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西河

主题:【原创】晚清外交官(3):万家酣睡几人醒 -- 风雨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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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这回真没有“犹抱琵琶半遮面”,现在全露出来了一览无余。

我是羡慕零兄的文思泉涌, 但是我知道自己没有那两下子。

家园 something more

It is an excellent article of yours about the majority tyranny. It really shows that you care so much for our countrymen. Pardon me that I put it in Englih, because my limited knowledge in pinyin will take me forever to say the following.

Being a layman myself, not involved in any form of governmental agency, I am sort of looking at the problem in this way. "rule by law" and "democracy" is something surely the way to go, but JS Mill, and all the other individuals, who you mentioned, are persons working on their own, to have the western civilization evolved or emerged to the present state from a state not too much different from ours now.

I think there is one more thing besides rule by law and democracy. That is civilization or enlightenment. The Europeans were in a state of mind much different from nowadays back in 300 years ago, or in the dark age. Yet they come through successfully into the present state we all can see in USA today. All Europeans think much differently now comparing to 300 years ago.

What had happened ? It is the result of so much hard work of all these enlightened individuals. They had successfully moved the people as a whole to a higher horizontal.

We had some success too. For example, now no Chinese will accept anyone, who want to be a king. We all think that science is good for the benefit of everyone. We all learned to respect some good European thinking.

The point I want to make here is that when some individual tries to move the people as a whole toward something better. He will experience a lot of resistance. The majority thinks different from him and will give him hard time, if not bad time. That is what JS Mill tried to say. If he fails, then the whole will not be moved. How to get a breakthrough ? That is the most critical point.

Of course, there is no proof that it is something surely better from that individual. That is what JS Mill tried to outline a scheme to approach the problem in his "On Liberty".

Please see www.jsmill.com

家园 嗯,以时间换空间是光绪应该做的,也是他付得起的。
家园 同感。
家园 风兄妙文, 其实一个人, 或者一个民族是用不着为失去自己的特性而担忧的

你就是你, 怎么学习也不会变成别人, 用不着刻意去强调"X国特色", 自己民族文化中美好的, 有生命力的东西, 自然会留下来的.

家园 说到这里不得不佩服华为的任正非

当年华为从IBM引进IPD (integrated product development), 要求产品开发流程严格按照IPD规范. 毕竟两家公司从事的领域不完全相同, 下面叫苦不迭, 纷纷吵着要走自己的路. 任正非力排众议, 说要"先僵化, 再固化, 再优化".

结果正是在僵化固化的过程中体会到了人家那样做的好处. 如果一上来就优化, 倒是很容易把人家的精髓给优化掉了.

家园 先生所言是,只是今天中国民间的情绪变化也很大。

The enlightenment movement that happened in the 17-18 century Europe and in the 19 century Japan never came to China in a substantial way except for a brief period of less than 10 years during 1910-1920s which was terminated by the following chaotic war lords infighting and civil wars.

The unfortunate reality in today's China is that people become increasingly cynical about everything, which may be resulted from the compounding effect of the distrust nurtured by brutal and dishonest politics, unaccountability of public officials, the selfishness of jungle life philosophy, and moral and spiritual void. Anything sounds like “enlightenment" may not relate well to people in such a cynical context. As an American saying goes, you can lead a horse to water, but you can not force it to drink.

On the other hand, the growing gap between the haves and the have-nots, is used, as always, to pose people against each other. I am quite concerned about the discontent of the under previleged people and the destructive way they may choose to unleash their anger.

Though so many challenges may well dislodge China from its path for a renaissance, I am not saying that a Chinese individual should not take on his/her individual responsibility, however small impact it might have.

BTW, thanks for your kind words for my article.

家园 任正非是胡雪岩等不可项背的杰出人物。附《我的父亲母亲》

我的父亲母亲

这是我一生中最大的憾事――如果8日上午我真给母亲打了电话,拖延她一两分钟出门,也许她就躲过了这场灾难……

  上世纪末最后一天,我总算良心发现,在公务结束之后,买了一张从北京去昆明的机票,去看看妈妈。买好机票后,我没有给她电话,我知道一打电话她一下午都会忙碌,不管多晚到达,都会给我做一些我小时候喜欢吃的东西。直到飞机起飞,我才告诉她,让她不要告诉别人,不要车来接,我自己坐出租车回家,目的就是好好陪陪她。前几年我每年也去看看妈妈,但一下飞机就给办事处接走了,说这个客户很重要,要拜见一下,那个客户很重要,要陪他们吃顿饭,忙来忙去,忙到上飞机时回家取行李,与父母匆匆一别。妈妈盼星星、盼月亮,盼盼唠唠家常,一次又一次的落空。他们总是说你工作重要,先工作,先工作。

  由于我3日要赶回北京,随胡锦涛副主席访问伊朗,在昆明我只能呆一天。这次在昆明给妈妈说了去年11月份我随吴邦国副总理访问非洲时,吴邦国副总理在科威特与我谈了半小时话的内容。首长说了这次我随访是他亲自点的名,目的有三个:1、鼓励和肯定华为,并让随行的各部部长也正面地认识和了解华为;2、了解一下我们公司的运行与管理机制,看看对别的企业有无帮助;3、看看政府对华为开拓国际市场是否能给予一些帮助。妈妈听了十分高兴,说“政府信任就好,只要企业干得好,其他都会随时间的证实而过去的。”

  最近这两年,网上、媒体中对华为有一些内容,也是毁誉参半,妈妈是经过“文革”痛苦煎熬过的,对荣誉不感兴趣,对一些不了解我们真实情况的文章却十分忧心。我说了,我们不是上市公司,不需要公示社会,主要是对政府负责,对企业的有效运行负责。我们去年交税20亿多,2001年要交40多亿的税。各级政府对我们都信任。我们不能在媒体上去辩论,这样会引起争论,国家纸太贵,为我们这样一个小公司争论太浪费。为我们这样一个小公司,去干扰国家的宣传重点,我们也承担不了这么大责任。他们主要是不了解,我们也没有介绍,了解就好了。妈妈舒了一口气,理解了我的沉默。这次我还与母亲约好,今年春节我不工作,哪儿也不去,与几个弟妹陪她到海南过春节,好好聊一聊,痛痛快快聊一聊。以前,我节假日多为出国,因中国过节,外国这时不过节,正好多一些时间工作,这次我是彻底想明白了,要陪陪妈妈,我这一生还没有好好陪过她。没想到终成泡影。

  8号那天,圆满结束对伊朗的访问,我们刚把胡副主席送上飞机,就接到纪平的电话,说我母亲上午10时左右,从菜市场出来,提着两小包菜,被汽车撞成重伤,孙总已前往昆明组织抢救。由于相隔千万里,伊朗的通信太差,真使人心急火燎。飞机要多次中转才能回来,在巴林转机要呆6.5个小时,真是心如煎熬,又遇巴林雷雨,飞机又延误两个小时,到曼谷时又再晚了十分钟,没有及时赶上回昆明的飞机,直到深夜才赶到昆明。

  回到昆明,就知道妈妈不行了,她的头部全部给撞坏了,当时的心跳、呼吸全是靠药物和机器维持,之所以在电话上不告诉我,是怕我在旅途中出事。我看见妈妈一声不响地安详地躺在病床上,不用操劳、烦心,好像她一生也没有这么休息过。

  我真后悔没有在伊朗给母亲一个电话。7日胡副主席接见我们8个随行的企业负责人,我汇报了两、三分钟,说到我是华为公司的时候,胡副主席伸出4个指头,说四个公司之一。我本想把这个好消息告诉妈妈,说中央首长还知道我们华为。但我没打,因为以前不管我在国内、国外给我母亲打电话时,她都唠叨:“你又出差了”,“非非你的身体还不如我好呢”,“非非你的皱纹比妈妈还多呢”,“非非你走路还不如我呢,你这么年纪轻轻就这么多病”,“非非,糖尿病参加宴会多了,坏得更快呢,你的心脏又不好”。我想伊朗条件这么差,我一打电话,妈妈又唠叨,反正过不了几天就见面了,就没有打。而这是我一生中最大的憾事。由于时差,我只能在中国时间8日上午一早打,告诉她这个喜讯,如果我真打了,拖延她一、两分钟出门,也许妈妈就躲过了这场灾难。这种悔恨的心情,真是难以形容。

  我看了妈妈最后一眼后,妈妈溘然去世。1995年我父亲也是因为在昆明街头的小摊上,买了一瓶塑料包装的软饮料喝后,拉肚子,一直到全身衰竭去世。

  爸爸任摩逊,尽职尽责一生,充其量可以说是一个乡村教育家。妈妈程远昭,是一个陪伴父亲在贫困山区与穷孩子厮混了一生的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园丁。

  爸爸是穿着土改工作队的棉衣,随解放军剿匪部队一同进入贵州少数民族山区去筹建一所民族中学。一头扎进去就是几十年,他培养的学生不少成为党和国家的高级干部,有些还是中央院校的校级领导,而父亲还是那么位卑言微。

  爷爷是浙江浦江县的一个做火腿的大师傅,爸爸的兄弟姊妹都没有读过书。由于爷爷的良心发现,也由于爸爸的执着要求,爸爸才读了书。爸爸在北京上大学期间,也是一个热血青年,参加学生运动,进行抗日演讲,反对侵华的田中奏章,还参加过共青团。由于爷爷、奶奶相继病逝,爸爸差一年没有读完大学,辍学回家。时日,正值国共合作开始,全国掀起抗日高潮,父亲在同乡会的介绍下,到广州一个同乡当厂长的国民党军工厂做会计员。由于战争的逼近,工厂又迁到广西融水,后又迁到贵州桐梓。在广西融水期间,爸爸与几个朋友在业余时间,开了一个生活书店,卖革命书籍,又组织一个“七?七”读书会,后来这个读书会中有几十人走上了革命前线,有相当多的人解放后成为党和国家的高级干部。粉碎“四人帮”后,融水重写党史时,还把爸爸邀请过去。

  爸爸这段历史,是文革中受磨难最大的一件事情。身在国民党的兵工厂,而又积极宣传抗日,同意共产党的观点,而又没有与共产党地下组织联系。你为什么?这就成了一部分人的疑点。在文革时期,如何解释得清楚。他们总想挖出一条隐藏得很深的大鱼,爸爸受尽了百般的折磨。

  妈妈其实只有高中文化程度,她要陪伴父亲,忍受各种屈辱,成为父亲的挡风墙,又要照顾我们兄妹七人,放下粉笔就要和煤球为伍,买菜、做饭、洗衣……又要自修文化,完成自己的教学任务,她最后被评为中学的高级教师。她的学生中,不少是省、地级干部及优秀的技术专家,他们都对母亲的教学责任心印象深刻。妈妈这么低的文化水平,自学成才,个中艰辛,只有她自己知道。

  父母虽然较早参加革命,但他们的非无产阶级血统,要融入无产阶级的革命队伍,取得信任,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他们不可能像普通农民、工人那样政治纯洁。他们是生活在一个复杂的社会中,这个社会又是多元化组成的,不可能只有一种纯洁的物质。历次政治运动中,他们都向党交心,他们思想改造的困难程度要比别人大得多,所受的内心煎熬也非他人所能理解。他们把一生任何一个细节都写得极其详尽,希望组织审查。他们去世后,我请同学去帮助复印父母的档案,同学们看了父母向党交心的材料,都被他们的真情感动得泪流满面。终其一生,他们都是追随革命的,不一定算得上中坚分子,但无愧于党和人民。父亲终在1958年国家吸收一批高级知识分子入党时,入了党。当时向党交心,不像今天这样信息发达,那时,反对个别党员,有可能被说成反党。我们亲眼看到父母的谨小慎微、忘我地拼其全力工作,无暇顾及我们,就如我拼死工作,无暇孝敬他们一样。他们对党和国家、对事业的忠诚,已经历史可鉴。我今天要忏悔的,是我没有抽时间陪陪他们,送送他们。

  回想起来,革命的中坚分子在一个社会中是少的,他们能以革命的名义,无私无畏地工作,他们是国家与社会的栋梁。为了选拔这些人,多增加一些审查成本是值得的。而像父母这样追随革命,或拥护革命,或不反对革命的人是多的,他们比不革命好,社会应认同他们,给以机会。不必要求他们那么纯洁,花上这么多精力去审查他们,高标准要求他们,他们达不到也痛苦,而是要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一同来支撑,以物质文明来巩固精神文明,以一种机制来促使他们主观上为提高生存质量,客观上是促进革命,充分发挥他们贡献的积极性。我主持华为工作后,我们对待员工,包括辞职的员工都是宽松的,我们只选拔有敬业精神、献身精神、有责任心、使命感的员工进入干部队伍,只对高级干部严格要求。这也是亲历亲见了父母的思想改造的过程,而形成了我宽容的品格。

  我与父母相处的青少年时代,印象最深的就是渡过三年自然灾害的困难时期。今天想来还历历在目。

  我们兄妹七个,加上父母共九人。全靠父母微薄的工资来生活,毫无其他来源。本来生活就十分困难,儿女一天天在长大,衣服一天天在变短,而且都要读书,开支很大,每个学期每人交2-3元的学费,到交费时,妈妈每次都发愁。与勉强可以用工资来解决基本生活的家庭相比,我家的困难就更大。我经常看到妈妈月底就到处向人借3-5元钱度饥荒,而且常常走了几家都未必借到。直到高中毕业我没有穿过衬衣。有同学看到很热的天,我穿着厚厚的外衣,说让我向妈妈要一件衬衣,我不敢,因为我知道做不到。我上大学时妈妈一次送我两件衬衣,我真想哭,因为,我有了,弟妹们就会更难了。我家当时是2-3人合用一条被盖,而且破旧的被单下面铺的是稻草。“文革”造反派抄家时,以为一个高级知识分子、专科学校的校长家,不知有多富,结果都惊住了。上大学我要拿走一条被子,就更困难了,因为那时还实行布票、棉花票管制,最少的一年,每人只发0.5米布票。没有被单,妈妈捡了毕业学生丢弃的几床破被单缝缝补补,洗干净,这条被单就在重庆陪我渡过了五年的大学生活。

  父母的不自私,那时的处境可以明鉴。我那时14-15岁,是老大,其他一个比一个小,而且不懂事。他们完全可以偷偷地多吃一口粮食,可他们谁也没有这么做。爸爸有时还有机会参加会议,适当改善一下生活。而妈妈那么卑微,不仅要同别的人一样工作,而且还要负担七个孩子的培养、生活。煮饭、洗衣、修煤灶……什么都干,消耗这么大,自己却从不多吃一口。我们家当时是每餐实行严格分饭制,控制所有人欲望的配给制,保证人人都能活下来。不是这样,总会有一个、两个弟妹活不到今天。我真正能理解活下去这句话的含义。

  我高三快高考时,有时在家复习功课,实在饿得受不了了,用米糠和菜合一下,烙着吃,被爸爸碰上几次,他心疼了。其实那时我家穷得连一个可上锁的柜子都没有,粮食是用瓦缸装着,我也不敢去随便抓一把,否则也有一、两个弟妹活不到今天。(我的不自私也是从父母身上学到的,华为今天这么成功,与我不自私有一点关系。)后三个月,妈妈经常早上塞给我一个小小的玉米饼,要我安心复习功课,我能考上大学,小玉米饼功劳巨大。如果不是这样,也许我也进不了华为这样的公司,社会上多了一名养猪能手,或街边多了一名能工巧匠而已。这个小小的玉米饼,是从父母与弟妹的口中抠出来的,我无以报答他们。

  1997年我国的高等教育制度改革,开始向学生收费,而配套的助学贷款又没跟上,华为集团向教育部捐献了2500万元寒门学子基金。

  父亲一生谨小慎微,自知地位不高,从不乱发言而埋头在学问中,可在“文革”横扫一切牛鬼蛇神的运动中,他还是被揪出来,反动学术权威、走资派、历史有问题的人……万劫难逃。他最早被关进牛棚。

  1967年重庆武斗激烈时,我扒火车回家。因为没有票,还在火车上挨过上海造反队的打,我说我补票也不行,硬把我推下火车。也挨过车站人员的打,回家还不敢直接在父母工作的城市下车,而在前一站青太坡下车,步行十几里回去。半夜回到家,父母见我回来了,来不及心疼,让我明早一早就走,怕人知道,受牵连,影响我的前途。爸爸脱下他的一双旧皮鞋给我,第二天一早我就走了,临走,父亲说了几句话:“记住知识就是力量,别人不学,你要学,不要随大流。”“以后有能力要帮助弟妹。”背负着这种重托,我在重庆枪林弹雨的环境下,将樊映川的高等数学习题集从头到尾做了两遍,学习了许多逻辑、哲学。还自学了三门外语,当时已到可以阅读大学课本的程度,终因我不是语言天才,加之在军队服务时用不上,20多年荒废,完全忘光了。我当年穿走爸爸的皮鞋,没念及爸爸那时是做苦工的,泥里水里,冰冷潮湿,他更需要鞋子。现在回忆起来,感觉自己太自私了。

  “文革”中,我家的经济状况,陷入了比自然灾害时期还困难的境地。中央文革为了从经济上打垮走资派,下文控制他们的人均标准生活费不得高于15元。而且各级造反派层层加码,真正到手的平均10元左右。我有同学在街道办事处工作,介绍弟妹们到河里挖砂子,修铁路抬土方……,弟妹们在我结婚时,大家集在一起,送了我100元。这都是他们在冰冷的河水中筛砂,修铁路时冒着在土方塌方中被掩埋的危险……挣来的。那时的生活艰苦还能忍受,心痛比身痛要严重得多,由于父亲受审查的背景影响,弟妹们一次又一次的入学录取被否定,那个年代对他们的损失就是没有机会接受高等教育。除了我大学读了三年就开始文化大革命外,其他弟妹有些高中、初中、高小、初小都没读完,他们后来适应人生的技能,都是自学来的。从现在的回顾来看,物质的艰苦生活以及心灵的磨难是我们后来人生的一种成熟的宝贵财富。

  “文革”对国家是一场灾难,但对我们是一次人生的洗礼,使我政治上成熟起来,不再是单纯的一个书呆子。我虽然也参加了轰轰烈烈的红卫兵运动,但我始终不是红卫兵,这也是一个奇观。因为父亲受审的影响,哪一派也不批准我参加红卫兵。后来我入伍后,也是因为父亲问题,一直没有通过入党申请,直到粉碎“四人帮”以后。

  1976年10月,中央一举粉碎了“四人帮”,使我们得到了翻身解放。我一下子成了奖励“暴发户”。“文革”中,无论我如何努力,一切立功、受奖的机会均与我无缘。在我领导的集体中,战士们立三等功、二等功、集体二等功,几乎每年都大批涌出,而唯我这个领导者,从未受过嘉奖。我已习惯了我不应得奖的平静生活,这也是我今天不争荣誉的心理素质培养。粉碎“四人帮”以后,生活翻了个个儿,因为我两次填补过国家空白,又有技术发明创造,合乎那时的时代需要,突然一下子“标兵、功臣……”部队与地方的奖励排山倒海式地压过来。我这人也热不起来,许多奖品都是别人去代领回来的,我又分给了大家。

  1978年3月我出席了全国科学大会,6000人的代表中,仅有150多人在35岁以下,我33 岁。我也是军队代表中少有的非党人士。在兵种党委的直接关怀下,部队未等我父亲平反,就直接去为查清我父亲的历史进行外调,否定了一些不实之词,并把他们的调查结论,寄给我父亲所在的地方组织。我终于入了党。后来又出席了党的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父亲把我与党中央领导合影的照片,做了一个大大的镜框,挂在墙上,全家都引以自豪。

  我父亲也在粉碎“四人帮”后不久平反。由于那时百废待兴,党组织需要尽快恢复一些重点中学,提高高考的升学率,让他去做校长。“文革”前他是一个专科学校的校长。他不计较升降,不计较得失,只认为有了一种工作机会,全身心地投进去了,很快就把教学质量抓起来了,升学率达到了90%多,成为远近闻名的学校。他直到1984年75岁才退休。他说,他总算赶上了一个尾巴,干了一点事。他希望我们珍惜时光,好好干。至此,我们就各忙各的,互相关心不了了。我为老一辈的政治品行自豪,他们从牛棚中放出来,一恢复组织生活,都拼命地工作。他们不以物喜,不以己悲,不计荣辱,爱国爱党,忠于事业的精神值得我们这一代人、下一代人、下下一代人学习。生活中不可能没有挫折,但一个人为人民奋斗的意志不能动摇。

  我有幸在罗瑞卿同志逝世前三个月,有机会聆听了他为全国科学大会军队代表的讲话,说未来十几年是一个难得的和平时期,我们要抓紧全力投入经济建设。我那时年轻,缺少政治头脑,并不明白其含意。过了两、三年大裁军,我们整个兵种全部被裁掉,我才理解了什么叫预见性的领导。 转入地方后,不适应商品经济,也无驾驭它的能力,一开始我在一个电子公司当经理也栽过跟斗,被人骗过。后来也是无处可以就业,才被迫创建华为的。华为的前几年是在十分艰难困苦的条件下起步的。这时父母、侄子与我住在一间十几平方米的小房里,在阳台上做饭。他们处处为我担心,生活也十分节省。攒一些钱说是为了将来救我。(听妹妹说,母亲去世前两个月,还与妹妹说,她存有几万元,以后留着救哥哥,他总不会永远都好。母亲在被车撞时,她身上只装了几十元钱,又未带任何证件,是作为无名氏被110抢救的。中午吃饭时,妹妹、妹夫才发现她未回来,四处寻找,才知道遇车祸。可怜天下父母心,一个母亲的心有多纯。)当时在广东卖鱼虾,一死就十分便宜,父母他们专门买死鱼、死虾吃,说这比内地还新鲜呢!晚上出去买菜与西瓜,因为卖不掉的菜,便宜一些。我也无暇顾及他们的生活,以致母亲糖尿病严重我还不知道,是邻居告诉我的。华为有了规模发展后,管理转换的压力十分巨大,我不仅照顾不了父母,而且连自己也照顾不了,我的身体也是那一段时间累垮的。我父母这时才转去昆明我妹妹处定居。我也因此理解了要奋斗就会有牺牲,华为的成功,使我失去了孝敬父母的机会与责任,也消蚀了自己的健康。

  回顾我自己已走过的历史,扪心自问,我一生无愧于祖国、无愧于人民,无愧于事业与员工,无愧于朋友,唯一有愧的是对不起父母,没条件时没有照顾他们,有条件时也没有照顾他们。

  爸爸妈妈,千声万声呼唤您们,千声万声唤不回。

  逝者已经逝去,活着的还要前行。

家园 阿康这话说得很好,但一群人被摧毁的信心

不是一天可以重建的,会在自卑和自大之间摇摆很长时间才能找到自信的位置。我有时觉得中国和中国人的问题不是智商的问题(我们有很多很多的聪明人),而是心理问题(好象结构性心理缺陷的人太多,从朱元璋到马家爵每个层次都层出不穷)。如果有人能对中国人的历史和现实象容格那样做一个集体精神分析,也许能够比理论更解决问题。

家园 分析后发现:打倒孔家店!

我觉得中国人的精神疾病远者来自孔氏学说的束缚,近者来自极端专制,那么多的人只能够有一个有脑子,其他人都得生活在相互监视之中,每每必须高呼万岁,否则自身的安全都会成问题。这样的环境,不出毛病才怪呢。

家园 理论上是可行的,可是时间呢?

清朝早已风雨飘摇了,否则也不会在慈禧死后三年就灭亡。

另外,以太后的愚昧,任何实质改革都是不可能的,因此光绪只能够熬时间,希望最后不要熬出个“君主死社稷”。

家园 GOOD ONE! Ru blocks the ways to liberty and innovation.
家园 【评论】为儒家文化喊冤:

窃以为把中国文化(汉文化)简化为儒家文化然后打倒孔家店,是五四新文化运动的一个大冤案。

儒家文化只是士大夫阶层的主流文化,而士大夫在中国古代社会从数量上是一个很少的精英集团,(加上所有的读书人)恐怕占不到总人口的1%(待查)?其他人群是不相信什么儒家文化的行为准则的。

读《水?G》、《金瓶梅》和各朝的笔记小说,发现市井小民对儒家文化基本是充耳不闻、或者敬而远之、甚至哧之以鼻。打个比方,象政府天天提倡五讲四美三热爱和新生活运动,老百姓依然我行我素是一个道理。民间文化占主导地位的是一个复杂的混合物,是弱肉强食、尔虞我诈、地痞流氓、胆小怕事和偶尔的肝胆相照奇特的组合,直到今天恐怕还是仍然如此,读《金瓶梅》和《水?G》里的人物就象发生在深圳、广州、沈阳、西安的当代故事。

在士大夫以上,有皇权阶层,他们不是儒家文化的信奉者,只是一个利用者。这拨人要不然是出生贵族如李世民、赵匡胤等得天下后要治理天下使用士大夫阶层,要不然是如朱元璋等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得势的流氓地痞,把士大夫阶层置于股掌中蹂躏。

我读英美保守主义(传统自由主义)的东西越多,越来越能找到神私的地方。对秩序和传统的尊重,对良知的渴望... 我越来越觉得毁掉中国的,不是儒家文化,而是非儒家文化的那部分“汉文化”。

家园 一点看法

儒家文化并不只是读书人的事情,学而优则仕使得读书人可以做官,进入官僚阶层成为社会精英,他们的行为和思考方式必然通过自己的实际工作体现出来而影响整个社会。

当时能够通过科举考试的读书人被认为是天上文曲星下凡而受到民间的崇拜,他们在地方有着强大的影响能力,也就是乡绅(所谓乡绅,经常就是地方比较有文化的地主),中国各地的地方政权实际上经常是靠乡绅的支持来维持的,以至于新起的政权能否维持住很大程度上要看能否得到乡绅的支持。

这样儒家文化就通过皇权、官僚阶层和乡绅组成了统治中国的无形大网,将中国牢牢地控制住了。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打倒孔家店是至关重要的。

所谓民间对儒家文化的鄙视和反抗,那并不是主流,因为多数人都想通过科举考试来做官和光耀祖宗并威服乡里,这样鄙视和反抗基本上只是作为反主流的边缘者的想法和行为。

中国和西方的主要区别在于中国政治上的一元化导致的思想上的一元化以及社会的一元化,任何缺乏刺激的思想和社会都是注定要走向没落的。

而西方的思想基础来自于古希腊,古希腊是崇拜多神的,连神圣都可以多元化,何况人间?因此西方思想的特点就是思想多元化是可以允许的,另外欧洲地理上的特点造成了现实中的政治多元化,思想多元化和政治多元化决定了社会的多元化,这是现代民主的基础。

当然教廷曾进试图做到思想上的一元化,但是由于欧洲的地理特点和现实政治,他们很难真正做到这一点,这样就为文艺复兴之后的实现思想多元化和政治多元化留下了空间。

家园 【文摘】20世纪中国社会变革的可贵开端――我看清末新政

 袁伟时

20世纪中国的开端,是以义和团事件和八国联军等奇耻大辱过后的清末新政为标记的。近年,越来越多中国大陆的史家冲破意识形态束缚,走上冷静、客观从学术角度研究这一重大事件之路,写出了一批高水平的专著。他们分别确认:

“这次新政是在政治、经济、教育、军事等各方面,较大程度改革旧的封建体制,推行新的资本主义制度……是一次资本主义性质的改革。”[i]“单纯的封建专制制度已不存在,民主政治及有关法律有些在试行,有些在准备和确立之中,整个政治制度正在向资本主义近代化演变迈进。”[ii]

清末新政(1901~1911)是中国社会变革的非常可贵的开端。[iii]最值得重视的是它提供了一个东方传统中世纪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的典型。无论其成就或失败,都蕴藏着足以启迪后人的东西。

最大成就是经济自由

窃以为清末新政最大的成就是经济自由。这样说的不言而喻的前提,是传统或中世纪中国没有现代意义的自由。

中国人获取自由是由经济领域开始的。就传统经济领域而言,中国人当然可以经营农业、商业和手工业。可是,有个障碍迎面而来:财产所有权的限制。《大清律》承袭传统,明确规定:“凡祖父母、父母在,子孙别立户籍,分异财产者,杖一百。若居父母丧而兄弟别立户籍,分异财产者杖八十。”理由是:“祖父母、父母在,子孙不得私财,礼也。居丧则兄弟犹侍乎亲也,若遂别立户籍,分异财产,均为不孝,故有杖一百、八十之罪。仍令合籍共财。”[iv]这是严重压抑经营积极性的规定。更为严重的是清政府为新经济的发展设置了种种障碍。突出的表现是办新式工商、交通和金融事业,一律实行批准制,往往相应设置垄断特权,不准民间资本自由进入。

例如,19世纪国际贸易的主导商品是纺织品。它和鸦片是19世纪中国外贸入超的主要因素。为与外商争利,70年代开始,朝野有关人士就着手筹办纺织厂。1890年上海机器织布局开车生产,这是中国人自己办的第一个棉纺织厂。从1876年李鸿章批准筹办起算,几经折腾,整整历时14年。1880年,为办这么一个厂,李鸿章特地上奏,并经皇帝批准,给予该局十年专利,“十年之内只准华商附股搭办,不准另行设局”。[v]1888年张之洞在广东筹设织布官局,不得不致电李鸿章协商:“阅《申报》载,上海布局经尊处奏准:‘十年之内,不准另行设局’;是否专指上海而言?粤设官局本与商局有别;且进口布多消旺,断非沪局所能遍给,粤给粤用,犹恐不给;当不至侵沪局之利。望速电复。”[vi]李鸿章的答复是:“粤设官局,距沪较远,似无妨。”[vii]照“不准另行设局”的规定,双方的说辞都经不起推敲。李鸿章和张之洞是当时权势最大的两位总督,在人治社会官场文化的氛围中,矛盾顺利化解了。

但问题没有真正解决,其他人办企业,就没有那么幸运了。郭嵩焘是大清帝国第一位驻外使节,二品大员。黯然回国退休后,他在给李鸿章的信中说到这么一件事:“轮船之为便利,天下所共知也。愚劣如湘人,亦习焉而知其利。是以十年以前,阻难在士绅;十年以来,阻难专在官。凡三次呈请……独不准百姓置造”,第三次是郭嵩焘出面筹办的,已筹集资本两万余,这个航运公司还是办不成![viii]

这两个例子带有普遍性。说到底,这是制度问题:传统中国没有经济自由。因此,各行各业要办点当时的新经济,无不碰到官方批准这一难关。

这个障碍是怎样打破的?1895年7月19日,清政府发了一道上谕:“叠据中外臣工条陈时务……如修铁路、铸钞币、造机器、开各矿、折南漕、减兵额、创邮政、练陆军、整海军、立学堂;大约以筹饷练兵为急务;以恤商惠工为本源。此应及时举办。”[ix]以这一圣旨为标志,清政府的经济政策从压制私人资本即剥夺国民的经济活动自由,转变为“恤工惠商”即力求保护和扶植私人资本。阻力和困难仍然不少,但大体是朝着这个方向前进的。

如果从1865年辩论要不要学西方借法自强算起,清政府内部整整争论了30年,才得出这么一个结论。更主要的是鸦片战争以来历经6次内外战争,特别是甲午战争失败,内外交困,迫使清政府的经济政策不能不作出重大调整。用当时一篇得到朝廷首肯并转发而流传甚广的奏章的话来说是:“今日即孔孟复生,舍富强外亦无治国之道,而舍仿行西法一途,更无致富强之术。”[x]换句话说,生死存亡迫使这个专制政府不能不放松控制,让老百姓得到一定程度的经济自由。不过,这一权利的法制化,是1904年初接连颁布《奏定商会简明章程》、《商人通例》、《公司律》后的事。其中规定“凡设立公司赴商部注册者,务须将创办公司之合同、规条、章程等一概呈报商部存案。”[xi]与国际惯例一样,办企业仅须登记注册即可。

与此同时,现代财产所有权亦相应逐步确立。《大清民事刑事诉讼法》在“判案后查封产物”一节中规定:“凡封票纸查封被告本人之产物,如产物系一家之公物,则封本人名下应得之一分,他人之分不得株连。”“凡左列各项不在查封备抵之列:一,本人妻所有之物。二,本人父母兄弟姐妹及各戚属家人之物。三,本人子孙所自得之物。”[xii]这表明财产所有权已从家庭甚至家族所有转变为以个人为本位。尽管这一规定要不仅在打官司时管用,并要成为全社会的习惯仍须假以时日,但这些法律条文的出现,就意味着主流文化开始承认个人财产权的正当性。

这一变革的影响极其深远。

首要的是为经济发展奠立了良好的制度基础。经济发展的决定性因素是制度。良好的制度是人才迅速成长和资金积聚的强大推动器;反之,则资金消散、人才流失。从1901至民国建立,有很多制约经济发展的不利因素:强势和享有特权的外国资本;厘金和其他苛捐杂税;由于政治制度改革滞后带来的政府官员腐败;日俄战争及其他突发事件引起的社会不安和动荡;等等。但民族经济仍有不俗的表现。1895――1913年间,民族资本工业发展速度年均15%,比第一次世界大战列强无暇东顾期间的发展速度还略高一点。[xiii]其他经济事业发展也比较顺畅。主要的一条是政府不再愚蠢地坚持以官办或官督商办的垄断经济为路向,扶植和奖励私人资本,建立自由的市场经济制度;加上工资和原料低廉;市场广阔;这些有利因素足以抵消其他制度性缺陷带来的不利因素(如贪污腐败和政府效率奇低等)的影响。

这一制度因素的影响一直延伸到民国。从民国初年到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战火连绵,社会动荡不安。但总的说来,经济仍持续以较高速度发展。1912~1936年间,尽管有几次世界性的经济危机,特别是1929年开始的经济大危机,中国工业年均仍增长9.2%。1912~1920年,更高达13.8%。[xiv]原因是北洋军阀政府继承新政的经济自由制度,且有所完善。1927年国民党取得全国政权后,虽然开始扶植官僚资本,但尚不足垄断国民经济。

更值得重视的是经济自由对人的解放的重要意义。在所译之书论及西方有经济自由,“乃至民生安业之事,大抵任民自为,而不过问”之际,严复感慨系之地写道:“读此,则知东西立国之相异,而国民资格,亦由是而大不同也。盖西国之王者,其事专于作君而已;而中国帝王,作君而外,兼以作师。且其社会,固宗法之社会也,故又曰元后作民父母……下至守宰,皆以其身兼天地君亲师之众责……卒之君上之责任无穷,而民之能事,无由以发达……而其于国也,无尺寸之治柄,无丝毫应有必不可夺之权利”。[xv]没有经济自由,只能事事仰承官府旨意,公民权利就失去基础。在新文化运动中,陈独秀也一再重申“以独立之生计,成独立之人格”[xvi]的极端重要性。

不过,由于中国传统观念中把公私之分视同善恶之别;加上屡仆屡起的启蒙运动远未完成自己的历史任务;经济自由的极端重要性,没有被广大知识分子深刻认识。这就为日后的反复留下了祸根。

欧美社会矛盾尖锐化催生了程度不等形式各异的公有化思潮;中国作为后发展国家,经济自由从确立之日起就一再受到西方非主流思潮的冲击。一些敏感的中国知识分子或政治家鉴于西方贫富差距过大的恶果,认同某些西方非主流思潮,主张用公有经济全部或部分取代私人的经济所有权。通观20世纪,挑战主要来自三个方面:三民主义中的民生主义;马克思主义;社会民主主义。无政府主义也厕身其中,但影响极小。按其实际效果,民生主义是官僚资本主义的垫脚石。1949年以后的马克思主义实践有目共睹。而社会民主主义则成了引导知识分子走向马克思主义的中介。

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社会民主主义思想是由一些自由主义者鼓吹的。一个突出的典型是张东荪。30年代,他认为苏联以及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与自由、民主是绝对不相容的。40年代,却认为“马克思主义与民主主义是一件事”,“民主主义与社会主义是向着同一的方向前进”。与此同时,他认为以苏联为榜样,放弃部分自由,首先是放弃经济自由,以计划经济取而代之,是完全正确的:“苏联还有一点最是为一切产业落后国家所应取法的。那就是对外贸易完全由国家办理……国家统办对外贸易是计划经济的前提,或柱石。此点办不到,一切必归无效。”“尚有一点亦足以后进的农业国家所取法。那就是所谓集合农场。”[xvii]他把自己的主张归结为建立“计划的社会”。他说:“须知在经济方面要有计划,则势必连带到其他方面,如政治方面,教育方面等等……必须把全社会亦成为有计划性的……只能有计划以内的自由与计划以内的平等,而断不容有超计划的自由与超计划的平等。……凡自由之足以妨害生产的提高,凡平等之足以使生产降低,则都应该在限制之列。”在他看来,放弃了政治与经济方面的“绝对自由”,“我们还是不能不要绝对的自由。这个绝对的自由应该在文化与思想方面。”[xviii]严格地说,无论在那一领域,都不可能有绝对自由;除了少数极端流派,也没有什么人追求绝对自由。不过,失去经济自由,政治、文化、思想等领域的自由,也就失去最重要的基础。所谓“计划以内的自由”,变成政府自由地“计划”给你什么,公民则必须绝对接受。这些观点不是个别人的迷误,在那时颇带普遍性。

苏联成了第二次世界大战的主力之一,国威、军威令贫弱如中国的知识分子十分景仰。再加上严密封闭的苏联社会的真实情况不易了解,一些人刻意散布它已改变了肆意镇压公民和剥夺民主、自由的错误,社会主义与民主主义合流的幻象油然而生。另一个重要因素是这些知识分子的知识结构。他们大多是人文学者,对经济学、政治学所知不深,但又肩负着说古论今、指点江山的重任。于是,当哈耶克、波普尔根据苏联计划经济及其他资料大声警告这是“通往奴役之路”之时,中国的一些自由知识分子面对同一现象,却认为是救国救民之路。张东荪自己和知识阶层乃至整个国家吞下适得其反的恶果,昭示清末新政肇始的经济自由的极端重要性。[xix]

现代社会运作架构的建立

全面地看,清末新政的历史功绩可以概括为现代社会运作架构开始建立。除体现上述经济自由的市场经济体系外,还有以下几个方面:

1.现代法律体系和司法制度正在建立。

清帝国原来实行的是三权合一的专制体制。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司法独立,并且法律必须与国际接轨。现代市场经济本来就是国际性的;不按照国际标准逐步建立符合要求的法律和司法体系,经济无法正常运作。再加上洋人动辄以大清帝国的法律和司法不人道、忽视人权为治外法权存在的理由,成了朝野人士一大心病。要维护司法主权,废除治外法权,也不能不改革法律体系,建立现代的独立的司法制度。

1901年1月,清廷下诏变法。翌年5月13日,一道“上谕”下达:“现在通商交涉,事益繁多。著派沈家本、伍廷芳将一切现行律例,按照交涉情形,参酌各国法律,悉心考订,妥为拟议。务期中外通行,有裨治理。”[xx]中国法律现代化由此起步,几经反复,直至20世纪终结,尚未完成。不过,基本架构已在晚清新政时期奠定。1903年起,《奖励公司章程》、《商标注册试办章程》、《商人通例》、《公司律》、《破产律》、《各级审判厅试办章程》、《法官考试细则》、《集会结社律》等等先后出台。影响最为深远的是三个总结性的大法:《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大清新刑律》、《民律草案》,分别在程序法和实体法领域为中国法律的现代化奠定了牢固的基础。虽因辛亥革命爆发,《民律》已来不及审议颁布施行,但20世纪上半叶的中国政府无不继承这三个大法。

辛亥革命爆发,民国取代了清帝国。出乎人们预料,《大清新刑律》等一系列法律没有随清帝国的灭亡而被束之高阁。临时政府一成立,司法部长伍廷芳立即向孙大总统报告:“本部现拟就前清制定之民律草案、第一次刑律草案、刑事民事诉讼法、法院编制法、商律、破产律、违警律中,除第一次刑律草案关于帝室之罪全章,及关于内乱罪之死刑碍难适用外,余皆由民国政府声明继续有效”。孙文同意并咨请参议院核准这个建议。[xxi]参议院批准了这个建议,于是,袁世凯就任临时大总统后,便在3月10日发布命令:“现在民国法律未经议定颁布,所有从前施行之法律及新刑律,除与民国国体抵触各条,应失效力外,余均暂行援用,以资遵守。”[xxii]清帝国的基本法律略加删改后继续为新政权服务。

孙文、袁世凯政府各自的司法部长――伍廷芳和王宠惠都是受过严格的西方法学教育的法学专家,他们却一致肯定清末制定的法律,而且他们的认识是被当时的社会各界广泛认同的。在革命热情洋溢的临时参议会批准伍廷芳的建议以前,各省早已纷纷表明了自己的态度。武昌起义,“各省光复,各省知旧刑律不能再用,江苏省议会,首先就资政院法典股之修正案(即《大清新刑律》――引者),去其与共和国体抵触各条外,即用为暂行刑律。湘浙各省陆续仿之。”[xxiii]以如此广泛的共识为基础,沿用清末新法律一事,没有受到值得一提的挑战。

1925年国民政府在广州建立,特别是1927年成为全国政权后,中国法治进程因国民党在包括立法、司法在内的各领域全面推行“党化”而逆转。但其民法、刑法等基本法律文本仍大体承袭了清末新政的成果。他们的专制统治,是通过另外两条途径达到的:一是另外制定法例(例如,《训政时期约法》、《戡乱时期危害国家紧急治罪条例》等等),把现代公民应有的自由化为乌有。二是建立以民为敌的机关,严格管制公民的言行。军统、中统和国民党中宣部及各级党委宣传部是其中最臭名昭彰的。他们开创了执政党直接检查和钳制言论自由、学术自由的体制,冀图以一党的主义“齐一国民思想”。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抗日根据地和后来的解放区,也沿用国民政府的《六法全书》办案。直至1949年2月中共中央下令“蔑视和批判”西方“反人民的法律和废止国民党《六法全书》”,再历经50年代初的“司法改革”,历史出现了30年的断裂。可是,近20年,立法、司法又开始悄悄地回归清末新政开创的新传统。[xxiv]

这个新传统无非是接受人类文明的共同成果。以法律来说,是在日本学者帮助下,继承《罗马法》、《拿破仑法典》等大陆法系传统,制定了这些新法,确立了建立“法治”国家的目标。可是,大陆法系的缺陷――对个人自由的保障远不如英美普通法系彻底,加上经过日本这个东方专制主义残留甚多的国家为中介传到中国,又使20世纪的中国人吃尽苦头。新政时期所定有关公民自由权的法律,总是在列举个人自由后,加上一个后缀:“非依法不得限制之”,从而为专制统治者打着“依法治国”的招牌剥夺公民自由大开方便之门。辛亥革命后制定的《临时约法》也沿袭了这一错误,知识阶层中不少人在革命高潮中也欣然接受,这又与中国传统文化把公私混同于善恶、为公可以侵私的观念密不可分。

辛亥革命前后,只有章士钊等极少数人察觉这是后患无穷的重大失误。清政府从1906年颁布《报章应守规则》开始,便利用恶法限制公民的言论自由。1910年12月,它居然利用资政院把原有的《大清报律》修订为《钦定报律》,由皇帝颁布实行。章士钊尖锐指出,政府此举侵犯了公民的私权。假如政府或某个公民认为有那些言论违法,可以诉诸法院,依照民法、刑法和正常法律程序解决;根本不需要什么报律。制定报律,并把书报送检列入其中,“则政府刻刻假定国民之违法,是直狗马国民也!是直盗贼国民也……如此,则人权之危险不可思议。”[xxv]真正第一流的法治国,不会有此等报律或新闻出版法。这是盲目学日本的恶果。他还批评资政院议员通过此项法律十分有负于国民。

1912年3月11日临时参议院通过并公布了《临时约法》,第二天,章士钊立即撰文揭露它没有解决公民自由的保障问题。“《约法》曰:‘人民之身体,非依法律不得逮捕、拘禁、审问、处罚。’倘有人不依法律逮捕、拘禁、审问、处罚人,则如之何?以此质之《约法》,《约法》不能答也。”他指出,这是许多成文宪法的共同缺陷,应该吸取英美法系的优长予于补救:“然人欲滥用其权,中外一致。于是英人之保障自由,厥有一法。其法维何?则无论何时,有违法侵害人身之事件发生,无论何人(或本人或其友)皆得向相当之法廷呈请出廷状(Writ of Habeas Corpus,现译人身保护令――引者)。法廷不得不诺,不诺,则与以相当之罚是也。出廷状者乃法廷所发之命令状,命令侵害者于一定期限内,率被害者出廷,陈述理由,并受审判也。英人有此一制而个人自由全受其庇荫……兹制者,诚宪法之科律也,吾当亟采之。”[xxvi]不幸,章氏的呼吁始终未被历届政府采纳,成了向21世纪中国移交的重大问题之一。

2.现代教育体系的建立。

清末新政又一影响极其深远的改革是废除科举,建立新的教育体系。这一改革有三个特点:

一是逐步替代。1901年,清政府已着手改革科举,除立即废除武科外,下令从明年开始,文科乡试、会试均试策论,不准用八股程式。与此同时,命选派人员出国游学,重开京师大学堂,将原有的书院分别改设为大、中学堂,并多设蒙养学堂,以期逐步取代旧教育系统。1902年制定了新的学制,翌年又加以修订,尽管有种种不足,仍不失为建立新教育体系的蓝图。这些措施促进了新式学堂发展,实际已将年轻一代的教育逐步转移到新的轨道上。废除科举,水到渠成。

二是当机立断。1904年,清政府决定用逐科(三年一科)削减名额的办法,十年内完成新旧教育的交替。1905年9月,袁世凯、张之洞联名上奏:“科举一日不停,士人皆有侥幸得第之心,以分其砥砺实修之志,民间更相率观望。”[xxvii]要求立即废除科举。清政府批准了这个建议,一举解决了这一社会发展的重大障碍。

三是注意新旧衔接。废除一个沿用了一千多年关乎整个知识阶层的制度,一旦作出决定,倒出乎意料地顺利。除新教育已逐步生长外,还有三个重要措施:1906年颁布《举贡生员出路章程》六条,广开门路,原有举贡生员尽量安排,稳定了数以万计的很难再进学堂的那部分士人。1905年开始,每年一次举行游学毕业生考试,合格者分别“赏给”进士、举人。新学堂毕业生也得到相应的荣衔。这些措施解决了新旧教育的衔接问题。改革过程非常平稳,没有什么震动。

科举是选拔官员的制度。在前现代社会,知识阶层出路很窄,科举成了士子上升的主要通道。进入现代社会,这个制度的优长,已为公务员考试制度所继承;即使由于后来政权频繁易手,这一考试很不正常,中国向工商社会转型带给知识阶层的机会,也远非20世纪以前所可比拟。时至19世纪,文科举每科近20万考生,争夺1439名左右的举人名额,而中举后亦仅有1/3能得到一官半职。进士虽一般都能当官,但每科名额只有区区300名左右。[xxviii]仅与当时为了推广新式教育而办的速成师范,为改革官制兴办速成政法相比,数量已有天渊之别。问题在改革不够彻底,而不是忽视了传统。大学独立,思想自由,这是现代教育不可或缺的灵魂;却根本没有进入改革者的视野。海内外有些学者认为,这一改革瓦解了原有的凝聚力,是日后纷争的根源。其实,当时清政府为了培育和维护祖传的“凝聚力”,软硬兼施,可没有少花力气:读经占课堂教学总时数高达25―40%;[xxix]不准接触异端邪说,不准干政等禁令频颁;封报、抓人亦时有所闻。无奈历史进程要的已是以自由、民主为基础的制度凝聚,而统治者仍乞灵于思想管制和镇压。后来的曲折另有原因,不能归罪于改革。

3.民主政制的开端。

1905年,清政府派员出国考察政治,设立考察政治馆(1907年易名宪政编查馆),并于11月谕政务处筹定宪法大纲,启动了政治体制改革向宪政前进的进程。1906年9月正式宣布预备立宪。1907年9月下令设资政院;10月命各省速设咨议局;1909年10月各省咨议局第一次会议开幕;1910年10月举行资政院会议;这些都是中国民主政治不可忘记的事件。

19世纪30年代,议院、三权分立、公民自由这些观念随着传教士闯入中国。[xxx]历经被国人视为海外奇谈、异端邪说等阶段,整整费时70年,终于为主流文化所认同。这是一个非同小可的文化变革。背后是一批睁眼看世界的先驱含辛茹苦默默耕耘,特别是戊戌前后第一次启蒙运动的成果。史家们早就指出,那些政治考察报告、要求立宪的奏章、变法的建议,乃至各种章程、法律,大都是包括梁启超在内的流亡者或留学生捉刀代笔,或由外国学者和留学归来的学人直接参与制定;好些大臣以《新民丛报》等启蒙报刊为写作奏章的依据,更是公开的秘密。以留学归来人员为骨干包括本国学堂毕业生组成的新知识阶层的形成,他们纷纷被各种新政机关所吸收,推动着官场文化更新。

推行新政、预备立宪和改革官制又反过来推动新文化广泛传播。士子东渡日本进速成政法、速成师范成风,士绅进国内仕学馆的也比比皆是。而办法政学堂,由官方翻译、出版各种宪政和法律书籍,宣传选举的必要和办法,如此等等实际上成为批判专制、提倡民主的教育。例如,广州《时敏报》不是什么革命报刊,1904年11月它发表文章说:“近今评论家,有曰:中国之专制一日不变,则革命之风潮一日不息。旨哉,言乎!……吾闻是言,为之更进一解曰:中国之专制不变,则新政不能大行。然则中国而不欲兴则已,中国而果欲兴耶,舍立宪法其曷以哉?”[xxxi]而在官方文件中,资政院、咨议局都是实行议会民主的过渡机构。不妨看看一段有典型意义的得到“钦准”的奏章:

“光绪三十三年八月十三日钦奉懿旨,立宪政体取决公论,上下议院实为行政之本。中国上下议院未能成立,亟宜设资政院以立议院基础……窃维立宪国之有议院,所以代表民情,其议员多由人民公举,凡立法及预算、决算,必经议院协赞,方足启国人信服之心。《大学》云: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孟子》云:所欲与聚,所恶勿施。又云:乐以天下,忧以天下。皆此理也。昔先哲王致万民于外朝,而询国危国迁,实开各国议会之先声。”[xxxii]

这段话所以值得重视,一是以慈禧为首的统治阶层公开认同现代民主制度,且是各种官方文件的共同语调,标志着新政时期主流文化的重大转向。这个变动虽然有待巩固、扩大和发展,但已清楚表明,上一世纪的启蒙已收到实效。文化更新是永恒的;而作为特定历史阶段的文化更新,是以17世纪以降的现代文明成果取代各国中世纪意识形态的历史过程,即通常说的启蒙,却是任何国家无法回避的历史任务。新政值得赞扬之处,正是体现着这一历史过程的进展。二是中国士绅早已找到中国传统文化与西方现代文化的结合点。在那些翰林、进士等“正途”出身的官僚所拟圣旨、奏章等官方文件中,现代民主之类皆是祖训,不必大惊小怪。康、梁等人也是运用这一手法的好手。朝野上下,此唱彼和,在这一方面,并无分歧。这又一次证明,至今仍有学人把民主在中国的坎坷,归罪忽视传统,并不符合历史实际。

大清帝国皇族当然想以立宪换取万世一系,江山永固。可是,政治是利益和力量较量后的妥协,由不得人们为所欲为。任何改革措施,其后果并不是设计者可以完全控制的。清政府设立资政院、咨议局,要的是驯服的咨询机构。可是,孽种诞生,就自行滋长。研究当时会议文献的论著已充分说明,它们履行民主和监督功能,绝非后来的橡皮图章所可比拟。1909年10月14日各省咨议局开第一次会议,11月18日便分别派出代表在上海开会,商议请愿开国会。后来更组成联合会,一直领导着国会请愿运动,成为监督和推动政府前进的不可忽视的力量。议员们还公开提出组织政党,实行政党政治问题。在1909年11月30日举行的广东咨议局第一期会议第14次议事会上,议员陈炯明提出:“本局各议员闭会后,应就各地方提倡建议协会及设法组织政党,为本局之后盾。”结论是:“将政党二字改为补助机关,亦经多数赞成办理。”[xxxiii]1910年1月,21省的速开国会请愿代表团在京组成“速开国会同志会”,他们发出的公开信呼吁:各地各社会团体和“硕德名彦”,“或分电政府,或呈恳当道,奏达舆情,以民气民力所蓄积者和平竞进,齐发以向政府。有此纪律之团体,在此时既为国人之后援,在他日即为政党之先河。”[xxxiv]后来,有的议员果真成了有关政党的骨干。

中国要实行政党政治不是这些议员首倡的。1905年开起,梁启超冀图推动清帝国走上君主立宪之路;组织政党成了题中应有之义。1906年开始,“预备立宪宜先组织政党”[xxxv]的呼声此起彼伏。1907年10月以梁氏为领袖的政闻社成立,尽管不到一年就被清政府解散,却在中国政党史上留下重要的一页。他们认为,现代政治就是政党政治。政闻社的名义领袖――“总务员”马相伯在其就职演说中指出:“政党政治者,现世人类中最良之政治也。夫政治果有更良于此者乎?曰,理想上容或有之,而事实上则未之闻……人类既不完全,故政治无绝对之美。既无绝对之美,而求其比较,则舍政党政治无以尚也。”[xxxvi]而所谓政党政治就是两党或多党政治:“道有阴有阳,数有正有负。吾是吾所是,而不能谓人之尽非。此国家所以能容两政党以上之对立也。故吾侪忠于本党,而不嫉视他党,可以为光明正大之辩难,而不可以为阴险卑劣之妨害。”[xxxvii]这些都显示了对现代政党政治的深刻了解。1909~1910年间议员们对政党政治的呼唤,是体制内的政治家对先驱的回应,亦是观念更新成果的记录。到了“1911年上半年,政学会、宪政实进会、辛亥俱乐部、宪友会相继成立,中国的第一批合法政党出现。”[xxxviii]

这些变化当然不是单纯的观念更新的成果。关键在社会变了,力量对比变了,满汉权贵不得不变。以公民的自由权来说,清政府不但于1906年炮制《报章应守规则》,规定:“不得妄议朝政”;[xxxix]还在翌年所定《大清报律》中变本加厉,规定报刊均需在发行前送审;且“不得揭载:诋毁宫廷之语,淆乱政体之语”[xl]等等;开创20世纪中国以法律明文禁制言论自由的先河。直至1907年12月,清政府仍然严厉谴责“近岁各省绅商士庶……遇有内外政事,辄藉口立宪,相率干预,一唱百和,肆意簧鼓”;声言“维各国君主立宪政体,率皆大权统于朝廷,庶政公诸舆论……其开设议院专为采取舆论……固非人人皆得言事,亦非事事皆可参预。”下令要“将关于政事结社条规,斟酌中外,妥拟限制,迅速奏请颁行。”[xli]这个“上谕”,不但表达了限制公民言论、集会、结社自由的态度,也再一次表明其立宪初衷是在不得不作出一些让步的同时,力求维护大权独揽体制。

可是,这立即遭到一些大臣的反对。两个多月后,宪政编查馆、民政部会奏《结社集会律》,婉转地否定了这个不合时宜的“上谕”;明确指出:“窃维结社集会,种类甚夥。除秘密结社潜谋不法者应行严禁外,其讨论政学,研究事理,联合群策以成一体者,虽用意不同,所务各异,而但令宗旨无背于治安,即法令可不加以禁遏。其在欧西立宪各国……故自学术、艺事、宗教、实业、公益、善举,推而至于政治,无不可以稽合众长,研求至理。经久设立,则为结社。临时讲演,则为集会。”还说:“中国古昔……周末百家竞胜,各聚朋徒……隐与结社无殊。其后寓论证于讲学”。[xlii]力陈包括政治结社和集会在内的集会结社必要并使之合法化;虽对政治集会和结社仍采取批准制,并严格限制规模(政治结社不超过100人,集会不超过300人),其他集会、结社则实行登记制,大大拓宽了自由度。这些大臣所以敢于提出这些意见,主要原因一是中国人公开和秘密组织的社团已在海内外星罗棋布。“据考,清末仅商会(含总会和分会)就有900余个。到1909年,各地共建成教育会723个……农学会到1911年至少有总会19处,分会276处。仅此三项相加,已达2千有余”。[xliii]要镇压,谈何容易!二是他们比较了解世界文明的进程,如此剥夺公民自由,即使办得到,也实在过于野蛮。

1902年2月成立的上海商业会议公所(后按章改名为商务总会),可说是中国第一个新式商会。它的建立,就是因为中英等国在上海谈判修订商约,英国政府根据在华英商商会的意见咄咄逼人;中方代表吕海寰、盛宣怀因对商情缺乏深切了解而十分被动;盛氏催促商界立即成立自己的组织,以便汇集意见和要求,扭转被动局面。1904年1月,清政府批准下达商部制定的《奏定商会简明章程二十六条》,推动各地组织商会。商部提出的理由是:“纵览东西诸国,交通互市,殆莫不以商战角胜驯至富强。而揆厥由来,实皆得力于商会。商会者,所以通商情保商利……”。[xliv]从19世纪70年代开始,郑观应等人就反复呼号要商战,应组织商会及其他措施,30年后,终于为清政府认同。

此后,商会不但以每年一百个左右的速度增长,且成长为无法忽视的社会力量。中国的商会从诞生之日起,就有鲜明的特点:一是传统与现代相结合,逐步过渡。传统的行会成了新组织的重要基础。以上海来说,四明公所(宁波会馆)、广肇公所(粤商)等地区商人的传统组织及传统行会(茶业会馆、丝业会馆……)均有代表参加,有的还成为主要领袖。沈阳商人早在1874年已自发组织了自己的“公议会”,处理商人和各行业的公共事务;直至1902年才奉命改名为奉天商务总会。[xlv]二是承担了好些工商管理功能。根据奏定章程,企业的信用公证、专利考核和申报、调解商业纠纷、帐本发行以及推动和支持创办公司,都属它的功能,商会成了工商企业家颇具权力的自治组织。三是组建消防队,组建自卫和维持社会秩序的武装――体育会(实际是准军事组织)和商团。北至东北,南至广东,几乎所有商会都先后组建了消防队和商团。最突出的是上海,1905年,以上海商务总会为背景,组成上海城厢内外总工程局,承办所有马路、电灯以及城厢内外警察一切事宜,已经有点市政府的味道了。辛亥革命爆发,大部分地区政权转移几乎兵不血刃,各地商会功不可没,而原因之一是它们手上有枪。在民国建立后至1927年国民党夺得全国政权以前,各地商会除努力自卫维持地方稳定外,几乎对每一关乎自己利益的重大国事都敢于发表独立见解,而不怕冒犯政府。这也与它们实力雄厚密不可分。

知识阶层的结社在戊戌维新时期已出现第一个高潮。进入新政时期,因帝俄不肯按约撤兵,冀图霸占东北而触发的拒俄热潮;因美国排斥华工,各地商学纷纷联手抵制美货;如此等等的救亡活动令各种报刊和团体如雨后春笋。再加上为推行新学制而广为组织教育会,开头虽是官办且专注教学业务研究,但终究不能不卷进社会浪潮,大都变为代表知识阶层利益的团体。至于各种专业性的组织和矢志追求自由、民主的公开或秘密的团体,也乘清政府失控而崛起。

羽翼渐丰的中产阶级和知识阶层自行其是,集会、结社、言论自由日益扩大,从而使新政时期至1927年间成为中国大陆自由度最大的时期,公民社会的雏形已经形成。

两个功亏一篑说明什么?

清末新政推动了中国社会前进,但大清帝国垮了。中国胜利,清廷失败。高兴?遗憾?见仁见智。不过,历史留下两个功亏一篑的记录,却值得人们认真思考。

清帝国功亏一篑,没能保住自己的国号和皇位。原因何在?它是从三方面自己把自己打垮的:

1.政治制度改革当断不断。

从1906年宣示预备立宪开始,走文明国家共同的议会民主之路,已是无可抗拒的趋势。1910年1月、6月,各省咨议局联合会连同各省商会、教育会及其他绅民代表两次发动速开国会的请愿运动;9、10月间,各省督抚纷纷电请先设内阁以立主脑,开国会以定人心;各地学生接连罢课;资政院也通过决议上奏,请速开国会。这些情况表明,经过近十年改革实践,民众、士绅和各级官吏的认识渐趋一致,政治制度改革迈大步的时机已经到了。可是,清政府虽然把原定十年的预备立宪年限缩短为五年,仍然扭捏作态,不肯在翌年立即召开,坚持在1913年才开国会。1911年5月说是组织责任内阁,却换汤不换药,弄出一个不伦不类的皇族内阁。改革时机,稍纵即逝。当断不断,并且一再激怒各种社会力量,通过体制内改革整合社会的机会白白流失了。

2.无力制止贪污。

中国传统专制王朝,也有分权制约的设计,有纠举和监督官吏乃至最高统治者的机构;而以儒学为代表的思想教育和道德约束,其精美和深厚可称并世无双。但中国历代官吏的贪污也是惊人的;清代也不例外。历来的统治者都说要反贪污,可是在专制制度下往往成效不彰,处在衰败时期的清帝国更是如此。原因是:第一,有些行贿受贿活动已成为官场习惯,人人如此,法理和是非界限已经模糊。第二,担负反贪重任的监察系统同样没有逃脱腐化的命运。“近日言官卖摺之风甚夥。……大抵皆以贿陈奏者也。……明朝言官多争意气,今朝言官多因贿赂,可耻之甚!”[xlvi]他们也会揭露若干黑幕,但很难求得公正、彻底,且很可能是以黑反黑。第三,没有独立的司法和监察系统,它们都不过是行政系统的附属物。最后的裁决权掌握在专政政权的最高统治层特别是皇帝、皇太后或其他专制者手中,当他们本身不乾净时,要真正反贪无异缘木求鱼。第四,社会生活没有民主化,民众维护自己权益的现代公民意识没有形成,也没有形成强有力的独立的新闻舆论监督。一些报馆是官办或接受官方津贴的,缺少现代报刊的独立品格。总之,晚清贪风无法遏止无非再一次证明,没有外力,专制政权不可能真正纠正自身的弊端。

3.重蹈国有经济的死胡同。

众所周知,清帝国覆没的直接导火线是1911年强制推行铁路国有政策。这一措施犯了双重错误:

一是直接侵犯广大民众的权益,触发众怒,犯了一般统治者通常不敢犯的错误。收回铁路利权,不是一般商业行为,而是经济利益和捍卫主权的政治行为相结合的群众运动。有的路权(如川汉、粤汉)是历尽艰辛,才从外国人手中争回来的。1903年12月清政府颁布《铁路简明章程》,改变铁路只准官办或外国人办的状况。“在1903―1907年的5年间,全国有15个省份先后创设了18个铁路公司。”其中13个商办,4个官商合办或官督商办,坚持官办的只有1个。[xlvii]有的股金是按亩收取的,群众性很强。公司和筑路权都曾依法办理有关手续。清政府收归国有,既违法,又与民众对立。加上政府手中没钱,打算借外债来办,更引发强烈的民族情绪。火山因此喷发。

二是重蹈洋务运动覆辙。将筑路权收归国有的唯一藉口是这些公司管理混乱,筑路进展缓慢,成效很差。这符合事实。它体现了中国企业家成长缓慢,法治不健全的现实。说企业家腐败,政府官员就不腐败吗?政府要有所作为,只能从加强法治入手,引导股东们通过法定程序,自行整顿,推动企业家更快成长,走向健康发展之路。市场,也只有市场,才能教会人们怎样经营自己的企业。越俎代庖已属违法;收归国有,忘记洋务运动在官办经济的死胡同中打转,碰得头破血流的教训,完全是往后倒退的蠢行。

孙文号称发动过十次武装革命,其实都是少数人的军事冒险或投机行为,没有打倒腐朽的大清帝国。后者是被自己的三大错误打倒的。三者的背后则是专制烙印太深。可是,10月10日武昌起义的枪声一响,11月3日清政府采纳公布的《重大信条十九条》,却是中规中矩的君主立宪政体。转化只差一步,确实是功亏一篑。这样说是不是否定革命的作用呢?新政时期的社会进步是多种力量合力推进的成果。革命派也是这多元中的一元。没有革命迫在眉睫必须着力化解这一压力,清政府不可能有那么大的改革决心。革命派的作用不可抹杀。

再看看另一个功亏一篑,有些问题就更加清楚了。

从历史年代来说,清末新政结束于辛亥革命。但从社会变革的角度去观察,新政仍在延续。1912年,皇帝退位,总统登台,实际变动却不大。新政成功的方面(如经济),继续成功;新政失足处,不进反退。后者最主要的表现,是没有完成新政已经开了头的建立现代民主政治制度的历史任务,从而失去了稳定社会秩序的制度保证。作为一个历史见证人,章士钊在1962年说过一句意味深长的话:“今之论士,语涉辛亥革命,往往过于夸张,估计成功二字,溢量殆不知何许。”[xlviii]这是20世纪中国又一次功亏一篑。为什么会出现这个状况?

谴责袁世凯?说到底,他不过是新旧参半一类人的代表或符号。转型中的东方社会,此类人为数甚多。我们的问题正是面对这类人如何推进民主化过程。谴责他们的倒行逆施当然应该;但满足于严厉谴责,没有进一步的分析,等于宣布无能回答这个问题。

近年流行谴责激进主义。除了像无政府主义之类影响不大的小宗派外,当时称得上激进的非国民党莫属。时人目之为“暴民专制”。这个恶谥的获得,很大程度是1913年处理宋教仁案中逆潮流而动的后果。宋案是袁世凯用暗杀这样卑鄙的手段消灭政敌的事件;国民党是正义的受害一方。可是,国民党选择了以暴力回击暴力,用最激进的武装反抗(所谓“二次革命”)去处理这一案件,在三个方面逆潮流而动:

1.逆法治大潮。这是一个严重的刑事案,上海地方法院正在依法办理,勇敢地传讯国务总理赵秉均,写下20世纪中国司法史空前绝后的壮举。孙文及其国民党不但没有抓住这一时机推进法治,反而抛弃法治,错误地选择非法的军事手段去对待违法的罪行。

2.逆人心思定的潮流而动。当时人心思定,并不存在爆发革命的客观形势。上海总商会的通电说得好:“前年武昌起义,海内响应,人民苦于专制,急求改革,不惜牺牲生命财产,克成共和……而秩序渐安,人心渐定。当此春夏之交,正商业进行之际……讵意风波迭起,谣诼朋兴……各埠成交之货物,纷纷函电止退……或者谓法兰西过去时代,恐慌倍蓰于今日,商人所见者浅,未能远谋。然师人者当以覆辙为殷鉴,毋宁舍短而用长……窃谓宋案审判于法庭,借款、选举取决于议院,自有法律为范围,岂尚血气为胜负。商人在商言商,不知附和,若有所破坏而无建设,乱靡有定,胡所底止。”[xlix]有大量史料证明,这种情绪非常普遍。

3.逆党内的理性声音而动。国民党系掌握武装的官员和将领,无一不认为力量对比太悬殊,武装反抗绝无取胜的可能。孙文不仅充耳不闻,而且不惜采用不齿于人的手段,强迫别人跟他走。当时真正称得上孙文“亲信部队”的只有南京第八师,1913夏间,该师人数不过三千。孙文竟派人“携番银两万,买收营连长而人,令其屠杀师旅长自代而起义”!这些师、旅长闻讯只好表态:“吾师以内讧毁,不如以全部讨袁亡”,被迫仓促起义而覆没。[l]从政治文化的角度看,这是自持目的“正义”,而敢于不择手段。“护法”时期,孙文还一再故伎重演;后来,蒋介石掌权,更频频效尤;成了20世纪中国政治文化的一股浊流。

这一举措带来严重后果。

“二次革命”给袁世凯摧毁国民党和国会找到了藉口。他轻而易举地以叛乱为由,宣布解散国民党,并剥夺国民党员的议员资格,从而使国会不足法定人数无法运作。袁世凯成了没有国会和强大而合法的反对党制衡的寡头总统!由于失去制度约束和合法反对派的牵制,御用的参政院顺利成立;稍后,就是由这个参政院两次推戴,把袁世凯抬上皇帝宝座的。历史明确记下:不是国会贻误了中国,而是撇开国会和法治带来灾难性后果。

梁漱溟是老同盟会员;辛亥革命后在京津当记者,“所有民元临时参议院、民二国会的两院,几乎无日不出入其间……当时议会内党派的离合,国务院的改组,袁世凯的许多操纵运用,皆映于吾目而了了于吾心。”[li]这段自述表明,他熟悉和认真观察过民初政治状况的变化。1922年1月,他在一次公开演讲中说:“现在很清楚摆在外面的,就是武人势力的局面……至于说到助长这种武人势力的原因,却不能不责备革命先辈,他们无论如何,不应用二次革命那种手段。二次革命实在是以武力为政争的开端。从此以后,凡是要为政治活动的,总要去奔走武人的门下……武人的威权从此一步一步的增长,到现在而达极点。”[lii]这位过来人的意见,值得人们深思。

应该进一步追问,为什么国民党人会走向这样的道路?唯一的解析是他们没有受到足够的现代民主政治教育,自由、民主、法治、政党政治等观念没有在包括孙文在内的领导群体的脑袋中扎根。笔者已有专文论述,限于篇幅,此处不赘。

有些论者反对激进主义,却没有注意这一情况。他们察觉了激进的恶劣后果,但错误地归罪于启蒙。其实,问题恰恰出在20世纪中国那些号称“领袖”、“政治家”等吃政治饭的人物,往往缺少现代政治的基本常识。这不是个别人的缺陷,而是知识阶层整体水平的体现。改变这个状况,要多种条件汇合。传播现代文明的基本知识,提高国民素质,开民智,尤其是开官智,是其中不可缺少的因素之一。有意无意把启蒙等同于激进,既混淆了概念,亦与事无补。至于有的人说得天花乱坠,就是不肯承认或不愿坚持自由、民主、法治是现代社会不能逾越的底线,那就更加难于理解了。

以上情况表明,新政真正的终结是在1913年。而公民社会自由空间的扼杀,更迟至1924年,以镇压广州商团为标志。[liii]改组后的国民党务求社会生活各领域的“党化”,并于1927年后推向全国,其恶果至今仍历历在目。

无论东方西方,现代社会运作的基本架构是相同或大同小异的。由于这个基本架构形成于西欧北美,因此,尽管形成这个架构的具体途径,因各国历史传统而产生种种差异,“学习西方”的主流文化成了无法抗拒的历史必由之路。包括清末新政在内的东方各国现代化进程的成就与失误,都来源于对这个历史必然的态度。最大的障碍一是被传统禁锢而激发的狭隘民族情绪(包括它与西方西方极端流派结合形成的“现代”形态);二是以西方的极端思潮抵制建立自由、民主、法治的社会制度。各国现代化进程的快慢,往往取决于冲破传统禁锢和抵制西方极端思潮的状况。坚持不懈地启蒙,是打破这些障碍的必不可少的一环。中国大陆当前的改革开放,是清末新政的继续。那么多似曾相识的现象纷至沓来,所订法律的目录如出一辙,显示了历史任务无法逾越。“与国际接轨”为朝野上下所接受,表明历史毕竟在前进。

研究清末新政的成功与失败,东方社会现代化之路,应该说大体上是清楚的。

注释:

[i] 朱英:《晚清经济政策与改革措施》第259页,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年武汉。

[ii] 侯宜杰:《二十世纪初中国政治改革风潮》第574页,人民出版社1993年北京。

[iii] 参阅:任达著 李仲贤译:《新政革命与日本》,江苏人民出版社1998年。

[iv] 沈之奇:《大清律辑注》第215页,法律出版社2000年北京。

[v] 李鸿章:<试办织布局摺>,《李文忠公全集》奏稿卷43。

[vi] 张之洞:<致天津李中堂>(光绪十四年十月二十九日),《张文襄公全集》卷131。

[vii] <李中堂来电>(光绪十四年十一月初四日),同上。

[viii] 致李傅相,《郭嵩焘诗文集》第240~241页,岳麓书社1984年长沙。

[ix] 《光绪朝东华录》总3631页,中华书局1958年北京。

[x] 胡???保杭条陈变法自强事宜>,《光绪政要》卷二十一,叶十五。

[xi] <公司律>第二条,《中国近代法制史资料选编》第一分册第128页,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法制史教研室1980年北京。

[xii] 刘锦藻编:《清朝续文献通考》卷254,刑13;浙江古籍出版社2000年第2版第9996页。

[xiii] 许涤新 吴承明主编:《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史》第一卷第679、858页,人民出版社1990年北京。

[xiv] 白吉尔著 张富强等译:《中国资产阶级的黄金时代(1911~1937)》第85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

[xv] 严复:《社会通诠》按语,《严复集》第4册第928~929页,中华书局1986年北京。

[xvi] 陈独秀:<东西民族根本思想之差异>,《青年杂志》第1卷第4号。

[xvii] 张东荪:《民主主义与社会主义》第25、61、63页,观察社1948年11月四版上海。

[xviii] 张东荪:《政治上的自由主义与文化上的自由主义》,《观察》第4卷第1期。

[xix] 时至今日,知识阶层有些人似乎仍未正视这个历史教训。一听到“经济自由”的呼声,他们立即说:这是争取洗钱的自由!是为特权阶层争自由!看来,他们可能不太理解现代经济必不可少的两翼:自由空间与相应的法治;而这两翼又担负着不同的任务。不能因为要对付洗钱,法治应该大大加强,就认为经济自由亦可不要。同清末民初一样,说这些话的,大体上也是一些人文学者,特别是研究文学的学人。他们有两个很煽情的口号:一是哪个资本是干净的?据说,联想、方正等高科技企业上市,有数以百计的有关人士成了百万乃至千万富翁。在他们眼中,这些人拥有的资本(股票)是不是每个毛孔都充满血污?二是两极分化,5~10%的少数人富可敌国,占有大部分财富。市场经济诚然有很多毛病;贫富不均就是其中之一。它不过是人类迄今建立的最不坏的经济制度而已。但应明确指出:1,5~10%的人手中的钱很大部分不是他们个人的消费资金,而是社会资本。差别在于这些资金掌握在政府官员手中还是由企业家运作,对社会更为有利(成本更低)?2,市场经济带来的是中产阶级日益强大(中间大,两头小),社会主义者梦寐以求的三大差别(体力与脑力劳动、工农、城乡)日趋消灭的社会。3,计划经济是平均分配贫困;在有充分的经济自由而法治健全的社会,却能够建立比较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让弱势群体得到必要的保障。

[xx] 《光绪朝东华录》总4864页,中华书局1958年北京。

[xxi] 孙文:《咨参议院请核议暂行法律文》,《孙中山全集》第二卷276页,中华书局1982年。

[xxii] 参阅张国福:《中华民国法制简史》,144―147页,北京大学出版社1986年。

[xxiii] 阙庵:《十年来中国政治通览?司法篇》,《东方杂志》9卷7号,1913年1月。

[xxiv] 参阅拙著:<刑法与20世纪中国文化的变迁>,《中国现代思想散论》广东教育出版社1998年。

[xxv] 章士钊:<言论自由与报律>,《章士钊全集》第一卷第459~460页,文汇出版社2000年上海。

[xxvi] 章士钊:<临时约法与人民自由权>,同上第85、86页。

[xxvii] 《皇朝续文献通考》卷87,浙江古籍出版社2000年影印本,考8455页。

[xxviii] 张仲礼:《中国绅士》第169、123、158~161页,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1年。

[xxix] 袁征:《中华文化通志?学校志》第254、289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98年。

[xxx] 参阅拙作:《自由:观念、法律与制度审视――新文化运动再研究》,《东方文化》2000年第一期,广州。

[xxxi] 〈立宪法议〉,《东方杂志》第1卷第12期第166页转载自光绪三十年十月初六日〈时敏报〉。

[xxxii] 〈资政院等奏拟订资政院院章折〉,《清末筹备立宪档案史料》第627页,中华书局1979年北京。

[xxxiii] 《广东省咨议局第一期会议速记录》第98~99页,宣统二年三月广东法政学堂活版。

[xxxiv] <国会请愿代表团为告知第一次请愿情形致苏商会函>,《苏州商会档案丛编》第一辑第1258~1259页,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1年。

[xxxv] 《申报》1906年9月7日。

[xxxvi] 马相伯:<政党之必要及其责任>,《马相伯集》第72~73页,复旦大学出版社1996年上海。

[xxxvii] 同上第76页。

[xxxviii] 侯宜杰:《二十世纪初中国政治改革风潮》第429页,人民出版社1993年北京。

[xxxix] <报章应守规则>,刘哲民编:《近现代出版新闻法规汇编》第30页,学林出版社1992年上海。

[xl] 《大清报律》,同上第31~32页。

[xli] 《光绪朝东华录》总5806页,中华书局1958年北京。

[xlii] 同上,总第5859~5860页。

[xliii] 桑兵:《清末知识界的社团与活动》第274页,三联书店1995年北京。

[xliv]<商部为劝办商会以利商战角胜洋商折>,《天津商会档案汇编》(1903―1911)上第20页,天津人民出版社1989年。

[xlv] 刘恩涛:<沈阳商会七十五年>,《沈阳文史资料》第1辑第163~165页。

[xlvi] 文廷式:<芸阁偶记>,《文廷式集》,767页,中华书局1993年北京。

[xlvii] 杨勇刚:《中国近代铁路史》第56―58页,上海书店出版社1997年。

[xlviii] 章士钊:<孙黄遗札密诠>,《章士钊全集》第8卷第341页,文汇出版社2000年上海。

[xlix] <上海总商会要求保卫商民维持秩序通电>,《民初政争与二次革命》第333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年。

[l] 同上341~342页。

[li] 李渊庭等编:《梁漱溟先生年谱》第23页,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1年。

[lii] 梁漱溟:<在晋讲演笔记>,《梁漱溟全集》第4卷第673―674页,山东人民出版社1991年。

[liii] 最近的研究表明,1924年的广州商团事件与英国政府无关(参阅张俊义:《英国政府与1924年广州商团叛乱》,《广东社会科学》2000年第3期)。根本原因是孙中山及其追随者因财政、经济危机要从商团手中榨取一笔钱财(参阅温小鸿:《1924年广东商团事变再探》未刊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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