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加拿大的政府能帮天朝公司作什么? -- oiler2
不是您这行的,太容易搞混了...
甲在没有通知乙的时候,就先通知媒体,乙从新闻里看见甲的报价,然后甲还对这媒体放话,还不断提价,乙只有看热闹的份,偏遇上最爱出风头的一群人民代表丙们,为了吸引眼球,丙们放声要阻止甲对乙的吞并。甲然后顺坡下驴,声明不再收购乙,并吧所有的过错都归到始终没有表态的政府丁上。然后甲把自己拌成受害者,到处忽悠愤青。
您的文章,许多都是让人佩服的,只是假如能够再厚道一点,估计能够加倍收花。
另外,印象中您可是十足自信的,不至于让人一句感觉良好就给伤着了吧?
2005年6月22日,中国海洋石油股份有限公司宣布以185亿美元全现金的代价要约收购美国第九大石油公司尤尼科,比竞争对手雪佛龙此前提出的收购价格高出约15亿美元.尽管如此,中海油依然没有成功,因为美国国会通过议案,要求布什政府审查中海油收购尤尼科公司.在收购之前,中海油已获得尤尼科大股东的同意,并且尤尼科大股东的律师也发警告信警告了董事会.但又如何?
在中海油与尤尼科公司的股东谈判时,美国政府、国会也是不出面的,看起来就象你所说“政府能帮天朝公司作什么”的,是“即便加拿大总理,也无权而且也不敢对我们说三道四”的。嘿嘿,等宣布要约收购时,你再看看?
话又说回来,中国还真不把加拿大油砂看得多重,以至于要满足石油公司一个小职员的优越感。这个世界上想把自己的能源廉价卖给中国的国家多着呢。就在今天,土库曼斯坦油气资源管理利用署和国家天然气康采恩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签署了天然气合作新协议.根据协议,在未来30年内,土库曼斯坦将向中国每年出口300亿立方的天然气。与加拿大相比,中国不用与石油公司感觉良好的小职员打交道,而是土库曼总统亲自把人带来中国与中石油签字,而且价格还不公布。至于别的国家,还有自愿在中国投资建立石油储备的,这比买加拿大油砂好多了。
顺便问一机句,小强是什么?要不要我也送你一个动听的。
您提供的那篇英文新闻我也看了,还是没有头绪。
是因为油兄的公司没有给回扣还是什么别的原因?那位中石油的宋经理为什么一个劲地往政治上靠?希望老兄能够再来些内幕,
呵呵。
嘿嘿
(最后这一段,您的自我感觉才是真好!怎么看都象国务院副总理才有资格说的,原来中国并不看重加拿大油砂,过去几年每年都派几十上百人来考察油砂,花费人民币成百万上千万,都是来看看该不该满足石油公司一个小职员的优越感的。
石油公司一个小职员,并不比任何总统低任何。强调“总统亲自把人带来中国与中石油签字”,不过是“当官就比社员强”的“官本位”思想在作怪。至于炫耀什么“而且价格还不公布。” 就是拿着不是当理说了。价格不公布,肯定想要隐藏啥,在极端腐败的前苏小共和国和相当相当腐败的天朝之间的秘密交易,没有猫腻,鬼才相信)
从主动到处找钱到到处的钱主动找上门来,一个飞跃已经完成
什么时候来calgary?
1.没有人敢负责任,投资毕竟巨大。没有人把国家利益放在第一位
2.来加拿大是国务院逼的。
3.频繁换班子,后面的人不愿意接手前面人的工作,因为做好了功是前面的,做坏了过是自己的,给当地公司的印象是出尔反尔。本来谈到一定程度,换了一个人,啥都从头开始,或者不了了之。
4.最主要的,不了解成熟资本主义国家商业游戏规则。
看起来象个高干子弟了,不象我这种混混。不过混混的特点就是谁都敢拍,包括高干子弟。
你不是要看大股东律师的警告信吗?在这,
致:查尔斯·威廉森先生 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
董事会的女士和先生们:
舍恩菲尔德资产管理公司(“PSAM”)代表它的投资者,拥有超过100万股的优尼科公司股份(编者注:根据优尼科公司网站资料,共有465家机构投资者拥有2.2713亿优尼科股份,机构持股比例为83.90%)。
我们沮丧地从优尼科董事会的声明里得知,它在没有充分说明的情况下,认可了来自雪佛龙的报价。它没有采取必需的步骤以争取一个更高的报价。尽人皆知,最近来自中海油的报价仍是较高的。
最近的媒体报道和电视评论使我们明白,你们得到了这样的信息:和雪佛龙的协议阻止了你们积极支持一个来自中海油的高得多的报价,也免去了你们去国会说明和去白宫获取支持的麻烦。如果确是这样,通过自废积极支持“更优越投标方案”的能力,董事会已经遗弃了自己作为受信人的职责。
我相信你们的律师已经提醒你们,受信人通过与其他方达成协议而妨碍公司获取显然更高的报价,是对特拉华州法律基本原则的违背(优尼科总部在美国西部的加利福尼亚州的埃尔塞贡多,但其注册地在美国东部的特拉华州--编者注)。根据“露华浓案例”(Revlon Decision),为股东实现价值最大化是你们的义务。特拉华州最高法院最近已经裁定,两家和优尼科情况类似的公司董事会已因违背股东利益而被判定违反了受信人义务。请参看特拉华州最高法院关于Omnicare公司和NCS公司的裁决。我相信,你们的法律顾问一定也已提示你们,作为一个投标者,比如雪佛龙,怂恿受信人达成一个违反其受信责任的协议,将被视作受信人违法的从犯和教唆犯,它应该不会强加类似非法合同。
如果你们,作为我们的受信人坚持我们所认为的,拒绝从中海油寻求获取更高的报价,并且不采取所有必需的步骤去获得那个报价,包括到国会和白宫陈情,你们个人将对你们股东所失去的利益负有责任。那些损失将至少是几十亿美元。你们最好不要指望你们可能有的“损失补偿契约”。这些契约在违反了公法原则的情况下,是没有效力的。在这些情况下,雪佛龙不能让你们免除责任。
请重新考虑,并采取必要步骤以为你们的股东获得最高报价。如果你们对你们行事的权力有任何怀疑,请到特拉华州的衡平法庭申诉,你们迅速将得到裁决结果。你们的不作为将对你们个人的财务和优尼科的股东造成深刻的伤害。
谨启
彼得·舍恩菲尔德
首席执行官兼总裁
不是说北美这地方政府没用吗?就象你向天朝的官员说的那样“即便加拿大总理,也无权而且也不敢对我们说三道四。”。这些官员真可怜,真的相信了“公司的事情,我们自己说了算,”。没想到市场经济的自由民主政府会对一个西方司空见惯的公司并购进行审查。中国不撤干嘛。这也挺好,现在西方国家在中国并购遇到中国政府的强力阻击时,再也不好意思保持什么道德优胜了。你做初一我做十五,彼此彼此。
石油公司一个小职员,并不比任何总统低任何。强调“总统亲自把人带来中国与中石油签字”,不过是“当官就比社员强”的“官本位”思想在作怪。至于炫耀什么“而且价格还不公布。” 就是拿着不是当理说了。价格不公布,肯定想要隐藏啥,在极端腐败的前苏小共和国和相当相当腐败的天朝之间的秘密交易,没有猫腻,鬼才相信)
套用“石油公司一个小职员,并不比任何总统低任何”的话,我觉得我“象国务院副总理才有资格说的”没什么了不起,那比你“即便加拿大总理,也无权而且也不敢对我们说三道四。”的冲宵气概还低半格呢。至于“极端腐败的前苏小共和国和相当相当腐败的天朝”,我相信有“抗日军政大学”这种党的高官的巨大功劳。嘿嘿。