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我为萨苏鸣不平! -- 老引北京
克林顿的错误,不正是从他同莱温斯基的不正当关系开始的吗?
你的意思是说,如果克林顿不做伪证的话,他同莱温斯基的特殊关系就是无可指责的吗?
有趣。
在我看来,克林顿的伪证,是为了掩盖他同莱温斯基不正当关系的错上加错。
对待一个已经犯下的错误,是不是应该在公布事实的基础上坦诚地向相关人士道歉,而不是装聋作哑百般狡辩甚至用谎言来理直气壮地文过饰非呢?
人人都有机会犯错误,而如何对待一个已经犯下的错误,反映的则是尊重或蒙混的态度。
只有法律才可以裁判每个人的对错.
我不认为自己是神, 也不认为自己是人上人. 因此我不会根据自己的(或大多数人的)标准, 原则(除非这个标准就是法律)来裁判一个人的对错.
克林顿同莱温斯基的关系, 理论上是违法行为, 但通常在美国不会被重罚. 克林顿遭到弹劾,是因为他在莱温斯基案中作了伪证并妨碍了司法公正. 无论如何, 这是违法行为, 应受惩罚.
我不认为萨苏在施海潮一事中有违法行为 (如果你认为有, 请举例), 你可以不欣赏他的做法, 你自己可以不做同样的事, 但你无权裁判他人的对错并据此指责.
将克林顿与莱温斯基这件事, 和萨苏与施海潮这件事对比, 是不恰当的. 克林顿有违法行为, 萨苏没有.
希望我将自己的意思表达清楚了.
在这个论坛里,谁代表法律?
你搞笑了吧。
我当然不知道萨苏在施海潮一事上有没有违法行为。
但我知道,萨苏用他自己的信誉为施海潮教授背书,把自己和施海潮教授绑在了一起,直到现在。
天知道萨苏和施海潮之间,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到底有多少“不能说”和“不能细说”的东西。
我不知道。
你知道吗?
你说的不错,也许我确实没有裁判他人对错的权利。
但是,我有对任何人和任何事品头论足的权利,也有在自我判断的基础上,赞扬任何人或指责任何人的权利。
(当然你放心,如果赞扬错了或指责错了的话,我会公开郑重道歉的哈。)
你我还是有一些共同点的。
将克林顿与莱温斯基这件事同萨苏与施海潮教授这件事进行类比,我也觉得不十分恰当。
不管克林顿在一错再错之后是积极主动还是被逼无奈,他最终还是亲自公开了同莱温斯基的不正当关系的事实,并诚恳地就自己的不当行为向公众进行了道歉,并且获得了大多数人的原谅。(至少是表面上的原谅。) 他用自己的行动,挽回了自己丢掉的Credit的一部分。在这一点上,我尊敬他是个敢做敢当的男人。
祝老萨早早康复!顶老引!
文字很理性,谢谢好文。
‘对事不对人’‘有话好好说’能抒发己见,等,都是很好的规则。:-)鼓个掌!
帖子内容又碍着谁了?投蛋的人有没有理智!
只看到别人的问题,自己呢?
除了少数几个至少还调查了下的,大多数谩骂的或者“强烈质疑”的有几个自己写点东西出来的?
(注:这里的质疑者只指那些行为过分的,方的一些东西如仵德厚之类我也质疑)
大多数的国人还是好的,可十天半月碰上一个极品就让人觉得生活过得真郁闷了。一碗饭里有了一只死苍蝇就让人吃不下是不?
所以,希望老萨保持好心情,写出更好的佳作,眼红死那些人。
一位老儒感慨道:世无仲尼,万古如长夜。
旁边有人问:莫非仲尼之前,人人都秉烛日行?
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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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人之所以伟大,是因为我们都跪着,让我们都站起来吧!
德国->马.斯蒂纳->《唯一者及所有物》中的格言
谢谢:作者意外获得【通宝】一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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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长江早就说了,浓缩的都是精华
就是除了新浪之外看萨苏作品的一个地方。平常不怎么来,有点经验值就给萨献花了。您这个比喻有点不太对。
您要说我盲目崇拜也成,我就是一萨苏的狂热爱好者,您千万别跟我一般见识。
只是想起一个笑话,说出来博人一笑了。
您千万别介意。这个笑话可不是针对任何河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