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文摘】北京王府井上访者自焚原因查明zz -- mshome
那话怎么说来的?当年充公是对的。后来鼓励私营资本也是对的。总之“墨索里尼总是有理”。
不是就缺两人了吗,怎么他们不去做这两人呀。
但确实是这样呀...
前辈的结论就是: 落后就会挨打...
然后呢?
..............
那个量?时间...
你知道什么叫刻舟求剑吧?
要照这个路子反思下去,他们是不是应去学拉登了。反正是强者为王嘛。
学过的多了...拉登算什么?????
什么扶清灭洋什么的...
刀枪不入...当时也就是没什么炸弹,要不很可能早就有人肉炸弹了....
历史的选择,中国选择了TG, TG干得还不错...
我说的是充公这事儿。和对TG的综合评价无关。你是在把问题混淆起来。
首先,当年的充公涉及面太大。而且也存在证据湮灭等等情况,细究起来,对现在的社会稳定不利了。对这种东西,往往会用法律上的诉讼时效啊什么什么的给挡过去。比如中国民间对日的索贴问题。日本法院就喜欢用国家无答责、诉讼时效已过,等等给挡过去。
我认为,原物返还,基本不大可能了。但是,对于持有有效证据的当年有资本被充公的人,如果他生活陷入困难了,应当可以优先得到扶助。对生活没有陷入困难的。可以考虑是否给个象征性赔偿。
自焚那几个人,不论他们做得如何,或者政府处理得如何。都不应当用什么“反攻倒算”这种“革命”词汇来搞人家。你说人家反攻倒算。但你之前明抢豪夺算什么?你就谁也别说谁就完了。
这边厢你想赖着东西不给。那边厢你又要占领道德至高点……
土地法上有几个时间线,翻翻就知道了
那个量?时间...
毛的东西,可能有对的成分在。首先独立自主这肯定是对的。但他那套一大二公,消灭了微观经济的活力。中断了民间资本的商业精神的传承……搞得邓时代,私营资本还得重新进行原始资本的累积。市场的规则还要重建。什么假货什么骗局又得重新出。人们重新适应。商业重新建立自己的商业信誉……
当然,对于“墨索里尼总是有理”这样逻辑的,那就讲不通了。
我现在大小也是个公司小开了,天天带着狗腿子满大街调戏良家妇女。。。。
我找谁诉苦啊
就看取的是谁,夺的是谁。没有任何一个国家或者社会的革命是所有人都满意的,而是让多数人满意。
什么是所谓的道德制高点?翻遍全世界的历史,恐怕你也一个都找不到。
所以更本就不需要什么道德制高点,当初就是剥夺了一些人的财产,现在也没有什么理由要还,没什么可掩饰的。不然委员长的家人也去北京自焚,把全中国都还给他们家不成。
按您这道理。外国人显然也没有什么理由要把文物还给中国。因为那是战利品。理应归胜利者所有。
ps:你举中华民国的例子是不对的。要举,你举大清皇帝和大明、大元、大宋皇帝的例子。
不还,我就要找你的麻烦——这就是问题的实质。国际上被掳掠的那么多文物和艺术品,最终被归还的不多,其实也是这个原因。
如果当年革命对象的后代想重新翻盘,很简单,拿出自己的拳头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