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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情感乱谈 -- 物格修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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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道长啊

这话说得有些有失公允了

那蓝的是个没担当的小p孩子没错

但是那个绿的骑驴找马的,别人怎么样先别说,自个儿反正不耽误,这样的做法就是没有问题的吗?

我的意见:乌龟对王八,谁也不必谁强

家园 支持鲤鱼的观点

是个男人就不要让心爱的女人受伤,7年之伤把这个女孩伤透了,才萌生去意的,而且能够看出来这个女孩子肯定还在爱着这个男孩,而且盼望着男孩能给个承诺。

这个男的真不是个男人,只能这么说了。

家园 如果非要严肃认真探讨这个问题,先彻底搜集第一手资料

才是正经。

我们现在还是谈谈理解问题吧。实际上,很明显大懒虫说得很对,男人说的话被女人解读到别的地方去了。这里不是指什么男一号女一号,指的是5弟你批评女一号被理解成:为男一号辩解。实际上我读了两遍完全看不到你为男一号说过什么好话呀--他也还真的没法让人替他说好话。

大多数女同学,都比感情“代入”那件事里面,把自己放在女一号当事人的地位,觉得那个男的怎么怎么样,而且认为你把自己“代入”男一号的角度看问题,其实你是从旁观者角度看,也许以后我得给你当个专职解读员,翻译成“中性的”,更加冷冰冰毫无情感的文字,才能让大家明白你的本意。

家园 小黄和俺观点接近

不过涅,以后俺不掺杂感情问题的帖子了。

本来我们都是局外人,却要“代入”角色替里面的人说话,有点那个什么哈,咸吃萝卜淡......

家园 还是支持小五多一些

本来没发现那个贴子,是从这儿联过去的看的。

我一般不喜欢看悲剧结尾的故事,怕自己郁闷。但后来也接受了这个世界大致还是物质驱动的,天要下雨娘要嫁人,谁管得了?人家碰到喜欢的就换,物竞天择嘛!何况文中这男的自己就没有真心拥有的欲望。

以前看过陈建斌的一部电视剧《危险性关系》,女主角在结婚前几天,和一位魅力男士发生了一夜情。她未婚夫疯狂之下出车祸死了,死前说了一段话:“麻烦你和别人发生关系之前,先和我分手,这是最起码的尊重;否则就是对爱了你这么多年的人最严重的侮辱!”

脚踩两只船,是道德问题。

家园 呵呵,回来了?
家园 废话不多说,熊抱一个,就不用嘴啃了。

有年纪的男人就是这么有魅力。呵呵

家园 俺滴观察和经验,

要是两人谈了超过两年还木婚

估计就狠难成了

家园 晕。武你没看偶的帖子吧,偶是谈了6年多啊,你自己也谈了

N年了吧。你在说什么呢?

家园 小5你木看俺的帖子吧!?

俺是说狠难, 但是也有像俺们介样克服困难的对吧?

家园 道长居然很感性之人。

这么讲,无论什么恋爱,婚姻,总是两个人的事情,也是大事情。好合好散总是人之常情吧。这个女孩子叮咣一下在某一天,一年的最后一天,说我又找了一个,咱俩分手吧。呵呵,呵呵,买东西退货是吧?

伤人之举,非善行也。我不批判,良心不允。

如此浅显之道理,不知为何多人视而不见?

家园 还是比较赞同水风道长的说法。

有人说什么“骑驴找马”,说什么“脚踏两只船”,不知道从哪里得出的结论。女孩子这么问的时候,心里的感受是什么,可曾掂量过吗?

不说别的了,难道不知有时候一个女孩子的话不可以讲什么逻辑的吗?焉能将女孩子的这几句话,直接拿来作如此“公断”的注脚。。。

当然我并不是说物格修齐兄的观点全然要不得,我只是想说仅凭一种单纯的正义感来判断世间的情感纠葛是无济于事的。

家园 我也还是同情女方多些

7年时间男方没有本质性的承诺,本来就说明对女方不怎么上心,何况两人不在一处,女方又如何知道男方心中没有其他的选择或者期待? 他们之间的 commitment 本来就不是很明确的。

道德这种东西从来就不是绝对的,都要放在不同的环境中衡量的,我当然也不是说女方这种做法就是完美的,最好的做法当然是更明确,更早的和对方说明底线,互相如果不能相容就早些分手,可问题是生活中很多事情不是那么 1 是1, 2 是2, 女方也许觉得自己说得很清楚,男方可能不当回事情,双方也许就在稀里糊涂地相持。而女孩那份新的感情,也不见得就是有心去“找”来的,或许是遇到人追求,开始或许也并没有同意和对方的恋爱关系。

但是不完美,并不意味着就是应该被指责的,总之在这个例子中,我不觉得女方有什么辜负男方的地方,

反而是男方做的不够的地方多些。

家园 【原创】首先,我读原文就有一种悲的感觉,可悲的是

那个女孩的做法。如果我是那个女孩子,自然会找一个能在可能的时间里娶我之人,在这个故事里就是后来来的的那个男孩子。既然如此,我为何还一而再,再而三的发文批评女孩子呢?让我们看看事实,这她提出的分手,是她已经和另外的男孩子有了恋情,而且是在得到了结婚的承诺后决定和以前的恋人分手。纵然无数人,也可能包括这个女孩子认为这个选择没有错,但,很简单的一点,由此以后,你,或者我,会对这个女孩子的感情有什么相信吗?要我如何相信?!

分析一下,对于前一个男孩子,如果她不能忍受没有婚姻的恋爱,当然可以另找。请结束上一个感情,这对于前面的男孩子还是后面的男孩子都公平。对于后面的男孩子,如果她更爱,那就去爱。请结束上一个感情,而不必去指责那履虎尾提到的六条。自己提出分手,还指责别人,这种做事实为不义。其实该诚然如邝言兄所讲,“若不是存有着感情,也问不出这样的问题。”那么,即有感情,如想挽回或挽救,为何提出分手?如不想挽回,即提出分手,该对曾经的感情和情人有个交代,可她做了什么?!对以前的情感,经历和情人的否定,其实在我眼里就是对她自己的否定。一个人对自己的否定,而且是7年的经历,我悲的正是这个。

对于前一个男孩,这是个悲剧,虽然是他咎由自取。对于女孩子,这个选择,以新换旧,对于她自己的人格,是悲剧。对于后来的男孩子,当他终于认识到这些发生的事情的时候,对于自己要娶这么一个女孩子,(他该问自己一句话,这个女孩子值得珍惜吗?在现实面前,这个女孩子真正珍惜过什么吗?)恐怕也有些悲了。

纵有万千理由,也不能把已做过的事情改变,也不是能逃脱道德批判的说辞。

这件事,显然最受伤的是前一个男孩子。纵然结局不可改变,如果那个那个女孩子能先分手再找,至少不会给前男友背叛的感觉。背叛,它的伤害太厉害了。邝言兄,如果你假设你的田背叛你的感觉,就会理解我如此强烈的行文用句。当背叛的事情已经发生,心死也不是什么想象不出的后果。而您还要这个男孩子开口挽回,有些强求了。话说回来,我一点都不同情这个男孩子,自找的。但这不能是那个女孩子背叛这个事实的理由,也不是她能逃脱道德谴责的理由。

提醒几个事实,基于“七年”这篇文章,7年的恋爱结束了;是女孩子提出了分手;这个女孩子有了可以结婚的对象,而且已经相处一段时间。

曾经对您的崇拜如滔滔江水,现在对您的某些文章依然敬如绝响。

家园 其实你的想法都是男人的逻辑

实际上感情的事情有时候模模糊糊,你不能确定边界。这里其实有很多种可能,比如女方被另外一男追求,那个男子一上来就摆明了要娶他,热烈追求。女方可能觉得不好铁面拒绝(其实开始可能也拒绝了多次,但是男子锲而不舍),但是并未觉得接受。过了一段时间,她终于决定抛弃原来的感情接受新的感情,然后说了这段话。如果是这样,充其量是一个考虑和犹豫期而已,一个女人要她放弃当前的感情是很难的,不是有很强的理由是不会轻易放弃的,期间的犹豫和考虑无可指责。

至于道德问题,两人未结婚甚至没有同居,谈不上道德问题。女的骗男的钱了?要他做什么牺牲了?这里根本看不出来。男的觉得被背叛了,这很正常,不过也只是他觉得而已,如果他真的爱对方,为何不最后努力一次?深爱中人们哪有那么可怜的“自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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