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大嘴列传 纪念生于70年代------写给自己的史诗 -- 大嘴大
这就是我们一代人的真实写照。
当年,我回到上海读书时。发现居然班级里有四分之一强的同学和我一样父母在外地。我们很快成为了一个特殊群体。同学们也很“崇拜”我们,因为那时很多孩子最远只到过苏州。而我们每个夏天都要穿过中国。
于是,坐火车对我而言一直有着中特别的感觉,好像就是回家。我现在也一直喜欢坐火车,尤其是长途的。
我童年生活的城市,是一个青天厚土的地方。
天空就象小学的课本里形容的那样,湛蓝湛蓝的。
城市里的颜色都是土地的黄色
还有黄色的山,黄色的房子,黄色的河流。。。。。。。
记忆里的样子好象泛黄的旧照片,很温暖的颜色。
那里很少下雨,但是夏天的时候,也有雨季,雨水会顺着阳台的檐沥沥而下。
我们楼的阳台是知通的,相当于是一个通用的走廊,不过是开放的。
大家都把杂物堆在外面,每个阳台有一个大门。
大人们经常把小孩就关在家里,可以上阳台玩,但不能下楼,因为阳台门锁着。
我最喜欢的就是从上面折各种各样的飞机往下飞。
幻想着自己的飞机永远不会落地。那时我开始看书,大人为了让我安静。
会给我巧克力和看图识字,到现在这两样东西还是我的最爱。
那时候,喜欢和同伴们在阳台上抓虫子,或者大家比图画。
画的好的,大人们会帖在墙上,我还记得自己画的是打扫卫生的图画。
总记得那时候,想象力无穷无尽。世界太多我不知道的东西。
现在还记得一个雨季,看到雨水在面前滴落的时候。
我在地上看见一张杂志的封底,上面用兰色处理的一个打伞的女人的背景。
歌的名字是:“小雨来的正是时候”
雨水打在上面,纸张慢慢的漂浮。。。。。。
再看看外面的山,山上有着白色的雪。好象人就开始莫名其妙的忧郁起来了。
在西北生活的时候,最快乐的事情就是去北京了。
父亲是北京电影学院毕业的,经常要到北影场安装调试电影机械。
就会把我带上,先是做一天的汽车到兰州。
汽车要翻过叫七道梁的险山,经常会看见山下死鱼一样的四脚朝天的车子在冒烟。
现在那里已经修了半山的隧道,路已经不险,也许这样的景象已经不复存在了吧。
到了兰州会照例住一晚上招待所,招待所门口有一个小人书滩,5分钱可以看很多。
我那时候最喜欢看的是啊童木。
做火车是最兴奋的了,一般都是在卧铺,我喜欢做在板凳上,一直的看着窗外。
看着车开出高原,开过戈壁。
经过山口的时候,会看见山上的放羊娃追着火车奔跑。
常常会想他们会是怎样的一种生活。
或者就呆呆的看着铁轨,好象活的动物一样在眼前蔓延,有一次还看见了一个小站上
燃烧的房子,这是我一生唯一的一次近距离观看火灾,颇为兴奋。
最吓人的是火车到青龙峡的时候,竟然不敢直视詹天佑的铜像,青请绿绿的害怕是个妖怪。
记得火车进站了还有一半停在隧道里面,很多人会在隧道里叫卖,黑暗的看不清楚面孔。感觉奇怪的很。
那时看到北京,感觉繁华的不得了。下了火车就会很兴奋。
因为可以玩了,还可以见我的老朋友。
打嘴那时候虽然还小,但已经有了一个从不会说话就一起抢吃的的发小。
就是我在《北京往事》里一起打邮票贩子的兄长,我们的父亲就是同班最要好的朋友。
到我们就算世交了,一晃快30年,当年的黄口小儿现在已经是父亲了。
希望我的朋友们永远都幸福美满。
首花,并沙发,期待后面的兄弟送宝
在北京的时候我会住在北影厂,每天就去看他们拍电影,所以大嘴经常说自己是电影狂人
是有根据的。当年我亲眼看见了骆驼祥子怎样被刚煎的饺子烫了嘴。
北伐战场上面因为干冰太多使指挥官把拉洋车的当成了士兵,上去一脚导致重拍。
现在的名词叫做花絮。呵呵,俺是花絮之王了。
只是当年天生的见不得强光,试镜头的时候聚光灯往身上一照,俺就会变的得象照妖镜下面
的小妖怪,不但说不出话,而且连眼睛都睁不开。
所以断了进娱乐圈的念头。有时候想起来,觉得当年进了娱乐圈。
会不会象周星弛一样的反复念叨:“小姐我是一个演员,如果你非要说我是跑龙套的,请把那个死字去掉”呵呵。
演员没有当成,但我的千僖年的元旦是在电影院的夜场里度过的。出来的时候
湿雾弥漫,烟火满天。当时就想起了我在北影厂的童年,恍若隔世。
那时侯,最喜欢的还在楼门前研究蚂蚁,大嘴从小喜欢研究活物,蚂蚁是俺的课题之一。
大嘴所到之处,总会执着的用各种工具来挖蚁窝和蚁王,破坏能力不亚食蚁兽。
换现在我会拿那玩意泡酒,然后冬天里喝。
可那时侯不懂,而现在也不会在众目睽睽之下去演蚂蚁窝缴匪纪。
可见我们怀念童年很多时候是现实压迫的,呵呵。
同时能看到很多明星,什么张瑜啊,苏小明啊,都是经常要到楼下接电话的。
那时候房间里没有电话,只有一个类似传呼机的设备,控制在传达室,需要的时候
开关一般,对着麦克一喊,楼上的房间里就会从某个角落的喇叭里传来严重失真的
声嘶力竭的声音:“某某电话”
这个设备,后来在俺大学的时候女生楼里也见到了,一模一样的,竟然要收费。
大嘴一气之下就到窗户下面去喊,大学四年竟然一次也没有用过这个设备。
虽然当时年纪小,我还是感觉到女明星的电话明显的多,因为那时候骆驼祥子也
和俺住一个楼,看见他的时候大多数是和俺抢皮球的时候。
不象那些美女会摸俺的脸蛋哎!
呵呵,那时侯不会追星,更不会追女人,晚生了几年啊。
最好玩的是当时和那帮曾经拍《四个小伙伴》的一帮子狗男女一起。
他们比俺大多了,带俺去打四脚蛇,打完了,大家回楼里。
两个少男女就去了一间房间,把俺关在外面,任俺叫骂也不开门。郁闷致极。
过了很多年俺才明白有些事情是不能给别人看的。
记忆里,电影厂里的午餐异常的丰盛,最好吃的是每天中午父亲给我5毛钱
然后我自己去柜台买卤牛肉,牛肉是从冰箱里抓出来,师傅看我可爱又是熟客
总会多给一把。然后我就会兴高彩列的独自享受我的牛肉。父亲说他嫌塞牙,全让我吃。
直到今日,我偶尔回家的时候,老父依然会高兴的自己下厨房,做个红烧肉。
我照例吃个光,但更多的是为了让他看着高兴。
就这样,我的童年就在两个城市之间游荡着,我对北京的记忆深刻,甚至口音都
因此改变。我能记得去看天文馆,里面女声的解说:“天黑了。。。。。”
记得到动物园看老虎,在甘家口第一次吃担担面。
现在这些地方变化之快,让我每年来的时候都无法辨认。
在北京直到我要上学,才回到甘肃。
我的小学开始于一个名字叫“育红”的地方。
我待的时间不长,但记得学校里面有一个后院,后院的门是圆的拱门。
里面有一片一片的圆型的小草,我们叫:“磕头草”,因为当你抽草叶下面的丝的时候
它会弯曲做磕头状。
教室的墙是泥打垒的坯子,就是用黄土和稻草石灰一起挤压出来的砖砌起来的。
外面再抹石灰,时间长了,墙会往下掉,一片一片的。
我喜欢那掉的墙皮砸人,结果一天被音乐老师发现。那时候老师也野蛮。
一把把我扔出了教室。大嘴同学的音乐就再也没有好过。
在这里念了没有多久,我们整个的研究所就要般迁了。
我们不觉得什么,大人却很兴奋,因为他们多数来自山外的大城市,
早就希望离开这个山沟了。
光学厂还留在这里,代表着我大部分儿童时的伙伴也将留下。
孩子是不知道离愁的,我记得和我的死党们交换了礼物,根本没有想过将来会怎样。
所以也没有什么难过。
只是不知道这样一别竟以白驹过隙二十几年,很多人就没有了音信。
我记得离开的那年下 了很大的雪,冻的鸡下的蛋都是破的。
大雪使行程推迟了几天,然后就是全单位都装上车队,浩浩荡荡的向大山开去。
我依旧喜欢看着窗外,但没有想到这就是我安逸的童年的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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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候去三线的可都是栋梁啊,无论技能还是受教育程度都是很高的,女孩子家教好,自然也显得漂亮了
山远兄也是三线的?
“如果俺要是生个女儿一定要让她学钢琴,培养她的气质”应该跟这是一个属性地
那个东芝的广告我们小时候是这样歪唱的“偷西瓜偷西瓜,新时代的东芝”
直到有一天竟然去了东芝,人生真的很奇妙。
你的帖子真的好亲切。一切仿佛昨天发生的事情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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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我滴一贯伎俩是灌水,灌开水~嘿嘿!
当年家从甘肃签出来之后,一路曲折就停留在了Q市。
那时的Q市还是一个很不起眼的小城市,好象电影里那样的
老房子,旧城区,有着老照片里灰黄的气质。
城市里的人有着燕赵之地传统的侠义仁厚,也有紧邻着的东三省的
粗糙和狡诈,是个让人爱恨不得的性格,当然这样的性格也深深的影响了我。
来到这个城市的最初几个月,大家是住在招待所里面
因为新住房还没有盖好,招待所里面有电视,父亲破例允许我看《森林大帝》
这两天我又买到了这个片子的DVD,可是一直没有看,就是放在那里。
最轰动的还是《上海滩》的上演,那真是万民空巷啊,一转眼大家说话
都操起了长长尾声的广东抢,还有一口一个的“卖噶瘩”( MY GOD)
可是那时候我不是很喜欢这个片子,岁数太小了很多看不明白,还是后来
上大学的时候又看了一遍,才知道真的很好,甚至连抽烟的姿势都开始
模仿许文强了,呵呵,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
那时候开始有了童话书,〈安徒生〉〈格林〉〈小布头奇遇记〉〈小水滴〉。。。。。
林林总总,总之离不开猫猫狗狗和革命教育这些方面。
直到后来看到郑渊洁的童话才开始改变,当然这时候话了
我准备专门写一本大嘴看书史来介绍我和书之间不得不说的事,这里我就不多写了。
算命的说我一生多波折,不过算命的可能怎么也算不到我人生里面临的第一次
考验竟然是认路。
大家都知道,大嘴是家传的路盲,还偏偏喜欢满地乱走,于是把自己丢了是经常的
后来父母也找的烦了,就告诉了我一个锦囊妙计
叫做:“不认路,找警察”很有些现在110的宣传口号的神韵。
大嘴的第一次迷路是这样开始的,那时很久很久以前,,,,,,,,
大嘴第二天进Q市新一路小学的大门,因为第一天我自己竟然走了回去
父母便以为我换了地方开了窍,便没有多嘱咐我注意方向。
结果第二天放学的时候,我排错了队,那时候放学大家是排队回家的,由
小队长带着,喊着口子,做鬼子进村状往家里开拔,我从来没有做过带对的小队长
估计老师也怕我把大伙都带沟里去
那一天,俺不知道为什么排在了另外一个队伍里去,就昏昏噩噩的和这个队伍向
相反的方向走去,一路说笑,最后发现大家都回了家,俺竟然立在一个城门洞下。
后来知道这个地方叫水门洞,现在已经重新盖了。
急忙往回走,可是还是不对,我一点都不认识了,我知道自己迷路了。
正找急中,想到父母口授的秘诀,赶紧跑向马路的中间岗亭,费力的爬上去敲门
:“叔叔我迷路了”
“那你住哪里啊”
“住招待所”
“什么招待所”
“旅馆招待所”
“。。。。。。。。?!”
还好那时候整个Q市也只有那么几个招待所,我最终还是被送了回去
那时候的警察叔叔可真的是好啊。
们20年前看过,呵呵,倍儿有面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