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乌鲁木齐针刺事件的新闻备忘 -- 注注
催泪瓦斯,新鲜吗?我自己在89年六月三日的成都市中心,不知道挨了多少颗,虽然那时候才高中上学放学的途中。
而另外,哪个国家不用催泪瓦斯,洛杉矶没有吗,巴黎没有吗,雅典没有吗?
怎么了,现在就成了下面的论断了,至于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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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怜的百姓呀,当初WZ杀人的时候,zf多怜惜这个戒严令呀,现在汉人就聚集了一下子,就开始镇压了。
ZF是专门镇压汉人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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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得快连裤子都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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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破针头已经成这样,反正我看不到什么指望。无论是冲突哪一方都已经开始脱离中央控制。这样下去就是一个中国版的北爱,或者说已经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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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汉人的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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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元朝的时候差不多,维族人不一样,那是色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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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欲静而风不止,大家看评论吧
http://news.ifeng.com/mainland/200909/0904_17_1335235.shtml
算是官方的态度吧。
这些很简单的事情,就不违反河规了。何必起一个像受了迫害一样的标题。
在一个论坛,尊重一个论坛的规矩,改改吧,西西河里乱举报的不少。
蜀生当时挨催泪是应该的,现在新疆苦难的人挨这是最大的冤枉
新疆的汉人也要求独立,用独立来换取自身基本的权利,而不是现在这样,被红太阳随便出卖,随便镇压
现在看着暴徒在警察武警面前屠戮无辜却需要戒严令?这是什么鸡毛逻辑?
法律是什么东东?
啥叫群体事件?有当街放火砍人的群体事件?
想起来以前的一个在多边形大楼工作的朋友说他所有的同事人手一册超限站,而且要求深入学习,上交学习心得和读后感。
你死了不要紧,别给政府添乱,安静的死,别闹也别喊。
什么即把玩意!
整天整些空头理论让人学习,想青史留名,遇到点事就对付不了。
当无辜的群众再度受到伤害,当惊慌与恐惧的情绪再度出现,我们的内心充满了对敌人的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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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确保社会大局稳定,公安机关组织足够力量,已抓获一批犯罪嫌疑人;对其中批准逮捕的3案4人,检察机关已经起诉,法院近期将依法审判。与此同时,备受社会关注的"7o5"案件侦破审理工作也正在紧张地进行。目前,已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825人,提请逮捕140 案239人,批准逮捕121案196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14案51人。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所有犯罪分子终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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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针对针刺伤害群众案件,有关部门正继续坚持专群结合的方针,一方面充分发动群众、切实依靠群众,真正实现群策群力、群防群治;另一方面,部署公安、武警等专门力量进一步加强社会面防控,加大街面巡逻力度,特别是加强公交车辆、中小学等重点公共场所的安全保卫,做到公交车上车车有警力、公共场所处处见警力,以坚决遏制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坚决击破不法之徒制造社会恐慌的险恶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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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敌人的猖狂挑衅,我们最有力的武器就是团结起来,同仇敌忾,毫不动摇地维护社会稳定。
否则老糊一世英名就真的全完了。
当然,国家也会跟着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