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杭州飙车与福冈判决 -- 萨苏
事实上,我的个人观点,如果认为自己在群情激愤的时候能保持客观冷静,最好的办法可能是表述自己的观点后不要参与争论,一方面每个人所了解的都是有限的,冷静方和激愤方都是,另一方面就是争吵起来之后谁都会为自己defence,这个很难例外,包括激愤方和冷静方,尤其是就西西河现在的讨论气氛,很难。
其实我一直认为西西河沉默的大多数,是有大智慧的
事实和时间会给正确的一方带来足够的回报,无论是别人的尊敬还是自我满足
至于能力和责任,错误和愧疚,又是另外的话题(而且更敏感),就不在这里歪楼了
比什么?
福冈的那位肇事后逃逸;杭州这位呢?
福冈的那位导致3位幼童死亡,两位成人受伤;杭州呢?
中国队,这次要输给日本队了。
说实话,俺对中国普法教育,完全没有信心。
要比热血法盲人数,中国队这次简直是天下无敌啊!
[FLY]俺的签名档:您自狠来您自恶,俺自一口真气足[/F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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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幸来着 不开玩笑的
语文学不好,法律学不好,表达不清楚,不会影响我的一个观念,那就是,“看效果说话”
比的东西很简单,就是比执政效率和执政效果,比一比,“谁的做法能够在今后令此类事件尽量少的发生?”,谁的做法能够提高驾驶者特别是有权有钱有势的驾驶者对他人生命的尊重,对社会规则交通规则的尊重。判个二十年,效果肯定好过,判三年缓期一年并罚金多少多少。
法盲不要紧,谢谢您给加热血两个字。街上的法盲半法盲四分之一法盲那老多了,有的飞车太子有的搬砖和泥,看看站队站在哪一边,还是有区别的。怎么分没有概念了,黑金法盲?白色法盲?半黑不红的?灰不溜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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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原来看的不仔细,现在又注意到这几个数字,
1.2000年的时候出的事故,然后新法通过施行是在2001年12月25日,用去一年还多,后来还有一次修正
2.最高判5年和本地的最高判7年,不过这尾巴上的2年似乎差别不大了,
3.“三十七万余人签名联署要求修改法律,惩治恶性交通肇事行为”,以本地的幅员辽阔人口众多,估计会是这个的很多倍了,联名签署?还是签名联署?搞不懂了都挺顺的,咱这国情签了有用没有啊?
4.已经有了成法的状态下,他们拖了7年,
回答一个问题,“如果胡案的进程与之类似,你做何感想?”
感想很简单,“赶上或超过了发达国家水平”,出门在路上多小心,绿灯并不总是安全的,
想起了死在广州的小孙,靠人命来推动一部新法规。
我自己就常常是法盲。热血应该也是好事。但是,头脑过热而忽略了思考就不可取了。
比如这句
其次,无视“醉酒”、“逃逸”及肇事后果的严重程度,给予同样的处罚,“效果肯定好”么?
法律规定中处罚的轻重区别,是有原因的,并不是处罚越重效果越好,望君深思之。。。
说的是,这人本来就心粗
催生出来一部新的合乎现在情况的法规,可执行性强,可能是这个事件的最后意义。改变现在普遍的“撞伤不如撞死”的观念。也别像日本子一样,都有了现成的条条了,还能把一个案子拖7年。
以前
鲁迅说喝着咖啡在租界的亭子间
现在
喝着红酒在美国的大house里
时间地点变啦
人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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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主家竟然木有宝,你也太抠了吧?
支持。同情心大家都有,但我们不能把法律扔一边不要了吧?
说话总是那么冲!俺就改了不少了。
我觉着我冤啊!
难道是因为我暗示杭州这位不该判20年?那您觉着该判几年合适呢?
至于“喝着红酒在美国的大house里”,俺更冤了!俺根本就不喝酒,更别说是红酒了!至于说“美国的大house”,俺这房子,放在中国可能还算大,在美国这疙瘩儿,绝对排不上号啊!真冤死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