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肃反、反右、饥荒的一个侧面(1) -- 卓娅和舒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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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的话,我怎么记得住?
以下内容为转载:
这里所说的案件,根本就不是真正的徐秋影案件。
开放式基金
鑫森今天在深水区又上了一个帖子《当年轰动全国的<徐秋影案件>真相》([ 鑫森 ] 于2009-04-09 11:55:23 上帖),其中说到:
【1956年长春电影制片厂拍摄的影片《徐秋影案件》曾轰动全国,其中女特务丘涤凡的原型系哈尔滨市民政局女干部邵玉魁,曾因特务罪被判出死刑缓期2年执行。
【1956年长春电影制片厂以此为素材拍摄了电影《徐秋影案件》,致使该案影响扩散到全国。 1956年4月,哈尔滨市法院判处邵玉魁死刑,缓期2年执行;判处邵莲魁、李子和死刑,立即执行;判处邵亚魁有期徒刑7年。此案判决后,邵玉魁一直进行申 诉。(《炎黄春秋》 第4期 )】
http://bbs1.people.com.cn/postDetail.do?boardId=2&treeView=1&view=2&id=91509522
对鑫森的帖子,俺屡试不爽的经验是,首先看一看他说的与事实有没有出入,是不是有假冒伪劣的东西悄悄地夹杂在其间。
于是,俺即在网上搜索了一下《徐秋影案件》这部电影。第一个结果是:
【《徐秋影案件》是一部优秀的反特故事片,拍摄于1958年。影片生动的刻画了一个又一个人物形象,手法细腻而真实。导演以朴素的镜头,展开了一场敌我的斗争!
内容简介(略)
影片公司:长春电影制片厂】
http://www.wangchao.net.cn/bbsdetail_1340370.html
与鑫森的说法对比,《徐秋影案件》这个电影的名称没错,长春电影制片厂拍摄的也没错,有出入的是鑫森说该片拍摄于1956年,而这里说的是拍摄于1958年。
那么,再搜索一下影片的创作人员。第二个结果是:
【(1958)国产电影《徐秋影案件》
导 演:于彦夫 编 剧:丛深 李赤 主 演:沈冰凝 刘增庆 浦克 李亚林 王春英】
http://6.cn/profile/playlist.php?p=110913
好了,该片的拍摄时间也说是1958年,而不是1956年。
再来看一下该片导演于彦夫,他1956年在干什么,1958年又在干什么?第三个搜索结果是:
【于彦夫原名于景霖,1924年生,中国著名电影导演,早在少年时代他就对电影戏剧产生浓厚的兴趣。
【1956年入北京电影学院导演专修班学习,比较系统地掌握了电影导演理论。《夏天的故事》是他的导演处女作。1957年至1966年间,他先后导演了《芦笙恋歌》、《徐秋影案件》,纪录片《水库上的歌声》,戏曲片《节振国》等影片。
【参与影片:
(略)
水库上的歌声 (1958)
徐秋影案件 (1958)
芦笙恋歌 (1957)
新局长到来之前 (1956)
游园惊梦 (1956)
夏天的故事 (1955)】
http://baike.baidu.com/view/205381.htm
至此,已经完全清楚了,于彦夫导演的《徐秋影案件》,确确实实拍摄于1958年,而绝不是鑫森所谓的1956年!
那么,鑫森为什么要把《徐秋影案件》说成是1956年拍摄的呢?因为那个现实生活中的邵玉魁案件,是1956年4月判决的!
一部1958年拍摄的影片《徐秋影案件》,竟然“致使该案影响扩散到全国”,于1956年导致“哈尔滨市法院判处邵玉魁死刑,缓期2年执行”!
这种时空颠倒、因果倒置的把戏,也只有鑫森这样撒谎成性的人才能干得出来!
老兄从何得知这个消息的?如果方便告之的话。
老兄说的对,这是典型的障眼法:九分真,一分假,通过这 一分假达到鱼目混珠的目的,这是那些别有 用心的人惯用的伎俩。乙号案件是1956宣判的,电影是1958年拍摄的,电影对案件的判决根本没有影响。但就象开头我的疑问一样,如果没有确实的证据证明徐秋影案件是真实的案件,因此还无法推翻该电影的原型就是乙号案件,毕竟电影内容与乙号案件极其相似。有意思的是,乙号案件居然属于永不解密的档案资料,还有若干的名誉官司因此而起。
永不解密的档案怎成证据 “徐秋影案”再添新闻
上世纪错案本世纪又掀纠纷 "徐秋影案件"引深思
抓人者,彭大将军是耶。
不过桥四郝瘸子顶多算中级社团而已,得瑟大了所以才被干掉
并且全国驰名,手下有三个团伙:鬼队,狼队,南下支队,还曾召开过全国贼代会。
啥时候写写?——这可有意思了~
黄瘸子团伙里还有女贼分队,各个貌美如花,身手敏捷。
貌似以流窜作案为主,比如专干铁路活的。
实际就是各绺子划分势力范围的一次大会。
我记得黄瘸子很牛的一次作案就是在火车上为了偷一个包,装乞丐在座位底下憋了七八个小时,以类似于蠕动的速度,成功窃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