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我和花老乔──不得不说的故事(1) -- 即晴
虽然对于即情有了很多的好感,但是这是一个天真,被宠坏了的女孩子。因为我在学校的位置,不可能做得太明显,会损坏我的形象的。但是即情越是表现的无所谓,越是表现出女人天真的傲慢,我就越想得到她。人都有他们的局限性,或是个性的黑暗面,但是作为学生干部,我的个性的黑暗隐藏的很好,但是越隐藏就越变态。那一年的暑假,给了我一个绝好的机会接近即情,因为即情组织几个人出去玩,即情是一个自以为很有心计其实没有什么社会经验的人,我在学校接触这个领导,那个领导,导致我知道如何去做事情,如何去达到我的目的,并且有一个腐败的父亲对我教诲,也就是练就了城府很深。我就找到那几个要和我们出去人,告诉他们不要和即情一起去,利用和学生会主席的地位,进行哄骗,威胁,许愿,让这几个人放弃了和即情出去玩的念头,并且他们都没有告诉即情他们不会去玩了。
那天到了火车站,见到了即情,我就编了很多的瞎话,即情也就信了,第一步得手了。再说车上,我施展了我的交际的技能,给即情展现了一个完全不同的形象,看到即情开心的大笑,我知道我的目的达到了。女孩子都喜欢罗曼蒂克,希望男孩子体贴和幽默,喜欢有依靠,这些东西都是我的那些老哥们教我的,这会很成功地运用在了激情的身上。快到北京时,我告诉即情我们就住在我哥哥的家里,其实那个家住我爸爸腐败想留给他的二奶,让我妈给发现了,就只有留给我在北京的房子,我哥哥他们在上海,根本就不在北京。还好,即情没有反对,这样我们就去了我在北京的家。这个家里的一切全是腐败而来,我没有花过一分钱,那些建筑公司,可以在你这里拿到项目,他们什么都会为你做,这个房子的装修就花了100万人民币,比五星级饭店还豪华。我看到即情很满意,第一步目的达到了。
即情可不能像一班的MM那样
咱可是二班的!
老乔不老实就踢他, 总之不能太快就上当, 呵呵
报告即情班长
我是二班三组编号四, 绰号老大夫的白求恩!
从冰清水洁的女孩转变到成熟稳重的妇人,可以是漫漫冗长岁月,也可以是一个酒醉良宵。哪个更好说不清楚,但都是刻骨铭心的沉淀。
接下来的几天里,我们玩遍了故宫,颐和园,八达岭。每个地方都是人海重重,没有留下什么深刻的印象。不能免俗的照了很多照片,多是他给我照,我们也合过几张影,但现在都不知去哪里了。说来可笑,日记里却夹着一张他在十三陵水库前的像片,正好一群鸭子摇摆而过,他甩着胳膊笑容很是天真。周六早上,孤独一人衣衫不整的我在满地狼籍的美国公寓里看见这张纯洁可爱的赶鸭少年,哭笑无心,唯有叹息,带点悲欢离和总无情,一任点滴到天明的叹息。
经历过无数次情场波折后,我才总结出为什么那次的游玩是到现在为止最痛快的一次:情窦初开,含苞待放,对任何一个少女来讲都是最宝贵的回忆。我是一个普普通通的饮食男女,不相信柏拉图式的精神恋爱。没有实质性的温热接触,哪怕象现在虚幻网络上的短兵相接,都不会有萦绕一生一世的浪漫缠绵激情四射。假如红楼梦里删掉宝玉拿姑娘们用过的水洗脸,晴雯临死前挣扎着和宝玉换衣,通篇只有宝黛吟诗颂词,只怕也吸引不了这么多人。他算不上真正意义的男朋友,但却是我第一次单独出游的男生。不可避免地他会拉我的手挤从八达岭回北京的火车,爬长城时扶我的背帮我。只可惜那时我实在是未经教化,没有任何机心。
晚上他自告奋勇做炸酱面,不料手被锅沿烫伤。一时找不着烫伤药,我听说牙膏也可止痛,就凑到他下巴前,握起他的手细细涂抹。有那么一种若有若无的矜持,含蓄和刺激。柔和的壁灯灯光罩出他英挺的侧面,他鼻梁很高,符合同宿舍老大的理论:男人鼻子不大还叫男人吗?想到老大的话,我不由嘴角微翘卜哧笑出来。他追问我为什么发乐,怎么能告诉他呢?最后他只好说以后我有什么事情也不告诉你。
《Ally McBeal 》里,高傲睥睨的林半闭着狐狸媚眼吮吸Richard的食指,撩拨得Richard邪火焚烧不能自禁。看到这一段我哈哈大笑,很深很深的地方同时又刺痛起来。
那天还放着一首歌叫“Always on my mind”。猫王摄人心魄的声音多少年来总缠绕心底挥散不去。
“Maybe I didn’t treat you quite as good as I should have.
Maybe I didn’t love you quite as often as I could have.
Little things I should have said and done
I just never took the time.
You were always on my mind
You were always on my mind
Tell me, tell me that your sweet love hasn’t died
Give me, give me one more chance
To keep you satisfied.
Maybe I didn’t hold you all those lonely, lonely times.
And I guess I never told you I’m so happy that you’re mine.
If I make you feel second best girl, I’m sorry I was blind.
You were always on my mind
You were always on my mind
Tell me, tell me that your sweet love hasn’t died
Give me, give me one more chance
To keep you satisfied.
Little things I should have said and done
I just never took the time.
You were always on my mind
You were always on my mind”
饭后我们并排坐在沙发上看电视。他大咧咧地把脚搁到茶几上,我则抱怨连续走了几天的路,腿脚酸胀。“来,我给你揉揉。我专门学过按摩的,我妈的偏头痛都是我帮她按。”
“瞧不出来你什么都懂啊,以后谁要是嫁给你真是她的福气。”
我侧过身子,由他把脚放到怀里,仍有一搭没一搭地说闲话,感觉已和他很熟了,用不着做作。
“唉,你说你们男生最看重女生什么呀?”问话直奔主题。
他歪歪头,用东北话拿腔拿调地说:“一个女孩子,最重要的是温柔!”
讨厌,我大笑时不由打他一下,学什么东北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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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怎么没有听过那首歌。
用发乎情止乎礼形容那段交往并不合适,我们诚然止乎礼,但发乎情却需商榷。
在承德见到了他父母,交谈不多,只记得他妈妈慈祥和蔼中年妇女的样子,父母家的房子反倒朴素如老百姓。那时他大约给我讲了他爸爸曾经的辉煌,后来站错队伍,就一错再错了。不过仍有很多老部下当政,所以有时家里还是热闹。
在青岛叔叔家,婶婶偷偷问我堂姐:“那个男孩子是你妹妹的男朋友吗?”被堂姐嗔道别乱猜。堂姐看得出我们只是朋友的熟悉,不是恋人的甜蜜。
分手回家后,整个暑假都有一种轻飘飘的快乐。一天收到他寄来的游玩照片,妈妈看见信封上男生的落款,警惕地问他是谁。“就是一个同学。”“你在北京就住他家?”“对呀,好多人呢。”无所犹豫地撒了个谎,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我却不想和妈妈解释,怕解释了她也未必相信。
开学后,大三有了许多重头课,收拾了心思好好念书。他要去外地实习半年。走之前他请我吃一次饭,饭间回忆起很多旅途趣事,隐约又有了那种心头微颤的感觉。饭后我说还要回去看书,他明显楞了一下,送我到自习楼前,他说你比我用功多了。
这样用功的半年转眼过去,下学期再见到他时,变化之大令我几乎不敢相认。
首先他学会了抽烟。第一次在我面前抽烟时,他还不好意思,迟疑半天才垂下眼皮抽出一支点上。我一般闻到烟味就头晕,但他的烟大概比较高档,闻起不冲,有股淡淡的甜香。
他还辞去了学生会主席的职务,找人合开了一个卡拉OK厅。他邀我去过那里,普通的一个小门脸,有几位小姐打点业务。不习惯那里的气氛装潢,后来就不再去了。
更绝的是他书包里还放了个砖头似的大哥大,他说要照顾店里生意,必须时常保持联络。现在想起那个年代笨重的手机,人人都会大笑。但当时能够拥有一个漫步街头,要引起多少人羡慕。
那个春天,我没有想到,我正快速地坠向深渊。
我的日记里记满了那一阵子他约我吃饭,看电影,散步,逛街,然后极具绅士风度地送我回宿舍或自习室的片断。吃饭时,当我抬起眼睛总能捕捉到他游移在我脸上的目光。有时他点燃一只烟,微笑地听我说,在火车上的顽皮劲儿少了许多。他告诉我大哥大嫂离婚了,我无语,自己的人生经历都是空白,凭什么去安慰人家呢。他已在北京找到工作,一家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他爸爸的老部下一定帮了不少忙。
“我也想毕业后去北京。”
“好啊,到时我可以帮你。”他说,同时告诉我许多起草,打印简历,如何同系里管人事的老师套近乎的诀窍。
慢慢地,我发现我开始想念他了,以前只是欣赏,感激,现在复杂起来,夹杂了更多的相思。他长长的手机号码早已烂熟于心,总是情不自禁地想给他打电话。但每次我们仍旧只是玩耍聊天,偶尔他护着我过街,我便脸红心跳,和大二暑假时完全不同。小妮子动春心了也。
同宿舍已成了四对,只有我和老五还没有护花使者。老五是铁定了心要出国,考托考G忙得不可开交。我因为年纪最小,开化最晚,一直也是独来独往。但他频繁的相约使宿舍的女孩子们起哄:“老六真有手段,怎么骗上的呀。”开始我还顺着她们的话往下说:“嗳,不服气是吗?赶明儿再勾引一个更帅的给你。”后来她们越发得寸进尺,打听有没有实质进展。这会儿我才急赤白脸地同她们解释一切纯洁得不能再纯洁了。老大不信,问:“你想不想有进展啊?”老四代我答道:“想啊!”哄笑声中,哭笑不得的我几乎冲上去撕她们的嘴。
从此老大总是循循善诱教我如何诱导和他亲热,譬如带他到僻静处,佯装眼睛进了沙子让他吹吹,要善于将计就计。每次我都笑得起不了床,说:“老大,你这么多才多艺,不如你去和他吃饭好了。”老大当仁不让:“我倒是想啊。下次他来,我就说你病了,不过我刚好还没吃饭,咱们一起去,如何?”
在同宿舍女孩的教导下,我脑中充满了各种幻想,套用琼瑶的话讲就是“我完蛋了”。孔老夫子的无欲则刚说得太对了:一旦心头有了欲望,一切都不自然起来。不要说我一个普通女子,那冰雪晶莹的小龙女惨遭尹志平后看杨过的眼神不也大变么?
只是每次他还是占尽主动地请我吃饭,送我回校。我常忽然灰心丧气,眼光中也一定充满哀怨,他似乎没有察觉,我不说话时他便兴致勃勃地谈他的歌厅。
快到期末考试了,意味着他也快毕业去北京了。
考试前一天去麦当劳吃过晚饭,(那里的环境最是幽雅,我们常去)他照常送我回自习室后去歌厅。书无论如何看不下去,终于下定决心,一定要问清楚。
走到校门口的公用电话摊,拨通他的手机。等电话时,心咚咚直跳,浑身颤抖得厉害。
“喂?”他接了电话。
“是我。”我的嗓子有些沙哑。
“书看完了?”
“还没有,书包还在教室呢。”
“有什么事吗?”
我静静神,平息一下呼吸:“我只想问一句话,你今天晚上来找我,是不是只为请我吃饭?”
他那边深深地说:“你说呢?”
要我说?这种事情怎么能女孩子开口?
“我问你呢。”
他轻笑一声:“没别的事。你别多心,安心看书吧。”
有如五雷轰顶,我一时默不作声,心已开始绞痛。
他“喂”了一声,我机械地“嗯”,控制住心情:“哦,没什么事,我挂了。”
说完就挂了电话。
摆摊的老头听出我的不对头,张口要五毛钱,平时一分钟一毛钱的。我毫无心思地放下一块,转身就走。
一直软软地走到自习楼下的长椅上坐下时,才开始体会到女孩子自尊的盔甲一片片碎落,伴随着初恋,严格说来应该是初次单恋,的惨然结束。想到他身边环绕的漂亮女孩,我算什么呢?还不自量力地去自讨没趣。
抱住腿,把脸埋在臂弯里,任由泪水顺胳膊流下,浸湿长裙。
不时有对对情侣走过,他们一定想是哪个失恋的傻丫头跑到这里发呆呀。他们猜的没错,确实是一个失恋的傻丫头跑到这里发呆。
自习楼的门关了,我毫不在乎落在里面的书包和那几本摊开的书,也不想回宿舍,今天晚上没法打起精神应付她们或向她们解释。就那么抱着腿麻木地在长椅上坐了一晚。七月的蚊虫很厉害了,我浑然不觉。
直到现在,他为什么这么做对我来说仍是个迷,永远无法解开。
考完试后,我立刻回家,没有再和他见一面。
大四时,心情逐渐平复,迅速地交了第一个男朋友,迅速地第一次领略到树林深处的奥妙,迅速地感到厌倦,又迅速地分手。
他没有食言,分配工作时他写来一封信,说他可以帮我在北京找工作。那时候可以很平和地看他的信,按着信上的电话号码打过去,听见接电话的人叫他的名字:“喂,有个声音特温柔的女孩儿找你。”电话这头我微笑,谁呀,这么多事。
这么久了第一次同他讲话,心情平静得不起一丝波澜。生活,就是这样,“时间可以冲淡一切”颠扑不破的真理再次胜利。我们还是好朋友,这让我宽心。在他的帮助下,我分配到他们公司下属的一个研究所。
八月底到单位报道时,又见到了他,只觉更加成熟,待人处事更加周转圆滑滴水不漏。上班之余他还和别人搞一个建材公司,颇为赢利,使得他可以开着黑色丰田乱跑。他有时还是会请我和别人一起吃饭,有时间的话我也去。
单位的大妈大嫂们知道我还没有男朋友,个个都热心地介绍对象。我简直怀疑这哪是研究所,改名叫婚介所更合适。
工作一段时间后,受北京出国潮的诱惑,我决定步老五的后尘,联系出国。于是我搬出了单位的集体宿舍,单租一个小屋,因为总要熬夜做GRE模拟试题,不能让单位的人看见。
一天晚上,我正在整理乱七八糟的申请材料,他敲门进来,有明显的酒气。我知道他当学生会主席时就经常喝酒,不过和我在一起时他从没喝过。我急忙给他倒杯热茶,他大概刚做了笔大生意,絮絮叨叨地讲述刚开始时同客户周旋不易,后来反是客户求着他们。他说的这些离我都非常遥远,我只随声应答。夜慢慢深了,他拉过我的手。如果是两年前,我一定会惊喜莫名,但今夕远非昨日,我把茶端给他:“你该走了,我明天还上班呢。”
他不做声,手上也并不松劲,我渐渐害怕起来:“挺晚的了,你走吧。”
“干嘛赶我走呀,我高兴在这里!”老板做久了,不太会在意别人的神色和语气。
“我这没法住呀。”
“你这床不挺好的嘛。”
“开玩笑别太过份。”我的脸沉下来:“真的,你回去吧,我这还有一大堆事呢。”
因为酒精的作用,他平时的周到随意都没了。不得已,我对他说:“你再不放手,我不客气了。”
“你能怎么样,你还能强暴我?”
平时对这种荤笑话我也就一笑了之,那天晚上我也被酒精中毒,拿起桌上的刀片在他手上划下去,鲜血立即迸将出来。
他一怔之下放开手,似乎不相信我能做出这种事,酒也醒了。我突然满眼是泪,把门打开,他一言不发地走出去。
发出去50多份申请材料,有三家大学给我全额奖学金。想了很久决定还是打电话告诉他我要离开北京了。他平静地向我道喜,说你上飞机那天我送你。
离开北京的前一天深夜,我守着电话终于打通了北京音乐台的零点月话节目,点了一首猫王的“Always on my mind”,不在乎谁能听见,只是给自己的心作个交代。
第二天他开着黑色丰田送我和我父母到机场。妈妈止不住哭,我心中也很难受,毕竟将要孤身于万水千山之外。他没有多说话,只是帮我把行李托运妥当。我同他招招手,轻声说:“对不起。别再喝醉了。”然后再见。转身走在通道上,我泪流满面。
出国近一年后,收到他的一封e-mail,说厌倦了做生意,也想出国念书。我奇怪极了,告诉他这里的学生生活很苦。他回信说他知道,就是烦了,要找个清静地方。英文写就的信中单词,语法错误比比皆是。我告诉他既然他已作出决定,有事尽管问我。
有单位的同事陪读出来,聊天时提起他说已考完了GRE,托福,正联系呢。过几天他来封e-mail,让我帮他打听一下他联系的学校的情况。我如他所愿回了一封。
这是我和他最后的交往。
自从那封e-mail后,他再没联系过我。我给他的电子信箱发信也没有回音。很久以后才想起打电话给他,被告知早已不在了。我只有他工作单位和公司的电话,事情到此,我和他彻底断了音讯。
现代人有最敏捷的通讯工具,却也有最迟钝的通讯意识。
不止一次地想像过他现在身处何方,有没有可能和他重逢。有一阵子甚至以此催眠。
也google 过他的名字,但南方周末报社有个记者和他同名,翻过前二十页记者的文章后,颓然作罢。
我常分析为什么我和他不是真正的恋人,却总是念念不忘和他的交往。也许在那如百合花般简单洁白的岁月,第一滴雨露总是难以忘怀。也许只不过又落入了得不到的总是最好的俗套。
已是下午四点钟,客厅几乎收拾完毕。我换好衣服,一会儿还要去一个朋友家吃饭,已婚的夫妇总是比较怜悯单身女子。
想一想,我把日记本和一些旧纸放入纸箱,挪到杂物间,等下次搬家再理会吧。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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