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第一次与死刑犯的较量 -- 老引北京
老引在站前干的这些比一般刑警队难度大得多。
一要眼睛毒,凭着一个动作一个眼神或是穿着的细节从人群中把他揪出来;二靠经验,犯罪分子千差万别,杀人的、越狱的、抢劫的、盗窃的、强奸的,各不相同,共同的特点都要千方百计掩饰自己,死扛,怎么从一点细节迅速发现他们的“病门”,那的有水平;三是审问技巧,什么时候“拍”什么时候“揉”,是从随身物品入手还是让他自己“倒”再抓漏洞等等,这里面学问深了。
我送花。
俺是想萨爷粮食充足了俺就没事儿把几个杀人的都归置在这个帖子里。
如今人大代表都开始说点真话了,退休的胆子也大点了不是?
小心呀。体育于官员出来说了句要对运动员加强德育教育,就那么多PUSSY 跳出来了,说不用谢国家
那能组织起来就好的多。咱们这边是严重违法行为,那麻烦多啊。。。
该更深切。出艳照门住五星常八卦做小三四五替人搂钱的是名媛,不叫卖。
呵呵,总理说了也不管用。一样被妓者围攻炒作
坑底待着吧
恭喜:你意外获得【通宝】一枚
鲜花已经成功送出,可通过工具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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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如果您是清白的,并不会真正对您的心理生理有任何的伤害,仅仅是问几个问题而已。
而那些真正有嫌疑的人,则能够得到及时的处理。
警察的职能,是保障社会治安,我记得马振川丫的说过,要将犯罪扼杀在萌芽里,也就是对社会治安的一种外围保障。
现在整个都反过来了,宁可让犯罪率与治安状况大幅度的下滑,也要保证每一个公民的隐私权不受侵害。
对,警察的确不敢侵害您的隐私权了,问题是,罪犯不管你这套啊!
到底是牢底坐穿好。
还是身染性病,有毒瘾,外加被黑白两道欺诈好?
您能说:“我有公民隐私权!你无权对我如何如何。”
遇到一个流氓,拿着刀威胁你然后打算强推,或者打算抢劫,您也能那么跟他说?
这种防君子不防小人,防警察不放罪犯的观念,什么时候广大公民才能够改改?
才能够意识到,这种观念与行为,是在侵害公民真正的重要的人身安全不受侵害的基本权利?
我觉得,公民的隐私权,与公共权力建立的前提,是在公共安全得到基本保障之下。
或者您可以效法科西嘉,每个公民自觉自愿签署《绝对无条件捍卫隐私权宣言》,签了这个的,遇到小偷,警察无视,追贼把贼追到签了这玩意的公民家里,警察就不管了,因为签署这玩意的人,隐私权得到绝对保护。
科西嘉治安也不错,因为这些案件,都不计入发案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