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看了《焦点访谈》,看到了利益二字 -- 鹦鹉
这么举例子吧,人脸识别,这个知道吧。
一个小学生帮老奶奶做好事,那么老奶奶会记得他的脸。。。如果一群小学生帮老奶奶做好事呢,那么老奶奶记不住啊,这时候,你可以说,找一个记忆力好的好的人来就行了。嗯,那如果是一个小学校的小学生都来做好事呢,谁也记不住啊,那么怎么办呢?那么大家就只能记住他们的校服,知道这是哪个学校的。
嗯,说到“学校”,在这里就是个抽象出来的名词,跟你所说的色情图片一样,就是某一个类别的名称;而“校服”,就是这个类别的共性特征。但如果我们把范围扩大到两个学校呢?那么这个校服的特征就不是相同的了,我们就必须把这个特征再进行模糊处理。
最后,当面临的处理样本巨大的时候,所需要的模糊量也将巨大,那么出现的后果是什么呢?一群小学生中坏孩子是不多的,但两个学校的小学生中坏孩子是有一定数量的。。。而我们前面的类别分类表明,这两个学校的孩子都是好学生,也就是说,本来这些坏孩子被我们识别为好孩子了,这就是二类错误。这个错误将随着元素的增多所导致的模糊量的增大而迅速增大。
这样,我们面对抽象名词的时候,需要明确,这个词汇到底是想描述什么,它描述的范围有多大,它需要处理的对象有多少,他要求达到多高的准确度?对象有限的时候,可以一个个去匹配(如指纹识别、人脸识别);而对于无限的对象的时候,只能抽象出共性,而这个共性的模糊量,又取决于这个名词希望涵盖的范围。以上这些,共同决定了所需的计算资源。
男女性生殖器以及女性乳房裸露在外的图片。即通常所说的露点照。
你这个不是告诉我,你得告诉计算机,你想把具备那些特征定义为色情图片啊。。。计算机不知道啥是露点照啊。。。
如果假设露点的方式都是规则的话,用个类似的图片加模糊值比对;但如果图片中你有大量的不符合你的规则的图片,这个就不好说了。。。程序的大小,得看你提取了多少规则;而规则少的话,准确率就太不靠谱了。这中间的平衡,得具体做才知道啊。
先把他的电视购物撤销了再说话。
那个也不是过滤,是把符合关键词的挑出来然后人工审查。不准的话也就是累死维护人员而已。
CCTV在这方面可以说是电视台里面的模范。
建议CMCC到CCAV买个明年的广告时段,广告费一交,马上CCAV就会还你个清白了。媒体就这个德行,这个可能得叫做“媒体软暴力”,黑社会也不是都用刀的。
广告设计如下(不收设计费)——优哥:中央电视台,我看“中”!
不是技术上才有现实性的,现在有工信部的明文规定“谁运营谁负责”。作为运营商,如果真有技术或者成本上的问题,也是可以做一些事的。
比如,一开始就明确报告工信部,这个“谁运营谁负责”的事我们运营商干不来,要求修改,或者要求给予财力技术等支持来帮忙。
甚至,夸张一些,干脆撂担子,一开始就明言按这个规定老子就不干了;或者采用最原始的人工排查法,反正每个wap网站都要经过我们人工的检查才能开张。至于现在有100万个网站而我们每天只能排查10个,那就只允许这10个运营,由此造成的天怒人怨老子不管,你要发脾气找工信部去,规矩是他定的。
但现在的情况是,(至少是表面上的情况)到执行监督的责任时,“技术上不现实”的挡箭牌就高高举起来了。而此前,运营商享受收钱的利益时一声没吭。公平点说,真要举挡箭牌的话,是不是之前面对上门送钱的客户时,也把这牌子举起来说:对不起,我们没能力监督,又不敢打破规定,这单生意我们不接了。
一个非常简单的问题而已。
就好比国家制定了一条法律,如果确实不合理,我可以反对,可以提意见,可以赌气不遵守,可以干脆去跟随“两个人”推翻现政权和法律体系。但是如果一方面我拿着这条法律去约束别人,自己违反时又借口法律不合理要求免责。这不是典型的当xx还立xx的行为吗。
现在,运营商收钱时候没见说不合理,要付责任时就抬出技术难度了。这和上面举的法律例子有什么不同。
不管后面有没有利益集团在给媒体撑腰,要他们大爆猛料。移动、电信这些人也该收敛一下了。
BTCHINA 接广电通知 因无视听许可证 所以工信部删除备案号 关站 关于本人安全问题 再次证明网上传言不可信 特别是新闻最不可信
联想到CCAV扫黄,目标似乎很明显了。
未来互联网上多媒体及相关业务是一块大蛋糕。以小人之心揣测,借网络扫黄,广电总局希望把发布内容控制权从工信部纳入自己名下。
所谓“谁运营谁负责”应该是下面一个通知
(一)加强移动通信网络的接入管理,严禁为无相应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者提供接入服务。
(二)完善移动通信网络的接入和传输管理流程和工作制度,对所接入的信息服务业务应事先进行信息内容审核,发现含有或用挑逗性语言散布国家明令禁止内容的信息不得接入和传输;对已接入和传输的,一经发现,应按《电信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要求立即停止接入和传输,保存有关记录,并向相关电信主管部门报告。
(三)强化技术支撑,加强对移动通信网络所接入和传输的文字、声音、图像和视频等信息的日常动态拨测和实时监测,对发现含有或用挑逗性语言散布国家明令禁止内容信息的,应按《电信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要求立即停止接入和传输,予以严肃处理。
(四)加强社会监督,健全用户投诉处理机制。要设立专门的用户不良信息投诉受理平台,对用户所反映问题立即核实;对问题属实的,应按《电信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要求立即停止接入和传输,予以严肃处理,并将有关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用户。定期在每月10日前将上个月关于受理用户不良信息投诉及处理情况上报相关电信主管部门。
大致总结一下就是:
1)ICP申请接入前,要看一下ICP准备提供的内容是哪些,内容如果违规就不提供接入服务。(这本来就是申请程序的一部分,其实相当于没说)
但地球人都知道,接入后内容是可以改的,所以就有了后面几条。
对于已经接入的,发现违规就要掐线
怎么发现呢?
一是加强技术手段,动态监控(这句话其实说了也等于没说,因为没有硬性规定对于黄色信息的发现概率,对于运营商来说,设立个流程装装样子就可以了)
二是通过客户投诉处理(这是真正的需要运营商做点事情的东西)
从头到尾,这个“谁运营谁负责”,其实说的就是运营商要承担起一见黄网就掐线的责任。而不是你理解的那样要承担把黄色信息都滤出来,保证网上没有黄色信息的责任--除非把互联网上传功能取消,把中国变成一个大局域网,没人能负起这个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