,意即激情应该过去了),他还继续,就是故意杀人了,最终还是判了他故意杀人罪。

家园 差不多的故事在璧山我也听乡下的亲戚说过。

在河南,没有工钱,没有衣服穿,饭吃不饱,不干就打,有狗和看守,不过没有杀人的情节。7、8年前的事情。我当时也不信,直到出了山西黑砖窑。

家园 关TG鸟事。就是一起刑事案件。
家园 我是大旗党员。

醉酒驾车,处罚更严重,或许你搞错了。正因为这些事情发生在小镇上,才会把小警察拿来垫背,平息众怒。在山高皇帝远的地方是有一些土霸王,作威作福,鱼肉乡里。但很多警察也是一般人而已。

没有事后的思考而是一味站在警察的一边,或者受害人的一边,我认为都是不对的。
同意,也是我想说的。现实是媒体舆论一边倒。

家园 我记得是看过相关报道醉酒犯罪的有从轻

事实不是拿小警察来垫背,而是小警察可能缺乏训练,也缺乏必要的意识来保护自己和他人。这是我的感觉。

而实际上我们生活中,本来该足够专业的却缺乏训练的实在是不少。警察只是其中之一,而关于警察的舆论,经常是不倒向一侧就倒向另一侧。

家园 补枪实际上更恶劣

《肖克生的救赎》里男主角被判的那么重,就是有冷血的补枪给陪审团的刺激。

家园 你老家那个乡也真够大的,能有一个局。

  乡级只有所,没有局,有的小乡连派出所都没有,只有一位公安特派员。

家园 呵呵,可能是我搞错了

应该是所长吧。不过后来是局长。具体在哪里当局长我就不清楚了,只知道他是所长的时候在我们那个乡。不过我们那边的乡的确比较大,全县一百二十万人吧,大概十几个乡,每个乡十万人上下。

如果只是一个派出所的所长的话是不会有那么大的权势的。他子女据说都在银行和财政局啥的机关单位,老爹当然是起了不小的作用。

家园 【文摘】多省出现杀智障者骗钱案惊动公安部

今年11月23日,湖北大冶陈贵镇安船矿业公司的6名矿工乘坐罐笼下井时,四川雷波县矿工“黄所格”坠井身亡。事发后,有关“亲属”迅速赶至大冶,与矿方达成了赔偿20万元的协议。而经四川雷波警方核实,黄所格已于2年前自杀。随后,这些“亲属”悄悄逃离。

2009年年底的事,世事最离奇

外链出处

家园 第四个故事:撞人拖了20多里

下面这个故事还是关于一个基层派出所长的。有人可能要问了,你干嘛总是跟派出所过不去呢?这些事情都是真实发生过的,凑巧吧,我们那旮旯出的事情跟派出所长牵扯的太多,所以没有办法。一样水养百样人,同样的地方,出了李晓明那样牺牲在海地的优秀分子,也出了形形色色的令人不齿的垃圾。之所以把话说的难听,是因为要说的这个人,的确是jplj了。

备注:此处记忆或者传言有误,据网上报道说是地税所长。其他细节是真实的。向认真的狐狸河友致谢。

故事发生的时间大概是2003年前后?记不太清了。反正是撤销一些基层政府设立的收费站之前。有次我回家,听我爸爸说我们县又出大案子了。这是一起交通肇事案,一位派出所长(北*乡派出所,离县城很近),在一个傍晚开着自己的私家车去邻县办事,在河南(同上上一个故事中的河南,指穿过小镇的河流之南)刚过船闸,就撞上了一个孩子。

那会儿正是街上人多的时候,放学的学生,买菜的居民,众人齐喝:“撞人了!!!”这所长丝毫没有减速的意识,继续迅速向南开。街上那些人多半是走路和骑自行车的,哪里赶得上?一般市民也没有那个意识去追捕交通肇事犯吧。于是这车长驱而去。可怜那个孩子就被卡在车底,也这样被带着一路而去了。

那车在离县城二十里的地方,因为有个收费站,才停了下来。为啥,担心收费站上的摄像头把自己拍下来,何况,收费站一般有人维持秩序,一定会发现情况有异,自己就跑不掉了。这所长下了车就往家打电话,他父亲接了电话,问啥事,所长说我把人撞了。他老爸问人现在在哪里,所长说在我车下面拖着呢。他老爸说:“那你把人拉回家吧”。于是这所长把孩子的尸体填到后备箱里,拉回家了。到家老爹一看,这人哪里还有救啊,跟他兄弟们一商量,一不做二不休,将孩子填到井里去了。

本来嘛,撞人就是在光天化日下撞的,哪里能一点线索都不留。所以这案子破的也够快,很快就把那所长抓住了。只是不知道怎么判的。后来没有出过关于这所长判的刑期如何的传闻。

题外话,这所长的某一房老婆和我一个亲戚是邻居,我那个亲戚说他家人平素煞是趾高气扬,一共娶了三房,估计和他家挨着的不是大房,具体是几房就不清楚了。

这个事情在我们那个十万人的县城当年也是相当的轰动的。而后来我发现,这种事情不是第一次也不是最后一次。记得在媒体上见到过类似的案情。

我上小学的时候,看到过一起交通事故的事后现场,那是县刑警大队副队长的车,在环城路上行驶的时候由于道路平直且未进入县城街道,车速不算慢,恰巧一个小女孩过路,这小孩子大概是被车吓到了,居然楞在路上了,副队长刹车也刹了,可惜没有及时停住,就这么撞上去了。据说那副队长态度非常端正地把小孩送到了医院。我爸爸叹:“真是可惜”。我奇怪可惜啥呢,我爸爸说,这队长一向声望很高,破了好几个案子,也算警察队伍中的人才,本来应当是会提拔的,这一来可能要耽误仕途了。这事情过去起码有十好几年了,不知道队长现在提上去了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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