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讨论】河南开封小偷的幸福生活,每帖必花,花请河内大拿 -- cococal
要是手里有枪,还可以先鉴别一下,只有冷兵器,那只能先砍出去再说,三个人冲进来是什么后果?不敢设想。我坚决认为应奖励事主,惩罚警察,开除法官。另外从社会影响看,不会有被滥用危险,反而这样判,会使得小偷强盗气焰更嚣张,社会影响极坏,所以即使现行法律不支持,也要修改的支持事主才对。另外贵州车主不敢强硬对付车匪路霸,是因为他们还要在这条路上混,不敢强硬,这只能说是警察的失职,谁又能说住家的人就没有顾忌呢?所以才应该奖励事主啊。当然我认为在现有法律框架下,完全可以援用正当防卫来保护事主。
一直等他们进来了才砍
从新浪新闻上的描述看,
刚开始打了110后事主一直在等,后来是直接冲进去就砍,小偷一直不知道自己撬窗行为已经败露,
更不知道自己遇到的是狠角色
小偷甚至都没“使用或威胁使用暴力”的机会,
当然你非要说撬窗就是在使用暴力,那就没有办法了
京东有卖的外链出处
商标是两个站立的人
刀挺贵的,一套刀好几百美元。
一对三,不出其不意,难道准备当宋襄公吗?
再说一般人出手,谁能够把握轻重;不把人彻底打倒,谁敢停手。
之所以现在不像严打时那样抢几块钱就枪毙,我认为唯一合理的原因应该是防止犯罪分子铤而走险,实施更为严重的犯罪;奢谈人权?
我的建议是遇见这种事,一定要砍死,死人是不会告你的,死人也是不需要你养的。偷窃行为在先,又是在你的私人住所,只要砍死了,法律上一切都好解决。
倒很有可能是小偷他们家亲戚
如果三个贼都进来了,而妇孺都在你身后,还是持刀固守你家卧室吧
出去拼命不是最佳的选择,我认为
等到三个人都放进来了,能否守住卧室房门是个很大的问题,万一失守就结果就是自己家里的三条人命。我觉得户主的做法是正确的,即在第一个人爬窗的时候先把他砍伤,根本就不要允许三对一的情况发生。
成群结伙,深夜破窗入户,手持凶器,被打死那是应该的,站在事主的角度,只能认为是有大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