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自删原帖,据老广考证,愿帖似有不实之处 -- landy
这位悲痛的母亲是老山战士赵占英的母亲, 清明期间,她20年第一次来到云南麻粟坡烈士陵园看望牺牲了20年的儿子
赵占英烈士
生前所在部队:35207部队58分队
职务:战士
政治面貌:团员
籍贯:云南省嵩明县 汉族
文化程度:初中
出生日期:1963年4月
入伍时间:1982年1月
牺牲时间:1984年4月28日
近年来,当地政府专门拨款给一些烈士家属一笔祭奠费用,这位母亲才得以20年第一次前往边境为儿子上香。据麻粟坡烈士陵园管理人员介绍,麻粟坡烈士陵墓园埋葬着957位老山作战牺牲的烈士。其中300多位烈士的家属从未来过,大部分是因没有路费而不能前来,有些家属来到陵园竟没有路费回家。强烈呼吁政府要向云南民政部门一样,定期为烈士家属发放足够的祭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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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华 推荐 妈妈,我等了你20年
妈妈!
那一定是你,
我听到了,
那手工的绣花布鞋,
踏在地上的声音。
从襁褓时开始就听着,
一直听到穿上了绿色的军装,
当我在军营的梦乡中醒来,
仿佛有你轻轻的脚步来到我床前,
准备给我盖上裸露的手臂,
当我在猫耳洞里感到饥渴,
我就闭上眼睛,
仿佛又听到你你轻轻的脚步来到我跟前,
准备端给我一碗甜甜的汤圆。
妈妈,
20年前,
当我被敌人罪恶的子弹击倒在前沿,
我多么想你亲手为我合上双眼,
用你温柔的手,
再摸我的脸颊一遍,
让我在冥冥中,
再次接触你手上粗硬的老茧。
妈妈,我多想对你说,
我倒下的时候,
我的枪刺,
指向敌人阵地的那边,
妈妈,我多想向你证明,
我,作为一个军人,
没有给你丢脸。
妈妈,
20年来,
我和我忠实的弟兄们,
默默地站在这昔日的前线,
我昔日的兄弟姐妹们来过,
他们给我们带来了欢笑,
他们给我们倾诉衷肠,
他们把泪水洒在这墓前,
鲜花、美酒、醇烟,
还有他们的后代那红红的嫩脸。
可是,
没有妈妈那替代不了的抚摸,
我心中的寂寞,
永远无法排遣。
妈妈,
20年,
你走了好远,好远,
妈妈,
20年,
我知道你好难,好难,
我不怪你,
因为你没有足够的钱,
妈妈,你空手来的,
没有任何祭品,
我不怪你,
因为你没有足够的钱。
妈妈,我明白,
你还没有吃饭,
可惜我不能为你尽孝,
只能望着你无言。
妈妈,
你的哭声是那样辛酸,
我明白你嫌自己来得太晚,
妈妈,
你在我头上的拍打是那样的无奈,
我明白你在追问为什么要20年。
妈妈,
为了千万个另外的妈妈,
我和你都作出了无悔的奉献。
妈妈,
在你的身后,
是飞速发展的喧闹,
是灯红酒绿的金宵,
是耸入云端的豪华,
但是,
你感受到了什么,妈妈?
我不求再有什么额外的照料,
一声“烈士”已经足够,
我只求下个清明,
我的妈妈,
能够再来抚摸我的墓碑,
因为我的妈妈,
没有剩下多少20年
http://yxym.xxgk.yn.gov.cn/canton_model2/newsview.aspx?id=575973
二、烈士家属接待制度
1、烈士陵园公墓管理所和老山作战纪念馆必须认真做好烈士家属的接待服务工作,积极为烈士家属提供祭扫、查找墓穴等服务,积极为前来扫墓的烈士家属联系食宿。
2、按照《云南省民政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烈士家属扫墓接待工作的通知》(云民优〔2007〕18号)规定,烈士家属扫墓人员为烈士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烈士家属原则上每间隔五年祭扫一次烈士墓,由烈属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统一组织,并负责费用,麻栗坡县民政局做好安排和服务工作。
3、对间隔期不到5年的烈属,麻栗坡县烈士陵园也要积极做好服务工作,相关费用由烈属自理,麻栗坡县民政局原则上不予免费提供食宿及解决交通费用。
4、烈士家属自行到麻栗坡烈士陵园扫墓的,对特困烈士家属,持烈士家属所地村(居)委会或本人工作单位介绍信和当地民政部门的困难证明及烈属证书,经个人书面申请,麻栗坡县民政部门可为其免费提供食宿、香烛,并适当解决往返交通费(每次祭祀人员不超过3人,超过3人的,最多解决3人的相关费用)。
我原来还觉得原文作者什么老妈妈用矿泉水祭奠可能是听墓地工作人员说的,现在看来我是错了。墓地工作人员不可能不知道上述规定。这个规定在现阶段基本合理,云南也不是富省。每5年,烈士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兄、弟、姐、妹可以报销交通食宿祭扫费用。不足五年的,对于困难家庭可以解决食宿、香烛费用,并适当解决往返交通费(最多解决3人的相关费用)。人心都是肉长的,相信墓地工作人员不会难为老妈妈的。
04年,老两口和女儿就去过一次,08年不满5年,不过如果家庭真得是困难的话,食宿,香烛可以免费,不可能用半瓶水去当祭品。都在云南,交通费也可以适度解决。当然我内心希望老人家里不是困难户。
http://search.yndaily.com/html/20081006/news_100_143396.html
云南省军人抚恤优待规定内容见上,
第九条 未享受定期抚恤金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虽有收入,但其收入水平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依照《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发给定期抚恤金。
这条保证不管陈老妈妈是否有收入,都可以按照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享受定期抚恤金。所谓条例是国务院公布军人抚恤优待条例,最新版是04年的。
http://www.china.com.cn/chinese/law/644647.htm
第十五条 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发给定期抚恤金:
(一)父母(抚养人)、配偶无劳动能力、无生活费来源,或者收入水平低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的;
(二)子女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上学或者残疾无生活费来源的;
(三)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上学无生活费来源且由该军人生前供养的。对符合享受定期抚恤金条件的遗属,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定期抚恤金领取证》。
关于定期抚恤金的金额,财迷心窍和闹钟都说了,
http://www.ccthere.com/article/2360912
http://www.ccthere.com/article/2361087
农村国家标准是3600元每年,各地一般会不同程度上调,云南经济稍微落后一点,我们就算他按国标吧。如果陈老爷子还健在,那么老两口可以拿到600元一个月,在云南还是可以的。如果去世的话,按照条例还可以送终。
第十八条 享受定期抚恤金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死亡的,增发6个月其原享受的定期抚恤金,作为丧葬补助费,同时注销其领取定期抚恤金的证件。
除此以外,老人家还有医疗等各种优待,以中国现在的发展水平面,要求太多也不现实。
金正男的囧事太多了,上次到用假护照日本迪斯尼玩被日本边防逮住,在平壤大街上开枪...他早就被开除接任的资格了.
每听一次都要流泪一次,社会还是不公呀!
NO。19
我真是100万个希望原贴是假的。
陈妈妈04年就去扫过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