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七五"事后话胡温 -- 达雅
奥匈正在搜集资料ing,原来的都完蛋了,该死的dell,前天就是没资料凭记忆乱写奥匈的迈耶林自杀事件,还把女男爵和男爵女搞混了,被好心人捉虫。
楼主兄如果不是什么遥远那些ID一起的,那么,至少给政府点耐心,等处理完了再评论如何,目前风口浪尖的,借机生事兴风作浪的别有用心的人太多了,说句俗之不能再俗,几乎是套话的话:“要珍惜安定的局面呀。”
这个棋下的还真大。
现在都G2了,进步够大了,还不满意?只要我们在正确的道路上前进,当然会有G1的一天。
若是前者,那你慢慢下棋吧。
原来妄自菲薄的逆向派在现在还有人哪,佩服佩服,人真的可以闭目塞听只相信自己大脑的幻想吗?
阁下来指教一下,阁下认为我国目前的国际地位是什么?
原来世界上存在经济总量第二(购买了平价),工业体系完整,外储第一,各种工业产品总量第一的第三世界国家,受教了。
瞧你这思想政治工作做的,应该把陈经降为副政委,让你当政委。
不过呢,我在一个国外网站上,还是等登陆再看的版面胡说八道,能对当局和整个局势有什么影响呢?你也太高看我了吧。
另一方面,如果真能有影响,那我反而就要发挥这个影响了。例如,我不希望韩俊波被处决,那我当然要趁现在说他罪不至死,我反对判处他死刑。等他真被处决了,再说有啥用啊,你说是不是。
不明白,韩打死的两个人是暴徒吗?如果不是,韩的行为和两天前的暴徒有什么区别?都是滥杀无辜呀。
听信谣言杀人可以免罪吗?哪条法律规定的?今后我有什么仇人我就先放出谣言说他要杀我,或者他已经杀了人了,然后我去把他砍了,还可以免死,是吧,这种口子能开吗?
看不出韩有任何可以免死的理由。他如果是暴乱当天为了制止暴徒杀戮而杀死暴徒,我想他就算杀死100个暴徒,政府也只会给他奖励而不是处罚的。
感觉,当然老兄不要对号入座哦,很多人是先对政府不满意,然后再去给这种不满意找证据,当然是这也不对那也不行,横挑鼻子竖挑眼了。
首先,我认为韩的行为是犯罪,这点我们应该是一致的。所不同在于,韩是否应当被判死刑,对吧。
我认为韩不应该被判死刑。无期到死缓是合适的量刑。理由如下:
第一,韩不是简单地“听信谣言杀害无辜”。当时的情况是,分裂分子杀害了大量无辜群众,政府已经不能有效控制局势。这种情况下韩的杀人属于特殊情况下的报复杀人,不应当被当做一般情况下的报复杀人处理。在政府不能有效控制局面的条件下,韩的报复杀人是具有正当防卫性质的,这一点必须考虑。
第二,韩是“可以教育好的”。不发生“七五”,他不会犯罪;其罪行也不属于“不杀不足以平民愤”那种特别令人发指的。
第三,比较韩和其他人的罪行,韩只有杀人、伤人,没有损害、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罪行明显比那两个维族死刑和那个“坦白罪行,对侦破案件起了积极作用”的维族死缓要轻。
所以,我认为韩不应当被判处死刑。当局判他死刑,完全是为了给维族找平衡。
当然了,你可以说,这里当局很公平,致一人死亡则判一个死刑,主动坦白改死缓。那我们就继续观察,看当局究竟判多少个维族死刑吧,我不信当局能把这个比例维持下去。
曹操那一句天下英雄唯使君与操尔
完全应该是引起恐惧而不是虚荣与骄傲
如果是和以前的中国比,世界上所有的国家都可以说自己处于历史以来最好的时期,处于盛世之中。如果是考察世界上的相对低位,中国在历史上曾经有很长一段时间领先于世界,而现在中国显然还那么没有成为领先于世界的国家,这个国家现在是美国。如果从这个角度讲中国根本就不在盛世中。
中国最大的悲哀就是人民太聪明了,就算韩同学真是黑社会,时机也不对,这时候拉出来绝大多数中国人都会想起曹操借头的故事。
曹操第一个吃螃蟹的是枭雄,第二个再用还大家都知道的就成了二傻子了。
想想“追逐”,比之委员长的“转进”,真是异曲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