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文摘】天津“艾滋病扎针事件” -- landlord
但还是应该实事求是,你说
而实际情况是
这和天津那次事儿的情况类似,那就是:去医院就诊的被扎受害者人数远远多于确认“有针眼和痕迹”的人数。这也是为什么说扎针这类罪行非常容易造成恐慌的一个例证。扎针事件所造成的心理伤害要远远超过真实的生理伤害!
。。。
不得不说选取扎针这个手段来扰乱城市治安,恐吓各族市民,确实是投入小、效果大,这帮家伙够狡猾的!
我们对此如何应对呢?我认为有两点:
1.不隐瞒!
2.不夸大!
没宝
这一数据是乌鲁木齐地区各相关医疗机构和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累计接诊报告,并经公安机关核实确认。
1/3的比例不低了,考虑到有些扎得比较浅、比较轻,耽误时间比较长的话,可能找不到针眼,你的这句话
另外,“其中发现有针眼和痕迹的”用语不准确。相应外文报道用的是“明显有针扎痕迹的”(不是指现在的,以前就是),中文报道用词被故意弱化了,好在现在新华社已经更正,内外统一了。
我说的不是“针眼”那个,我说的是“远远多于”这个:531“远远多于”171就是“不准确”么?呵呵呵,太执著了吧?
njyd老哥有个帖子njyd:一道关于统计的题(重发)讲到下面的例子:一位女性患上乳腺癌的概率是1%(流行病学结果);如果她乳房造影法结果呈阳性,则患上乳腺癌的概率接近10%。
问题是,如果她乳房造影法结果呈阳性,医生说“你患乳腺癌的概率远远小于健康的概率”。医生的话错了吗?没错。但如果这个医生不告诉她“你现在患乳腺癌的可能性几乎是一般人的10倍”,那么这个医生是不合格的。
是被注射针扎了。
平常用的注射针不可能太细,扎出的孔总有痕迹。昆明巡警在大街上怀疑行人是瘾君子时就先检查手臂上有无针孔。
而且正式说法是“针状物”,不一定是注射针。
制造恐慌,不论什么针效果是一样的。
但对被扎者事后处理上,不一样的针处理是不一样的。非注射针只要防感染就行,注射针就得查明是什么东西进去了。
那针头淬毒是小说中和克格勃、中情局的事,这些小混混很难有那条件。
上海有段时间是闹腾“敲榔头”,其实换做北方人可能就直接叫“打闷棍”了。应该是抢劫,但是下手太狠太黑,先把人砸晕了再拿东西,又据说以单身女性为主要目标。结果那时候上海女人上夜班的都吓的要死,有的就干脆狠心打的回家了,但是到了弄堂口总还是要走进去,于是护花使者还是免不了的。
慌了一阵子。。。不过很快就被抓住了,是个“骑车行凶”的歹徒。
不隐瞒也不夸大。。。这的确是一场心理战!
在新疆的同胞太不幸了。解决这种事情是很麻烦的, 但纵然面对如此的挑战,还是不能太慌(至少也不能让敌人知道我们慌)。。。
不然只能引起更多恐慌,而且会从新疆扩大到全国,造成生活混乱,社会动荡。。。如果真的这样的话, 歹徒就更有机可乘,混水摸鱼,那么更多地方和城市会出现“扎针”的, 更多人会受到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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敌人的目的不是传染艾滋、分享海洛因(毒品,没有人会“过度解读”为毒药的“毒”吧),而是制造恐慌,所以很可能是注射器针头、大头针、订书针、曲别针、缝衣针什么都拿出来招呼,而且除注射器针头以外的这些针相比较而言还更好隐蔽。
唉,可惜啊,敌人这个制造恐慌的伎俩好像还挺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