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中国还真有吃饱了撑的文人啊 -- 晨枫
不管三七二十一,我首先回答
。。。
于是,一来二去,这个世界没几个是“人”了。
讨论问题,何必这个腔调呢?
实际上,宗教是“因信称义”的吧,你不信这个教,自然它就管不到你了。举这个例子涉及的层面太多,不是很好。
对了,如果把狗摘出来不提,单独反对吃猫、乃至吃猴脑、反对饲养肉用型熊猫,肉用型华南虎,愿意立法保护这些动物的人更多,你也准备不把他们当人吗?他们显然侵害了某些百无禁忌,“天上除了飞机、地下四条腿的除了桌子”啥都想吃的人的权益。
吃狗肉这个东西,其实也只是个沿袭下来的习惯,改了就改了,立法重新界定一下狗与人的关系,也没有什么不好。除了一部分成人,如今小朋友都很少吃了,他们把猫猫狗狗看做人类的朋友,是伴侣动物,等他们这辈人长大,那时候吃的人更少了。
只是很多人把这事和政治联系上了,变成了站队表态,至此,我无话可说了。
---“别人吃你娘你开心么?能不制止么?叫兽用实际行动告诉我们,他们是些狗 娘 养 的”。
显然动物目前也有不平等嘛。
这些法的立法思路,说到底还是以人类社会的利益的认识包括情感感受等指标来考量和推动的。至于动物们与人类共存的远景理想是什么样子,老实说不知道。走一步看一步吧。以前为野生动物立法,现在为伴侣动物立法,我觉得都是人类社会的进步。
还在电视上看到过他。
对猫狗平等了,可是对人家猪就不平等了
反对虐待是一回事,不让吃又是一回事。我不反对吃狗肉,可是我反对虐待狗;我喜欢吃猪肉,同样,我也反对虐待猪。
对于一个人,吃什么人家有选择的自由,但是虐待动物是道德方面的事了,两者是不能混为一团的
不过俺有吃的自由
第一,其实最开始在古代,猪并不是主要的肉食来源,而是羊和狗。举个例子,像樊哙就是卖狗肉的,还有“英雄每多屠狗辈”就是这样来的。
第二,在过去,养牛是为了耕田的,很多封建王朝都有不准随意杀牛的规定(是中原王朝,草原上的不算),人们基本上不是以肉食为目的来养牛的。
第三,就许你养狗养猫来作为伴侣动物,为什么就不许人家养牛羊猪鸡鸭鱼来做伴侣动物了。
所以兄台的观点还是有待商榷的。
俺的观点是:虐待动物是绝对不对的,但是吃什么动物那是人家的自由。因此对于监管虐待动物俺是坚决支持的,但是禁止人家吃什么那就不对了
请看我下面的几个帖子,重点是:猫狗是伴侣动物,猪牛羊等则不是。
也有人说狗不是,猫才是。这个可以再议。
显然在国内办不到啦,野生保护动物就不能吃。以前是统统能吃的,比如李逵打虎,庄户人家借光就大吃了一顿,如今立法以后就不能吃了。现在无非是加了一条,伴侣动物不能吃。这个很为难吗?
另外,伴侣动物有它的定义的,牛羊猪鸡鸭鱼不是。当然
也许将来是,这个就不一定了。
要说如今的小朋友养什么猪啊牛啊,那是俺和你抬杠。现在有很多人,还不止小朋友,在养兔子当宠物,我相信很多人都认为兔子很可爱,那依你的说法,我们吃兔肉也是不对的了
还是那句话,每个人都有选择的自由,你选择猫狗当伴侣动物,人家当然也可以选择牛羊或者兔子来当。另外,说所有动物都是人类的朋友,那也是抬杠,可是你不能否认除了猫狗之外还有很多动物都是人类的朋友,可是这并不影响我们吃它们的肉吧
依然那句话:你有反对的自由,俺有吃的自由;虐待动物是不对的,但不能反对人家吃什么
那你就吃素吧,不对,人家植物也是有生命的,看来你还是自己光合作用才好一点,这样你就不会因为你的生存而伤害别的生命了
食猫狗是不文明的体现,肯定不符合普世价值。我想:一些人看待价值观的标准其实就和这吃什么的想法是一样的。
在对待动物的问题上,我是这样教育我女儿的,只要是被人豢养的动物就放弃了自己主张生命的权利,我们人类就可以吃它,小蚂蚁走在外面,不要踩,因为外面是小蚂蚁的家;如果家里发现小蚂蚁,立马干掉,因为它未经同意,擅自进到我们的家。
这种法律要是通过了,我怎么对女儿说呢?我说猫狗比猪、牛、羊高贵?小蚂蚁怎么办?是我到外面杀了它,还是请它来我家开PARTY?
但不能去强迫别人也不吃。我儿子要是敢当这样的专家,我先打断他的腿。
我学了那么多年生物,就没听说过这种分类方式。
没人逼你吃。但别人吃是别人的自由。如果你想根据自己的喜好,通过法律来剥夺别人的自由,就是你的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