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所谓拍卖,根本就是个敲竹杠的骗局 -- 格里高利
大国就不能刷流氓了么?
这年头,耍流氓不丢人,被流氓耍才丢人。
合着人家流氓无赖强盗拍你家的东西,你老老实实出钱赎买才是讲规矩?
对于八国联军,就该这么干
要是都堂堂正正的,TG早就把他们都收拾掉了。
摆着免煮食油、法律规则,暗地里干的是什么勾当?
按照国际管理是合法的...抗议抗议...
对方无以对应的问题。
卖方实际上无法出具买方需要的成交出口的文件。佳得士假设成交后文物和钱款的交割地在法国, 但买方实际要求卖方将文物送回中国,而中国政府事先声明不接受此文物交易的各项票据, 因此通过正常渠道将文物运到客户指定的地点是不可能的事。买方以此为据拒绝付款过户完全合理。因为他买的条件是送达而非就地取货(通过电话代理竟拍就是伏笔)。所以被端上桌的是傻眼高卢鸡,而不是面面的“凯子”菜,整个一上楼抽梯 被人看笑话。
同理,想当年加拿大肉牛被查出疯牛病,世界上众多食品贸易商以加拿大的食品检疫证不为进口国接受为由取消合同降低贸易风险,加拿大厂商就是没招,就此在出口市场上一蹶不振。 如果说加拿大的案例是天灾,那佳得士这次就是自作自受的人祸。
当然事到如今还未尘埃落定,佳得士还有调解,重拍,商业民事诉讼等手段来维持交易,但本质上它拿不出关键性的买家违约证据,对簿公堂对老蔡的赢面不大。而如果真走到这一步,它的商业信誉也完了,将来谁敢委托它拍卖? 现在对佳得士来讲眼下最好的方案是和原买主和解成交,其次是以更高的价钱重拍成功,但这两种情况根本不可能发生。所以说输到底并不过份。
不管有多大责难,老蔡此次特立独行,针锋相对地对欧洲知名的文化企业发起的阻击战将是教科书上的经典案例,在分析了无数欧美商业纠纷案例后蓦然有一天,我们终于看到了由中国人唱主角的主流故事,其意义怎么评价都不过份。希望将来能看到更多的类似事例,东方的崛起已经在地平线上了。
我是最近才回过味儿来,怪不得国家文物局会出那样一个通知,根据国家文物局的通知,那么佳士得在中国的业务将大受影响,现在来看,原来是配合老蔡。不过,这件事情闹大了确实也有好处,就是让全法国、甚至全世界都知道——这些流失的文物不是你们的,是中国暂时让你们保管的,到时候中国会取回来。佳士得就是个例子,莫怪言之不预也!
至于“ 打落水狗”,则并不如此简单,当看狗之怎样,以及如何落水而定。考落水原因,大概可有三种:(1)狗自己失足落水者,(2)别人打落者,(3)亲自打落者。倘遇前二种,便即附和去打,自然过于无聊,或者竟近于卑怯;但若与狗奋战,亲手打其落水,则虽用竹竿又在水中从而痛打之,似乎也非已甚,不得与前二者同论。
听说刚勇的拳师,决不再打那已经倒地的敌手,这实足使我们奉为楷模。但我以为尚须附加一事,即敌手也须是刚勇的斗士,一败之后,或自愧自悔而不再来,或尚须堂皇地来相报复,那当然都无不可。而于狗,却不能引此为例,与对等的敌手齐观,因为无论它怎样狂嗥,其实并不解什么“道义”;况且狗是能浮水的,一定仍要爬到岸上,倘不注意,它先就耸身一摇,将水点洒得人们一身一脸,于是夹着尾巴逃走了。但后来性情还是如此。老实人将它的落水认作受洗,以为必已忏悔,不再出而咬人,实在是大错而特错的事。
总之,倘是咬人之狗,我觉得都在可打之列,无论它在岸上或在水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