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上海贫困女研究生宿舍内自缢身亡(图)!!!!! -- wxmang的书童甲
知识改变命运这话说的不错,问题很多人把这个理解成“学历改变命运”。
社会应该为每个个人提供什么?活下去还是活下去的机会?对于大学生而言,社会应该为每个人提供工作?还是工作机会?一个人总是说自己受了这么多年的教育,不能去从事什么什么样的工作,我觉得这样的想法就不可取。你先得活下去,然后才能做别的事情,实现自己的理想。
看看她的手机
这种事情最终被宣传成赔偿案件,用金钱来掩饰事件背后的社会问题。这种对政府的怨恨如果长久得不到宣泄,那它爆发时的催毁力量足以令现在高高在上的人们家破人亡。
出来混,迟早要还的。
需要正视社会问题了,别在宣传什么和谐了,这个词已成为民族的笑柄。现在和谐这个词被滥用成粪便一般。这不是对当今政权的一种嘲笑吗?
为政者,你们为什么要成为人民的仇恨对象?早点滚回老家去养老吧!
很多事情,既然已经做出了选择,那就坦然面对这个选择所带来的一切欢乐与不幸。社会上总有幸运儿,总是盯着他们,就会忘记自己。做不了李宇春,至少可以做孔庆翔。而作孔庆翔,只需要懂得这句话就够了。
注意不是那种来探亲挤挤住几天的。
宿管的粗鲁和歧视是另外一回事,如果她室友不投诉,我不相信宿管会自找麻烦刁难人。
既然室友已经投诉了,宿舍管理员如果还是不加干涉,丢工作的就是他自己。
校方透露,学校方面对于杨元元自杀一事感到遗憾,因此考虑到家属方面培育杨元元的艰辛和不易,给予家属16万元的慰问金,而家属就之前在校内的一些“示威”行为向校方表示歉意。
校方16万元赔偿,遭到了除杨母望瑞玲之外的所有亲属反对。
嗯,马上那位遥控指挥的弟弟就要飞赴上海粉墨登场了
不知道来回的机票可以够她妈妈租几个月的房子啊
我之前有回帖,也提到这一点,但是好像没有显示出来!
去年吧,我父亲学校有两学生放学出校门过马路出车祸了,当时双方家长要求各赔偿20万,去年20万在我们那不错的地段能买100平米商品房了!学校愿意各给四万做为慰问,但是家属不肯,一直没办法协商,后来就告诉家长,四万也不给了,上访也好家访也好,随便!
从法律上说,她是一个完全独立的成年人,事前又根本没有患有严重精神疾病的症状,自己在宿舍内自杀,学校又应该承担起什么责任呢?我想没有人认为海事大学或者宿管对于死者有监护之责吧。
从逻辑上说,大学毕竟不是慈善机构,在已经提供勤工俭学、介绍工作住房之后,并且是在室友投诉之后,人情也已经尽到了。即使不相信海事校方的说法,网上还有海事学生自发出来的说明。
现在的问题是,海事大学为了休事宁人,已经愿意给一笔不小的慰问金,但不愿意就按着对方要价,更不愿意莫明其妙背上一个“有责任”的黑锅。这难道不是人之常情,法之正理吗?你如果觉得其中哪里不对,可以直接指出来嘛。
死者不忍去再说她了,但请注意,不肯走法律途径评判责任归属的是死者的家属而不是校方,当然你也可以说那是因为害怕法律的评判不公。反正现在家属的逻辑已经很强大了:因为校方遵守规章不允许亲属住宿,所以犯了错要承担责任,所以要赔偿损失。
按这种逻辑,以后各级官方到底是应该按还是不按法律和规章办事才好呢。
杨家可以把他和学校一起作为被告,要求赔偿。
杨同学既然连死都无所谓了,为什么不报了仇再走?
另外,如果仅仅因为宿舍管理员没有及时查看杨在不在宿舍,从而错过抢救要求赔偿,那就不对了。因为杨那种上吊法十几秒就完了。
那钱只是慰问,不是赔偿。至少目前为止我没看到任何明确的能标明学校责任的说法。学校没义务给学生家属提供长期住宿,短期的学校应该有宾馆招待所之类的。至于说宿管的问题,注意那个宿管员应该不是学校的人(当然我不确定),这种工作通常都是外包给其他公司的。
介绍了工作住房吗?
不过是事后的校方说法而已
官僚机构一贯擅长推卸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