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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讨论】司法改革等方面的动作 -- 神仙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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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裁减冗员?

冷笑三声……做完三个俯卧撑打酱油去……

家园 同笑

美国各州各县的法院都是本级的财政供养。

家园 目前的情况么

党管干部,政府管预算,人大管选举、任命和监督。

家园 其实检法那系统的头头,权力还是很大的,地方政府也怕他们

天津抓的那个,本来是公安局的,去了检察院老不开心,后来一看,权力这么大啊。

家园 这样的人也去干司法
家园 foursea兄这个详细,

我看的那篇内容很简单。

家园 这儿有

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08-12/06/content_10463607.htm

不过貌似只是自己监督自己,不是监督TG啊

家园 我的意思不是空降干部

或别的家长式管理,而是恰恰相反。

现在的情形是中央和大众有利益交集,但是政策执行和社会反馈被地方豪强劫持了。 只要能控制正确的舆论导向,在此条件下加强透明度打人民战争,利用人民的力量建立好的监督制度,该破的脓疮让它破, 把脓挤掉,而不是捂起来。

家园 司法体系还是以本地化为宜

司法系统垂直化管理有一个根本性的弊端,就是在地方与中央的相互制衡中,使中央过于强大,地方过于弱势,而一个极端强大、极度集中的中央政府,在没有地方政府和其它机制制衡的情况下,很有可能由于一个或一系列错误的决策,引发灾难性的后果。

司法系统垂直化管理和保证司法独立之间也没有必然的联系,影响司法独立的因素,在地方上存在,在中央也同样存在,如果通过机制和法律在中央层面能够保证司法独立,那么在地方层次也同样能保证。

另外还存在地方立法权的问题,如果地方立法/司法体系不匹配,可能会给地方立法的执行带来很大的影响。

中央对地方司法体系的制衡应该体现在合理的上诉/终审制度上,而不是对地方司法体系的直接操控。

保证本地司法体系的正常运行是地方政府应该承担的责任,如果地方政府财用不足,也没必要由中央政府直接承担地方司法的财政,可以对地方财政进行补贴,再由地方财政通过正常渠道提供给本地司法系统。

如果由中央政府承担地方司法体系的财政,那么地方政府就没有义务承担这个责任,这样会导致两个问题不好解决,一个问题是中央各地情况有相当大差别的情况下,怎样为各地方司法系统合理分配财政资源,既保证地方司法体系有效运作,又不产生浪费,如果处理不好的话,很有可能产生在中央僵化的政策下,有的地方司法系统财力紧张,而另一些地方却财力虚糜的情况。

另一个问题是在当前的财税体制下,中央财力充足,地方财力紧张,中央财政有能力承担地方司法系统的财政负担,如果有朝一日,形势发生了逆转,中央无力承担地方司法系统的费用,而地方政府又甩手不管,一样会影响地方司法体系的运行,虽然可以到时候再翻回头重新调整一遍,但对保持司法体系的稳定性却有不利的影响。

因此,虽然存在地方司法系统财力不足的问题,但由中央直接管控地方司法却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反而会带来更多的问题。

同笑
家园 美国除了州法院还有联邦法院。两者角色不同

美国的州本身是有自己相对独立的法律的,相对中国而言,每个州都可以说是一个独立王国了。那么州内部的事情,州法院就是最终审判。那么这种情况下,当然州法院由州承担,因为他处理的法律是本州的法律。事实上在很多时候是偏向州利益的。

但是美国还有联邦法院,专门处理跨州事务,这个经费好像不是州承担吧。

中国没有这个分工,中国政法系统包含了地方和跨地方的。所以如果经费不独立,那么必然在很多情况下,偏向于地方政府利益。老百姓连美国联邦法院这种东西都没有

家园 公检法几家互相就不对眼。互相折腾很正常的

听司法局的人说过,公安局看不起法院的,法院看不起检察院的,检察院看不起司法局的。

看过一个检察院的检察官吃饭的时候对司法局的官员说,公检法司,你们是最低的,你敢不喝这个酒

家园 这个好像前几年就开始准备了

前两年开始讨论公安系统的经费保障了,有些省就讨论直接把公安系统经费纳入省一级保障。这样公安系统经费至少形式上半独立了

家园 以前曾经看到检察体系内有人提出检察垂直领导

当时觉得这个想法很大胆,可惜现在都听不到了

家园 一些不同意见

广义司法机构包括公检法系统,对于公安系统,我想本地化是不该有疑义的,由于其效率将直接影响到地方治安,而且工作范围包括了相当一部分属于非诉讼范畴的调解案件,因此纳入地方行政系统范围内是必然的。

但检察与法院就不一样了,尤其是法院,摆在其第一位应该是公正而非效率。检察院的监督权,法院裁判权,实际上是保证一个国家法律体系一致的底线,也是保证社会生活正常进行的底线。这两个机构如果不能独立于地方行使职权,就不是中央权力是否过分集中的问题,而是一个国家法律体系是否有效的问题。同时,这两个机构不是行政机构尤其是法院其权力更是被动行使,其职权范围和性质也决定了其不会对地方行政行为实施经常性的干涉。因此,其独立与地方政府并不必然导致中央权力过分集中。

寄希望于所谓合理的上诉/终审制度去解决问题,无异于缘木求鱼,再合理的制度也需要人去执行,当法官的饭碗被攥在地方行政机构的手里的时候,希望他在涉及到行政机关的诉讼中保持公正的立场怎么看都像个笑话。像最牛的县委书记一类的事件屡屡发生说明了把公检法都攥在手里的地方官员可以让行政机构的权力恶性膨胀到什么地步。

目前这种群体事件经常爆发的形势已经说明了在地方政府和群众间需要一个有权威的裁判员。目前这一角色由上一级行政机构充当,但这既不有效也不可靠,更无法形成常态。这种工作还是让法院充当比较好。

至于财政上的问题,与前面的问题比起来恐怕不是太大的问题。地方上的中央直属机构又不是没有先例,总能借鉴一些办法。

家园 毛泽东思想的核心之一不就是为人民服务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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