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讨论】司法改革等方面的动作 -- 神仙驴
背景:北京奥运、中欧峰会结束,国际经济环境迅速恶化、国内经济困难明显加大;
近期事端:杨佳杀警、陇南事件等;
周永康:重拾“枫桥经验”;
“枫桥经验”:坚持抓源头、抓苗头、抓基层、抓基础,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当地、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环境;(周永康)
政治局会议:特地讨论“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问题,“以促进社会和谐为主线,以加强权力监督制约为重点”;
党外人士座谈会:贾庆林、周永康出席;
其他: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有被双规;
。。。
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指哪些?基层矛盾不上交有否特指?有对此了解和关注的朋友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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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别说,群众专政对社区治安还真是有效。
贾庆林主持会议,说明这个问题超过了简单的政法层次,绝对值得关注,驴哥鼻子真灵啊!
而是主要在基层解决如下问题。
第一,可诉
第二,易诉(排期短,解决快)
第三,诉讼成本低
第四,执行有保障
每一条,都不容易
估计是中央钦差下省,省钦差下乡。
枫桥经验主要针对民众之间的纠纷,如邻里纠纷、家庭纠纷引发的矛盾,司法机关作为第三方,局外人当然可以也可能相对超然和公平地处理矛盾,排查纠纷。现在引发骚动或造成大的影响的社会事件,相当多的就是地方政府(或其中的一些人)胡作非为,出现情况后再把司法机关推向一线,顶雷。而司法机关对于这类事件的处理办法很笨很拙劣:一打、二骂、三吓唬,最后演变成一小撮别有用心和一大片不明真相。
任何企图以过时的方式方法来应对现在的形势,如果在思想体系上没有改善,恐怕都是徒劳。
街道现在是正经的一级政府机关了,居委会暂时还不是,不过居委会主任现在一般都是专职的,和以前大妈们做兼职不太一样了,不过难说效果有没有以前好。
前段时间听说的是设立大区级(几个省)高级法院,法院设置与行政区划设置分开,法院财政独立,最高院不直接审理一、二审案件,只负责司法政策和监督。
实际上,今年四月实施的民诉法修正案已经把民事案件的两审终审制改变了,业内称之为两审半终审制,四月以来,我所在的省,申诉案件很多,法院民事方面各庭都成立了专门小组受理申诉案件。
进步一直在有,反对楼下鲨鱼兄弟的虚无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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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从机制和法理上改革,任何努力的结果就7个字儿
一点儿用都没有
对于整体形态。佩服楼下的那位,一眼就看穿老夫的虚无主义立场。
如题。身在法院,比较关心,多谢。
del
国内外的实践证明工作到基层才能发现问题所在,只有在基层才回找到解决问题的
办法.
要不是闹起来 大概还以为天下太平呢
现在的社会问题主要源于地方利益,小集团利益以权谋私造成的吏治混乱,解决方法应该是加强中央集权,, 改革官员选拔制度,形成上下级互相监督的体制。 而所谓的“枫桥经验”, 安百度搜来的原话是:
这里面表现了很强的诸侯割据和人治色彩。 如果是依照这个思路来进行司法改革,恐怕是忧多于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