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讨论】被修脚女杀死的邓贵大 -- 小洒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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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这也是最难的,那两个当时在场的当地政府官员能说实话吗,很不肯定啊.现在的情形对邓烈女很不力啊,
我孤陋寡人...
省得给政府填麻烦?
有最后陈述的全文,基本上就是要治他自己的委托人于死地。
他不是律师,可勉强算“革命者”,因为律师是在体制范围内为自己的委托人争取最大的利益,比如在无法免罪的情况下做轻罪辩护;但是他的辩护思路是当事人就是错了(即使当事人有一些有利的证据也被他否掉了),但他错是因为社会错,因此只能改革这个社会而不能惩罚当事人——他是想从根本上否定这个体制,所以只能算“革命者”。
迫使最高人民法院做了法外减轻
从无期减为五年
可见这种方法很有效哦
我原以为除了纪委谁都知道的呢。。。
妈的这是律师还是演员啊。而且还是那种边看剧本边“哭诉”的那种
再联想下许霆案时那个在法庭上说“atm机应该是被告”的那位律师。
这个行当果然有点像娱乐化方向发展的趋势
邓中佳并不在现场,至少目前披露的情况是这样。还有服务员曾进入现场,但未必全程目击了事件经过。
重要的是三个大男人到那种地方,被一个小女子用随手的东西给伤了,任倒霉也就罢了,还想通过法律找回场子,真是秀逗。如果是按照陪审员制度,用屁股思考也会得出邓是在故意杀入还是过失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