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谈谈第三产业之交易成本和人权法制的限度 -- 唵啊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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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 嘿嘿,职业病
不是律师就是官员。最近就被广州的一个规定搞得哭笑不得。
复 嘿嘿,职业病
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
复 嘿嘿,职业病
未必就是坏事呢,虽然,有时候文山会海的,手续繁琐了点儿,呵呵。
也就是现在中国穷,所以中国不能像美国那么玩民主法制啥的,社会成本大,玩不起。
复 成本吧,我觉得
但要我个人选择的话,我当然选择被万恶的律师敲骨吸髓。
问题的基点在于努力的方向而不在于具体的实施,问题的解决却要一步一步的进行制度建设,不是吗?
美国是一个极端,中国是另外一个极端
可以互相学习,呵呵
复 中庸中庸
但这个法制问题的解决方案并不是两者相加除以二就最合适,我觉得从美式司法退后一步,荡开一笔就很好。
复 律师
至于律师么。。。
复 有一个说法
还有个说法:一个拿公文包的律师比一千个拿枪的匪徒抢的钱还多
复 律师
监狱、会计和保险制度,的确是非常新颖的视角。
言之有理!“天下皆知善之为善,不善焉。”
花赞!
复 律师
……不过也不是好人……
两者还真是有点像
也就是美国这样的有钱人承担的起
恩,nothing is fre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