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整理】六十一人“集团”名录(简历、生平三十份) -- 潜恒
谢资料。公告建议版有人建议“党内斗争正式拉开序幕”千层贴,转入认识问题版,我反对,老驴那可能通不过。类似资料、讨论,也可开支流群落存放。阿雪尚未认证,可让老广牵头。
我把那段话引完整。
他说红字的部分有马虎眼。好的,
看看接下来他说什么了
生平是干什么用的?盖棺定论用的。
何况这样的大佬的生平要反复琢磨,还能让人挑出骨头来?
何况薄一波的叛徒问题尽人皆知,中央在这个问题上能不极其谨慎?
这么写不过是中央可不想替薄一波背黑锅。
薄一波的叛徒问题他一辈子都背着,到死了他家里人不想给他卸掉啊?
问题是共产党的章子也不是这么没斤两的,不能说你死了,就一风吹。
又不是邓小平,哪有这么大面子。
再说了,现在的共产党干嘛要替薄一波背黑锅啊,没理由啊。
将来再查起来,两手一摊,这生平里什么都没说啊。
讲没讲薄一波的叛徒问题??他的马虎眼,说的就是薄一波的叛徒问题,成立不?
所谓马虎眼,和您所说的春秋笔法一致。我看来说的是两种情况,一种,做了没说,绕过去了;一种,说了说的含含糊糊,没说清楚。我们把一切的起源的帖子拿来看看。
春秋笔法啊。
乍一看,是中央批准的。
再一细看,两句是分开的,各讲各的。
这就并不表示实际出狱的过程是按照中央指示办的。
他家里人没话讲,将来查起来也站的住脚,中央的同志们基本功很扎实啊。
好吧,看看是否做了没说呢?说了,被党组织营救出狱么,办法是按国民党的规定履行出狱手续,反共声明当然也包括在内了。说没说清楚呢,中央批准了,被组织营救出狱。我是看不出有什么马虎眼。
关于薄一波出狱是否是组织行为,littles说的也很清楚么。
我说的:“出狱被定性为经党组织营救出狱,你明白了这回。 ”
回到最初,有没有人说薄一波是叛徒?littles,他的帖子说的就是这个意思。所以您的这个帖子
链接出处不成立。
好的,回到和您讨论的问题。littles的春秋笔法说的就是叛徒问题,这个毫无疑问。
那么是否有您所说的中央内部对这种出狱的方式有不同的看法呢,我没看出来,反正是在生平这篇里没看到。而且,关于这个问题讨论的引起也不是有人说我对薄一波出狱方式有看法起来的,而是他的生平中有没有马虎眼,这个问题。我以雪里蕻为例,他认为他们不是叛徒,却认为生平里面有马虎眼,那么看看他的回帖,链接出处
这种文章措辞上很有讲究的,既不能违背事实,又要满足各方面的愿望。
好吧,您后面说的我基本同意,不过但采用这种方式,只此一例。我得补充。经过中央批准的,大规模的,涉及的人的层次如此高的仅此一例。情况复杂的很,有新四军干部被俘后,打通地下交通和上级联系上了,上级却要求他假装叛变打入伪军的;有一个整团的部队“投降”日军,在人家眼皮底下呆了半年多,带着大批战利品又跑回来的。都是英雄。
时隔数月,又收到第二封信。大意是:上次给你们的信,是中央代表胡服让写的。信去后,已经三四个月了,未见你们动静。胡服让再给你们写这封信。现在外面工作正在迅速开展,各方面都很需要人。你们不但可以而且必须履行“出狱手续”,争取早日出来,为党工作。你们过去多年坚持反对“反省政策”,坚持不在《反共启事》上捺手印,做得是完全对的,说明你们经受住了严峻考验;也正因为这样,组织上认为你们现在可以履行敌人规定的“出狱手续”出狱,党需要你们这样做。过去你们坚持不履行敌人规定的“出狱手续”是完全正确的:但如果现在你们还继续坚持不履行“出狱手续”,不执行党的决议,那你们就要犯严重错误。现在要求你们立即执行这一指示。外面也正在想办法,想向“反省分院”的上级活动,取得支持,并想找一个进步人士打入“反省分院”,帮助你们早日出狱。
收到第二封信后,党支部干事会又请狱中几位同志写信,向外面知情同志打听,此事是否确实已经中央批准,北方局又是如何活动的。情况很快反馈回来,大意是:此事是中央批准的,向延安送信的叫王琳。胡服、柯庆施费了很大的劲,北平市委李葆华也参加了。从“反省分院”出去的一些同志,也向组织提供了整批出狱很难办到的情况。因为按“反省分院”规定,即使登了《启事》,还要关押北监考察一至两个月才能出来。而且只能一个一个地办。现在要做到整批快出,必须向军法处做工作。当时找到一位叫过之翰的人帮忙。过表示,只要你们答应履行“出狱手续”,我就可想法做到“整批、尽快”出去;同时他把“反省分院”的管理员换成了一位同情党的分子。
我们要了解的情况都弄明白了。“反省分院”新来的管理员也跟我们接上了关系。我们对两封信再次进行仔细研究,提高了认识,确认这两封信的内容是中央批准决定的。对信的含义,大家认为:(1)“日寇打进来,这批同志必遭杀害”,指的是为党保存一批老干部,不能不观察形势,死咬住过去说来是完全正确的做法不放;(2)“外面工作开展,各方面都很需要人”,指的是党和工作的迫切需要;(3)“你们不但可以而且必须履行‘出狱手续’,争取早日出来。为党工作”,在这里说“不但可以”是指我们坚持反对“反省政策”已经有五年了,是经过了考验的,“而且必须”是指工作上需要,是组织上从全局着眼的;(4)“你们过去多年坚持反对‘反省政策’,坚持不在《反共启事》上捺手印,做得是完全正确的”,这是把我们过去坚持反对“反省政策”的斗争肯定下来;(5)“如果现在你们还继续坚持不履行‘出狱手续’,不执行党的决定,那你们就要犯严重的错误。”我们认为这个话份量很重。不执行组织决定,是违背党规党法的。
党支部干事会决定:把来信和支部干事会意见,传达给全体党员。要坚决执行胡、柯建议并经中央批准的履行登《反共启事》出狱的指示。
紧接着,又收到第三封信。内容很简单,说一切都办好了,新的管理员就是来帮你们快办手续、快出来的。
出自七十年奋斗与思考外链出处
几乎说到六十一个出狱经过的文章里都会提到这茬
说洛甫当时候一方面为了坚持原则,作证说刘少奇这事儿的确是经过中央批准的。一方面,为了撇清东哥,又说是他代表中央批准的。----也就是说“他一个人把事儿给扛下来了。。”
首先,我得承认,littles的http://www.ccthere.com/article/2612580
我没有看到。这么说来,littles的看法是不对的,我不赞同。
第二,关于中央在打马虎眼的说法,我仍然赞同雪里蕻的观点,理由嘛相关帖子(包括雪里蕻的回帖)都已经说过了。个人的理解不一样,也没有什么好争得,大家就存异吧。
第三,你举的两个例子我都听说了,但层次、规模、相关条件差太多,不好这么类比,把他们和地下党类比比较合适。
为了不跑题,回到源头,我再说两点:
1、如果楼主发此贴是针对littles的观点,算我多事,我收回所说。
2、对相当多的河友来说(包括南京萝卜那样认为“不算冤”的),61人不是叛徒。胡服同志处理方式有问题。中央内部对这个处理手法也确实有不同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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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您说话很愉快,现在在河里面,有点难找了。态度不当的地方请您原谅。
老毛知道不知道,中央知道不知道,
知道些啥,还是参见雪总的分析比较靠铺
康老也还没回国,似乎不太需要洛甫来撇清。
侯振亚,直隶(今河北)沙河人。1929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30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参加反帝大同盟及左联。曾任中共沙河县委书记,后因叛徒出卖被捕。出狱后,任牺盟会总会宣传委员、中共辽县县委书记、牺盟会晋东南办事处主任兼晋东南各界救国联合总会主任、山西第三专署副专员、中共沁源县委书记、太岳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建国后,历任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兼人事厅厅长、组织部部长、省委书记处书记兼监委书记。是第一至三届全国人大代表。1974年逝世。
傅雨田,1936年10月经党组织营救出狱,被派往绥远兴和县工作。年底赴太原任山西省牺牲救国同盟会常委、牺盟会太原市委组织部部长。1937年初至1940年任中共北方局直接领导下的山西公开工作委员会委员。1937年9月底太原失守前夕,任国民军军官教导第八团政治主任,兼管晋城地区牺盟会中心区的工作。同年12月至1938年1月任山西省牺盟会晋城中心区秘书。1938年任山西青年抗敌决死队第一纵队第三总队第一大队指导员。后调到总队政治部工作。1939年调任第二总队政治部主任,在此期间参加数次战斗,多处负伤。1940年夏任第一纵队政治部副主任。同年8月至1941年1月任山西青年抗战决死队第三纵队政治委员。1941年春赴延安参加七大。因大会延期,先后在军政学院和中共中央党校一部学习。1943年调任中央党校二部秘书科科长。参加了延安整风和大生产运动。在整风学习中协助二部主任采用“自由思想”的整风学习方法。1945年4月至6月作为晋冀鲁豫代表团成员出席中共七大。抗日战争胜利后赴东北工作。1945年11月任中共辽宁省委委员、新民中心县委书记兼辽宁省保安第二军分区政治委员(至同年12月)。1945年12月至1946年4月任辽西省第五地委书记兼辽西军区第五军分区第一政治委员(至1946年1月)。1946年4月至6月任中共辽西省第一地委书记、辽西省委委员(1945年12月起),4月至8月兼辽西军区第一军分区政治委员。同年6月至1948年7月任中共辽吉省委委员,兼任辽吉省第一地委书记、辽吉军区第一军分区政治委员(至1946年8月)。1946年9月起任中共辽吉省委民运部部长。同年10月至1948年7月任辽吉省委党校副校长。1948年1月至7月任中共辽北省委后方工作委员会副书记。同年7月至1949年5月任中共辽北省委委员兼省委秘书长。1949年3月至4月任辽北省职工总会筹备委员会主任委员。4月至5月任辽北省职工总会主任。同年5月至1952年6月任中共辽西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至1950年4月)。1949年5月至1952年6月兼任辽西省委职工工作委员会书记。1949年10月至1950年1月任辽西省总工会筹备委员会主任。1950年1月至1952年6月任中共辽西省委副书记,辽宁省总工会党组书记、主席。1952年6月起任中共长春市委书记兼市长。1953年7月至1954年8月任中共长春市委书记、长春市政府党组书记(至1954年1月)。1953年8月至1954年7月任长春市第四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主席。参与实施第一个五年计划,参与指挥兴建和支援第一汽车厂的建设。1956年1月调北京任国务院城市建设局副局长、城市建设部部长助理。1958年10月调广西工作。1959年1月至1967年1月任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区委常委、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1962年4月至6月任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工作委员会主任,同年6月至1964年9月任科学技术委员会主任。1965年10月至1966年5月任广西壮族自治区文教办公室主任。“文化大革命”中受迫害。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得到彻底平反。1978年12月至1983年1月任中共江西省委书记。1978年12月至1979年12月兼任江西省革命委员会副主任。1979年12月至1983年4月任江西省副省长。1980年11月至1983年4月任江西省政府党组副书记。1982年9月任江西省人事安排小组组长、省整党指导小组常务副组长。1983年1月至1985年6月任中共江西省顾问委员会筹备小组组长。1988年离休。2003年1月2日因病在江西南昌逝世。
吴云夫(甫),1936年6月经党组织营救出狱。6月至11月任中共山西太原市工委书记。同年11月至1937年春任中共太原工委工人工作委员会书记。1937年1月至同年春任中共太原市委委员。领导太原的工人运动。全国抗日战争爆发后,1937年7月到延安中共中央党校学习。1938年初回到山西,被中共山西省委分配到民族革命大学第四分校担任队指导员。同年春末学校解散,调任中共曲沃特委组织部部长。同年至1939年任晋豫边区游击队司令部参谋,参加举办地方干部训练班并讲授军事课程,培训基层抗日干部,发展知识青年入党。1938年6月至1939年11月任中共晋冀豫区中条地委翼城中心县委书记兼中共翼城县委书记。1939年6月至1940年1月任中共晋豫地委委员。1939年10月至1940年6月任中共晋冀豫区中条地委组织部部长。1940年9月被中共晋冀豫区委党代表大会选举为七大正式代表,到延安开会。因大会延期,留中央党校学习。参加了延安整风运动。1945年4月至6月作为晋冀鲁豫代表团成员出席中共七大。抗日战争胜利后回到太岳区党委工作。1945年8月至1949年3月任中共太岳第二地委组织部部长,后任地委副书记。1945年12月至1949年8月任中共太岳第二地委常委。1949年3月至8月任中共太岳第二地委书记兼太岳第二军分区政治委员。同年8月至1950年10月任山西省军区翼城临时军分区副政治委员。1949年10月至1950年1月任中共翼城临时地委副书记。1950年1月至1951年8月任中共运城地委副书记兼山西省总工会运城专区办事处主任。1950年3月至9月兼任中共运城地委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1951年5月至1964年11月任中共山西省委统战部副部长。1956年参加筹建山西政治学校。同年7月至1964年11月任中共山西省委候补委员。1959年兼任山西社会主义学院、山西政法学院党委书记兼副院长。1964年12月至1966年5月任中共山西省委视察室主任。“文化大革命”期间受迫害。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给予彻底平反,恢复名誉。1979年9月至1980年7月任中共山西省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1980年7月11日因病在太原逝世。
王墉(1915—1948)化名袁伟信。河北乐亭人。1918年,迁居黑龙江拜泉县。1928年,考入哈尔滨市第三中学,1931年,入扶轮高中。“九一八”事变后,弃学从戎,参加马占山部队,抗击日军。随部队转战数月,因孤军无援,难以生存,回到拜泉。此时拜泉已被日军占领,又被迫离乡,流入关内。在北平加入东北流亡学生组织“东北青年救亡会”和共产党领导的“民族解放先锋队”,化名袁伟信到东北大学土木工程系一面勤工俭学,一面担任平津学联的地下交通。在1935年“一二九”运动中,参加纠察队、南下宣传团,到南京、上海宣传发动抗日救亡运动。1936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5月21日,被国民党北平当局逮捕,关在草岚子监狱,坚贞不屈,严守秘密。11月,经党组织营救出狱。1937年1月,到太原,参加了山西省牺牲救国同盟会。抗日战争爆发后,参加山西青年抗敌决死队,转战于晋东南一带抗日。历任沁源县公安局长、沁县游击大队长、游击十五支队支队长、营长、决死一纵队政治部组织干事、纵队司令部侦察科长、二一二旅五十五团团长等职。多次率部参加反“扫荡”战斗,屡战屡捷,战功卓著。1941年1月28日,在洪洞县的杨家掌歼灭战中,创造了远距离奔袭、全歼敌、无伤亡的模范战例。1942年2月,二一二旅的3个团缩编为五十四团,任团长。6月,指挥柳寨伏击战,全歼日高桥中队,迫使敌撤出良马、府成两个重要据点,使岳南岳北连成一片。然后远距离奔袭于翼城、曲沃、浮山等县。1945年初,率团来到中条山地区,与兄弟部队摧毁了日伪统治,在闻喜、夏县、平陆、芮城、垣曲、安邑、解县、临晋、猗氏、永济等县建立了抗日政权,成立了太岳第五军分区,任副司令员,后任司令员。抗战胜利后,率部参加解放战争,纵横驰骋于晋南各地。1947年8月,调任第八纵队二十四旅旅长,参加了三打运城战役,越壕攻城,战绩卓著。这时不仅善于在运动中歼灭敌人,而且学会了组织步、炮、工诸兵种协同作战,能熟练地指挥攻坚夺城战斗。1948年3月,率部参加解放临汾战役,攻占了尧庙敌飞机场控 制了城北兴隆殿制高点。21日冒着敌人的火力,来到前沿观察,不幸被敌弹击中头部,牺牲在临汾城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