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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春秋笔法与南开和公正杂谈—闲言碎语 -- 天空黑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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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重发:看贴要仔细

我写这段文字的时候还没有看到版本三,也以为确实打了学生,所以如此推测。但是学生描述的版本三根本就没有打人这个情节,后来我不是也补充说明了么?没有打人的情节警察当然不会把他们“控制起来”,事情开始失控的时候自然也可以悄悄溜走。

家园 实在忍不住, alarm啊, 你就不要献丑了

你举的两个例子, 都是机动车撞了非机动车后逃逸. 在此类事件里面, 机动车是"强势群体", 非机动车是"弱势群体". 别说撞的是中关村白领, 就算是警察, 被撞的警察也是"弱势群体".

其实我特别佩服坚定不移给你送花的2位, 已经到了见贴就花的地步.

家园 坚定不移给你送花
家园 那么请问一句

哦,原来强势群体和弱势群体的区分并不是按身份、收入啊……

那么,南开砸车事件中,别克车主VS南开学生,又到底谁是强势群体、谁是弱势群体?

家园 先说说在“别克撞人事件”中谁是强式群体谁是弱势群体吧

别克先撞人,道歉都不会,态度还那么嚣张,然后要求别人都要遵纪守法,冷静冷静再冷静,素质,注意素质……

我看毕竟还是大学生,都把劲往车上使了,要是换了校外其他地方她就惨了

家园 交通纠纷和砸车事件

是特别典型的强弱对比逆转的例子……前几天的讨论中,我的对手一个劲强调当事双方身份的差异、并以此划定了强势方和弱势方;现在他们知道不是光凭身份可以划定的了,总算有进步。

这个事件放在社会上,等警察来了以后也就了解掉,只有在学校那个特殊的环境下才会闹成这样。

家园 很多时候细节是不那么重要

如果一件事情的判断取决于某些微妙的细节,那么说明

这件事情是一件偶然的事件,不具有代表性,或者说

对这件事情的视角使之没有代表性。

如果穷究于细节,往往模糊了焦点。

花!

家园 南开砸车事件

恰好就是微妙细节甚至谣言诱发的偶然事件……类似的交通纠纷每天都在发生,莫非你觉得每一件都以砸车告终?

家园 你没明白我的意思

如果一件事情的意义取决于微妙的细节,细节是容易反复

的,那么这件事情的意义就很容易被颠覆。

回到南开事件上来,是不是车主16岁的女儿坐倒在地就

能够颠覆这个事件为“学生欺负车主”而不是“车主强

势欺负学生”?

家园 我是这么看的

南开砸车事件演化到最后,已经不能在学生和车主之间用二分法简单的划定对与错,车主一方在前半段有错、后半段则轮到了学生。世界上的很多事情本来就没办法泾渭分明划分所谓“好人”与“坏人”,还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比较靠谱。

家园 如果这件事情你能够读出

学生该严惩,那么你明显忘记了这件事情的前半段。

你把目光仅仅聚焦到学生砸车这一刻,他们自然是

流氓,欺负人。这不废话吗?如此分割来看也没有任何

社会意义。

家园 有一点需要提醒

双方造成的后果是不同的……每个人都要为自己造成的后果负责,这也是维护社会正常秩序的基本前提,我想这不应该有什么争议吧?

家园 看你怎么看

我并不是为大学生开脱,砸车,自然该负砸车的法律

责任,没有人否认。法律不是人情道德。没有人不

知道这一点。这里的警察,车主到大学生都是法律

适用对象。

这里讨论是从人情道德的社会层面讲,我认为该砸,

砸的好,不然那帮不知道自己姓什么的王八羔子

更不知道自己几斤几两。

家园 请您分析一下共军赶走国军,辛亥革命推翻清政府

您说这两件事情的发生合法吗?合情吗?合理吗?这写人是不是都违反当时的法律?然后这些人为自己的行为造成的后果负责的结果又都是什么?

大家都老老实实得按您的意思作顺民,这社会能有进步吗?

您觉得南开的学生都毕恭毕敬守着所谓规矩,能把那些不守规则(法律,交规,以及南开大学校园内部的交通规则),在南开校园内横行的所谓“强势群体”赶出南开校园吗?

当然,我也同意你的观点,在非剧烈变革的社会中,

每个人都要为自己造成的后果负责
,对这一点,其实楼主也提到了近来颇流行的一句话“出来混,总是要还的”。不过我想将您的观点再引申一点:每个群体都要为自身这个群体造成的后果负责。对于这个观点,您是否同意呐?

家园 毛兄啊, 神鬼人确实挺好看的

且看书去. 就不要和Alarm纠缠啦, 和Alarm讨论的感觉有点像:

1) Alarm宣称2+2=4

2) 你告诉他1+4=5

3) 他拒绝接受, 宣称结果除了4之外, 其它没有可能. 顺便告诉你一下, 如果你手上有个地质锤, 1+4的结果也是4.

4) 他继续拒绝接受

5) 好吧,他接受1+4=5, 然后开始宣称自己一直是认为1+4=5的.

6) 他宣称2+3=4

7) 你懒得回答

8) 其它人告诉他2+3=5

9) 他拒绝接受, 拒绝接受的理由是你说过1+4=5

10) goto 4)

以下均摘自Alarm的帖子, 按照时间顺序排列. 以Alarm的进步速度, 他的"对手"永远是瞠乎其后啦:

“弱势群体”交通肇事逃逸我亲眼目睹两次...一辆黑摩的撞到了一个骑自行车的姑娘...一辆从饭馆拉潲水的农用三轮车、撞倒了一辆人力三轮车...两次,撞的都是所谓的中关村白领,大概也算“强势群体”吧……撞人逃逸的都是所谓的“弱势群体”

哦,原来强势群体和弱势群体的区分并不是按身份、收入啊……

前几天的讨论中,我的对手一个劲强调当事双方身份的差异、并以此划定了强势方和弱势方;现在他们知道不是光凭身份可以划定的了,总算有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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