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原来你什么都不敢要(1) -- 一条溺水的鱼
偶都忘了汇报了,其实是一公一母,为啥那,看体型啊,第一,公蚊子体型小,还不吸血。母蚊子体型大,打死以后,还有黑色的血迹,证明已经叮过人了,咔咔,就是不知道是谁?
骗花啊
为格言花。
我糊涂了,得查查是哪个回贴。
搁日本和台湾就是违法犯罪了。
对日本了解不深,看过电视剧集《离婚女律师》知道日本有个妨害家庭罪。剧中,因为家庭被小三插足,妻子起诉小三的案子有好几件,不过是自诉案件,似乎也不会坐牢,主要是罚款,具体啥情况,估计要请萨苏等日本达人解释了。
台湾有通奸罪,是早就知道的。
我觉得在中国,婚姻法对女性的保护太弱了……使得小三毫无顾虑,涉及的丈夫基本没有代价。顶多是离婚,分家产时,过错方基本没啥损失。有个万儿八千的精神抚慰金就不错了。男方不必给女方赡养费,给孩子的,一个月1000块不错了,不管男方的月收入有多高。
据说,琼瑶本是小三扶正的。未扶正前,同情小三,代表作是《碧云天》《新月格格》,扶正后,批判小三,代表作忘了。
尤其是婚姻法,对女性的保护太弱了。
琼瑶心态。。。
不过她书里的小三可是很“传统”,“淑女”滴。。。
楼主好像很“新女性”的, 敢追,还满开放的 ,还敢把当小三的事放到网上八, 还不让人说。。。
要是我的话。。。就是打掉牙齿和血吞。。。也默默承受, 毕竟不是什么光荣的事嘛。。。
也许是七真三假。春秋笔法太多了,已经很象小说了,不客气的说,第一人称的小说,还是很容易为自己脸上贴金的。
也许是试笔呢?
如果写真事,心路历程的,这文笔还行。。。但创作试笔的话, 那真的比做卫慧还高抬了。。。
琼瑶的“小三”女人爱看, 没想到楼主的“小三”河里男人爱看, 真是有趣现象。。。
岂止半真半假,岂止脸上贴金。
我们不妨想象一下这样的场景,某日,某某养殖场新来的小妹小鱼坐在猪圈旁发呆,哎呀,俺们场长真是百年不遇的好男人哪,又有钱,又体贴——连对猪都那么体贴,别说对人了——真是成功男士的典范哪,可是,俺长得又丑,人又蠢笨,就是俺上赶着做小三,场长这样的好男人恐怕是看不上俺了吧!既然这样,俺又何妨发点白日梦。传说网上有种YY体文学,俺好好参详一下,如法炮制,现实里不能实现的,让他在俺的文章里实现吧!
于是,某年某月某日,网络上出现此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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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真半假,七真三假,九真一假,才让人相信嘛。
如果是YY体文学,你这文笔还真不入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