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那位兄弟提供下邓案一二两份通告,以及最初通天时的新闻报道 -- 潜恒
能否详细解释下为什么一个简单的刑事案会演变成你口中的政治案? 这是民主的胜利, 法律的胜利?
您认为是好制度,就浮一大白。
您认为是坏制度,就感叹悲哀。
如此,就是您的事了。
我未必比你年长,"您"字还是免了吧. 谢谢你的说明,虽然我还是不明白.
山还是那个山,水还是那个水,难道一个案件胜利与否(对此判断,案件涉案方观点当有不同)就让山不是那个山,水不是那个水了?
太玄了.
既然不是各打五十大板的事,如果烈女不脱罪,才叫做莫名其妙。
不过县纪委用辞虽然足够严厉,仍然不是消灭一切害人虫全无敌的语气——总算是法治精神的一种体现,我个人判断,上峰的暗示其实比布告出来的更严厉。因为暗示传递了几层,于是又稍作折扣。
以上只是一种可能性。
如果这是一场篮球赛,烈女的优势已有20分。
其实不用如果,从事情刚开始,就可以知道结果,只是生旦净末丑,你方唱罢我登台,看他刀枪剑舞,煞是精彩。
长叹人生入戏,那戏不就是从人生中出来滴
湖北省恩施警方认定邓玉娇属防卫过当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31日22:31 新华网
新华网武汉5月31日电 由湖北省恩施州公安机关组织侦办的“邓玉娇案”已侦查终结,于5月31日依法向检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
公安机关经深入侦查,全面收集证据,认为邓玉娇在遭受到黄德智、邓贵大强迫要求陪其洗浴,被拒绝后又拉扯推搡、言词侮辱等不法侵害的情况下,持刀将邓贵大刺死、黄德智刺伤,其致人死伤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
案发后,邓玉娇用自己的手机拨打110报警,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行为,具有自首情节。
公安机关根据律师的申请并考虑到邓玉娇的身体状况,对其变更了强制措施,实施监视居住。目前,邓玉娇由家人陪伴生活。
鸟事啊,既说是强迫,又说防卫过当。
这事的程序入口,我选择这个——以后人们可以强迫mm洗浴,因为反正不是强奸。
甲子需厚礼,这些顶子确实小了点
没有互联网,民众的意志就无法彰显,“用我们的上半身(印有邓玉娇照片的体恤衫)打击狗官的下半身”的振臂一呼就不可能应者云集,“民心可用”四字对胡温中央来说也仅具有理论层面的意义。现在有了互联网,中央和民众就能实实在在地互为犄角,操死地方那群人渣!
希望邓玉娇尽快无罪获释,希望有好男人爱她娶她保护她。也希望以后有更多女子能勇敢地保护自己,不得已就采取这种极端手段,屠狗杀猪,我倒要看看究竟是那群精虫上脑狗官们的JB硬 还是人民的刀子硬!
不然当地非乱起来不可
不过么 那3个淫棍以相关人物当地的势力不除 鲁难未已啊!
她面对的是“正在进行的侵害”是可以直接使用防卫权的
黄德智的性质是违法,邓玉娇的性质是犯罪。黄德智触犯的是《治安管理处罚条例》,邓玉娇触犯的是《刑法》。同时黄德智具有党员身份,故额外有党纪惩罚。
别忙着叫好。
可见黄的定性是很轻的,不是强奸未遂起诉。如果不是强奸,那么邓很可能是防卫过当,必然服刑。:)
是不是原来想按故意杀人罪来着?
事态在往对邓玉娇有利的方向发展,但不要指望一口饭吃成胖子。扫帚不到,灰尘不会自己跑掉。舆论应该对邓案继续保持关注。
我还是那句话,厚黒也不是铁板一快。
同心协力, 其利断金。不信刺不穿巴东的黑幕。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