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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京城十案之四 十八里店飞毛腿 一 -- 萨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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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我在99年左右亲耳听到有人这么教自己的孩子

杀人后要记得抠掉眼珠子。

这人被杀的时候啊,眼睛里头最后会留下来杀人者的影子,跟照片似的。

家园 对这个后海小混蛋一直不是很理解

再怎么传奇,真人也就是一个没有靠山无权无势的地痞吧?民间故事中好像除了痛觉阈限比一般人低之外也没有什么出奇的地方,为什么就横行到68年才被消灭了呢?公检法不管可以理解,那些特别能战斗和草菅人命的革命群众们就能容忍这么一个现行反动派在眼皮底下长期猖獗着。几次对垒方式一点不像历史车轮隆隆滚过,反而像是龙骑兵屠杀溃散的老百姓。随便出几个敢于牺牲不计后果的半大孩子这人不就结束了,而那个时代这样的人应该是盛产呀。

家园 关20多天不理没什么问题

之前有条法律,只要不说清楚身份、来历的,可以无限期关下去。

至于那条只能关多少天的法律,只是近年才有的,可能是10年8年的事情吧。具体的不太清楚了。

家园 看这里一个链接。

http://blog.artron.net/space.php?uid=60139&do=thread&id=929

家园 小混蛋不能说是横行过,再说也没多长时间

所有看到的关于小混蛋的介绍都是隔靴搔痒。这位从出名到死可能也就是几个月的时间,也没有什么太多的劣迹。基本上就是他一个人和当时的“老兵儿”作对。说他是后海小混蛋大约是因为他在冰场上打出的名吧。之所以出名是因为他只是一个人和那些大院的孩子打架,而且只和大院的孩子打架。这在当时是非常少见的。大院的孩子和胡同的孩子打架是很常见的。通常都是一拨打另一拨,少的几个,多的有几十个,但很少有一个打一帮的。这位经常做的就是一个人打好几个。具体数字版本就多了,大院的说法和胡同的说法常常也差很多。以大院儿的说法是人一多这位就跑了。以胡同的说法是大院的孩子打不过就叫人,可等人来后这位就不知道跑到那儿去了。以当时过来人的说法的话,胡同的说法比较靠谱。因为大院儿的孩子不单是从小在一起长大,而且他们的父母常常也是同事战友什么的。啸聚几十个人对大院的人来说并不困难。而胡同的孩子虽然在一起长大,可家庭条件千差万别,很难聚集起那么多人来。所以打架的时候,胡同的孩子常常是先赢后输。所以赢了就跑应该是正确的做法。至于这位的绰号小混蛋并不是因为他做了什么混事儿,而是因为他打架时手很重。以当时的风气,打架通常是不留伤的,把脑袋打流血已经是很严重的了。可这位据说是和他打架没有不断骨头的。于是就留下这个绰号。至于说什么痛觉阈值低就完全是穿凿了。不过就是打多了架,知道怎么对付痛就是了。

可常在河边走,那能不湿鞋呀。大院的这些孩子吃这位的亏吃的太多了,于是纠结一批人专门找这位。一来二去的让他们把这位给堵住了。然后这位就把小命给送了。血色浪漫里有一段儿讲的就是这个小混蛋的事儿。据说应该是最接近事实的描写了。三十多年过去了,这事儿是知道的人要么是不会说(很多胡同里当时的参与者都没有什么文化),要么是不能说(最后小混蛋死了,参与的人有很多现在还在世)。不知道的人在那儿乱说。

家园 死铐不人道,死刑岂不是更不人道?

啥是人道呢?杀人不偿命,然后在监狱里有吃有喝有玩有医疗有书念,还可以有女朋友,呆十几二十年出来后可以领社会救济,人道吗?

加拿大就是如此“人道”,TMLGBD

家园 有个网站

好像叫兵团战友,有连载。

家园 那个是天津知青的网站。

还有你给的那个连结也看过了。演义多,事实少。看来也是听人说过而没见过的。

家园 不吃猪肉的原因

最直接的原因是真主/上帝的指示。我们知道基督教和伊斯兰教都是一个源头,不管是真主还是上帝都在他们的经文里明确指出猪不可以吃。利11:1-11:18

   “耶 和 华 对 摩 西 , 亚 伦 说 ,

   你 们 晓 谕 以 色 列 人 说 , 在 地 上 一 切 走 兽 中 可 吃 的 乃 是 这 些 ,

   凡 蹄 分 两 瓣 , 倒 嚼 的 走 兽 , 你 们 都 可 以 吃 。

   但 那 倒 嚼 或 分 蹄 之 中 不 可 吃 的 乃 是 骆 驼 , 因 为 倒 嚼 不 分 蹄 , 就 与 你 们 不 洁 净 。

   沙 番 因 为 倒 嚼 不 分 蹄 , 就 与 你 们 不 洁 净 。

   兔 子 因 为 倒 嚼 不 分 蹄 , 就 与 你 们 不 洁 净 。

   猪 因 为 蹄 分 两 瓣 , 却 不 倒 嚼 , 就 与 你 们 不 洁 净 。

   这 些 兽 的 肉 , 你 们 不 可 吃 , 死 的 , 你 们 不 可 摸 , 都 与 你 们 不 洁 净 。

   水 中 可 吃 的 乃 是 这 些 , 凡 在 水 里 , 海 里 , 河 里 , 有 翅 有 鳞 的 , 都 可 以 吃 。

   凡 在 海 里 , 河 里 , 并 一 切 水 里 游 动 的 活 物 , 无 翅 无 鳞 的 , 你 们 都 当 以 为 可 憎 。

   这 些 无 翅 无 鳞 , 以 为 可 憎 的 , 你 们 不 可 吃 它 的 肉 , 死 的 也 当 以 为 可 憎 。

   凡 水 里 无 翅 无 鳞 的 , 你 们 都 当 以 为 可 憎 。

   雀 鸟 中 你 们 当 以 为 可 憎 , 不 可 吃 的 乃 是 , 雕 , 狗 头 雕 , 红 头 雕 ,

   鹞 鹰 , 小 鹰 与 其 类 。

   乌 鸦 与 其 类 。

   鸵 鸟 , 夜 鹰 , 鱼 鹰 , 鹰 与 其 类 。

   ? ? 鸟 , 鸬 鹚 , 猫 头 鹰 ,

   角 鸱 , 鹈 鹕 , 秃 雕 ”

根据另一种历史传说,是基督教会的早期领袖保罗的提议,应当许可基督教徒吃猪肉。 他当时远行到中亚和欧洲去传播基督教,他在罗马和希腊看到那里的人们都有爱好吃猪肉的习惯,要求他们停止吃猪肉很困难,因此他决定改变【圣经】中的上帝命令。

他做出的解释说,禁止吃猪肉是记载在【旧约】古经中,那是传对古犹太民族的要求,后人可以不执行。 以上两种传说,都不能认为合理,是对上帝命令的不忠,但是欧洲的基督教会给予了认可,而居住在中东的传统基督教徒至今也不服从,坚持不吃猪肉。除开禁猪肉外,欧洲基督教会对【圣经】中的其它部份也做了巨大修正。 当时的历史形势是,基督教传教士必须服从罗马帝国的政治需要,放弃经典中的原则,迁就信仰多神教的希腊和罗马地方习惯。 不仅【圣经】中记载了上帝的法制,不许食用,甚至用手摸猪肉。

古兰经第六章一四五节中提到“血液、猪肉、自死的、以及未以真主之名宰牲的,不可食用。”又说:“你们不要吃那未诵真主之名而宰的,那确是犯罪。”

背后的原因恐怕是吃猪肉长期以来是富人的特权,牛羊都可以以人类不能利用的食物喂养,而猪却直接消耗粮食?

家园 我得告诉那黎巴嫩老小子,原来老大是这样说的

看来这小子还是没搞明白是怎么回事。

家园 【原创】忽然想起超人兽医超能性欲和体能的来由了。

是卵蛋吃多了,没错,就是睾丸吃多了,小时候见走街串巷阉猪的 往往把割下来的猪卵装袋里带走,说回家吵了下酒,还说,一对牛卵就是一盘菜呢。而这些人也往往都神采焕发的样子,骑上插着小红旗的单车,三两成群,一路飞快,个个身强体壮。每天都是百十里的样子。

像超能飞毛腿这样的专职兽医,猪卵牛卵,、羊卵还不是可这劲的造,所以夜御五女冲刺万米也就理所当然了。对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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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这么说起来,这个人就是在找死么!!
家园 赶快研究一下睾丸里面的激素含量

如果不是他自己犯错误,

那他岂不是可以逍遥法外。

而造成300多个家庭的种种不和?

这警察也太菜了吧?

现在有天眼之类的监控系统。

再出类似的罪犯可以布控了

家园 昨天看了一天

感觉就是小混混,小流氓,别说社会不公平,他们要反抗。他们本来就是地方一霸,收小偷保护费,抢劫什么都干。

红。卫。兵 有乱搞 手里有 圣旨。小混蛋他们就有点更无法无天。

北京的顽主(玩主)基本 类似 上海的 白相人(当然没有黄杜张做得大)。

俺岁数小,没有经历过68年的动乱。但是对78-79打群架,抢劫小同学钱财,物品记忆犹新。不知道红。卫。兵是否也干这些(印象中不会)。

还有,这些文章的口述人,很多也是当时的小混混。那么他们帮小混蛋说话就不奇怪了。

家园 现在是有这个趋势:犯罪都在基因上找原因

象小偷小摸的,性犯罪的,都有。

“对不起长官,这不怪我。不是我想偷,是我遗传基因有问题。要逮我,请把我老爹老妈祖宗八代都抓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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